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劇隨感(1 / 3)

決心給《萬象》寫些關於戲劇的稿件,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因為筆澀,疏懶,一直遷延到現在。朋友問起來呢,老是回答他:寫不出。寫不出是事實,但一部分,也是推諉。文章有時候是需要逼一下的,倘使不逼,恐怕就永遠寫不成了。

這回提起筆來,卻又是一番躊躇:寫什麼好呢?題目的範圍是戲劇,自己對於戲劇又知道些什麼呢?自然,我對“專家”這個頭銜並不怎麼敬畏,有些“專家”,並無專家之實,專家的架子卻十足,動不動就引經據典,表示他對戲劇所知甚多,同時也就是封住有些不知高下者的口。意思是說:你們知道些什麼呢?也配批評我麼?這樣,專家的權威就保了險了。前些年就有這樣的“專家”,在報紙上發表文章,號召建立所謂的“全麵的”劇評:劇評不但應該是劇本之評,而且燈光、裝置、道具、服裝、化裝……舉凡有關於演出的一切,都應該無所不包地加以評騭。可惜那篇文章發表之後,“全麵的”劇評似乎至今還是影蹤全無。我倒抱著比較偷懶的想法,以為“全麵”雲雲不妨從緩,首先是對於作為文藝一部門之戲劇須有深切的認識,這認識,是決定一切的。

我所考慮的,也就是這個認識的問題。

平時讀一篇劇本,或者看一個戲劇的演出,斷片地也曾有過許多印象和意見。後來,看到報上的評論,從自己一點出發——也曾有過對於這些評論的意見。但是,提起筆來,又有點茫茫然了。從蘇聯稗販來的似是而非的理論,我覺得失之幼稚;裝腔作勢的西歐派的理論,我又嫌它抓不著癢處。自己對於戲劇的見解究竟如何呢?一時又的確回答不上來。

然而,文章不得不寫。沒有法子,隻好寫下去再說。

這裏,要申明的,第一,是所論隻限於劇本,題目冠以“讀劇”二字,以示不致掠“專家”之美;第二,所說皆不成片段,故謂之“隨感”,意雲想到哪裏,寫到哪裏也。

釋題即意,請入正文。

一、不是止於反對噱頭

戰後,話劇運動專注意“生意眼”,脫離了文藝的立場很遠(雖然營業蒸蒸日上,竟可以和京戲、紹興戲媲美),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特別是《秋海棠》演出以後,這種情形更為觸目,以致使一部分有心人慨歎起來,紛紛對於情節戲和清唱噱頭加以指摘。綜其大成者為某君一篇題為《圮憂》的文章,裏麵除了對明星製的抨擊外,主要提出了目前話劇傾向上兩點病象:一日“鬧劇第一主義”,一曰“演出雜耍化”。

剛好手頭有這份報紙,免得我重新解釋,就擇要剪貼在下麵:

鬧劇第一主義

其實,這是一句老生常談的話,不過現在死灰複燃,益發白熱化罷了。主要,我想這是基於商業上的要求;什麼類型的觀眾最歡迎?這當然是劇團企業化後的先決問題。於是適應這要求,劇作家大都屈尊就辱,放棄了他們的“人生派”或“藝術派”的固守的主見,群趨“鬧劇”(melodrama)的一條路上走去,因為隻有這玩意兒:情節曲折,劇情熱鬧,苦——苦個痛快,死——死個精光,不求合理,莫問個性。觀眾看了夠刺激,好在他們跑來求享受或發泄;自己寫起來也方便,隻要竭盡“出奇”和“噱頭”的能事!

……豈知這種荒謬的無原則的“鬧劇第一主義”,不僅斷送了劇藝的光榮的史跡,阻礙了演出和演技的進步,使中國戲劇團墮入萬劫不複的深淵,嗣後隻有等而下之,不會再向上發展一步,同時可能得到“爭取觀眾”的反麵——趕走真正熱心擁護它的群眾,因之,作為一個欣賞劇藝的觀眾,今後要想看一出有意義的真正的悲劇或喜劇,恐怕也將不可能了!

演出“雜耍化”

年來,劇人們確是進步了,懂得觀眾心理,能投其所好。導演們也不甘示弱,建立了他們的特殊的功績,這就是演出“雜耍化”。安得列夫的名著裏,居然出現了一段河南雜耍,來無影去無蹤,博得觀眾一些愚昧的哄笑!其間,穿串些什麼象舞、牛舞、馬舞——純好萊塢電影的無聊的噱頭。最近,話劇裏插京劇,似乎成了最時髦的玩意兒,於是清唱,插科打諢,鑼鼓場麵,彩排串戲……甚至連夫子廟裏的群芳會唱都搬上了舞台,興之所至,再加上這麼一段昆曲或大鼓,如果他們想到申曲或紹興戲,又何嚐安插不上?我相信不久的將來,連科天影的魔術鄧某某的絕技,何什麼的扯鈴……獨角戲,口技,或草裙舞等,都有搬上舞台的可能,這樣,觀眾花了一次代價,看了許多有興味的雜耍,豈不比上遊戲場還更便宜,經濟!……

上麵所引,大部分我是非常同感的。但我以為:光是這樣指出,還是不夠。固然,“鬧劇第一”和“雜耍化”等都是非常要不得的,但我想反問一句:不講情節,不加噱頭,難道劇本一定就“要得”了麼?那又不盡然。

在上文作者沒有別的文章可以被我征引之前,我不敢說他的文章一定有毛病,但至少是不充分的。

一個非常明顯的破綻,他引《大馬戲團》裏的象舞、牛舞、馬舞為演出雜耍化作佐證,似乎就不大妥當。事實如此,《大馬戲團》是我一二年來看到的少數滿意戲中的一個,這樣的戲而被列為抨擊對象,未免不大公允。也許說的不是劇本,但導演又有什麼引起公憤的地方呢?加了象舞、牛舞、馬舞,不見得就破壞了戲劇的統一的情調。演員所表達的“惜別”的氣氛不大夠,這或許是事實,但這絕不是導演手法的全盤的失敗。同一導演在《阿Q正傳》中所用的許多樣式化(可以這樣說嗎?)手法,說實話,我是不大喜歡的。我對《大馬戲團》的導演並無袒護之處,該文作者將《大馬戲團》和《秋海棠》等戲並列,加以攻擊,我總覺得不能心服。

然而,抱有這樣理論的人,卻非常之多。手頭沒有材料,就記憶所及,就有某周刊“一年來”的文章,其中列為一年來好戲者有四五個,固然,《稱心如意》是我所愛好的,其餘幾個,我卻不但不以為好戲,而且對之反感非常之深。我奇怪:“一年來”的作者為什麼欣賞《稱心如意》呢?外國人的虛構而被認為“表現大地氣息”,外國三四流的作品而被視作“社會教化名劇”……抱有這樣莫名其妙的文藝觀的人,他對《稱心如意》是否真的欣賞呢?其理解是否真的理解呢?在這些地方,我不免深於世故而有了壞的猜測。我想一定是為了《稱心如意》中沒有曲折情節或京劇清唱之故。這樣,就成了為“反對”而反對。對惡劣傾向的反對的意義也就減弱了。

我並不擁護噱頭。相反,我對噱頭有同樣深的厭惡。但是,我想提起大家注意,這樣一窩蜂地去反對噱頭是不好的。我們不應該止於反對噱頭,我們得更進一步,加深對戲劇的文學的認識,加深對人物性格的把握。一篇烏七八糟的充文藝的作品,並不一定比噱頭戲強多少。反之,如果把噱頭歸納成幾點,掛在城門口,畫影圖形起來,說:凡這樣的,就是壞作品,那倒是滑天下之大稽的。

二、內容與技巧孰重?

新文藝運動上一個永遠爭論,但是永遠爭論不出結果來的問題——需要不需要“意識”?或者換一種說法:內容與技巧孰重?

對這問題,一向是有三種非常單純的答案。

一、主張意識(亦即內容——他們認為)超於一切的極左派;

二、主張技巧勝於一切的極右派;

三、主張內容與技巧並重的折衷派。

其中,第二種技巧論是最落伍的一種。目前,它的公開的擁護者差不多已經絕跡,但“成名作家”躲在它的羽翼下的,還是非常之多。第一種最時髦,也最簡便,他像前清的官吏,不問青紅皂白,把犯人拉上堂來打屁股三十了事,口中念念有詞,隻要背熟一套“意識”呀“社會”呀的江湖訣就行。第三種更是四平八穩,“意識要,技巧也要”,而實際隻是從第一派支衍出來的調和論而已。

說得刻薄點,這三派其實都是“瞎子看匾”,爭論了半天,匾根本還沒有掛出來哩。

第一、第三派的理論普遍,刊物上、報紙上到處可以看到不少。這一點,如《海國英雄》上演時有人要求添寫第五幕以示光明之到來,近則有某君評某劇“……主人公之戀愛隻寫到了如‘羅亭’一樣而缺乏‘前夜’的寫實”雲雲的妙語。尤其有趣的,是兩個人對《北京人》的兩種看法,一個說他表達出了返璞歸真的“意識”——好!一個又說他表達出了茹毛飲血的“意識”——不好!這哪裏是在談文藝?簡直是小學生把了筆在寫描紅格,寫大了不好,寫小了不好,寫正了不好,寫歪了不好,總之,不能跳出批評老爺們所“欽定”的範圍才謂之“好”。可惜老爺們的意見又是這樣的歧異,兩個人往往就有兩種不同的批示!

寫到這裏,我不禁又要問一句了:譬如《海國英雄》吧,左右是那麼一出戲,加了第五幕怎樣?不加第五幕又怎樣呢?難道一個“尾巴”的去留就能決定一篇作品價值之高下嗎?《北京人》是一部好作品,有優點,也有缺點,但是,優點就在返璞歸真,缺點就在茹毛飲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