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不是好職業,這個職業非精神與肉體強大者不能為之,容易把人搞得神經衰弱、肉體垮塌,然後幹出一件件瘋狂的事。當然衙門裏的大小官員,衙門口的大小胥吏,也不是那麼容易幹的。連皇帝都不得自由,他們的日子又能好到什麼地方去?中國有句老話,人有人道,鼠有鼠道。各種滋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衙門的路徑除了製度範疇內的光明大道,多的是介乎對錯之間,裹挾著人情、私利和各種當事人無法排除的灰色地帶。很多時候,由不得個人去做選擇,而是衙門體製選擇個人;是體製決定個人的興衰榮辱,而不是個人決定體製的死活。一個人在衙門裏轉來轉去,就像走進了千頭萬緒的迷宮,沒人能夠說清楚其中的深意,也沒人能夠看透個體的命運。衙門體製在千百年的實踐運轉中,產生了自己的邏輯。而它在路徑選擇中也逐漸背離締造者和設計者的初衷,產生了不以人意誌為轉移的運行規律。
54 護官符
《紅樓夢》中的賈雨村攀上了賈家勢力當上應天府知府,他上任後給他上第一課的不是體製內的同僚,而是在他手下當差的胥吏。有人狀告薛蟠強搶民女、草菅人命。剛剛上任的賈雨村拍著驚堂木正準備公平斷案,派人前去緝拿凶犯薛蟠,卻被站一旁的門子給製止了。
其實在當時的官府衙門,這並不是多麼稀罕的事。明清時期,那些看門的或者服侍官員的青年男子就是門子,老百姓私下裏習慣將其稱之為“小二爺”。官員是老爺,他們是小二爺,門子的地位由此可見一斑。在當時門子的選任也是很有講究的,一般選擇十五六歲的小孩。他們一般唇紅齒白,麵容姣好,比較幹練。然後這些小孩就陪伴在官員的周圍,為官員穿衣戴冠,上茶點煙,伺候他們的生活。時間一長門子的職責就逐漸進行分流,有些當了衙役,有些當了捕快。對於門子來說,他們是伴隨在官員鞍前馬後的跟班和常隨,年紀不大卻和官員的關係最為親密,是官員片刻也離不了的人。因此他們碰到的、看到的、聽到的往往都是官場深處最為隱秘的事。
門子將賈雨村引至內室,從懷中掏出一張紙來,上麵寫著:“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阿房宮,三百裏,住不下金陵一個史。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這就是賈史王薛四大豪門家族,世襲公侯爵位,家資巨富。“這四家皆連絡有親,一損皆損,一榮皆榮,扶持遮飾,皆有照應。”
這就是明著告訴賈雨村,這四大家族是一體的,牽一發而動全身。另外賈雨村本人就是靠賈家勢力當上的官,而薛蟠恰恰是這其中薛家的公子。當了解了內情,賈雨村也驚出一身冷汗。他動用公權力將此事壓了下去,事後又寫信向薛家邀功,說此案已了。
這張紙條,門子稱它為“護官符”,顧名思義就是每個官員要想保住官位,就要照顧紙上寫著的豪門巨室。因為“上麵寫的是本省最有權有勢、極富極貴的大鄉紳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時觸犯了這樣的人家,不但官爵,隻怕連性命還保不成呢!所以綽號叫作‘護官符’”。
在這裏一句“各省皆然”,道出了當時官場的通行規則。不論你去往何處為官,都要想辦法弄到這樣一張護官符,摸清當地各種錯綜複雜的社會關係和人情網絡,不然吃了虧,還不知道怎麼回事。“門子”屬於官員的生活秘書,一般是官員最為信賴的人。“門子”沒有辜負領導的信任,在關鍵時刻拉了領導一把。那麼我們換言之,如果賈雨村在這裏聘用的是一個讓他不省心的門子,這件事就有可能會呈現出另外一種局麵。
其實這個案子是一件非常棘手的陳案,賈雨村前麵幾任官員都沒有將其判定。之所以沒有判定,主要還是因為忌憚於薛家的勢力。賈雨村開始準備派公差去拿人,也有他自己的考慮。因為像他那樣的讀書人,最初都有匡時濟世的政治理想。等到功名落定擁有一官半職,他們也想做些利國利民的事。對於賈雨村來說,他與這個案子還有著私人的聯係,被拐賣的小英蓮是他的大恩人甄士隱的女兒。雖然有上麵的因素,但是賈雨村還是選擇繞道而行。
當然選擇繞道而行,是賈雨村用行動詮釋官場“灰色地帶”的一種方式。賈雨村能夠擔任應天府的知府,也是費了一番周折,疏通了各種關係。他攀上最大的高枝就是“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的大家長賈政。依靠權貴賈政的直接幫忙,他才得到了應天知府的官職。換言之如果沒有“門子”的那張護官符,依著賈雨村最初的想法行事,他維護了馮淵和小英蓮的權益,判處薛蟠殺人罪成立,那賈雨村也由此得罪了四大家族,輕則官沒得做,重則也許就死無葬身之地。兩方麵一權衡,賈雨村還是選擇了攀附權貴,維護四大家族的利益。
55 腹 誹
中國自春秋開始,就有“子產不毀鄉校”的傳統。然而,秦時設置“誹謗罪”,侯生、盧生非議嬴政“天性剛戾自用”,秦始皇以此罪名下令“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鹹陽”。秦代的“誹謗罪”也要說出來的方可稱為“誹謗”。漢武帝後來居上,比秦始皇更擅長羅織罪名。於是,在漢武帝時代,我們看到有人僅僅是嘴唇略微翻了翻,相當於撇了撇嘴就被論罪處死。
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漢武帝突發奇想決定製造白鹿皮幣。白鹿皮幣的提法,的確是瘋狂者的瘋狂想法,這主要是因為漢武帝劉徹迷信方術所致。古人經常以白鹿為祥瑞,白鹿出沒,則與仙人為伴。後來的說法更加玄乎了,說:“鹿壽千歲,滿五百歲則其色白。”盡管劉徹那個年代還沒“滿五百歲則其色白”的說法,但白鹿被視為吉祥之物的說法已經確立。
我在這裏要說的這個人,叫顏異,時任大農令,也就相當於今天的農業部部長。顏異很能幹,也非常廉潔,從綜合考評來看也算是一個好官。漢武帝對他還算器重,將他提拔到九卿的位置上。當時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被封為“九卿”的,“九卿”是秦漢時期對中央各部門長官的一種尊稱。
漢武帝征求顏異對造白鹿皮幣的意見,顏異並不客氣,明確表示反對。他說:“現在各王、侯朝賀用的禮物都是白色的玉璧,價值隻幾千錢,主次很不相稱。”劉徹本來是想聽好話的,結果碰了一鼻子的灰,所以對顏異的言論很不滿意。皇帝的心理反應是下邊人揣摸的重點,看一看那些權臣們又有幾個不是皇帝肚子裏的蛔蟲?顏異這種官場一根筋的人物,每個時代也都少不了。沒有一根筋,又何以襯托出其他人的八麵玲瓏?
有人就根據劉徹不高興這一政治動向,給顏異“找碴兒”。估計這撥“找碴兒”的人,大多數是顏異的政敵。於是就有人站出來告發了顏異。漢武帝就派長安令張湯負責這個案子。張湯本來就與顏異有舊怨,所以這正是一個將顏異整倒的良機。
沒有等到張湯親自動手,就有人站出來告發顏異。告的是什麼呢?很怪,隻是一個表情。有人說:顏異與客人談到緡錢(西漢時期出現的新稅目)等法令時,他的表情不對。客人說這些法令製定得不符合國情,擾民。顏異當時一句話沒說,隻是微微地噘了噘嘴唇。
張湯就抓住這一微妙的動作,開始大做文章,向漢武帝上奏說:“顏異見法令有不恰當的地方,不到朝廷陳述,反而在心裏非議,應判死刑。罪名就叫‘腹誹’。”
張湯這個人真是太有創意了,張嘴就給人定下一個罪名,在中國曆史上創立了一個新的刑名,叫“腹誹罪”。顧名思義,你就是一句話不說,心裏有不滿也照樣能治你的罪。張湯這種給人定罪的藝術,來自他在司法實踐中的大量總結。他總結出的理論很有“後現代”氣息,可以稱為“政治上正確”的始祖。理論上並不算太高深,但實用性非常強大。酷吏的酷,是對於犯法者動輒處以極刑、殺頭無數的表現手法。在權力係統秩序井然的官場上,酷吏是一夥善於投機的人。在皇權遇到麻煩,需要酷吏站出來清除障礙的時候,也是酷吏迎來自己機會的時候。張湯這種動輒就見血封喉的做法使權貴們感到威脅,為求自保,他們隻好聯合起來欲除之而後快。
位居三公的張湯在權貴們的合力構陷下,被逼自盡,死後全部家產不過五百金。這是他為官一生的俸祿加上皇帝的賞賜。下葬時,張家僅以牛車送至地頭,有棺無槨,這在當時是少見的。話說回來,張湯落到一個悲慘的結局,最致命的原因在於他執法太過冷血,由此結怨太多,最後被皇帝所拋棄。
56 功臣問題
《漢書》中有一段從韓信嘴裏吐出來的至理名言:“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是說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剪除異姓諸侯王、殺戮功臣的事。這樣一句話給漢高祖劉邦勾畫出一副疑神疑鬼、寡恩刻薄的嘴臉。不過對於功臣,他也的確做到了趕盡殺絕,殺韓信,殺彭越,殺黥布,囚樊噲,走盧綰。
盡管劉邦有著這樣或那樣的苦衷,但還是引來後人無窮的非議。就拿韓信來說,他是一個英雄,但是英雄未必是成熟的政治家。政治家不僅需要高智商,最重要的是明斷時勢的情商,而韓信恰恰缺乏後者。在權力世界的利害關係麵前,空談道義是奢侈的事。韓信既然想當王,那麼在劉邦和項羽二虎相爭的時候,就是他亮劍的最好時刻,也是他唯一的機會。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過了這個店就沒有這場局了。
韓信在關鍵時刻沒有背叛劉邦,他在正統道德範疇內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也是不會為人所詬病的。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來看,其實這也是理所應當的,畢竟他是劉邦的臣子,在劉邦的權力集團內部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如果韓信關鍵時刻在劉邦背後捅上一刀,雖然在道義上說不過去,但是從利害關係上來看,卻是絕對的勝者。
國家草創,外患略盡,而內憂方起。一起打天下的人,自覺彼此出身差不多,才能也差不多,有可能老子流的血汗比你還多,有可能你是弟來我是哥。可轉眼之間,你麵南背北稱了王,我垂眉折腰做了臣。功臣問題是所有開國皇帝都要去認真研究的課題,此題極難解,也是一道無解之題。因為皇帝手中的權力,不應該由他一個人獨享,而應該作為權力股份,讓那些功臣們共同參與分肥。因為當初大夥提著腦袋跟你玩兒命幹,如今江山打下來,你卻要“卸磨殺驢”。
當然在剛建國時期,皇帝與功臣有一段蜜月期,在蜜月期裏也有富貴共享的美好時光。可時間不長,雙方感情就破裂了,剛派發下去的免死鐵券還閃著光亮,可這份光亮卻救不了功臣的命。曾經共患難的兄弟,轉眼間成為欲置對方於死地的對手。
皇帝和功臣由於權力分肥破壞了體製的理性秩序,私人的情感因素也被皇權控製到了最低程度。隻有將私人情感因素控製到最低狀態,皇權才能達到最高狀態。皇帝和功臣這對冤家完全處於一種“囚徒困境”。皇帝和功臣就好像被隔離的囚徒,作為兩個博弈方,他們的目標都是要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作為皇帝,害怕功臣手中擁有的權力危及皇權;而功臣又怕皇帝翻臉不認人。這種互相設防、互不信任的狀態,隻會逼得皇帝痛下殺手。在這一點上,趙匡胤的“杯酒釋兵權”是非常高明的方法,一般人還真玩不了。趙匡胤用高官厚祿將功臣們手中的軍權贖買過來,這樣也就等於換取了功臣危及皇權的權力。說到底,皇權對功臣的忌諱無非是他們手中的軍權,一旦功臣們心甘情願地交出軍權,他們也就雙雙走出了這種權力的困境。
“杯酒釋兵權”雖然是解決皇帝和功臣矛盾的最佳方法,但並不適合所有的皇帝。要做到雙方皆大歡喜,作為強勢方的皇帝要有寬廣的胸襟、用人識人的才能、誠實守信的作風和玩轉權力的智慧,才能率先打破這種權力困境。
每個開國皇帝都麵臨著這樣的困境:他無法從功臣集團中分離出忠臣和奸臣,但他又必須想盡辦法保證自己的兒孫能順利繼承皇位。為此,皇帝們不得不按照自己的主觀判斷,將可能造反的人清除出隊伍,確保自己的江山永固。
“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在不能辨別忠奸時,皇帝們心中的標準隻能是這樣:有能力造反的和沒有能力造反的。對於皇帝來說,他隻能假定所有有能力造反的人都有罪,都有可能造反。於是,他要做的就是將那些有能力造反的殺掉。剩下的人即使有造反之心,也無造反之力了。每一代皇帝都麵臨同樣的困境,最後都做出了同樣的選擇,讓我們後人見識了一幕幕血腥的鬧劇。不要問你想做什麼,而要問你能做什麼。功臣們天生就有罪,因為他們擁有造反能力。在對待功臣上這話是對的,所有的皇帝防功臣都像防賊一樣。
很多時候,我們習慣拿劉邦與朱元璋做比較,同樣是草根出身的開國君主,同樣麵臨著開國功臣如何處理的曆史難題,但兩個人絕對不是一個重量級的。劉邦出手洗牌,是因為異姓諸侯王反叛的號角已經吹響,他的做法有自衛的意思在裏麵。而朱元璋的血腥屠殺,則完全是為了屠殺而屠殺,為皇權的接班人掃清障礙,是毫無根據的因疑而殺。
在洪武年的權力布局中,朱元璋可謂煞費苦心。既要貌似公正地封賞那些功臣,頒賜他們那塊看上去很美的“免死鐵券”,又要貌似合理地消除對皇權的潛在威脅,同時還要避免天下人譏諷他言而無信。建立明朝之後,朱元璋一直以元朝的弊政作為警醒自己的教訓,他經常會拿這樣一句話警醒自己:“元之大弊:人君不能躬覽庶政,故大臣得以專權自恣。”
在朱元璋所頒發的“免死鐵券”中,都刻有這樣一句看似不經意的話語:“除逆謀不宥,其餘若犯死罪,爾免二死,子免一死。”他在這裏預先埋下了一個伏筆,那就是,如果有人謀反,一律不得免死。有了這樣一個事先埋下的伏筆,後來的大開殺戒也就有了理由。
為了將皇室與功臣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朱元璋又通過聯姻的手段夯實帝國的權力底盤。朱元璋這麼做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希望通過這些方式確保那些開國功臣進入和平年代後的忠貞度不減,以鞏固朱家王朝的統治,使大明江山能夠傳祚無窮。
然而沒過幾年,這段短暫而甜美的政治婚姻就宣告結束。“飛鳥盡,良弓藏。”皇帝與功臣始終難以擺脫這種權力困境,曆史的活劇也如同盜夢空間的陀螺一直旋轉下去。當權力運轉進入到這樣一個怪圈,作為局中之人掙紮得越厲害,沒頂的概率也就越大。每個朝代的開國者都無可幸免地迎頭撞上,朱元璋所打造的大明王朝也同樣不能例外。
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下詔書,對文武官員嚴加戒飭,並且在其中嚴厲指責部分有功之臣幹下違法亂紀之事。這可以看作是他對那些驕傲放縱的功臣們發出的一道嚴厲警告,同時也傳遞了君臣關係趨於緊張的一個信號。
隨後的幾年時間裏,朱元璋又先後炮製了《資世通訓》和《臣戒錄》等訓誡性的製度。在這些頒布的製度裏,朱元璋逐步摘下溫情的麵紗。作為君王不能一直溫情,嚴酷的手段有時候更有效果。朱元璋警告那些曾經的戰友、如今的帝國官員們,讓他們不要自恃功高就不把他這個皇帝放在眼裏,如果膽敢對其不忠、逾越禮製,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這些功臣們雖然嗅到了帝國上空彌漫著的不祥氣息,可他們也許並沒有意識到,這時候在朱元璋的心中已經將那把無形的屠刀緩緩舉起。從無形到有形,有時候缺的隻是一個借口。吳晗先生曾經就朱元璋誅殺功臣做出評述:“這一批並肩作戰、驍悍不馴的將軍們,這一群出身豪室的文臣,有地方勢力,有社會聲望,主意多,要是自己一咽氣,忠厚柔仁的皇太子怎麼對付得了?到太子死後,太孫不但年輕,還比他父親更不中用,成天和腐儒們讀古書,講三王的道理,斷不是製馭梟雄的角色。他要替兒孫斬除荊棘,要保證自己死後安心,便有目的地大動殺手,犯法的殺,不犯法的也殺;無理的殺,有理的也殺。”
朱元璋在他所寫的《逆臣錄序》中分析功臣建功立業時說道,將軍立功是因為上有“君命”,下有“戰將與士卒之力”。這何嚐不是在敲打那些功臣,你們之所以成就功業,與個人奮鬥並沒有直接的聯係。是因為上有像他這樣識人用人的領導者,下有將士們的出生入死,更重要的是天命護佑。而你們中的有些人隻知道一味地貪功,經常做“違君命,逆天心”的事,長此以往是要遭到報應的。
朱元璋所掀起的清洗前前後後持續了十多年,被裹挾進去遭到誅殺的文武功臣及其家屬族人有數萬之多。在這場血腥的角逐中,身為帝王的他必須成為最後的贏家,容不得半點兒閃失。他這麼不管不顧地走下去,雖然能夠起到為子孫“拔刺”的效果,但是天意民心卻難以交代過去。
朱元璋巧妙地借助了朝臣之間的矛盾,將誣陷栽贓運用到極致。其中有些人的確屬於罪大惡極,自取滅亡,但更多的人受死的理由實在是過於牽強。他先後以謀反、通倭等種種理由將胡惟庸、藍玉、李善長等幾大權力集團的大小首領收拾殆盡,隻殺得刀鋒卷口,血流成河。政治就是一個製造盟友和炮製敵人的遊戲,它就像是一架永不停歇的機器。舊的敵人消滅了,新的盟友又會出現。對於洪武年間的朱元璋來說,敵人存在的價值要遠遠大於盟友。
57 莫須有
在北宋以來重文輕武風尚熏陶下成長起來的那一代文人,有著與生俱來的優越感,他們一直歧視、壓製武人。到了南宋初年,這種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逆轉,武將不僅敢於站出來與文臣分庭抗禮,而且常侮慢文人。武將在權力、地位和態度上的變化,引起了高宗和整個文臣集團的強烈不滿與恐慌。從建炎年間直到紹興年間議和,在這十多年間,朝野上下一片收奪兵權、恢複抑武傳統的呼聲。
在帝國文武之爭熱鬧的表象背後,其實就是一個關係到政權最核心價值的頂層設計。頂層設計者們必須確保皇帝對將領和軍隊的絕對領導,就算軍隊的戰鬥力薄弱,也沒多大關係,關鍵是必須要絕對服從。皇家軍隊是保證皇家生存安全的武裝,而“家軍”的生存路徑則是以服從軍隊創建者的指令為第一要務,其次才是皇帝的指令。
“家軍”體製的形成,與嶽飛沒有直接關係。嶽家軍不是第一支,也不是最後一支。所以要以此論罪,嶽飛連最基本的罪過都算不上——雖然朝廷在使用嶽家軍時,始終有所忌憚,收放皆不自如。
北宋初年,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唐末五代將悍兵驕、藩鎮割據的問題,朝廷從各方麵強化了專製主義中央集權。強化集權的重要措施之一是重文抑武,倡行文治,重用文臣;壓抑武將,收奪兵權。重文抑武也就成為兩宋三百年堅持貫徹的一項基本國策。
宋高宗剛剛即位的那幾年時間裏,南宋小朝廷風雨飄搖。揮舞著馬刀的金人對南宋政權和宋高宗窮追猛打,高宗君臣一直逃亡,不斷向金人乞和。金人並不買賬,必欲滅亡南宋、生擒高宗不可,他們根本不把高宗當作談判對手。一個即將亡國的君主,沒有談判的資格。各路“家軍”崛起之時,正是帝國生死存亡之際。在這種情形下,以高宗趙構為首的頂層設計者們不得不給武將一定的權力和地位,讓他們為朝廷效命。與此相應的是,北宋以來一直受壓抑、受歧視的武將,在南宋初年出現了一個權力增大、地位上升的時期,武將有了對軍隊的固定指揮權。
北宋時期是“兵不識將,將不知兵”,兵、將兩分離。這一時期,將領可以固定地控製所統領的軍隊,甚至被稱作“某家軍”。在朝廷無力供養、更無力製約軍隊的時候,若想讓一支軍隊具備凝聚力和戰鬥力,“家軍”體製自然是不錯的選擇。自己籌餉,自己練兵,這也是為什麼南宋初年所有重量級的軍隊,以淮東楚州為大本營的韓世忠軍、以池州和廬州為大本營的劉光世軍、以建康府為大本營的張俊軍、以鄂州為大本營的嶽飛軍以及遠在四川的吳玠軍,最後都不約而同地成為“韓家軍”“劉家軍”“張家軍”“嶽家軍”和“吳家軍”。這背後,有著那個特殊時代的烙印。
從遍地狼煙,到戰局稍緩,南宋的軍事版圖上隻剩下主要的五大“家軍”。與南宋初年相比,這時候南宋的軍事力量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五大“家軍”正式成型之後,對金的防禦體係已趨於完整,最起碼這時候的南宋君臣再不必擔心逃往海上了。但軍隊私人化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家軍之間嚴格劃分界限,彼此猜忌,聯合作戰時往往互拖後腿,是很常見的事情,正所謂“相視如仇讎,相防如盜賊”。
嶽飛蒙冤而死,滿朝文武也大多裝聾作啞,隻有韓世忠當麵質問秦檜。當秦檜以“莫須有”三字回答時,韓世忠氣憤道:“‘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秦檜根本就不需要顧及天下人的想法,因為他有著強大的後盾——皇權的庇護。嶽飛的罪名是秦檜一手策劃出來的,這就是事件的真實背景。然而這裏麵還有一個更大的背景——那就是宋高宗的一雙隱形巨手。依嶽飛這時候的身份與影響力,絕不是一般的誣陷可以動搖得了的,更不可能將其陷害。如果是一場查無實據的“莫須有”,更不可能成為鐵案一件。事實上嶽飛的案件的確查無實據,如果沒有高宗的默許,嶽飛是不可能被殺頭的。也就是說,高宗是支持殺嶽飛的。
以當時的政治形勢,嶽飛在抗金的路上已經取得一定的優勢。如果按照這種態勢發展下去,擊敗金軍並成功接回被擄的北宋皇帝,有可能成為現實。高宗卻無法接受這一切。暖風熏得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偏安一隅的高宗重用嶽飛隻是為了保護自己,他壓根兒就沒有想到,嶽飛會走得那麼遠。迎回二帝,就意味著自己的皇位將受到挑戰。權衡之下,高宗可以做出的選擇並不多,而其中最為有效和穩妥的辦法就是讓嶽飛停下前進的腳步。
世人隻看見秦檜在整件事上的推波助瀾,卻看不見高宗那隻無形的權力之手。別人看不見,但秦檜心裏清楚。所以當韓世忠質問的時候,他的回答很簡單:“莫須有。”這三個字如果單純地從字麵理解,就是“不須有”的意思,也就是說在除掉嶽飛這件事上,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為什麼不需要理由?因為這是高宗趙構的意思,秦檜隻是遵照聖意執行而已。
58 人 脈
中國是一個講究人情、忽視法律的國度,在清朝衙門大堂之上最常見的匾額“天理人情國法”,可以說正是大部分官員的行為準則。首先是個“理”字,自從理學興起,萬事都逃不開理;然後就要考慮到人情關係,中國的熟人社會裏時時處處都布滿一張張撕扯不斷的“情網”;最後才輪到遵循官家製度的國法。在古代權力結構中,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為天理和人情服務的。由此可見,中國古代官家製度的運行理念,由“天理”確定其價值準則,由“人情”定位其行為規範,由“製度”來充當權力運行的工具。在清人趙翼的《官場筆記》中有這樣一篇:某朝廷官員陪同皇帝到熱河考察,不巧他的哥哥剛巧去世,於是他就向皇帝請假回家奔喪。這時候他哥哥家裏已經遍告親友,吊喪的時間總共隻有三天,過期不候。而最後一天是這個官員回家奔喪的日子。於是奇怪的現象就在這時候出現了:頭兩天沒有一個人來吊喪,第三天卻人多到綿延數裏而不絕,那些和死者原先並無絲毫瓜葛的人,都算準了日子前往吊唁送禮。
這種情形其實也不難理解,在今天看來也是最自然不過的事。因為這個死了哥哥的官員在當時是個炙手可熱的實權派,這些人來吊喪也好,送禮也好,並不是出於對死者的尊重,而是做給官員看的,準確地說是做給官員手中握著的權力看的。
林語堂先生說過:“麵子、命運和人情是統治中國的三女神。”“人情麵子”滲透到了社會關係的方方麵麵,不僅可成為人際交往的有效平台,而且也可成為個人生存和發展可利用的資源。
中國有句老話叫作“人生難吃三碗麵”。也就是說,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最難以應付的是“三碗麵”(情麵、臉麵和場麵)。人在世上走一遭,看似潔來還潔去,其實並不是一個人獨來獨往,他必須時時考慮到世俗社會裏的人情和麵子,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讓自己的前途和命運陷入僵局。所以,中國人在和家庭之外的其他人相處交往的時候,精神上會感到束縛和倦怠。原因就在於,他們把人情與麵子作為一種交往的目的,同時又作為一種基本的交往媒介。說白了,這種交往其實是一種資源的交換。這種交換既可以獲取更多的人情和麵子,又可以直接拿既有的人情麵子去交換更大的價值。這種人與人之間有著交換目的的往來,成為古代官場最為盛行的交往方式。
在官家人際交往理念和規則中,包含了三大要素,那就是人緣關係、感情投資與期權回報。在這三大要素中,人緣關係是權力世俗化最基本的要素。中國古代官場是一個講究“差序格局”的地方,往往會針對與自己關係不同的人表現出不同的方式:親人之間有血親,宗族之間有族親,同窗之間有學緣。每個人既是個體又是群體,每個人都擁有一個以個體為中心發散形成的交際網絡。同樣,每個人又都是他所在社會圈子的中心。這樣圈來圈往,也就形成了我們所謂的“熟人”社會。第二個要素感情投資是一種成本的投入。為了維係既得利益與獲取更大的利益空間,個人往往會采用請客送禮、托人說情、拜會請安等諸多手段作為感情投資的成本,並以此獲得最大的利益空間。而第三個要素期權回報則是最終的目的。因為在這種互動性的交往中,其中一方欠下另一方人情,那麼在利益的交換關係中就會處於被動狀態,為了償還人情,隻好返還給別人更大的利益。這種關係近似於“債務人”與“債權人”。古代官場“人脈”資源從來都是一種能夠發揮價值的權力資源,也難免會有人發出官場人情就是社會生產力的感慨。
59 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在中國自古有之,並不是明清時期的特有產物。
秦漢以來,灰色收入的存在始終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始終沒有出現井噴式地增長,更沒有動搖國家財富的根本。這一方麵是因為灰色收入有其合理性,甚至是必要性。例如明朝官員的俸祿極低,以至於像海瑞這樣的二品大員如果不貪汙竟然養不活一家人。海瑞並不屑於像其他官員那樣搞點兒“灰色收入”,也就隻能在自家菜園裏搞點兒“副業”以貼補家用。另一方麵,曆代中央各部的低級官吏往往事多錢少,如果不能夠確立“外快”的合法性,那麼龐大而繁雜的官僚機器根本無法正常運轉。
所以,對於這種無傷大雅的“灰色錢道”,各級官員和百姓也都持默許態度。畢竟官僚體係內部也有自己的約定俗成,很少出現獅子大開口的情況。
這些敢向朝廷大員“吃拿卡要”的胥吏們到底能夠撈到多少好處?最後裝進自己腰包的“灰色收入”又是多少呢?按照晚清的學者兼官員馮桂芬在他所著的《校邠廬抗議》政論書籍裏記載,那些胥吏們在做事的時候手法是極其隱蔽的,圈外人士一般很難摸清確切的底數。
馮桂芬曾經和一個紹興籍的胥吏算過一筆賬:吏部四個司的胥吏每年大概能夠得到三百萬兩銀子的好處費,加上兵部、戶部、工部,四部書吏每年所得應該不少於一千萬兩銀子。外省衙門的人數更多,因此“灰色收入”也就不止一千萬兩銀子。從這些灰色收入的來源渠道可以分析得出:其中十分之三是來自國家財政,十分之七是從地方稅收中獲取,而地方稅收又基本上是從老百姓的血汗錢裏刮來的。
在馮桂芬生活的道光、鹹豐年間,全國的胥吏每年得到的灰色收入超過了兩千萬兩銀子,而當時全國的財政收入是四千多萬兩。也就是說,胥吏的灰色收入占去了國家財政總收入的一半。如果按照上麵來源渠道三七開的算法,屬於國庫的有三成,占到了六百萬兩;從老百姓身上搜刮到的財富高達一千四百餘萬兩。如果以四千萬兩的國家財政收入作為比較對象,那就意味著地方在收稅時要加收百分之三十五才能持平。
那麼我們再來算一算這些“灰色”總收入,最終攤派到每個胥吏的頭上,也就是落到個人腰包裏的會有多少。當時一個衙門有十幾個胥吏,而州縣衙門至少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房,每房平均下來有二三個人,事多人手少,通常一個正役帶幾個幫役都忙活不過來。
雍正年間,田文鏡在河南巡撫任上的時候,巡撫衙門的經製書吏分為兩班,每班十人,共為二十人。但田文鏡說衙門事務太多,實際上每班有一百人,所以河南巡撫衙門的胥吏實際人數是兩百多人。由此可以得出,各級衙門的胥吏實際人數可能是正式編製的十倍以上。清初的散文大家侯方域做過統計,他統計出來的數字是全國州縣衙門的胥吏大約有三十萬人。其實他算的隻是州縣衙門,並沒有把所有的官府衙門都算進去。如果從上到下都計算在內,全國的胥吏有四十萬人左右。
如果按照四十萬的胥吏來算,灰色收入總額達到兩千萬兩銀子,平均下來每個人也不過就是五十兩銀子。要知道書吏們在當時都沒有國家派發的死工資,為了能夠謀得書吏的職位,他們還得花一筆活動經費(稱之為“頂首銀”)。由此看來,每年五十兩的銀子應該是不會高估的。當時老百姓家庭一家五口一年花費需要三十多兩銀子,五十兩銀子也隻能讓他們過上比一般人家好一點兒的日子,而不太可能有更多的財產積蓄。
按照全國胥吏的灰色收入總量兩千萬兩銀子來計算,如果將其分攤至民間,那也是“民生不能承受之重”。全國四十萬胥吏“灰色生存”所產生的“灰色收入”,使得老百姓的實際負擔要比法定負擔增加了三分之一。當然在這裏還不包括官員和衙役階層在運行正式權力時所需要的成本,如果統統計算在內,那麼又將是一筆駭人的天文數字。
經濟學上有一個“租金”的概念,就是指由權力管製所造成的,由官員與官商特殊利益集團來分配的社會公共財富。其實官員的灰色收入就是一種經過權力異化而來的“租金”,通常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界定其合法與否的收入部分;另一種情況是實際為非法收入但又缺乏足夠的證據來認定其為非法的收入。
60 跑 官
薑子牙渭水垂釣,雖然擺出一副出世的姿態,但還是欲釣一番入世的作為。孔老夫子授學三千,帶徒七十二人,動靜造得不可謂不大。他周遊列國推廣自己的學說。有人說,孔老夫子周遊列國隻是形式上的皮,求取功名才是其實質上的血肉。但讓天下儒生們大為失望的是,孔子奮鬥終生也玩不過一個權力場上的三流角色。各國君主給出的評價是,有水平,但不是當官的那塊料。
這種評價顯然是傷透了儒家門徒的心。如果連道行如此高深的孔老夫子求取功名都會如此艱辛,那麼他們還有什麼希望呢?孔子做夢也不會想到,他雖然沒有在自己的時代成為權力場上的精英分子,儒學卻成為後世治天下的唯一學說。不知道這是時代的理性選擇,還是曆史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自西漢後,那些有門路的官員向得寵的後妃或太監們行賄,跑官要官蔚成風氣,漸漸失去了薑子牙“欲顯先隱”的遺風。自從有了官製以來,官場上一直存在跑官要官現象。曆史上一些人的做法會在後來的曆史長河中不斷地重演,讓我們相信了“宿命論”的存在。這就像是“羊群效應”的現實版,頭羊往哪裏走,後麵的羊就會跟著往哪裏走。在一群羊前麵橫放一根木棍,第一隻羊跳了過去,第二隻、第三隻也會跟著跳過去;如果我們將那根棍子撤走,後麵的羊,走到這裏,仍然會像前麵的羊一樣,向上跳一下,盡管攔路的棍子已經不存在了,可“從眾心理”左右著後來者的行為方式。
當然,任何存在的東西總有其合理性,羊群效應並不見得就一無是處。自然界的優選法則告訴我們,在信息不對稱和預期不確定的條件下,看別人怎麼做確實是風險比較低的。羊群效應可以產生示範學習作用和聚集協同作用,這對於弱勢群體成長是很有幫助的。跑官現象在一個官本位的國家裏,可以說是曆史悠久。隻要做官優於民,總會有人千方百計去求官。況且有些朝代專門製定捐(買)官的製度。作為製度之外的潛規則,跑,則是最常使用的一種手段了。一個“跑”字,便把跑官要官的秘訣揭示出來了。我們來看看這個“跑”字,左邊一個“足”,右邊一個“包”,合起來就是跑。眾所周知,所有動物都是用四足或雙足來奔跑的,跑起來隻需要足,而不需要包。那麼“跑”字何以需要帶上“包”呢?仔細琢磨,我覺得這個“跑”字似乎是專門為“跑官”而創造的,因為隻有跑官才離不開“足”與“包”。說白了,跑官要官腿腳(足)必須勤跑,同時還要帶上厚重的禮包。
“足”與“包”同行,才是跑官之道。如果沒有禮包,那就不算跑,或者說跑了也白跑。清代官場衍生出許多跑官要官遵守的潛規則。比如說,夏天炎熱,下級官員送禮物,孝敬上司防暑降溫,叫作冰敬;冬天寒冷,下級官員送禮物,孝敬上司防寒保暖,叫作炭敬;逢年過節,給上司送禮物,叫作年敬和節敬;遇到上司家裏有喜慶(生日、嫁娶或生孩子),給上司送禮物,叫喜敬;給上司男女家眷送禮物,叫文敬或妝敬;外地官員進京述職請訓,見麵也好,離別也好,都得向上司送禮物。這也孝敬,那也孝敬,沒有禮包萬萬不行。一年四季,總有沒完沒了的孝敬項目,讓跑官者跑得不亦樂乎。
在古代官場上,升官就是競爭,就是實力的較量。這實力不僅是你個人的能力,而是你與對家的綜合實力。為了升官,就必須了解“升官”對手的弱點,摸清對手的行事規律。其中之人深諳“升官在於運動”這條潛規則,彼此心照不宣。相反,“迂腐”者,遭人恥笑。於是,許多有實力角逐“官位”之人,在選準“最低目標”之後,大多毫不掩飾地進入“跑”道;而無力角逐者,在罵聲連連之餘,等待時機後來居上搶占“跑”道。
61 縣官難當
中國古代政治體製以州縣為界,上下存在著極大的差異。州縣以上,具體表現為官僚政治,有著一套以典章製度為規範的行為準則;而在州縣以下,其政治形態是典型的鄉紳政治,有著一套以人情關係為規範的行為準則,很多時候是靠人情來推動工作。
州縣作為這兩種規範的結合點,也是權力鏈接的節點。節點若斷裂,則整個王朝權力鏈就會陷入分崩離析的危險境地。在帝國的權力代理人中,七品芝麻官(縣官)是級別最低的一級官員。因為在縣級以下,就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官了,隻有僚或吏。同樣,在帝國的權力係統中,縣是最低一級的地方政權。正因為級別最低,縣就成了帝國的治民之所,縣官就成了平民眼中的皇權代言人。
州縣官員處於正式權力係統和基層社會的結合部,在帝國權力集團中處於最外層,離中央決策中樞較遠。除了特殊時期外,這一級官員通常很難得到中央權力層的關注。得不到關注,不代表就不重要。如果權力係統是一個金字塔結構,那麼州縣一級就是金字塔的底座,是整個王朝大廈的支撐力量。沒有哪個皇帝和中央權力集團能夠無視州縣建製的存在,更不敢輕易動搖大廈的基礎。
權力核心層對州縣官員的漠視,對州縣建製的重視,往往使地方官員陷入一種非常尷尬的境地。作為州縣官員,他們既要承受權力核心層的冷落,又要承擔繁重的工作壓力。“天下之治始於縣,縣之治始乎令。”知縣作為一縣之長,歸納其職能無外乎四項:錢穀、刑名、教化、治安。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州縣的政務被擴大到無邊無界的範圍,而擔負這煩瑣政務的州縣長官,本身的任期卻是短暫的,職權也是有限的,以有限的職權和短暫的任期來應對無邊的政務,其結果可想而知。
古代縣衙的分工與我們今天的機關單位有很大差別,不設科局室,也沒有那麼多工作人員。縣衙裏裏外外隻有知縣一人負責,連一個副手都沒有配備。時間一久,必然會導致下一階層勢力向上滲透。這種滲透其實是一種關係網絡的滲透,有人的地方就會有關係網,每個人既是被動陷身於網絡的人,同時又是主動編織網絡的人。本來地方官員從政,隻要奉行一定的法律規章就可以了。但是權力運行又離不開人,更脫離不開那盤根錯節的關係網。這種關係網是那些喊著聖賢口號的士子們最不能容忍的,可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還是要到這種關係網中搏殺。知其難而勉為其難,則是大多數縣官奉行的人生哲理。對於知縣而言,最難的不是處理政務,而是難在各種人際關係之中。知縣關係網的紛繁複雜是處於“而上、而下、而旁交,而凡百垂涎於令,小不如意,輒怪言怒色,墜淵之計行焉”(《海瑞集》)的得失利害之地。
從知縣在權力結構中所處的位置來看,他的關係網絡是縱橫交錯的。這張由知縣織就的關係網絡圖,其實就是帝國的權力係統示意圖。最上層可以通向帝王和中央各部院衙門,其次是省、府、巡按;中層是同僚及往來官員過客;下層是其下屬、鄉紳乃至百姓。如同明朝清官海瑞所總結的那樣:“上而朝廷,吾父母;中而撫、按、藩、臬、僚屬、過客、鄉士夫,吾長兄弟;下而書吏、裏老、百姓人等,吾子姓,遇之各有正道”。
這裏提到的所謂“正道”,其實也就是儒家所奉行的那一套倫理綱常。皇帝作為帝國的一把手,他在選拔和使用官員的時候常常以家天下的利益作為參照指數;而那些士子們在官場晉級的過關遊戲中,也將私家權益作為一把衡量的尺子;在“官不與勢期而勢自至,勢不與富期而富自至,富不與貴期而貴自至,貴不與禍期而禍自至”的官場中,即使是那些才德兼備之人,也難以維持所謂的“正道”。
那些遵循“正道”的帝國官員既然選擇了把做官食俸祿作為自己的人生終極目標,那麼他們的所作所為隻向皇帝和上級官員負責,至於說社會效益和民生疾苦隻是官員政績的一個參考指標,並不是最重要的指標。正因為如此,官員們寧願選擇循章守舊,按上級的意思行事而不問實際情況的變化,遇事裝糊塗,辦事推諉扯皮,甚至徇私舞弊、貪汙受賄。
在上下左右的包夾之中,州縣官員隻得選擇上結長官、下虐小民的灰色生存方式。其中的繁難,恐怕隻有局中人才能體會得到。我們可以從萬曆年間的文學家袁宏道與友人來往的信函中領略一二。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二十七歲的袁宏道出任吳縣知縣。作為崇尚精神自由的文人,袁宏道深深體會到了知縣這個職位給自己帶來的精神壓力和心靈痛苦。
袁宏道在給友人的信中寫道:“弟作令,備極醜態,不可名狀。大約遇上官則奴,候過客則妓,治錢穀則倉老人,諭百姓則保山婆。一日之間,百暖百寒,乍陰乍陽,人間惡趣,令一身嚐盡矣。苦哉!毒哉!”就是說,我這個縣令猶如會玩變臉的小醜。遇見比自己級別高的官員立即化身為奴,對待過往官吏就變成一個拉客的妓女,管錢糧又成了賬房先生,對待老百姓就像保人媒婆。一句話就是,當官難,當一個像我這樣的芝麻官更是苦痛難耐。
更讓袁宏道感到鬱悶的是,一個知縣在日常工作中打交道的人,並不是像他這樣高素質的文人士子。在更多的時候,和他打交道的是那些形形色色的低素質人群。這和他從書本上得來的知識與處事方式有著很大的反差,甚至有著激烈的衝突。“令所對者,鶉衣百結之糧長,簧口利舌之刁民,及蟣虱滿身之囚徒耳。”和不同的人打交道,和不同的事打交道,這種一天要換幾張臉,一天要處理若幹件事,這是袁宏道這樣躋身於官僚集團的文人們事先沒有想到的。
袁宏道在寫給同為知縣的朋友楊廷筠的信中道:“吳令甚苦我,苦瘦,苦忙,苦膝欲穿,腰欲斷,項欲落。嗟乎,中郎一行作令,文雅都盡。”
而他在寫給好友沈鳳翔的信中更是大倒苦水:“人生作吏甚苦,而作令尤苦,若作吳令,則苦萬萬倍,直牛馬不如矣。何也?上官如雲,過客如雨,簿書如山,錢穀如海。朝夕趨承檢點,尚恐不及。苦哉,苦哉!然上官直消一副賤皮骨,過客直消一副笑嘴臉,簿書直消一副強精神,錢穀直消一副狠心腸,苦則苦也,而不難。唯有一段沒證見的是非,無形影的風波,青岑可浪,碧海可塵,往往令人趨避不及,逃遁無地,難矣,難矣!”
正值大好青春的袁中郎,書生氣十足,在上任之前未免把複雜的縣政看得過於簡單了。通過自己的親身體驗,他才感受到七品芝麻官的辛苦。而小人為官,無論皇帝給他們再多的官俸、官用都不能防止其貪贓枉法。與其給予高薪還不如僅僅給他少的荒唐的薪俸——反正他們會給自己超額補足差額。以務實見長的清朝皇帝將這種邏輯發揮到了極致。
62 上 訪
清朝信訪製度分為地方上控與京控,通常是以州、縣為初審級;當事人如果不服初審的判決,可以依照府、道、司(臬司)、院(巡撫)的順序逐級上控,這是正常的通道,此外都屬於越級上控。這些程序上的嚴格設置,對地方百姓上訪有了實際的限製。而那些越級上訪、控告不實之人往往還要挨上一頓板子,打得皮開肉綻讓你長點兒記性。
對於那些跑到皇帝麵前告禦狀,構成“越級上訪”的群眾,按照唐朝法律的規定要笞四十。攔轎申冤叫作“邀車駕”,也屬於“越訴”,但是唐朝將其視為普通的“越訴”,即便你衝入皇帝儀仗也隻是杖六十。元代規定:“未訴省、部、台、院輒經乘輿訴者罪之。”明朝法律對此處分更為嚴厲,告狀者衝入皇帝儀仗的,可判絞刑。清朝則幹脆規定不允許“邀車駕直訴”。
1851年,鹹豐皇帝從西陵回京,當地婦女攔駕上訴,因為兵丁攔阻引發衝突,此事為首者張伊氏,以“婦女犯毆差哄堂罪”,被發配邊疆駐防地為奴。上訴不成,反而被治罪。清朝不許越級上控,“若越本管官司輒赴上司稱訴者,笞五十”。
古代政府對上訪戶越級控告,事屬真實的,通常會給予改判;如若弄虛作假,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如《唐律疏議》中規定:“諸邀車駕及撾登聞鼓,若上表,以身事自理訴,而不實者,杖八十。”到了清代,如果“京控”不實的話,將以越級上訴為由,加等治罪,誣告者反坐。清代法律在認可百姓上訴上訪權利的同時,又製定不許刁民“假地方公事聚眾聯謀、約會抗糧、聚錢構訟”,以及“代人捏寫本狀、教唆扛幫赴京”等罪名,這就等於讓那些上訪百姓戴著鐐銬跳舞。如此規定反而成了地方上那些心虛的官吏、豪強截訪抓人的利器。
基層百姓上訪,一般是因為地方官吏和豪強違法聚斂、欺壓百姓、草菅人命等嚴重危害百姓經濟、生命的行為引起的。怕京控的某些地方官員、豪紳,為了“息訟”,手段層出不窮,最惡劣的是截訪、截拿上訪人的伎倆。曆史上就有很多地方豪紳、官吏派人在路上搶走上訪者的盤纏——上訪者絕大多數都是貧苦百姓,沒了路費川資,自然就寸步難行,更不用說是到京城上訪了。
63 冤 獄
何謂冤案?東漢王充認為,“無過而受罪,世謂之冤”。
《現代漢語詞典》將“冤案”一詞定義為“誤判的冤屈案件;被人誣陷,妄加罪名的案件”。古代冤案錯案之後,國家除了在法律上給予平反之外,也在經濟上向含冤者(或其家屬)做出補償,比如宋朝政府處理冤案時就以“賜”“存恤”的名義發給受害者家庭。自南宋以下,社會上流行一句諺語:“破家縣令。”既是警戒縣令執法必須小心,尤其不可以輕易監禁無辜之人,也是勸誡平民百姓在打官司前應該慎思再三。入獄之後,受害者除了有數不盡的刑訊以及獄吏們貪得無厭的勒索之外,甚至“有重囚係縣獄,根連十餘家,淹延且半歲”,所以才有“一夫在囚,破家滅身”之說。
同治十二年(1873)十月九日,小白菜的丈夫葛品連突然暴病身亡。當然暴病身亡隻是外界給出的說法。第二天,他的屍體口、鼻內流出了血水。葛母懷疑兒子是中毒而死,就到縣衙喊冤告狀要求官府驗屍。幾天之後,葛品連的妻子小白菜作為嫌疑人被抓進了衙門。很快小白菜就供出了與奸夫楊乃武密謀殺害親夫的過程。沒過多久,兩個人一個被判淩遲,另外一個被判斬立決。
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官府的判決書早就已經下了,可這對奸夫淫婦的腦袋卻遲遲沒有落地。楊乃武與小白菜在監牢裏一關就是三年時間。
官府對這個案子前前後後審了總共不下十次,可以說是峰回路轉,一波三折,案情越審越撲朔迷離。結果審來審去,審出一個晚清四大奇案之首。本來隻是一對最底層的平民犯下的案子,最後卻驚動了紫禁城內的慈禧太後。
在審問過程中,劉錫彤將罪責往小白菜身上引導。由於小白菜打死不承認自己投毒殺害丈夫,衙門對其進行嚴刑拷打。據當時的新聞媒體《申報》報道,小白菜受刑極重,官府甚至用上了“燒紅鐵絲刺乳,錫龍滾水澆背”等酷刑,遠遠超過了法定刑罰的限度。酷刑之下,弱女子怎堪忍受,於是小白菜供認自己與楊乃武有奸情,欲謀害丈夫葛品連。
在這個案子發生的前兩個月,楊乃武參加癸酉科鄉試,中了舉人。不要小看舉人這個身份,這是一道在關鍵時刻能夠保命的護身符。在清政府的官僚體製裏,像楊乃武這樣的士人屬於官僚預備人才,在當時的組織部門吏部是要備案的。為了讓楊乃武這樣的舉人能夠飽讀經書,成為治國之才,國家出台專門的製度,以保障舉人免受生活所累,並且處處維護他們(也即未來官員)的人格尊嚴。從另外一方麵說,士與官的天然聯係,也使得他們之間具有身份上的認同感。因此官員在現實的司法程序和行政運行過程中,或多或少會對這些人加以維護。這就使得楊乃武相較於其他平民,具有更為優越的地位,也可以說是公權力賦予的某種特權。
也正因為身份的特殊性,楊乃武申冤一事才會驚動朝野,走向全國。使得它在形式上膨脹成一個“獨立”的大案,受到中央權力高層的關注。
在這個案子的整個司法過程中,形成了官吏階層對一介民婦小白菜的全麵圍剿之勢。之所以會形成這種圍剿之勢,主要是因為楊乃武的身份。這種身份不但成了自己的一道護身符,還成了絞殺小白菜的一柄利器。當時的地方權力集團大多是由中舉而來的士子們構成,也就是說他們急於將此案定性,急於將小白菜送上斷頭台,不是為了司法程序的公正,而是為了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就好像浙江籍京官夏同善在上奏中所述:“此案如不究明實情,浙江將無一人讀書上進。”
可以說,最後小白菜能夠出獄開釋是幸運的,她的幸運之處在於將楊乃武牽扯到了案件當中。試想,如果小白菜在酷刑之下“指認”的“奸夫”是一個同她一樣無依無靠無權無勢之人,那麼他們很可能早已含冤而死,而永遠沒有冤案昭雪的那一天。
64 臣妾人格
中國人向來喜歡排座次,一部《水滸傳》將其表現得淋漓盡致。無論是身處江湖之遠,還是身居廟堂之高,都無法擺脫“座次”誘惑。究其緣由,無非是“官本位”在其中作祟。夏商周秦漢,唐宋元明清,皇帝無品,官分九品,無一例外。皇帝隻有一個,官員自然是多多益善,但無論有多少,總有一係列的雞頭鳳尾。走路分先後,座位有高低,這是絕對馬虎不得的。而在官場人群中,有一種群體類型的病態人格,稱之為臣妾人格。也就是說,無論將這種人安置於何處,他都無法實現當家做主的夢想。
這一群體包括帝王、官吏和後宮嬪妃。之所以將皇帝也納入其中,是因為臣妾與帝王的角色是經常可以轉換的。例如漢朝的呂後、王莽、董卓、曹操,唐朝的武則天、韋後,以及後來的趙匡胤、慈禧等。有的挾天子以令諸侯,實際上取得了帝王地位。有的幹脆取而代之,當上了皇帝。
我們知道“臣”作為動詞用,它的意思是“役使、統率”,即現代漢語中的上級領導下級。而這種役使、統率、領導的關係,在等級的階梯中,處於頂端的是帝王。臣妾相對於帝王而存在,帝王依賴於臣妾以生存。這種生態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其角色定位也不宜分割。
再者,皇帝在一個獨立的時間段、空間段,隻能有一人。所謂“一山不能存二虎,一國豈能有二君”。帝王的群體效應隻能在曆史的長河中才能體現。而在曆史長河中的群體效應,卻怎麼看也是:“自秦以來,凡帝王者,皆賊也”。“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如要細細分析,在曆史上,開國皇帝的表現或各有千秋,而繼承大統者,如果遇上“佳子弟”,自身素質較好,又肯虛心納諫,或者還可過上幾天好日子。如果遇上“無賴兒郎”,自己昏庸愚昧,邪狹不堪,大權或旁落太監,或旁落於外戚權臣,那麼他的國家很快就會一塌糊塗。大明王朝就是後者的典型代表,“無賴兒郎”比比皆是。所以帝王的人格被列入臣妾人格範疇,也是無話可說的。
“臣”字,《說文解字》中說它“象屈服之形也”。亦有古人雲:“役人賤者,男曰臣,女曰妾。”我姑且在此掉一次書袋,中國史書最早出現“臣妾”詞組,是在司馬遷的《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越國為吳王夫差戰敗,“勾踐請為臣,妻為妾”。於是,一位國君和他的夫人,就這樣作為第一對有名有姓的“臣妾”,堂而皇之地進入中國曆史。這是相當有象征意義的。由此可以推斷帝王臣妾的地位是多麼的變幻莫測,指向曖昧。“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固然是一種無上的榮耀,但一朝風雲變,早晨貴為王侯、晚上淪為階下之囚,也是平常之事。榮枯咫尺可異,瞬息可至。這就是為帝王臣妾者的生存狀態。
“伴君如伴虎”的生存環境,使臣下有一種臨淵履薄的心態。這種時刻被恐懼控製著的心態,與帝王時刻提防臣下奪取王位的心態相呼應,也是容易形成病態人格的原因。
作為謙辭自稱的“臣”“妾”二字,真實地反映出自稱者的謙卑、臣服的心態。這是臣妾人格的心理基礎。以臣妾角色定位的人群,一類是以臣之心態為妾的後宮嬪妃。一類是以妾之心態為臣的大小官吏。這一類人群,官本位意識非常強烈。對官場等級製度有一種達到癡迷程度的迷醉心理。
65 頂 罪
頂罪其實是一種權力加害。在清朝後期,甚至還出現了專門的頂罪行業:有錢人犯罪可以掏錢雇用窮人去為自己頂罪。隻要有錢,出得起錢,那些為生活所迫願意用自由換取利益或者用自己的性命為家人換取利益的大有人在。
這是一種市場買賣,買者要承擔事情敗露的風險,賣者則完全是用命在搏財。頂罪的成功率還是非常高的,就算買者沒有嚴密的規劃,也可以將頂罪者陷入罪中;因為疑罪是沒辦法排除的,隻要買者能夠使官府衙門將頂罪者作為懷疑對象,而頂罪者又願意攬下罪責,那麼這樁買賣就成功了。
陳其元《庸閑齋筆記》有這樣的記載:福建有個男孩,他被父母賣掉用來頂罪,事先背熟為他編好的口供,以回應問案官的需要。後來被再三開導,推翻原供,可是被發回再審時,依然要頂罪。為什麼要頂罪?因為案件發回後,原案承辦人責怪他翻供;而他的父母又每天來責罵他,怪他收錢不肯頂罪是背信。於是乎,頂罪的男孩進退維穀,最後隻有順服父母去替人受死。
康熙五十一年,清朝著名文學家方苞因文字獄,被牽連關押在刑部監獄。同監號給他講述“予胥千金,潛易死者”的案例。有某姓兄弟二人,因為犯了把持公倉的大罪,依照法律應該立即處決。罪案已經判決了,管文書的某人告訴他們說:“給我一千兩銀子,我使你們活下去。”他們問他有什麼辦法,他說:“用這案名單後麵的單身漢而又沒有親戚的從犯替換你們的名字,等到案文加封上奏時,我另外準備一份奏章,判決詞不用改動,隻不過拿兩個人偷偷地換一下罷了。”
他的一個同事說:“這可以欺騙死去的犯人,卻不能欺騙主審官,如果他發現錯誤再上奏章請示,我們就活不成了。”管文書的某人笑著說:“(他)重新上奏請示,我們這些人固然活不成,但是主審官也要一個個罷官離開。他們不能拿這兩個人的性命來換掉他自己的官職,那麼我們這些人也就始終沒有死的道理了。”他果然這樣辦了,同案名單中後麵的兩名從犯馬上被處了死刑。主審官驚嚇得張口結舌,但到底不敢追究。如此一來,那些冤死的案件也就石沉海底永無昭雪之日。
人是趨利避害的經濟人或曰理性自利的人,一個人在沒有任何壓力的時候,即便是真正的犯罪人,也不會自願供述所犯罪行,更何況沒有實施犯罪行為者,就更不會自願供述所謂的罪行了。但是,特定情形下,有些人並非行為實施者卻自誣非己所為的犯罪行為,並甘願承受相應的懲罰。清朝大學士紀曉嵐在他所撰寫的《閱微草堂筆記》中,就曾發出喟歎:“治獄之難,其中‘命案尤難’。”因為在“有頂凶者,甘為人代死”這種坦然供罪有違常情的情勢下,問案者往往難以覺察其中玄密。
66 裙帶關係
“裙帶”從字麵上看,就是婦女服飾上的一根帶子,這根帶子讓服飾成為一件合體的衣服,引申開來就是由婦女姻親關係所帶來的官場利益關係。
在《紅樓夢》中,賈雨村府上的差役為初涉官場的主子上了一堂“裙帶”關係學課:“四家皆連絡有親,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今告打死人之薛,就是‘豐年好大雪’之‘薛’。不單靠這三家,他的世交親友都在外的本也不少,老爺如今拿誰去?”
一個衙門裏的小小差役,就能將這種由“裙帶”扯出的權力關係說得如此通透,可見這種權力運行規則已毫無秘密可言。差役反詰:“老爺如今拿誰去?”賈雨村也不是個傻子,這個關係網中的任何一個他都得罪不起。
《紅樓夢》中的四大家族就是以聯姻為主而結成的家族共同體。由四大家族散發出去的婚姻枝節更是上可達皇權,下可連那些手握實權的大小官員。隻要簡單梳理一下,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張以賈政為圈子核心的姻親脈絡圖:賈政、帝王—翁婿;賈、史—姑表;賈、王—郎舅,並親上作親;賈、薛—姨親,並親上作親;賈政、賈雨村—聯宗,等等。
一個時代牽扯出來的裙帶關係越多,權力的私有化成分就會越重。盤根錯節的裙帶關係就是要把一個個衙門變成家族部門,把衙門的權力資源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這也是為什麼在封建官家製度中,官與民在對權力的認識上會產生激烈衝突的根本原因。恩格斯就中世紀的婚姻曾下過一個定義:“對於騎士或男爵,以及對於王公本身,結婚是一種政治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姻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不是個人的意願。”在官家的權力背景下,生長在這些豪門望族的女子們,她們的愛情婚姻注定是一場又一場的悲劇,隻見利益,不見幸福。
家族共同體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往往會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古代官家刑法中的株連法與此有關。曆史上那些觸及皇權利益的,被判了連誅、連坐的高官們,基本上都是以幾百號、上千人的殺戮為結局,以一個家族的消亡為代價。由於權力家族之間有著“共損”與“共榮”的利害關係,其他權力集團要想從外部攻破這些家族的聯盟是很難的。就拿東晉一朝來說,黃金家族依次是琅琊王氏、高平郗氏、潁川庾氏、陳郡謝氏、太原王氏以及最後代晉而立的劉裕家族。普通士族成員如果有幸與他們中的任何一個家族通婚成功,就等於拿到了進入權力通道的VIP金卡,等於將自己的家族鑲嵌進了官家權力鏈的重要一環。
這種權力家族的消亡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從內部逐步敗落。《紅樓夢》中四大家族的衰亡,是因為傳宗接代的男性主子們一代不如一代的趨勢,養尊處優的心理,糜爛奢侈的生活方式,爭權奪利的矛盾鬥爭……實際上就是家族權力的自殺式消亡。
67 陋 規
在帝國時代,衙門中人的法定福利並不那麼誘惑人,但上不了台麵的“隱性福利”卻非常滋潤人。相較而言,薪水不過是點綴品,平日支出全靠陋規來維持。陋規是不公開的公家收支,為政府及社會所默認。
主持稅收的官吏可以利用各式各樣的借口和理由,在正規賦稅之外加征各種規費。這樣一來,如果有一兩銀子到了國庫,至少也另有一兩銀子成了陋規金。在清朝末年,漏入私人腰包的錢遠較繳入國庫的錢為多,清廷需用浩繁,隻好一味向官吏索取。官吏向民間搜刮,結果陋規越來越多。清朝後期,中國當時分為二十二個行省,大約有兩千個縣。縣的行政首長是知縣,他不但掌管一縣的財政,同時還是一縣的司法官。他的薪水每月不過數兩銀子,簡直微不足道。因此他的一切費用都隻能在陋規金上開支。如果上級官員經過他那一縣,他除了負責招待之外,還得供應旅途一切需用財物。對於上級官員的隨員也得送“禮”,所謂“禮”通常都是送的錢。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擔任北京大學校長十幾年的蔣夢麟先生說過一件事,他的故鄉浙江餘姚(當時屬紹興府)城外的姚江岸上有一座接官亭,如果有上級官員過境,知縣就在亭裏迎候。一個下午,還是小孩子的蔣先生發現亭子附近聚集了一大堆人,趕過去一看,原來是大家在觀望學台和他的隨行人員。這位學台正預備去寧波主持考試。此前一日,知縣已經從老百姓手中“抓”去好幾條大船,那條專為學台預備的船上裝了好幾隻加封條的箱子。至於箱子裏麵裝的是什麼,那就隻有經手的人才知道了。
蔣先生接著說了自己當時的感受:“我遙望著學台等一行換了船,學台踏上最華麗的一隻,隨後這隻載著官吏和陋規禮金的小型艦隊就揚帆順著退潮駛往寧波去了。那種氣派使我頓生‘大丈夫當如是也’的感觸。我心裏說從今以後一定要用功讀書,以便將來有一天也當起學台享受封藏在箱子裏麵的神秘禮物。”
所謂“封藏在箱子裏麵的神秘禮物”,在當時叫作“陋規”。“陋規”實際上是與其相關的一類事物的總名。帝國疆域遼闊,各地語言差異很大,關於“陋規”也有其他各種各樣的詞,比如海瑞,他在浮安當縣令的時候,把這類東西叫作“常例”。在清代,“陋規”的花樣極多,除了眾所周知的“冰敬”“炭敬”“別敬”“程儀”之外,還有“平規”“鹽規”“關規”“漕規”等名目。這些名目還隻能算是某一領域的總名,其下還有各級細目,每一個名稱的後麵是一類享受主體。
對於州縣長官來說所得到的最重要的陋規就是“耗羨”。耗是指“火耗”,衙門在鑄造標準大元寶銀錠時發生的損耗;羨是指“羨餘”,原來是征收運輸糧食時發生的損耗,這些都要求納稅人來承擔。但是朝廷從來沒有規定這種損耗的比例,各州縣自行決定,有的為百分之三,有的是百分之五,更有高達百分之十以上的。除了極少的一部分是用來充抵鑄造損耗、糧食運輸損耗的,大部分都落入長官的腰包。這種慣例明初就有,一直是官場上的傳統。
康熙皇帝也承認清官並不是一毫都不取,收取一分(百分之一)火耗的,就算是清官。雍正皇帝更進一步,推行“耗羨歸公”,公開核定各州縣原來火耗、羨餘一般的比例,定額為一個固定的數目,作為“養廉銀”,州縣長官可以合法地占有。
各省的具體數目不同,一般在幾百兩到一千幾百兩之間。比如直隸、甘肅各縣在六百到一千二百兩之間,江蘇各縣在一千到一千八百兩之間,湖北各縣在六百到一千六百八十兩之間,雲南各縣在四百到八百兩之間。
不過耗羨歸公後,火耗、羨餘損耗還是要有,州縣衙門的開支也總是越來越大,所以在養廉之外又征耗羨,總的比例也就突破了百分之十。其中的大部分仍然是州縣長官的“灰色收入”。
乾嘉後耗羨愈發膨脹,道光初年,有個叫英和的官員上奏,認為耗羨屢禁不止,是因為“州縣辦公無資而取民無藝”,主張在各州縣現有的各類陋規中確定一定的數額為合法,專項用於州縣衙門的辦公開支;在這之外多取者,“重罰之”。道光皇帝把他的上奏批轉各總督、巡撫討論,大多數總督、巡撫都表示反對,認為如此施行,必定會導致陋規之外再生陋規,還不如維持現狀為好(《庸閑齋筆記·裁陋規之議》)。
耗羨之外的陋規收入主要有雜稅和雜項。每個州縣的雜稅都有一定的上繳定額,一般不過幾十兩或上百兩左右。理論上定額以外的雜稅收入也應該作為盈餘上繳朝廷,不過多交沒有好處,多交了以後就成為該地的一項必須上繳的定額。況且雜稅在考核時並不作為一項政績,還不如略在賬目上動些手腳,化公為私入腰包。比如田房契稅:明清時規定凡是土地、房屋買賣或出典,都要繳納契稅,並持契約到州縣衙門加蓋官印。契稅稅率為契價的百分之二(明朝)、百分之三(清朝)。明清有“千年田、八百主”之謠,土地轉移頻繁,一個州縣每年的土地交易總有幾百起,總的契價可達幾萬兩,契稅收入就可以有上千兩,而上繳的定額不過一二百兩而已,其餘的就可以設法轉到內衙。雜項是過去州縣確定要上貢朝廷的土特產或特定為某項政務提供的物資,後來逐漸大多折銀征收;折價的數額並不高,很少有超過百兩的,多征部分可以落入州縣長官的腰包。
而在海瑞、陳瑸之類的“正宗”的清官看來,上述的這些陋規都算是貪贓,所謂“一毫與千百萬無異”,沒有本質上的區別。自己取一毫指責別人取千百為貪,是“五十步笑一百步”,也是不可以的。
不過明清絕大多數州縣長官並不如此認為,他們把這些“灰色收入”視為自己的合法收入,雖然取了這些陋規,但隻要是曆任皆取、不是自己新發明創立的,就可以問心無愧,並不妨礙自己的清官形象。隻有在這之外向訴訟當事人勒索、另創陋規項目的才被認為是貪官。禁絕一切陋規的正宗清官在官場上絕對是不受歡迎的。
68 幫 會
“江湖”這個詞拆開來看,就是地理上的三江五湖,而在北宋範仲淹的《嶽陽樓記》中有:“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此處的江湖則用來指民間社會,有與官家社會(朝廷)相對的意思。江湖社會有著獨立於官家社會之外的生活秩序。通常以暴力衝突為常態的黑道生態更能貼近所謂的江湖。另外還有“碼頭”這個詞也同樣是中國古代幫會最重要的行話之一。無論是江湖,還是碼頭,它們的起源都來自漕運。
由於氣候原因,漕運是一項季節性的工作。每年官府將糧食從南方運往北京是“重運”,而空船返回南方就成了“回空”。在回空的這半年時間裏,糧船水手基本上處於無事可做的狀態。為了生存,他們會找一些體力活來貼補生活所需。在各個有漕運的省份中,江蘇、浙江承擔著漕運一半以上的任務。所以,這兩省的漕運碼頭也就成為水手們聚集的場所。而各幫水手大部分是來自山東、河南的無業遊民,也是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明清時期,漕運線就是各級食權者的利益鏈,地方官吏層層盤剝,浮收勒折,中飽私囊,“東南辦漕之民,苦於運弁、旗丁,肌髓已盡,控告無門,而運弁、旗丁亦有所迫然”。江浙一帶農民視漕運為畏途,他們根本不願意從事這個行業,紛紛尋找另外的謀生手段。而山東、河南等地在當時是貧困地區,又加上連年逢災,老百姓能混口飯吃,就已經心滿意足了,所以他們以出賣自己的廉價勞動力來換取活命之資。
一條漕運線處處是玄機,有領運官和押運官對運丁的搜刮,沿途稽查官員及關卡胥吏對運丁的搜刮,有漕督衙門對運丁的搜刮,還有倉場衙門對運丁的搜刮。一路之上關卡重重,有時糧船還沒到達目的地,運費就已經所剩無幾,落到運丁口袋的就更是少得可憐了。活躍在漕運線上的各個船幫之間為了實現本幫利益的最大化,也常常發生械鬥和仇殺。這就需要本幫的成員團結起來,共同對付其他船幫。這些抱團的水手就是漕運水手行幫的雛形。
到了嘉慶、道光年間,清王朝國力逐漸呈衰退之勢。在政治學中有一個“弱國強社會”模式,這個模式同樣可以運用於民間幫會組織的發展上。當國家權力患了肌無力,來自民間的社會力量就會表現得異常活躍。清廷的權力枝節已經沒有辦法顧及方方麵麵,這就使得水手行幫逐漸掌握了對漕運係統的控製權。那些行幫的領頭之人霸占了本幫的漕船,將其視為自己的家族產業。
這就好像一場足球比賽,如果雙方力量懸殊,那麼這場比賽就會讓人感覺到索然無味;換言之,雙方力量相當,攻防轉換,比賽就會變得很好看。
尤其是兩次鴉片戰爭的爆發,打破了清政府的權力框架,硬生生地將其統治拖入危險的境地。此消彼長,水手行幫在這一時期則發展得異常迅猛。這種迅猛首先表現在隊伍人數的不斷擴充上。道光五年,浙江巡撫黃鳴傑奏報,各幫派控製的水手已經“不下四五萬,沿途牽手尚不在此數”。
由此可見,這時候的水手行幫已經不是臨時性的避難之所,而是有組織、有規模、有計劃發展的社會組織。其幫會成員已經基本上涵蓋了江浙地區的漕運水手、舵工等。
幫會是民間大社會分割出來的一個個小社會,其內部實行的是一種家族式管理,透著極為鮮明的宗法色彩。水手幫會人員的權力分布也是按照家族體係來完成的,族長就是他們的“老大”,家法也就是所謂的“幫規”,組織則是宗族成員的血緣結合。水手行幫內各人的地位很多時候也是按輩分來排列,有著嚴密的組織性,內部成員多以師徒、師父、師叔、幹爹、幹兒等相稱,“各幫糧船舵工、水手各立教門,多收門徒,結為死黨,一切任其教主指使,綱縛、燒炙、截耳、割筋毫無忌憚,為害殊甚”。
幫主通常是幫內輩分最長者,通常稱為“老管”。“老管”作為幫內的大家長,往往擁有著控製全幫的權力。作為家庭成員的幫眾不能隨意僭越幫規,要遵守封建倫理道德的條條框框。漕運各幫的“家法”甚為嚴酷,無論是幫中何人違反了家法幫規,“說打就打,決不寬容”,輕則棍棒加身,重則將其溺斃水中,這也就是對僭越家法者以家法伺候。各幫派權力體係的形成,也促使幫派內部進行著等級的劃分。在這種粗放型權力結構之下,各幫派之間為了地盤和利益也是明爭暗鬥。
各水手分幫隸屬不同的勢力派別,如浙江的嘉白幫、杭三幫、寧波幫等都分屬老安和新安。江蘇等地的水手行幫也都是分成老安和新安兩派。
兩大派係之間紛爭不斷,在運河之上為了利益劃地而治。因為新安與老安的利益對抗,作為兩大幫派的支流,小幫派之間的血色互動就更加頻繁和瘋狂。到了嘉、道年間,漕運水手組織基本上控製了江浙漕船。
這些幫派中的成員大多數來自於社會上的遊民階層,他們的水手身份本來就是臨時性的。自古以來,遊民階層中就是以黑幫性質的組織為主。從民國的檔案中可以看到,在數以千計被處決的土匪(黑社會)中,排在第一位的出身便是無業遊民,比例竟然高達70%以上。
那麼幫派中的這些無業遊民又是從哪裏來的呢?水手中的大多數人都是貧苦農民出身。農民手裏擁有土地,也就等於擁有了活命之資。一旦官府動用公權力將他們從土地上趕走,或者這一年又趕上天災人禍,部分農民就會喪失最基本的生存條件。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謀得活命之資,他們隻有去出賣苦力或者當兵換取血酬。如果運氣不好,來個二度失業,他們就會選擇以性命博取生存資源。有一副好身板,膽子再大一點兒就有可能去混黑社會。其實這幫遊民身上體現出來的就是一種生存硬度,這種生存硬度表現在兩個層麵上,一是生存環境的艱難,二是生存意識的頑強。
當生存隻剩下血與命時,他們隻能進入體製外的搏命通道。
以命相搏獲取“血酬”之人,通常都是一些亡命之徒。這些人通常逃不開兩種結局:一部分因為失敗而完蛋,不是下大獄就是在幫會鬥爭的火並中亡命;另外一些則從始至終沒有發生風險而獲得很高的收益。這些僥幸逃過風險而獲得高額利潤的人就會成為黑社會的老大。因為他們獲得了高額的財富,由此可以支配或者雇用幫會中其他低估生命價值的貧苦人群。他們之間是一種雇用關係。
水手行幫之間的對抗由水上轉至水陸兩棲,由私密性轉至公開化。當各組織的利益小圈子劃定之後,幫派之間的排他性就愈演愈烈。水手行幫最初形成的互相扶持、共存共榮的性質也發生了變化。到了嘉、道年間,在利益的驅使之下,各派係鬥爭愈演愈烈。生存與發展成了虎狼之爭、血命相搏的事。當然主導這種幫派鬥爭的,往往是那些幫派之主,他們才是幫派中的最大寄生蟲。
漕運水手雖然原來大部分都是民間社會的無業遊民,但他們在進入漕運係統之後,也就長期隨幫受雇,成為職業水手。這種受雇的生活與原先的無業遊民生涯相比,生活來源更有保障;另外他們還擁有正式權力之外的衍生權力,雖然權力不大,但有總比沒有要強得多。水手行幫鬥爭的對象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朝廷,而是漕運線上的官方代表,比如旗丁、千總以及糧道等。隨著鬥爭的不斷深入,行幫的組織作用越來越凸顯。
道光、鹹豐年間,漕運水手行幫組織再次發生重大轉變,在這次轉變中,青幫應運而生。青幫的出現源於道光年間漕運體係的萎縮。道光二年(1822年),朝廷開始著手整治走向末路的漕政,大量裁減漕運人員。對於裁減人員的安置,政府采取的是兩種不同的方式。比如說旗丁,官府是以津貼的方式,予以安置;而對於水手等臨時雇用人員,就無法享受政府津貼,每人隻補償了二三千文的盤纏費,就將其打發回家務農。
對於那些長年漂泊在外的水手們而言,他們是有家難回、無業可置的無產階級。盡管朝廷已經下了遣返令,但真正響應的人卻沒有幾個。失業的水手依然留在漕運線上,畢竟這裏還有行幫組織可以依賴。如果真讓他們離開這裏返回家鄉,那真就成了無根浮萍、無所可依的遊民。留在漕運碼頭還可以跟著行幫組織混口飯吃,起碼不會餓死。
鹹豐三年(1853年),清政府全麵實行海運。數以萬計的水手、舵工、纖夫從漕運線上撤離流入民間社會。這支龐大的失業人群,主要流向了社會的三大血酬階層。所謂“血酬”,也就是流血拚命所取得的報酬,而那些依靠流血拚命取得活命之資的階層,我將其稱為“血酬階層”。漕運水手流向的三大血酬階層,分別是起義軍、政府軍、青幫。而這時候起義軍和政府軍為了各自集團的利益,正拚得你死我活,也就是說這兩大階層的日子也是刀頭舔血。比較下來,很多人覺得幫會生活反而相對穩定,這時候幫會的組織結構已經趨於嚴密。所以在海運取締之後,大部分水手還是留在了幫會中,並沒有脫離組織。
從漕運線上撤離下來的水手行幫開始向兩淮鹽場一帶聚集,水手行幫有了一個新的稱謂——青幫。行幫組織開始了暴力劫掠、販賣私鹽的黑色生涯。
69 節 禮
節禮作為古代官場的一種特有現象,並不僅僅是一個時代的產物。康熙時期的吏科給事中林起龍就曾經直指要害。他說,一個州縣官員到任之後,“參謁上司,則備見麵禮;凡遇年節,則備節禮;生辰喜慶,則備賀禮;題授保薦,則備謝禮;升轉去任,則備別禮”。
按照中國人所講究的“節禮”習俗,端午、中秋、新年這三個傳統節日是千萬不能漏掉的,尤其是拜年。
中國傳統社會講究的是人情,所以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度裏,自然也就很看重重大節日裏的人際交往。其中的拜年被當作一項重要的民俗傳統代代相傳,早已成為民間禮儀的重要組成部分。
傳統意義上的拜年,大多是發乎於情的一種自覺行為。它的表現形式來自兩方麵:一是鄰裏之間的互拜,大家相互串串門、拱拱手,表達喜慶問候祝願。二是晚輩對長輩的倫理之拜,晚輩恭恭敬敬前往長輩處,或施禮或磕上幾個頭。若晚輩是年輕或年幼者,長輩則還以紅包來“壓歲”;若晚輩已是成人以上,就要端出好酒好菜來招待。總之,傳統的拜年是有分際和講究的:鄰裏互拜,抽支香煙嚐點兒瓜果糖之類,實在沒有什麼利害關係可以表現;而倫理之拜,晚輩與長輩施予“禮”,長輩與晚輩還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