第七章 查護照也不能解決任何問題(1 / 1)

���a?菲克斯急忙離開碼頭,向領事館跑去。他說自己有急事,所以領事馬上就接見了他。

“領事先生,”菲克斯直奔主題說,“正如我所料,這個賊確實在‘蒙古號’上。”

接著,菲克斯就把剛才發生的關於那個仆人和那張護照的事說了一遍。

“好吧!這個家夥我倒是非常願意見見。不過,菲克斯先生,如果真的如您所料,那麼我怕這個賊不會來我這兒。您也知道,小偷走路時,是不愛留下腳印的。何況,旅客為護照辦簽證的手續,現在已經沒有必要了。”

“領事先生,”菲克斯回答,“如果這個家夥很厲害,他就一定會來!這一點是我們應該考慮到的。”

“來辦理簽證手續嗎?”領事問。

“是的。您也知道護照這玩意兒,對正人君子來說,帶著它嫌麻煩;而對強盜來說,有了它就便於逃跑。顯然,他的護照是不會有問題的,這一點我敢斷定。但是,我非常希望您拒絕給他辦簽證手續……”

“為什麼?要是護照沒有問題,我就無權拒簽。”領事回答。

“可是,領事先生,這個人得留在這兒,直到我接到倫敦的拘票並逮捕他為止。”

“哦,這是您一個人的事,菲克斯先生。我可不能……”領事回答,還沒等他把話說完,敲門聲就在辦公室門外響起。

兩位客人跟著聽差的走了進來,其中有一位,正是剛才那個跟菲克斯談話的仆人。他們主仆二人真的一起來了。這時,主人簡單地說明了來意,然後就拿出護照請領事簽證。

領事接過護照,把上麵的記載仔仔細細地看了一遍。同時,菲克斯就坐在角落裏打量甚至死盯著這位客人。

“您就是菲利亞·福格先生?”領事問。

“是的,先生。”紳士回答。

“這位先生是您的仆人?”

“是的,他叫路路通,是個法國人。”

“您從倫敦來?”

“是的。”

“要去哪兒?”

“孟買。”

“好了,先生。不過,現在我們並不要求您呈驗護照,這種簽證手續也不用辦理了,就算辦了也沒有一點兒用處。您明白嗎?”

“這個我知道,領事先生,”菲利亞·福格回答,“我之所以要用您的簽證,是想證明我曾經從蘇伊士路過。”

“好吧,先生。”領事說完,就在護照上簽了字,然後注明日期並蓋了章。

菲利亞·福格付完簽證費,簡單地跟領事打了聲招呼,帶著仆人離開了。

“您感覺怎麼樣?”偵探問。

“不怎麼樣。看樣子,是個地地道道的正人君子!”領事回答。

“也許還是個好人,”菲克斯說,“但是,這並不是問題所在。從外貌特征來看,這位冷靜的紳士跟我接到的那份材料所描述的一模一樣。這一點,您沒看出來嗎?”

“您說的沒錯。但是您要知道,所有關於外貌特征的……”

“我明白你說的這一點,”菲克斯打斷他說,“但是依我看,那個仆人一定不會守口如瓶,何況他又是個肚子裏放不住話的法國人。好吧,領事先生,再見。”說完,菲克斯就走出領事館,去找路路通。

福格先生從領事館離開之後,去了碼頭。他在碼頭上把幾件應辦的事交代給仆人之後,就雇了一條小艇回到了“蒙古號”。他走進船艙,拿出記事本,寫了下麵幾行字。

10月2日星期三,下午八點四十五分從倫敦離開。

10月3日星期四,上午七點二十分到達巴黎。

10月4日星期五,上午六點三十五分到達都靈(經由悉尼山),上午七點二十分離開都靈。

10月5日星期六,下午四點到達布林迪西,下午五點登上“蒙古號”商船。

10月9日星期三,上午十一點到達蘇伊士。

總共花費時間:一百五十八小時三十分鍾,合六天半。

這些日期都記在一本分欄的旅行日記上。此外,旅行日記上還注明了10月2日至12月21日的月、日、星期,以及到達每一重要地點——巴黎、布林迪西、蘇伊士、孟買、加爾各答、新加坡、香港、橫濱、舊金山、紐約、利物浦、倫敦——的預計時期及實際時間。這種分欄的旅行日記,讓人一目了然。福格先生隻要查對一下這本旅行日記,就可以隨時隨地知道自己是早到還是遲到了,並能把早到或遲到的時間算出來。

現在,他在本子上記下了到達蘇伊士的時間:10月9日星期三,如期到達蘇伊士,既沒提前也沒落後。

寫完,他就在船艙裏吃了午飯,連想都沒想到要去城市裏遊覽一下。有些英國人說是去各地旅行,其實隻是仆人在代替他們遊覽,菲利亞·福格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