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關於他的政治認識問題,我是抓得很緊的。在他整個做人的教育,對國家的責任等等方麵,我始終認為自己的責任還沒有完,還需要繼續好幾年呢。波蘭人一般偏於自由散漫的風氣,從五四年起我就再三警告他提防,因為學藝術的人最易感染。據他暑假中所談,在華沙他一到使館,往往整天的走不出來,因為那麼多的國內書報吸引著他,可見他對國內一切是很關心的。先生來信所提,基本上和我所操心的完全一致。除了我經常去信督促,提高他警惕以外,恐怕也可以用別的更具體的辦法補充,比如每隔相當時候,要他回來進馬列學院學習二三個月(但同時需照顧他的專業,每天仍給以不少於四小時的練琴時間)。這是我一廂情願;主要是把他的專業學習和政治覺悟盡量結合得好。

在決定他今後學習計劃以前,我很願意專程來京與先生及各有關首長當麵詳談。倘荷讚同,請挑一個比較不太忙的時期,早日來信通知。至於將來回國以後的磨煉以何種方式為最宜,似乎更需要細商;因國內音樂界情形不簡單,而我在這方麵還能供給一些實際材料。

“群眾喜愛”與“接受程度”兩點,我與他在暑假中討論很多。他與先生談話後來信也提道:“夏部長希望我在國外學習時要想到國內群眾的需要,要盡到自己一份帶頭人的責任;這其實就是一個提高與普及相結合的問題。我覺得他說得很對,也與我和爸爸在家裏的結論完全符合。”當然,這不僅是一個認識問題,而是一個長期實踐的問題,逐漸適應客觀現實的問題。

近三五年來,我在教育傅聰的經曆中學得了不少東西。以他現階段的發展而論,一方麵固要嚴密注意他的思想情況,另一方麵也需要正確估計他的覺悟程度,否則往往收不到預期的效果,反而有副作用。我自己水平不夠,倘先生能在這方麵時予指點,讓我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得更好,我是非常感激的。

另外有件事需要報告先生。聰自十月底起,因波蘭政府收回“議會招待所”自用,已遷到外麵居住。當時曾借宿同學家中五六天,方才找到工人家裏的一間出租屋子,但他們不喜歡終日琴聲,故不久還要搬。學琴的人找住處不受歡迎是各國通例,不足為奇;而華沙音樂院的公共宿舍,三四人擠在一間屋內,琴房隔音設備不好,與國內情況相差無幾,也是事實。固然他不需要特殊待遇,但他的學習要求與別人不同,也難以要他住宿舍,自己聽不見琴聲,在他的程度上是極有害的。華沙房租奇昂,工人家一間屋每月即需六百茲羅提,而聰每月公費一共隻有六百五十茲羅提。原住議會招待所不要房租,但那時每月三分之二的開支,尚且靠得的蕭邦獎金存款及平日的音樂會收入(每月約淨收入二三百茲羅提)彌補。他的意思(暑假中說的)能自己掙錢補貼就好,不願多向國家開口。不過現在住外邊,房租既占了留學生公費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搬家的事也要更為頻數,鋼琴搬動一次即需三百波幣,校音一次又是三百五十波幣,這些額外開支,不知他今後如何應付。

這封信耽誤先生不少時間,很抱歉。什麼時候需要我來京,乞早見告。匆此,即頌

著綏

弟傅雷拜上

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拙譯《查第格》想亦早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