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走心中的憂鬱(1 / 1)

��{�i�人們都在為自己而傷心、哭泣,不過他們可悲可泣的程度連他們所說的一半都不到。一旦我們陷入一些情緒當中,便會感到痛苦。單以希望來舉例,當我們期許自己可以發現真實性,發現真理清晰能見的最高峰和邊界的時候,我們便會在痛苦之中無法自拔。最後我們發現自己所追求的“真實性”,僅僅是某種舞台布景與贗品之類的東西。這樣一件可悲的事讓我明白了擁有此種希望是多麼輕薄。

此種贗品一類的東西都僅僅是在表麵上繞圈子,從來沒有將我引進真實性當中,原因是要真正接觸這樣的真實性是要付出作為兒子與情人本應無償付出的代價的。波斯柯維奇不是發現了相異的兩個生命體間是不可能結合為一體的規律嗎?確實是這樣,靈魂永遠也觸及不到它們的對象。一個我們沒有辦法航行其上的海洋用沒有聲息的波浪在我們和為我們所關注並與我們保持關聯的事物間激蕩著。悲傷還會把我們變成一個理念主義者。

在我的兒子死去之時(這已是兩年之前的事了),我覺得自己失去了一份美好的財富,一份不會再有比他更加有價值的財富。我無法令它和我稍微親近一些。倘若明天我知曉我的主要債產破產了,而引發我在財產上的損失將有可能在之後的好多年間都給我造成很大的不便,可它將對我產生的不便恰恰如它以前提供給我的好處一般,既不可以讓我變好,也不能夠讓我變壞。前麵所說的此種災難也是這樣。它並未觸及我,我所幻想的便是我的一部分,當它被人從我身上撕扯下去的時候,我絕對不會不被撕扯,當它變大時我也不會說是不增大,當它在我的身上掉下時我身上絕對會留下疤痕。它是曇花一現。

我覺得難過的是,憂傷無法教給我任何東西,也無法讓我朝真正的自然邁出一小步。當印度人在詛咒某個人時,會說,風將不會往這個人的身上吹,水也不會朝他身邊流,火也無法將他燃燒,這樣一個被詛咒的人便是現在我們全部的人的真實寫照。值得我們珍惜的是炎炎夏日的雨水,可是我們卻發明了滴水不漏的雨衣。一切屬於我們的都隨我們遠去,除死亡之外。我們擁有著某一不可一世的滿足感,嘴裏說著盛氣淩人的話語,看著四周的一切。不過,至少還存在著某種一定不會躲避我們的“真實性”。

萬物都擁有煙霧般的消散性和狡猾性,即便他們最為可靠的某部分被我們抓住了,這消散性和狡猾性也能夠讓它們從我們手裏溜走。我覺得這樣的消散性和狡猾性是我們身處境地最為惡劣的部分。自然不樂意被觀察,它希望我們做它的玩伴,我們或許有板球運動中的大圓球,但沒有能作為我們的哲學對象的小櫻桃。我們從來沒有被自然賦予和它有直接接觸的能力。全部和自然的一閃而過的撞擊都是突發性的,人和所有外物的關係都是隔膜且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