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之史的發展(1 / 3)

晚近以來,音樂才開始取得它在一般曆史上應占的地位。忽視了人類精神最深刻的一種表現,而謂可以窺探人類精神的進化,真是一件怪事。一個國家的政治生命,隻是它的最淺薄的麵目。要認識它內心的生命和行動的淵源,必得要從文學、哲學、藝術,那些反映著這個民族的思想、熱情與幻夢的各方麵,去滲透它的靈魂。

大家知道文學所貢獻於曆史的資料,例如高乃依[1]的詩,笛卡爾[2]的哲學,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三十年戰爭結束後的法國民族。假使我們沒有熟悉百科全書的主張,及十八世紀的沙龍的精神,那末,一七八九年的法國大革命,將成為毫無生命的陳跡。

\/笛卡爾像\/

大家也知道,形象美術對於認識時代這一點上,供給多少寶貴的材料:它不啻是時代的麵貌,它把當時的人品、舉止、衣飾、習尚、日常生活的全部,在我們眼底重新映演。一切政治革命都在藝術革命中引起反響。一國的生命是全部現象——經濟現象和藝術現象——聯合起來的有機體,哥特式建築的共同點與不同點,使十九世紀的維奧萊-勒-杜克[3]追尋出十二世紀各國通商要道。對於建築部分的研究,例如鍾樓,就可以看出法國王朝的進步,及首都建築對於省會建築之影響。但是藝術的曆史效用,尤在使我們與一個時代的心靈,及時代感覺的背景接觸。在表麵上,文學與哲學所供給我們的材料,最為明白,而它們對於一個時代的性格,也能歸納在確切不移的公式中,但它們的單純化的功效是勉強的,不自然的,而我們所得的觀念,也是貧弱而呆滯;至於藝術,卻是依了活動的人生模塑的。而且藝術的領域,較之文學要廣大得多。法國的藝術,已經有十個世紀的曆史,但我們往常隻是依據了四世紀文學,來判斷法國思想。法國的中古藝術所顯示我們的內地生活,並沒有被法國的古典文學所道及。世界上很少國家的民族,像法國那般混雜。它包含著意大利人的、西班牙人的、德國人的、瑞士人的、英國人的、佛蘭德斯人的種種不同,甚至有時相反的民族與傳統。這些互相衝突的文化都因了法國政治的統一,才融合起來,獲得折衷,均衡。法國文學,的確表現了這種統一的情形,但它把組成法國民族性格的許多細微的不同點,卻完全忽視了。我們在凝視著法國哥特式教堂的玫瑰花瓣的彩色玻璃時,就想起往常批評法國民族特性的論見之偏執了。人家說法國人是理智而非幻想,樂觀而非荒誕,他的長處是素描而非色彩的。然而就是這個民族,曾創造了神秘的東方的玫瑰。

由此可見,藝術的認識可以擴大和改換對於一個民族的概念。單靠文學是不夠的。

這個概念,如果再由音樂來補充,將更怎樣的豐富而完滿!

音樂會把沒有感覺的人弄迷糊了。它的材料似乎是渺茫得捉摸不住,而且是無可理解,與現實無關的東西。那麼,曆史又能在音樂中間,找到什麼好處呢?

然而,第一,說音樂是如何抽象的這句話是不準確的;它和文學、戲劇、一個時代的生活,永遠保持著密切的關係。歌劇史對於風化史及交際史的參證是誰也不能否認的。音樂的各種形式,關聯著一個社會的形式,而且使我們更能了解那個社會。在許多情形之下,音樂史並且與其他各種藝術史有十分密切的聯絡。各種藝術往往互相影響,甚至因了自然的演化,一種藝術常要越出它自己的範圍而侵入別種藝術的領土中去。有時是音樂成了繪畫,有時是繪畫成了音樂。米開朗琪羅曾經說過:“好的繪畫是音樂,是旋律。”各種藝術,並沒像理論家所說的,有怎樣不可超越的樊籬。一種藝術,可以承繼別一種藝術的精神,也可以在別種藝術中達到它理想的境界:這是同一種精神上的需要,在一種藝術中盡量發揮,以致打破了一種藝術的形式,而侵入其他一種藝術,以尋求表白思想的最完滿的形式。因此,音樂史的認識,對於造型美術史常是很需要的。

可是,就以音樂的元素來講,它的最大的意味,豈非因為它能使人們內心的秘密,長久地蘊蓄在心頭的情緒,找到一種借以表白的最自由的言語?音樂既然是最深刻與最自然的表現,則一種傾向往往在沒有言語、沒有事實證明之前,先有音樂的暗示。日耳曼民族覺醒的十年以前,就有《英雄交響曲》;德意誌帝國稱雄歐洲的前十年,也先有了瓦格納的《齊格弗裏德》(Siegfried)。

在某種情況之下,音樂竟是內心生活的唯一的表白——例如十七世紀的意大利與德國,它們的政治史所告訴我們的,隻有宮廷的醜史,外交和軍事的失敗,國內的荒歉,親王們的婚禮……那麼,這兩個民族在十八、十九兩個世紀的複興,將如何解釋?隻有他們音樂家的作品,才使我們窺見他們一二世紀後中興的先兆。德國三十年戰爭的前後,正當內憂外患,天災人禍相繼遝來的時候,約翰•克裏斯托夫•巴赫(Johann Christoph Bach),約翰•米夏埃爾•巴赫[4](Johann Michael Bach),正在歌唱他們偉大的堅實的信仰。外界的擾攘和紛亂,絲毫沒有動搖他們的信心。他們似乎都感到他們光明的前途。意大利的這個時代,亦是音樂極盛的時代,它的旋律與歌劇流行全歐,在宮廷旖旎風流的習尚中,暗示著快要覺醒而奮起的心靈。

此外,還有一個更顯著的例子。是羅馬帝國的崩潰,野蠻民族南侵,古文明漸次滅亡的時候,帝國末期的帝王,與野蠻民族的酋長,對於音樂,抱著同樣的熱情。第四世紀起,開始醞釀那著名的《格列高利聖歌》(Gregorian Chant)。這是基督教經過二百五十年的摧殘以後,終於獲得勝利的凱旋歌。它誕生的確期,大概在公元五四〇年至六〇〇年之間,正當高盧人與龍巴人南侵的時代。那時的曆史,隻是羅馬與野蠻民族的不斷的戰爭、殘殺、搶掠,那些最慘酷的記載;然而教皇格列高利手訂的宗教音樂已在歌唱未來的和平與希望了。它的單純、嚴肅、清明的風格,簡直像希臘浮雕一樣的和諧與平靜。瞧,這野蠻時代所產生的藝術,哪裏有一份野蠻氣息?而且,這不是隻在寺院內唱的歌曲,它是五六世紀以後,羅馬帝國中通俗流行的音樂,它並流行到英、德、法諸國的民間。各國的皇帝,終日不厭地學習,諦聽這宗教音樂。從沒有一種藝術比它更能代表時代的了。

由此,文明更可懂得,人類的生命在表麵上似乎是死滅了的時候,實際還是在繼續活躍。在世界紛亂、瓦解,以致破產的時候,人類卻在尋找他的永永不滅的生機。因此,所謂曆史上某時代的複興或頹唐,也許隻是文明依據了一部分現象而斷言的。一種藝術,可以有萎靡不振的階段,然而整個藝術絕沒有一刻是死亡的。它跟了情勢而變化,以找到適宜於表白自己的機會。當然,一個民族困頓於戰爭、疫癘之時,它的創造力很難由建築方麵表現,因為建築是需要金錢的,而且,如果當時的局勢不穩,那就絕沒有新建築的需求。即其他各種造型美術的發展,也是需要相當的閑暇與奢侈,優秀階級的嗜好,與當代文化的均衡。但在生活維艱、貧窮潦倒、物質的條件不容許人類的創造力向外發展時,它就深藏涵蓄;而他尋覓幸福的永遠的需求,卻使他找到了別的藝術之路。這時候,美的性格,變成內心的了;它藏在深邃的藝術——詩與音樂中去。我確信人類的心靈是不死的,故無所謂死亡,亦無所謂再生。光焰永無熄滅之日,它不是照耀這種藝術,就是照耀那種藝術;好似文明,如果在這個民族中絕滅,就在別個民族中誕生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