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經驗點滴(1 / 2)

《文藝報》編輯部要我談談翻譯問題,把我難住了,多少年來多少人要我談,我都婉詞謝絕,因為有顧慮。談翻譯界現狀吧,怕估計形勢不足,倒反犯了自高自大的嫌疑;一九五四年翻譯會議前,向領導提過一份意見書,也是奉領導之命寫的,曾經引起不少人的情緒,一之為甚,豈可再乎?談理論吧,淺的大家都知道,不必浪費筆墨;談得深入一些吧,個個人敝帚自珍,即使展開論戰,最後也很容易抬出見仁見智的話,不了了之。而且翻譯重在實踐,我就一向以眼高手低為苦。文藝理論家不大能兼作詩人或小說家,翻譯工作也不例外;曾經見過一些人寫翻譯理論,頭頭是道,非常中肯,譯的東西卻不高明得很,我常引以為戒。不得已,談一些點點滴滴的經驗吧。

我有個缺點:把什麼事看得千難萬難,保守思想很重,不必說出版社指定的書,我不敢擔承,便是自己喜愛的作品也要躊躇再三。一九三八年譯《嘉爾曼》,事先畏縮了很久,一九五四年譯《老實人》,足足考慮了一年不敢動筆,直到試譯了萬把字,才通知出版社。至於巴爾紮克,更是遠在一九三八年就開始打主意的。

我這樣的躊躇當然有思想根源。第一,由於我熱愛文藝,視文藝工作為崇高神聖的事業,不但把損害藝術品看作像歪曲真理一樣嚴重,並且介紹一件藝術品不能還它一件藝術品,就覺得不能容忍,所以態度不知不覺地變得特別鄭重,思想變得很保守。譯者不深刻地理解、體會與感受原作,決不可能叫讀者理解、體會與感受。而每個人的理解、體會和感受,又受著性格的限製。選擇原作好比交朋友:有的人始終與我格格不入,那就不必勉強;有的人與我一見如故,甚至相見恨晚。但即使對一見如故的朋友,也非一朝一夕所能真切了解。想譯一部喜歡的作品要讀到四遍五遍,才能把情節、故事,記得爛熟,分析徹底,人物曆曆如在目前。隱藏在字裏行間的微言大義也能慢慢咂摸出來。但做了這些功夫是不是翻譯的條件就具備了呢?不。因為翻譯作品不僅僅在於了解與體會,還需要進一步把我所了解的,體會的,又忠實又動人地表達出來。兩個性格相反的人成為知己的例子並不少,古語所謂剛柔相濟,相反相成;喜愛一部與自己的氣質迥不相侔的作品也很可能,但要表達這樣的作品等於要脫胎換骨,變作與我性情脾氣差別很大,或竟相反的另一個人。倘若明知原作者的氣質與我的各走極端,那倒好辦,不譯就是了。無奈大多數的情形是雙方的精神距離並不很明確,我的風格能否適應原作的風格,一時也摸不清。了解對方固然難,了解自己也不容易。比如我有幽默感而沒寫過幽默文章,有正義感而沒寫過匕首一般的雜文;麵對著服爾德那種句句辛辣、字字尖刻,而又筆致清淡、幹淨素雅的寓言體小說,叫我怎能不逡巡畏縮,試過方知呢?《老實人》的譯文前後改過八道,原作的精神究竟傳出多少還是沒有把握。

因此,我深深地感到:(一)從文學的類別來說,譯書要認清自己的所短所長,不善於說理的人不必勉強譯理論書,不會作詩的人千萬不要譯詩,弄得不僅詩意全無,連散文都不像,用哈哈鏡介紹作品,無異自甘做文藝的罪人。(二)從文學的派別來說,我們得弄清楚自己最適宜於哪一派:浪漫派還是古典派?寫實派還是現代派?每一派中又是哪幾個作家?同一作家又是哪幾部作品?我們的界限與適應力(幅度)隻能在實踐中見分曉。勉強不來的,即使試譯了幾萬字,也得“報廢”,毫不可惜;能適應的還須格外加工。測驗“適應”與否的第一個尺度,是對原作是否熱愛,因為感情與了解是互為因果的;第二個尺度是我們的藝術眼光,沒有相當的識見,很可能自以為適應,而實際隻是一廂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