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以“禮”換“利”的做法,在不知不覺中被移植到了官場之上。
同樣是拜年這件事,放在官場上則完全變了味道。首先是大多數的拜年者並不是出於自願,隻是別人都跑去給上級官員拜年,自己如果搞特殊化,就會被“特殊處理”。其次,官場拜年不合傳統拜年禮儀,被拜者既收“道賀”又收“錢物”,禮利雙收,這完全背離了初衷。所以,官場拜年是“拜年”的異化,拜者借此平台行巴結賄賂領導之能事,被拜者借此機會撈取金錢財物之實惠。
官場拜年的傳統自古有之,但這種拜年並不是發乎禮而止乎情,往往拜的是權並不是年。明英宗時期的官員陸容在他的《菽園雜記》中說:“京師元旦日,上自朝官,下至庶人,往來交錯道路者連日,謂之‘拜年’。然士庶人各拜其親友多出實心。朝官往來,則多泛愛不專……”也就是說,士人與老百姓拜年都是捧著一顆心來,而官員之間的往來,就有花心思的成分在裏麵。心思花在哪裏?當然是出於個人前途考慮。
進入清朝中期以後,這種送禮之風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在當時,一個省部級高官如總督、巡撫一年的“節禮”收入是不可估量的,其標準也是因時、因地而異。當時官員的灰色收入和地方經濟狀況是成正比的,富裕之地可以刮出的油水肯定要比窮鄉僻壤來得更多。
晚清時期,一個官員如果能夠在甘肅、雲貴這樣的窮地方為官,一年撈個兩萬兩銀子也難度不大;如果在江西這樣不算窮也算不得富的地方為官,官員隻要稍微動用“灰色技能”就能獲取六七萬兩銀子;如果運氣好的話,能夠分配到江浙地區這樣的富裕省份為官,那就等於是抱上了一棵搖錢樹,一年從樹上搖落個十萬雪花銀應該是很輕鬆的一件事。
我曾經在古史堆裏翻出下麵一組數字,可以以此來算上一筆賬:康乾時期的文官集團的總人數在三萬人左右,如果我們按照每個人每年所撈取的“灰色收入”是一千兩銀子計算。那麼一年下來,用於官員“灰色生存”的總收入就高達三千萬兩。乾隆十八年(1753年)國家一年的全部收入約五千萬兩白銀、一千三百萬石糧食。兩下對比,我們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朝廷官員的“節禮”超過了國家財政總收入的一半以上。麵對如此驚人的數字,能夠傳遞出的信息就是清朝官員“灰色收入”已經不再是“灰”那麼簡單的事。
還有人推斷出,晚清光緒年間官員的灰色收入是其正式收入的二十倍。數字的精確程度暫且不論,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官員的灰色收入要遠遠大於其正式收入(工資)。古代官員的正式收入通常是朝廷付給的勞動報酬,屬於正俸。清代文官集團的正式收入在六百五十萬兩銀子上下,但灰色收入達到了三千萬兩(這裏也僅僅是放在明處的“節禮”一項)。兩下比較來看,差距又是何等的驚人。
70 門當戶對
早在西周時期,官家體製就已經深深地打上了等級的烙印。婚姻成為政治的附屬物,成為同等級別者把玩的權力尋租遊戲,如王室與諸侯、諸侯與諸侯、貴族與貴族通婚。而普通百姓隻能與同等級的普通老百姓紮堆過日子。
這項世俗婚姻裏的等級製度綿延千年而不衰,到了清朝時期更是愈演愈烈。不僅貴族、官吏與平民之間存在著貴賤之別,就連普通老百姓之間也有法律意義上的良賤之分。張三是地方大戶,李四是小戶,那麼張三就有鄙夷李四的傲人資本。這種有官方用法律條文劃定的身份界限,普通老百姓是不敢隨便觸犯的。如若不然,官府除了要動用公權力追究當事人“違律為婚”的刑事責任外,還要逼迫雙方“離之”,然後“正之”。也就是說,先要破壞婚姻的形式,然後再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對於士族來說,門第族望高於一切,因為這是他們通向權力的登雲梯。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才要想盡一切辦法延續自己的“高貴血統”,保持自己家族血統的純潔性。中國人講究婚姻的門當戶對,應該與此有關。士族之間互相通婚,拒絕士庶聯姻。婚姻狀況是個人簡曆中的一部分,就好像暗藏於身體某個部位的一塊黑痣。不符合社會規範的婚姻,就好比人生的一個汙點。在時人看來,可能個人品質也是有問題的。身為地位高貴的士族,如果他們和平頭百姓通婚,不僅會辱沒到家門聲譽,就連家族血統也會變得不那麼純粹和高貴。也就是說,因為一個人的感情用事而影響到家族的社會地位;你的名譽掃地是小事,隨之而來的是你的家族也會招人非議甚至被排擠出士族的行列。
既然士庶無法通過婚姻實現身份的轉變,那麼庶族也會想辦法打破這種身份的隔閡。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憑什麼你含著金鑰匙來到這個世界,老子就要低你一等?趨利避害是人性本能。庶族挖空心思想要擠進士族的隊伍裏來,搞個士族身份比登天還難。難歸難,可還是有辦法的,而且方法不止一條兩條。比如說冒充士族、假報祖上有過軍功、假冒和尚道士、增丁加口的時候瞞報戶口、人還活著就在黃籍上將其注銷戶口……當然,這樣做的前提就是必須買通管理黃籍的官吏。史料記載,當時隻需要花一萬錢就可以賄賂管理黃籍的官吏,將自己的庶族身份改成士族。
既然能通過這樣一種手段實現身份的轉換,於是有錢有門路的庶族人員紛紛走此捷徑,造成庶族地主假冒士族地主的現象愈演愈烈,納賦稅和服徭役的人也就越來越少,朝廷的收入自然也在不斷減少。這樣一來,最著急上火的人是坐在宮裏喝茶的皇帝。都去當士族,誰將來願意留下來替自己賣命?
南齊的開國皇帝齊高帝蕭道成決定采取措施。士族隊伍不能再這麼無休止地擴招下去,必須“檢籍”,也就是做好人口普查。巧合的是檢籍剛剛啟動,齊高帝就病死了。繼位的齊武帝繼承了先皇的遺誌,並且設立了檢籍官,專門負責清查戶口。
買賣戶口,改換士庶門庭,本來是製度漏洞下,人人都可以去鑽的空子。可政府這麼一紮緊口袋,將那些還沒來得及鑽進袋子裏的人生生地堵在了門外。中國自古以來的法治傳統,有一條約定俗成的習慣做法叫“法不責眾”。可如今皇帝較真兒起來,要動真格的了。政府出台的政策是:凡是清查出來的冒牌士族、假和尚、假道士,就罰他們到邊遠地方充軍。清查戶口使得庶族地主跟朝廷的矛盾,庶族地主跟士族地主的矛盾,普通老百姓跟統治者之間的矛盾都驟然升級。每個集團都在與規則較勁兒,都在打著各自的利益算盤。
社會和婚姻的隔絕使士族成為一個排他性的小團體。他們內部彼此聯姻,時間一長,大家都沾親帶故,成了一個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隋唐以前,家族之間聯姻尤重門第。侯景當年擁兵自重,操縱朝局,請晉帝做媒,為自己向王、謝這些世家大族求婚。皇帝勸他死了這條心,告訴他想聯姻王、謝是奢望,等而次之向顧、張兩家求婚倒很現實——王、謝是南渡前的中原大族,顧、張是東南當地大族。這樣的家族不但世代仕宦,也文風鼎盛。王羲之的書法成就僅僅靠他個人天賦是不成的。在這樣的家族裏,他才有袒露肚皮躺在東床上等候相爺來挑女婿的範兒。大小謝的文學成就也是家族文化教育曆代積累的成果,所以謝家連小女孩都有詠絮之才,鄭家的婢女之間說話都隨口掉書袋——鄭康成家一個婢女被罰站在屋外的泥水中,另一位婢女問她:“胡為乎泥中?”(你幹嗎站在泥水中?語出《國風·式微》)這個婢女回答說:“薄言往訴,逢彼之怒。”(我到主人那裏去訴說一件事,不巧正碰上他發火。語出《國風·柏舟》。)
隋唐後,門閥衰弱而科舉勃興,獲得政治權力不外乎兩種途徑:戰功和科舉。尤其是到了唐朝,這些名門望族張狂到了居然不屑與李氏皇族通婚的地步,害得皇帝的女兒也為嫁人發愁。唐太宗時,大臣高士廉等奉命修《氏族誌》,將山東崔氏列為士族第一等。李世民對此大為不滿,要求按“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的原則重新修譜。第二次修訂的結果是,皇族李姓為士族第一等,外戚為第二等,崔氏降為第三等。這次修譜,傳遞出兩個信息:一方麵,當時的門第觀念仍很強大,世家大族的社會地位還是很高;然而,另一方麵,世家大族數世積累的權威已無法抗衡皇權意誌,“尚姓”讓位於“尚官”。
為抑製山東士族地主,其諸子選妃、公主擇婿,唐太宗要求一律不與山東士族聯姻。但魏征、房玄齡、李勣等高官,仍與山東士族地主通婚。由此可以看出舊時的門第威望還在,仍擺出一副名門大戶的氣派來。唐代士族勢力的衰退,除了因為皇權壓製之外,科舉製的衝擊也是重要因素。科舉當然有利於告別門閥等級,促成一個相對平等的社會。但如果以曆史的眼光來看,門閥的消失、社會等級的抹平,也更有利於皇權的獨大。
唐高宗時期,宰相李義府要為自己的兒子討個山東大戶的女兒做媳婦兒,可那些山東大戶根本不拿李宰相這樣的庶族官員當回事。李義府就以太宗的做法勸唐高宗整治山東士族。於是高宗下詔:山東士族崔、盧、鄭、王、李等大姓之間不許通婚,並明令“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範陽盧子遷、盧輔、盧渾、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婚姻”。高宗下詔後,這些門閥顯貴雖然表麵不再張揚,可私下仍然暗通婚姻。還有的寧可把自己的女兒養到老,也不與寒門異姓通婚。
唐後社會,經過五代殘酷的廝殺,門閥世族零落殆盡。從宋代開始,中國進入沒有世家大族的平民化社會。大規模的科舉取士雖然消弭了有力量抗衡皇權的士族勢力,卻締造了一個龐大的儒家士紳階層。王朝鼎革之際,新朝開國的多是武將,但曆代帝王都明白一個簡單的道理:“可馬上得江山而不能馬上治江山。”元朝不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未及百年而亡。同樣是尚武的清,則成功轉型,建立文官政府,得以享國近三百年。到了中後期,大批文人通過科舉進入官場,雖然已經沒有傳統意義上的貴族,但科場上很成功的家族被世人視為“準貴族”,因此和這樣的家族聯姻就成了首選。對於中國這樣一個鄉村社會而言,家庭是人們日常生產、生活的基本單位,而宗族則是基本的社會關係集團。古代官家的法律製度就是建立在家族本位的基礎上,具體規定了宗族成員相互間的義務關係,由此形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共同體。
婚姻對於娶嫁雙方來說,都是一個極其重大的投資行為,甚至可能牽扯到整個家族的氣運,一切都要符合彼時的基本經濟規律。《紅樓夢》中賈寶玉、林黛玉與薛寶釵的三角戀愛關係,是幾百年來許多中國文人津津樂道的話題。大家基本上都從林、薛的性情、長相著眼來分析寶玉的最優選擇。但無論如何,那個“赤瑕宮神瑛侍者”一旦投胎落地成了賈寶玉,走進凡夫俗子的行列,他的婚姻便要符合世俗世界的一切約定與規矩。
71 黨 爭
許慎在《說文解字》裏明確地說:“朋,古文鳳的象形字,朋本神鳥,鳳飛而群鳥從,故用為朋黨字。”所以說“朋黨”絕非單純的朋友之黨,在其字麵之下有著更為深邃的意境。
中國的封建社會是一個人治社會。用人是否得當、吏治是否清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一個王朝的興亡盛衰。秦漢以下,由於中央集權體製下的官僚製度的確立,割斷了官員們與家族的聯係,使置身於官場中的官員們顯得相當孤立。由於官場是榮華富貴之淵藪,而士子們又懷有強烈的入仕欲望。激烈的宦海鬥爭使置身其中的官員們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於是拉幫結派依靠群體的力量應對來自各方麵的挑戰,就成了官員們極其現實的選擇。
除了人性必然的選擇,更重要的是官僚製度為結朋聚黨準備了條件。無論是用察舉、征辟、九品中正製,還是用科舉製來選拔官吏,以及官吏的任用和擢升,都需要有勢力的人薦舉,都需要靠皇帝和上級官員的任命。恩蔭、捐納雖然也能讓他們進入仕途,但也需要靠山。俗話說“朝裏有人好做官”,否則為官不僅不能飛黃騰達,而且將難以自立。在這種情況下,往往上下依附、內外勾結,形成朋黨集團。統治階級內部一旦出現各種朋黨幫派,所在王朝的吏治必然會受到破壞。因為朋黨幫派決不會按照任人唯賢的標準來選拔人才。不管哪個幫派上台執政,第一要務便是組織自己的山頭,擴充自己的實力。
如果讓那些沉浮於宦海風波中的官員陷入孤立無援、毫無依托的困境,他們是難以在錯綜複雜的政爭中長久地保持權位的。為了自身的利益,他們必須凝聚成黨派集團,依靠群體的力量來爭取一席之地。
東漢末年的黨錮之禍是世家貴族與宦官專權之爭,中晚唐的牛李黨爭是貴族官僚與庶族之爭,北宋黨爭在主體上是士大夫階層,明朝後期黨爭則是文官集團與宦官集團之爭。朋黨把小集團的利益看得高於一切,往往以派係的觀點代替相對客觀的政策。
說到黨爭,自然撇不開北宋那場打著改革旗號的黨爭。身為改革派領袖的王安石在用人上采取了相對極端的態度,以新法為標準,讚成者用,反對者貶。他還提出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口號。誠然,要變法革新,就必然要損害一部分官僚地主階級的既得權益,也必然會遭到一部分人的毀謗。王安石提出“人言不足恤”,表現了一個政治家不為流言所動而勇往直前的堅定信念。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王安石把一切異議統統斥之為流俗,這種做法使一些對新法持善意批評態度的人離開了變法集團,從而使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
朝廷中以新法為分水嶺形成了變法派和反對派,兩派之間互相爭論、敵視乃至誹謗。變法派依靠皇帝這個一把手的威嚴,使反對派的勢力暫時退避。然而,反對派又不甘示弱,於是暗中蓄積力量。王安石等變法派無視別人的批評一意孤行,從而使新法在執行中疏漏百出,流弊甚廣,反對新法的人越來越多,支持率一路下跌。
宋朝體製一個明顯的漏洞,那就是它能夠容忍宰相的“一個人政治”。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格局,會產生溫水煮青蛙的效應。在這種時候,如果有人有資格幫助王安石扮演好這個“一個人政治”角色的話,非宋神宗莫屬。當然,王安石從宋神宗那裏得到的支持,與其他時代的改革者相比,已算頂配。一個改革大臣能夠得到君主重用、信任,這是“行道”的唯一前提。王安石是幸運的,但也有他的悲哀。但這種“風雲際會”,宋神宗這個一把手能給王安石提供的隻能是一種庇護,而並非變法改革上的一種幫助,更難以形成互補性的拍檔關係。
熙寧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問王安石:“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王安石答:“以擇術為始。”
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問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
單純的庇護,隻會在無意中助長王安石的執拗。王安石明知改革“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在實踐中仍操之過急。正如反對派所批評的那樣:“二三年間,開辟動搖,舉天地之內,無一民一物得安其所;數十百事,交舉並作,欲以歲月,變化天下。”
在熙寧變法過程中,無論是變革的發起者還是執行者,以及反對者,隻要少一點兒意氣和獨斷,多一點兒理性和配合,或許就能讓整個北宋王朝,也讓自己,過得更有信心,也更輕鬆一點兒。一切假設皆是虛妄,變法活動中士大夫階層因為政見不同,相互結黨、相互攻擊,最終引發了北宋政治生活中的全麵黨爭,整個士大夫階層都陷入黨爭漩渦。同時伴隨士大夫之間政見相左的紛爭而引發的思想觀念上的爭論,君子小人之辯、義利之辨等。宋神宗、王安石的路卻越走越提不起信心來。不僅一場改革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一位勵精圖治的皇帝的失敗和早逝,讓他的後人已不敢奢望有更大作為。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神宗病逝,哲宗即位,司馬光執政,盡罷新法,史稱元祐更化,在宣仁太後主導下,致力於恢複祖宗舊製。司馬光在高太後的支持下,在當政一年多的時間裏廢除了所有新法,並用對待異黨的態度幾乎貶斥了所有熙寧變法的參與者。黨爭雙方,總有一方以正義的化身出現,他們身上所表現出來的氣節與勇敢,總是能贏得世人的讚歎,贏得民間社會的推崇。
長期受壓製的反對派在複仇火焰的熾灼下,完全喪失了理智,他們僅憑對新法一時的不滿和反感就盲目地追隨司馬光開始了對熙寧新法的反攻倒算。這種現象便是否定的惡性擴大。因為大多數人並不是在對熙寧新法和元祐之政的正誤有了充分認識的基礎上追隨司馬光的,而是朋黨思想在作怪,僅僅由於司馬光否定新法而接受了他。司馬光算得上是一位正人君子,卻不是一個頭腦清醒的政治家。他當政後不加分析地亂打一陣,最後還是重蹈了王安石的覆轍。
史載王安石退居金陵時,“聞朝廷變其法,夷然不以為意;及聞罷助役,複差役,愕然失聲曰:‘亦罷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終不可罷也。’”
時過境遷我們再去翻看那段曆史,不過是一些老生常談,念的還是尊經重道的調調,千年未有變化。但毋庸諱言,變法以後,北宋政治空氣迅速惡化,是非善惡觀念日漸淪喪,人心風氣有一個明顯的轉向。在王安石變法到蔡京專權之間,之所以導致國家管理層的徹底分裂,就在於兩黨將不同派別的政策分歧,轉化為黨同伐異的行為模式與政治鬥爭。
有學者說:“在熙寧變法以前,皇帝是超越於黨爭之上的;但在神宗與王安石‘共定國是’以後,皇帝事實上已與以宰相為首的執政派聯成一黨,不複具有超越的地位。”
72 官本位
有曆史學家說:中國五千年的文明史不是封建主義、不是資本主義,而是“官僚主義”。我雖不敢苟同,但也找不到充分的理由來反駁他。因為以官為本,必然以民為末;以民眾和公共利益為末,必然會損害民眾與全社會的利益。
拆解“官本位”這個詞,我們會得到兩個詞,一個是官,一個是本位。從字麵理解,官位決定了一個人在這個世上的定位。若沒有官位,人的定位也就不夠明確。而人的定位往往來自他的社會坐標。當一個國家的社會價值觀是以“官”來定位,一個人的社會坐標就會受到“官本位”的左右。職級高的社會價值就大,職級低的身價自然也就小。不要說行走於官府衙門裏的公家人有這個認知,就連社會上那些與官不相幹的職業也會比照“官”的序列來認定自己的價值。雖然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可也將其分作了三六九等。
秦始皇為了削弱地方勢力,將權力向中央集中。王即天下,天下隻能有一姓之王,又豈能割據稱王。於是,他廢除了王侯分封製,全麵推行“郡縣製”。一家之天下,自然由皇帝直接任命各級官吏來治理整個國家。自此“官吏”就是權力的象征。權力能夠帶來財富和地位,因此官吏成為社會最尊貴的階層。
兩千多年前的孟子,曾留下超越時代的名言:“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話在現代語境下可以理解為:執政之道在於梳理好三者之間的關係,皇帝、官員與百姓。百姓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其次是官府衙門和官員的利益,最後是君王的利益。正因為如此,那些有為之君會盡最大可能將民間社會的發育放在重要位置。
科舉製成為學而優者必須要翻過的一座大山,這一製度起源於隋王朝,定製於唐王朝,到宋王朝時才成為一種備受尊重的製度。因此“官本位”文化在宋王朝時才由興盛走向成熟。這個王朝的開國皇帝趙匡胤是靠武人策動的兵變當上皇帝的。為了防止又一次“陳橋式兵變”,他大量任用文官,來限止武將的權力,同時擴大官吏數目,利用官吏的互相牽掣來防止某個將官集聚到可以威脅帝王的巨大權力。結果官吏的數量成倍膨脹。
“官本位”因為科舉製度而走向興盛,科舉製度麵對的是全體知識分子。知識分子就是古代社會的精英階層。當這個“精英階層”將自己人生的最高目標鎖定在“當官”這件事上時,“官本位”文化也就主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如果整個社會的知識精英都將自己人生的第一流向,鎖定在體製內。那麼受傷害的自然是民。以官為本,必然以民為末,以民眾和公共利益為末,這就必然會損害民眾與全社會的利益。越來越高的行政成本,日益凸顯的官民矛盾,多麼像是一張王朝衰亡的晴雨表,時刻顯示著社會承受力的變化指數。當變化指數逼近臨界點,也就預示著這個王朝開始進入生命的倒計時階段。
一切服從於官級地位,一切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價值追求,把“升官”作為出人頭地的唯一途徑。有了官位就能封妻蔭子、光宗耀祖,可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於是,“學而優則仕”,是否入仕為官、能否官居高位,成了衡量一個人奮鬥成功與否的標誌。
“官本位”文化最突出的外在表現形式就是對人的稱呼,而在各種稱呼中,大多數人最在意的是對官職的稱呼。不要說普通老百姓,就連那些留名後世的文化巨子也渴望世人在認同他的文化身份的同時,更要認同他的體製身份。王羲之是中國書法界的泰山北鬥,時人為了表示對他的尊敬,就試圖在他的名字上罩上一層光環,最有效的途徑就是把他的名號和“官”聯係起來,並且終於考證出王羲之做過“右軍”官職,於是就把王羲之尊稱為“王右軍”。這算是哪門子“尊稱”,更像是對他的侮辱。因為大書法家的尊榮和當時的皇帝應該不相上下,可“右軍”是一個沒有品位的官。而詩聖杜甫,人們出於良好的動機竟然稱呼他為“杜工部”。因為杜甫做的最大官職是“檢校工部員外郎”。
“官本位”是以“官”的意誌為轉移的利益特權。作為一種意識層麵的現象,“官本位”也反映了一定階層的利益需求。“官本位”文化在明王朝時走向了極端,更豐富了它的外延。明王朝以前,社會價值除了以官來定位外,才能也能部分決定社會價值。一個人的音樂、繪畫、書法才能,尤其是文學才能如果達到相當高的程度,即使他沒有當官,依舊能夠得到社會的部分尊重和認同。有些拒絕當官的隱士甚至於得到社會普遍的尊重。這種例外到了明王朝時就永遠成為曆史。朱元璋竟然野蠻且愚蠢到不準文人歸隱鄉野,否則就要殺頭。
“官本位”和“級別”是緊密相連的,“級別”是體現“官本位”的最基本方式。封建社會的行政設置始於郡縣製,國家中央機構的設置以唐朝為典型,實行三省六部製;官員的設置以明朝為典型,實行三卿九品製。
活人想要享受“官本位”帶來的榮耀,就連死人也要將活著的尊榮帶進墳墓,庇蔭子孫。於是古人的墓葬在規模上有很大的懸殊,規模的大小與“官”有極為密切的聯係。同時,“官本位”意識還體現在墓誌銘上。墓誌銘記錄的是墓主人的一生,同時呈現的也是一個微縮的社會。每個人的墓碑上刻寫的都是他(她)曾經當過的官職,認為這是他最大的榮耀和成就,至於對人類文明進步真正有價值的貢獻則隻字不提。
清人朱克敬所撰的《瞑庵雜識》說:“曾文正公嚐語吳敏樹郭嵩燾曰:我身後碑銘,必屬兩君。他任捃飾,銘辭結句,吾自有之。曰:不信書,信運氣。公之言,告萬世。”
這則材料說曾國藩生前選了“不信書,信運氣”作為自己的墓誌銘。可是曾國藩死後,他的墓誌銘並沒有“不信書,信運氣”六字。他生前好友郭嵩燾為他撰寫的《曾文正公墓誌》開篇便寫道:“同治十有一年二月,武英殿大學士總督兩江曾公薨於位,天子震悼賜太傅諡文正。”這也是“生前太傅,死後文正”的由來。
郭嵩燾何許人也?中國首位駐外使節,曾任駐英公使、駐法公使。按現在的說法,也算是喝過洋墨水的響當當的人物。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物仍然不能擺脫官本位的影響,開篇還是羅列曾國藩的官職。
73 文字獄
文字獄是人類文明史上醜陋的一頁,因著書立說便要治人家罪、要人家命。治罪的理由千奇百怪,手段也是五花八門。因言獲罪大致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皇帝的臣子上書得罪了皇帝,因而被降罪。二是因為平日的言論,或者在家著書立說,被人告到皇帝那裏,從此身陷囹圄。比較而言,第一種情況相當多,曆朝曆代都有。伴君如伴虎,古代做官的風險就是這個。皇帝的神經本就脆弱,對這類事情更敏感,章表詩文中一切夠得上影射、暗示的字句,都會給作者帶來殺身滅族之禍。
有人說,亂世以暴力相征伐,沒有那個閑情逸致,也沒有發動文字獄的客觀條件,所以也就無所謂文字獄;隻有在“盛明天子”治下的“盛世”,才會出現文字獄的繁榮。清朝乾隆年間,是人們以為的“盛世”,而他本人也自詡為“盛明天子”,於是,乾隆朝的文字獄蔚為大觀,在兩千年帝製史中首屈一指,可謂文字獄集大成的時代。文字有獄多是冤獄,而乾隆朝的文字獄則是冤獄中的冤獄。打開塵封的文檔,因詩文觸犯忌諱之處比比皆是。如“一把心腸論濁清”“明朝期振翩,一舉去清都”“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之類,女真人入主中原並無文化自信和製度自信,他們也隻能將儒家學說拿來化為自己的理論資源,但同時他們又擔心儒家學說動搖了自己的製度合法性,於是變得異常敏感。哪怕是無意識的隻言片語,也會讓他們繃緊了神經。大部分文字獄涉案者的下場都極其悲慘,焚書已經算是法外開恩。
清朝冤獄有一個特征,那就是文字獄發生的年代正好是清史上所謂的“盛世”——康、雍、乾三朝,而在最“盛”的乾隆時期,文字獄的數量恰好也是最多的。有人做過一個統計,乾隆時期共計六十五起文字獄,給後世寫史著文者提供了不少素材。由此可見,一個王朝的繁盛程度,與他的文化自信和製度自信並不成正比。
說到文字獄,我們繞不開另外一個人,那就是朱元璋。在任何場合,朱元璋都稱自己是“淮右布衣”“江左布衣”“起自田畝”“出身寒微”,顯得十分豪爽坦率。但這些話隻能由他自己來說,別人說不得。朱元璋總以為,這些表麵上恭順有加的讀書人最看不起他的地方,就是他曾經做過討飯吃的乞丐,做過混飯吃的遊方和尚,這也是他內心深處最大的一塊曆史瘡疤。
文化上的自卑使朱元璋對讀書人采取更為嚴苛的手段,甚至不惜通過文字獄來迫使他們承認他至高無上的地位。洪武年間,讀書人的尊嚴被朱元璋一再剝奪,而他這個帝王也需要在生殺予奪中享受極權所帶來的威嚴與快意。在朱元璋的這張殺戮名單中,除了那些多年追隨於他的名士大儒,更多的是不知名的小文人。
身為開國之君,朱元璋的個人避忌進一步發展為廣義上的避忌。洪武三年禁止小民取名用天、國、君、臣、聖、神等字,洪武二十六年榜文禁止百姓取名用太祖、聖孫、龍孫、黃孫、王孫、太叔、太兄、太弟、太史等字樣。但凡“光”“禿”“僧”等與和尚沾邊的字,都會犯禁忌。朱元璋是農民軍起兵,不能聽見別人在他麵前提“賊”和“寇”。在血的教訓之下,大臣們也慢慢知道了洪武皇帝的忌諱。盡管如此,朱元璋還是不放心,總懷疑有些人在背地裏拐彎抹角地罵他,於是將防區無限擴大。比如“生”字,因為音近乎“僧”,在朱元璋看來就不懷好意;“則”字也很危險,因為“則”在淮西方言中發音與“賊”同。
因為這些秘密的敏感詞,無數人人頭落地。
翰林編修高啟作詩:“小犬隔牆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被腰斬。
禦史張尚禮作詩:“夢中正得君王寵,卻被黃鸝叫一聲!”下獄死。
僉事陳養浩作詩:“城南有安婦,夜夜哭征夫”,被投入水中溺死。
兗州知府盧熊把“兗”錯寫成“袞”,被視為不敬,斬。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作《謝增俸表》中有“作則垂憲”,“則”與“賊”同,被視為罵皇帝起兵當過賊,斬。
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作《長壽表》中有“垂子孫而作則”,斬。
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作《賀冬表》中有“儀則天下”,斬。
桂林府學訓導蔣質作《正旦賀表》中有“建中作則”,斬。
常州府學訓導蔣鎮作《正旦賀表》中有“睿性生智”,“生”與“僧”同,被視為罵洪武皇帝當過和尚,斬。
……
朱元璋掀起的這場文字獄從洪武十七年,一直延續到洪武三十年,前後經過十三年時間。
當這些讀書人認識到洪武皇帝的威權的殘酷性之後,開始變得戰戰兢兢,哀歎生之悲涼。為了遠離權力帶來的傷害,不少文臣不惜詐死佯狂。在朱元璋的意識裏,和平年代的文士與倡優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隻能用來點綴升平,難以拯救蒼生。那些耐不住寂寞,或者迫於時勢的讀書人在那個時代選擇出來做官,本來就是一件高風險的生存方式,搞不好就會血染仕途。京官們每日清早去上朝的時候,都得與家人灑淚訣別。等到傍晚平安回來,舉家歡慶又多活了一天。
無節製的懲罰越來越多,無來由的屠戮也越來越密集。洪武年後期,那些稍有名氣的文化人幾乎都難逃一死。
74 篡 位
在傳統中國,每個人從生下來那一天起,身上都貼著一個無形的標簽。這個標簽就叫作“名分”。《資治通鑒》開篇寫道:“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由此可見,“名分”這種東西對於中國人來說有多麼重要。而追求“名分”,也就成了中國人生存世界裏的第一要務。用那個在流血的仕途上摸爬滾打了半生的秦相李斯的寓言來表述:生在糧倉裏的碩鼠注定會一輩子吃白米,而生在廁所裏的老鼠注定一生吃肮髒之物。有了名分,卻不遵守名分,這也是一件很危險的事。
如果這個世界是由若幹個格子構成,我們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格子,這個格子就是我們的名分。
走出格子,而又無視格子的存在,通常會讓我們陷入危險的邊界,它關乎整個社會穩定。法家學派的代表人物商鞅說:“一隻兔子在野地裏奔走而百人逐之,並非是兔子可以夠這百人來分,是由於名分未定,誰都可以來爭。賣兔者滿市,卻沒有人敢不給錢就拿,是由於兔子有主,名分已定。所以定名分,才能天下大治;名分不定,必將天下大亂。”
對於皇家來說,權力的繼承也應該“各安其分”。由於對競爭的恐懼達到了一種變態的程度,他們寧可要嫡長製的草,也不要自由競爭的苗。如果哪位皇帝或者皇子膽敢挑戰立嫡以長的原則,不但在當時他要受到大臣們的強烈反對,在死後也必將會成為人們全力攻擊的靶子。亂,是中國文化生存的天敵。中國人向來所推崇的價值觀,是和諧與穩定。隻有江山永固,才能談得上千秋萬代。也唯有如此,利益才可以永遠成為自家樹上的果實。
在皇權鬥爭這條路上根本就沒有第三條路可走,或者選擇死亡之路,或者選擇執掌帝國權柄,成為新的權力繼任者。身陷於權力鬥爭的旋渦中,沒人能夠做到坦然處之,何況還是皇權。讓君權的繼承在一個家庭或一個家族中安全過渡,直至久遠,這當然是大局,每一位明智的皇帝都會充分考慮這個大局;但個人手中的君權至少在自己任意的範圍和任期內不被有合法繼承權的至親甚至自己指定的繼承者窺探、覬覦、篡奪、分解、削弱,雖然是小局,卻是永遠領先於那個大局的生存法則。
在人類社會中,因血緣關係產生的親情是人類情感世界的基石。一般來說,血緣關係越近,這種親情就越濃、越深,它產生的大愛和至愛可以超越一切利益的羈絆。當然,在人類社會關係仍以物質利益為基礎的曆史條件下,親情仍有它不易跨過的門檻兒,如金錢、私欲、利害。然而,盡管這些門檻兒能使父子積怨,夫妻反目,手足成仇,但它們畢竟不可能導致至親骨肉之間常規性的殘害和殺戮。並且在大部分情況下,親情總能跌跌撞撞地跨過這些門檻兒。在人類社會中,唯有一道門檻兒,親情絕無跨過的可能,那就是政治權力。親情跨不過權力這道門檻兒,是指當一個國家的所有權力被一個人所掌握,並且他此時並不準備把這個權力傳遞給他的合法繼承人時,如果他的合法繼承人——同時也是他最親近的人企圖奪取他手中的權力,他就會毫不猶豫地向至親舉起屠刀。
南北朝時期,劉宋王朝的第四任皇帝劉劭殺了自己的父皇後,並沒有坐穩皇位,他殺父弑君,如此大逆不道的行為正好給握有兵權的三弟劉駿落下一個造反的口實。當然,劉劭並不是沒想到這一點,他一登位,立即派人去“賜死”劉駿。不料派錯了人,使者沈慶之不僅沒有執行他的命令,反而鼓動劉駿起兵造反,殺兄奪位。你能奪位,我也能奪位,劉駿便以殺父弑君的罪名討伐劉劭。成功後,他讓人殺了哥哥劉劭和四個侄兒,自己做了皇帝。此時,父兄兩代君王人亡政息的血腥教訓使劉駿對所有對他的皇位構成威脅的手足至親更不留情,他一即位便毒死了曾受父皇寵愛的四弟劉鑠,出了心中的一口惡氣,後又殺掉了起兵造反的叔叔劉義宣。事已至此,劉駿更加看清了威脅自己皇位穩固的力量來自皇室內部,對皇族成員的製裁也愈加嚴酷無情。其十弟武昌王劉渾是一個荒淫無度之人,戲稱自己是楚王而改元永光,並玩起封官論賞的遊戲。這自然引起劉駿的猜疑,他找了個理由將其殺死。對劉駿而言,像劉渾這樣的花花公子並不可怕,他最怕的就是那些具有治國之才而又眾望所歸的手足。在平定劉劭之亂中立下大功的六弟竟陵王劉誕,便成了他的心腹大患。劉誕待人寬厚有禮、體恤民眾,且政治軍事才能卓越,具有很高的名聲和威望。劉駿先逼劉誕造反,然後借平叛將他殺掉。
皇權作為一個帝王擁有的最高權力,由於其中沒有任何分權機製,因而它不僅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皇帝個人的種種欲望和野心,而且幾乎對除他以外的所有人(皇室中個別至親除外)擁有生殺予奪大權。因此,在皇室內部產生的至親爭權骨肉相殘,除了皇權能滿足個人最大享樂欲望這個重要原因外,更重要的原因則來自生存權和生命權的爭奪。在皇室內部,當皇位的繼承問題在眾合法繼承人中引起爭端,從而猜疑四起、兄弟鬩牆時,誰爭得皇位,誰就奪到了殺人的權力,即殺掉所有和自己爭奪皇位的至親的權力;而誰在奪位中失敗了,那麼他就成了被殺的對象,生命處於朝不保夕的危險狀態。
唐朝的開國皇帝李淵占領長安後,於公元618年在長安稱帝,改國號為唐,定年號為武德。建朝後,李淵隨即安排了皇位的繼承問題。李建成以嫡長子身份被立為太子,次子李世民被封為秦王,三子李元吉被立為齊王。對於李世民而言,戰爭不僅讓他屢獲軍功,同時也讓他在這個過程中,收獲了大量忠心耿耿的文武人才。正是這些人構成了日後的秦王班底。李世民手裏掌握著一個聽命於他的約有文武官員五十人左右的集團,其中很多人還是來自原來被他消滅的敵人營壘。
多年在外征戰的人生經曆,讓李世民從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少年迅速成長為一個成熟的軍事統帥。依靠軍功迅速成長起來的李世民,其地位和權勢蘊藏著更多的鐵血成分。在威望、個人能力和人才集團這樣的軟實力上無人能夠與之匹敵。
李世民顯赫的政治軍事地位和日益強烈的奪位野心引起了哥哥皇太子李建成的妒忌和不安,他感受到了嚴重的威脅。為了維護自己的皇位繼承權,他大力收羅人馬,擴充自己的勢力,同時還將弟弟李元吉拉入自己的東宮集團,兩人合謀對付李世民。武德九年(626年)六月初四,李世民在武將尉遲敬德、侯君集和謀臣長孫無忌、杜如晦、房玄齡等人的協助下,在宮城北門玄武門設下伏兵,趁太子李建成和齊王李元吉入朝無備,發動了政變,殺死了李建成和李元吉,取得了皇位繼承權。兩個月後,李淵被迫退位,李世民即位。
與“玄武門”之變具有同類性質的,還有大明王朝燕王朱棣發動的那場“靖難之變”。雖然兩場兵變的情況有所不同,但朱棣所擁有的政治軍事才能、威信以及實力,與李世民頗有類似之處。他取代有識無膽、仁柔寡斷的建文帝對大明王朝的命運來說,委實利大於弊。盡管如此,在爭奪君權中因彼此猜疑產生的連鎖反應,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這裏通行著一種在動物界算得上最殘忍的法則:你不殺掉對方,你就不能自保;你要生存,就必須剝奪對手的生命權,除此之外任何對敵人的懲罰手段都不能根除後患。這種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敵對狀態,一般來說人類社會隻有在一些極其特殊的場合才產生,但在中國皇權專製體製的曆史上,凡涉及爭奪皇位手足相殘或引起連鎖反應的曆史場合,這個法則是通行的,普遍適用的。
75 九儒十丐
如果我們要歸納中國古代士人最基本的生命情調與生存方式,可以用一句話,那就是“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在這種生命情調、生存方式支配和現實政治生活環境的催迫之下,歸隱就成為古代政治生活中相當普遍的現象。這一現象是對建功立業和個人價值的自我體現、社會責任和個人自我關懷的重新認識,在天下“無道”和個體“窮”的前提下所做出的無奈選擇。官員大麵積地隱退出現在中國曆史上的元朝時期,文人寧願出世,也不願意入世為官。
元朝建立之初,成吉思汗的繼承者們讓自己的權力結構陷入了重重的怪圈之中。這種怪圈主要來自兩個方麵:一方麵由於科舉停廢,補充官吏隻剩下了薦舉一條路,本來就不是堅如磐石的“權力安全閥”一度被打破。在發達的商品經濟已使人們變得不那麼單純的時代裏,薦舉無疑大開官場奔競之門。在隻有薦舉一條路可走的情況下,胥吏進入仕途的成功概率得到了放大,畢竟是近水樓台先得月。龐大的胥吏階層,成為元朝官僚的重要後備隊伍。而胥吏的主要成分,大部分是曾經奮鬥在科舉第一線的士人。誰能料到,權力易主,曾經瘋狂追求的功名理想化為了泡影。
放下八股複習資料的士人搖身一變成為國家權力底層的胥吏,也算是打開了向權力上層奮鬥的通道。讀書人通過從事吏職進入官場,也就是“由刀筆吏得官”。由吏而官的做法,應該是元代士人的主要出路。
元代廢止科舉製度,對士人來說,雖然有些悵然,但對於一個人的精神層麵來說又何嚐不是一種解脫。士人們可以不必為了科舉束縛自己的身心,對於他們來說,解除精神和思想的抱負,可以讓這些文人更充分地享受生活,享受創作帶來的豐足感,這又何嚐不是文化的大幸。由於長時間關閉科舉的大門,不少士人已經對科舉再開不抱有任何幻想,他們幹脆死了出仕為官的念頭。這種風氣一開,就連那些身在官場之人也不免心癢難耐。
我們翻閱《元曲三百首釋注》,可以做一個簡單的統計。在那本書裏選出的元曲名家,做過各級官員的占百分之四十幾,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作者都向往田園生活,有意學陶淵明“悠然見南山”。心動不如行動,最終有勇氣辭去官職的占三分之一。其中不光有漢人,也有蒙古人。這些來自權力集團的精英分子們爭相脫離茫茫宦海,為元朝權力係統留下一副蒼白無力的尷尬軀殼。就在上層官僚有意退出官場的同時,那些中下層官員也蠢蠢欲動,無心安於現狀。
忽必烈統治時期的名人鮮於伯機的工資隻有紙幣二十六貫六錢六分,這在當時大概可以購買兩石多大米,再加上兩石五鬥大米的生活補助。鮮於伯機是當時的大書法家,會演奏樂器,詩歌寫作也很有名氣。他的職務是太常博士,正七品,在中央機關從事具體的文教工作。
當時有位名叫揭曼碩的從五品監丞,他住在京城大都雙橋北麵的舊公房中,每天步行十幾裏路到皇宮附近的機關上班,一年忙到頭。就是這麼一個官場勞模,辛辛苦苦幹了幾十年,窮得最後還買不起一匹馬。元代把人分為十等,即“一官二吏,九儒十丐”。當時有文人這樣自嘲:我們這些人用權力換來的官職隻在妓女之下、乞丐之上。原本為儒家文人所藐視的工商階層,現在也趕上了好時光,他們的收入遠遠超過一個元朝國家公務員的收入。當時有位知府酸溜溜地說:“小商小販,出門的時候還兩手空空,晚上回來卻能收獲千金利潤。”
科舉製度的取消,讓知識無法改變文人的命運,讓官階無法兌現官員的合法利益,讓權力隻能交換無現實意義的規則,偌大的官場讓士子們身無所戀。在這樣一種曆史背景下,他們能夠選擇的就是清倉而去,寧願隱身鄉間做一個自由的農夫,也不願再貿然入市。全國各地,從權力係統的上層到底層,每天都在上演著拒官辭官、官員玩失蹤的活劇。
山東地區的知名文人杜仁傑,朝廷多次召他做官都被他婉言拒絕,他的辭官理由是:隻要趕上好年景,幹什麼都沒有當一個莊稼漢快樂。文人貫雲石在京城當過高級文官,後來也稱病跑到江南隱居起來。他說:人在官場禍福難料,不如過自得其樂的生活,來得安逸。蒙古貴族孛羅,曾經是一名禦史,也放棄功名,混跡鄉間。他對自己的為官生涯這樣總結:黃雞白酒好滋味,不再巡案懲奸猾。士人無心眷戀紛紛擾擾的官場,將自己的身心放逐山水之中,歸隱成為他們的不二選擇。
76 地緣效應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鄉土觀念尤為重要。尤其是在官場上,鄉土觀念成為人與人之間看不見的聯係紐帶。在中國傳統鄉村社會中,以姓氏形成自然村落聚族而居,同一姓氏的家族生活在特定範圍的地域之內。傳統社會的經濟形式也是以一家一戶為單位的小農經濟。人們與外界的交換十分有限,同一村落基本上是同一祖先,人口流動少,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膠著密切。
與此相應,中國人的價值觀體係是隨著不同參照係而滑動的差序格局,即以我為基點,隨著不同的血緣或地緣的親疏遠近關係即人情向外推延,形成一個不同層次的水波一樣的差序。晚清時期,以曾國藩為首領的湘軍勢力就是靠著濃厚的鄉土觀念發展起來的。中國人有著極重的鄉情意識,當然湖南也不例外。凡自家居所前後方圓十餘裏內都稱之為“屋門口人”,平日即守望相助、互通有無;如遇上“屋門口人”與外鄉人發生爭鬥,則不管是非曲直都會上前助拳,就算流血破財也在所不惜,所以在這一地區經常發生大規模的鄉民械鬥事件。
湘軍將領生於斯長於斯,長期受這種地域性文化的熏陶,他們將這份鄉情看得很重。曾國藩就堅定地認為“同縣之人易於合心”。而他的弟弟曾國荃在用人上則奉行“不獨盡用湘鄉人,且盡用屋門口周圍十餘裏之人”。在湘軍發展過程中,這種“唯鄉人是舉”的用人觀念在當時也的確能夠起到凝聚人心、提高戰鬥力的作用。
湘軍的兵源基本上都是來自湖南本土,其組成人員遍及三湘四水。人們以“湘軍”稱呼,這裏就透露出濃鬱的鄉土氣息。曾國藩的八十餘名幕僚中湘籍就占去了四分之一。在湘軍中,湖南本地人是一支重要的力量。湘軍將帥,從創始人到第二代如劉坤一等,基本上都是籍隸湖湘。湘軍將帥隨著軍事力量的發展壯大,遍布天下,後來很多人都成為督撫提鎮,由軍而政,形成龐大的湘係軍事政治集團。
更為關鍵的是,湘軍領導階層的這種用人思想為地方人才在官場上的脫穎而出大開方便之門,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湖南籍人才投身官場的積極性。當然官場集團勢力的形成,也不能僅僅局限於小圈子。“湘係勢力”的主體是湖南籍的漢族人員,但它並不完全排斥湖南籍以外的人員。
也就是說,湘係勢力的權力結構有著不同的層麵。我們就拿其上層結構來說,根據差序格局原理,就可以將其劃分為“內層”和“外層”兩大部分。
這裏內與外是相對概念,“外層”是指那些不是靠湘軍起家,或非湖南籍,但在一定時期內與湘係內層有著基本一致的派係特點和利益,並且具有直接聯係和協同行動的那部分官員。
“內層”就是那些直接靠湘軍起家的湖南籍軍政要員。他們是“屋門口人”,在社會關係的差序格局中距離圈子中心最近的那部分人。這些人在湘軍建立以前就有著錯綜複雜的聯係,在建立和發展湘軍及湘係勢力的過程中,他們又聯絡起更多的同道。他們間甚至不乏師生、同學、姻親、世交、密友關係者,形成了一張多邊關係網絡。他們的同道認同感非常強,常把“吾黨”“吾鄉”這樣的話掛在嘴邊,可以說到了事事相顧、彼此一家的地步。雖然說因為個人性格、利益等諸方麵原因,人與人之間也難免會有矛盾和摩擦。但是當外部力量侵犯到派係利益的時候,這種由個人矛盾引發的小恩怨、小私利就會讓位於集團利益的大局。
早在太平天國爆發之前,在湖南、湖北兩省的地界上就形成了一個以曾國藩為中心的經世派士人集團。這些人在私底下互通聲氣、相互勾連。很多時候,他們會通過在朝為官的曾國藩來轉達湖南士人對於國家政策的意見和看法,而曾國藩也會適時通過這種方式來尋求“鄉人”的支持和擁護。每當曾國藩在奏陳重要事情時,往往會將奏折謄抄一份,轉寄給湖南的那些故交舊友,以此來向鄉人們傳達一個信號:我曾國藩雖然身居高位,但並沒有辜負鄉人們的期望,你們對我來說很重要。
需要在這裏指出的是,這些“湘係勢力”之間有著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他們之間不乏師生親友的關係。比如,曾國藩與彭玉麟、李鴻章的師生關係;羅澤南與胡林翼的師生關係;胡與羅,羅與曾,曾與郭嵩燾、李續宜、李元度又存在著親家關係。這樣,“湘係勢力”個體之間就結成了以同鄉、師生、親友為紐帶的龐雜的人際關係網絡。這個網絡在晚清官場上表現出了驚人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影響力。
在圍剿太平天國的戰爭中,“湘係勢力”在權力係統中實現了由軍到政的華麗轉身。在湘軍的將帥或相關要員中,有些人出任總督巡撫,兼成為地方政要,他們施政,自然需要建立其屬於自己的親信班底。
在權力係統中,這種由軍、政勢力結合而成的權力團體,往往是構成“地方勢力”的基本要素。以“曾國藩”為核心的“湘係勢力”並不是普通意義上的政治聯盟,更不同於一般官場中人在社會權力結構中的抱團取暖。“湘係勢力”這個圈子的中上層人物沒有一個是權力的弱者,這些人都是來自當地的地主階層,最起碼也是士子出身。這些人不光在知識分子中間具有一定的號召力,而且手裏還握有實打實的權力,他們中間的大部分人都是躋身於軍政官僚階層的社會名流。
該群體勢力總體上是以湖南人為骨幹,他們追求的是“地緣”利益。中國人有句古話“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這句話雖然說的是血親,但也是一種“地緣效應”。不光這些官場大員們講究“地緣”,就連一般的士卒也以“湘人”自居,這種身份上的認同感往往會在權力結構中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曾國藩在創立湘軍初期,選拔的就是湖南的地方人才。
隨著戰爭不斷深入,戰線逐漸遠離湖南省,但當“湘軍”需要補充兵員,將領們考慮最多的還是回“自己的地盤”募兵。除了在湖南地界壯大起來的“湘軍”,那些在外省主政的湖南籍高官,其所轄的軍隊也力爭改建為以本省人為主體。清末一個個地方實力派係的產生,主要是源於製度性的權力管道滲透進古代中國的傳統鄉土觀念,並使得這種“地緣性”的觀念也轉化為官場基因的一部分。“湘係勢力”在晚清權力結構中的異軍突起,就是“地緣效應”在官場上的真實寫照。如果說地方權力集團改寫了中國近現代史也並不為過。這其中尤以曾國藩的“湘軍”和李鴻章的“淮軍”的先後崛起為代表,使晚清的權力結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動。
湘軍屬於晚清權力結構中的軍事集團,它是由曾國藩一手打造起來的。可是隨著湘係勢力的不斷擴張,最終形成了以曾國藩為主、多支共存、多頭並立的“湘係勢力”。也就是說,曾國藩隻是其中勢力較大的一支,他並沒有真正統率全部勢力。曾國藩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就病逝了,在他死之後,湘軍卻沒有因為曾國藩的離世就煙消雲散。
77 嫵媚術
貞觀六年(632年)金秋時節,唐太宗李世民在丹霄殿設宴,與近臣飲宴。席間,李世民突然轉身向身旁的國舅長孫無忌附耳低語:“在這夥大臣裏,有個叫魏征的老頭。如果我不聽他的進諫,他就會給我臉子看,不理睬我,你能告訴我這是為什麼嗎?”
李世民的話全讓魏征聽見了,他立刻湊過身子,為自己辯解道:“我進諫就是有意見。如果陛下連意見都聽不進去,我還像個沒事人,陛下就真要自行其政了。我不說話,也算是一種沉默的抗議。”
李世民終於忍不住了:“你難道不會先當麵應付我,轉過身再來進諫嗎?”
魏征卻不以為然道:“我如果當麵順從您,背地裏再非議指責,這樣做不符合聖人的教誨。”
李世民覺得魏征說話的語氣和神態充滿了幽默感,便指著這個被他笑話長了“山羊鼻”的老頭子說:“人言魏征舉動疏慢,我卻覺得嫵媚。”
魏征曾經就忠臣與良臣跟李世民有過探討,魏征說:“但願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
太宗問:“忠、良之間有差異嗎?”
魏征進一步解釋道:“良臣不僅可以自身獲得美名,還能使君主受到萬世景仰。自己的子孫世代相傳,享受榮華,福祿無疆。而忠臣卻不僅令自己和家人死於非命,還令君主背上殺直臣的惡名,家國並喪。單單有個好名聲而已。以此對比而言,相差實在太遠了。”
所謂的忠臣是一個難以描述清楚的概念,站在不同的立場有著不同的衡量標準。老子認為“國家昏亂有忠臣”。也就是說,忠臣與昏君是相伴而生的。打開中國曆史畫卷,人們就會看到一幕幕活生生的悲劇,人們還會看到一串串長長的冒死諫言的忠臣名單陳列眼前:殷商末期的比幹被剖心,楚國的屈原逼迫投江,明朝的海瑞被打入死牢……他們都是不說真話毋寧死的硬漢子。儒家的理論強調“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也就是說,作為帝國官員有義務匡正君王的失誤,但良臣遇到明君則仍為良臣,如果遇到昏君則隻好去做忠臣。在忠臣與良臣之間,魏征寧願選擇做一個輔佐明君的活良臣,也不願意去做一個以身殉國的死忠臣。
歐陽修曾經說過一個曆史段子:“有一次李世民、魏征、長孫無忌三人一起喝酒,可能喝高了,氣氛比較曖昧,說話也就有點兒越界。長孫無忌跟魏征抱怨說:‘你能夠混到今天這份兒上,實現自我價值,有我一份推薦的功勞吧,怎麼我現在在你這兒說話就這麼不管用呢?’長孫把話匣子一打開,三人就這個話題耍開了嘴皮子。最後魏征仗著酒勁兒,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跟李世民說:‘我知道你這個皇帝需要我進諫,要不然我哪裏來的膽量?要不是你有需求,借我這個做臣子的十個膽子也不敢,除非我不想活了。’”
我們且不論歐陽修說的這件事是否靠譜,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魏征和李世民的政治雙簧秀是真實存在的。他們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儒家知識分子希望用道德改造君王,君王有兩種選擇:一是相互排斥,水火不容;二是像李世民這樣和諧相處,配合默契。當然這個過程和夫妻相處之道有異曲同工之妙,需要的是磨合。
魏征沒有失信於李世民,大大小小共向他獻上兩百多條進諫。態度決定一切,對於唐太宗來說,接受進諫的形式,要遠遠大於接受進諫的內容。魏征懂得君臣攻守之道,或直白,或婉轉,大部分時候還是會做到把意思表達到位還不傷唐太宗的麵子。他深知“自古上書,不急切,不能動人主之心,所謂狂夫之語,聖人擇焉”。
玄武門事變後的太宗,急於獲得社會輿論的認可,自然就和懷有“內聖外王”理想的儒家知識分子們一拍即合。這種結合,一開始就有著形式主義和功利主義的特征。進諫與納諫是兩個概念,而納諫與執行又是另一回事。其實魏征也清楚,自己的進諫並沒有被李世民完全接收,更沒有轉化為具體的施政藍圖。李世民追求的不過是一種明君的範兒,當他在朝堂之上充分展示出自己虛懷若穀的君王風度,當他對犯顏直諫的寬容被史官們載入實錄之中後,諫言的具體內容已經變得不再重要。
對於儒家知識分子,尤其是那些文職官員們而言,最在乎的是君王納諫的一種態度。在他們看來,一個脾氣暴虐的皇帝遠遠比不上一個性情平和的君王來得合乎天道。在儒家政治理想中,明君聖主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去完成他們心中“內聖外王”的烏托邦。所謂的盛世,拋去那些“神化”的虛幻外衣,也不過就是一場完美的形式主義表演。魏征獻給李世民的二百多條諫言,洋洋灑灑數十萬言,還不包括那些沒有落在筆端的口頭諫言。內容除了國家大事,更多是匡正君王的言行和道德操守。君臣二人互相唱和,成就了曆史舞台上的一段佳話。
在魏征的政治觀裏,一個合格的天命的代表,首先應該以自己的道德做天下人的楷模。帝國的大小臣僚們希望皇帝能夠以自己的德行而不是權力對帝國做出貢獻。儒學臣僚們希望“皇帝”並不僅僅隻是一個職位、一份職業。這是政治理想中最低級的追求,一種完全物化的政治觀念。帝國權力秩序的建立依靠的是社會製度。而製度的核心價值所在就是道德。道德的外在表現形式,是每天都會在帝國的任何一個角落裏迎麵撞上的各種各樣抽象化了的禮儀。
78 迷龍術
在曆代大內總管裏,仇士良都可以算得上一個異數。他打倒了一個皇帝,立了一個皇帝,前後殺了二王、一妃、四宰相。仇士良控製朝政達四十年之久,這在宦官中屬於一等人才,不是明朝劉瑾、魏忠賢這些後輩可比的。拋開權力運作,他的人生也處處充滿異數,異數到了太監也能生兒子的地步。
據《仇士良神道碑》記載,他娶了禦史大夫的女兒胡氏,生了五個兒子。他曾要求按慣例,給一個兒子“蔭官”,引起給事中李忠敏的警惕。他質問仇士良身為太監怎麼會有兒子。仇士良非常憤怒,但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或許在他看來,自己充滿異數的人生不需要向這個世界做任何解釋。
唐文宗在仇士良的挾製下,苦悶鬱煩,隻好飲酒求醉,賦詩遣愁。而仇士良也隻允許他吃喝玩樂,不準他過問國家大事。開成四年(839年),唐文宗在一次朝會後,曾涕泣曰:“今日朕受製於家奴,還不如周赧王、漢獻帝受製於諸侯大臣。”
唐文宗帶著無限的惆悵和憂傷,病死於長安宮的太和殿。等到仇士良扶立的唐武宗登基後的第三年,仇士良和新皇之間產生了種種矛盾,很不愉快地退休了。退休之際,他還對送行的太監們上了一課:“天子不可令閑,常宜以奢靡娛其耳目,使日新月盛,無暇更及他事,然後吾輩可以得誌,慎勿使讀書親近儒臣。彼見前代興亡,心知憂懼則吾輩疏斥矣。”也就是告誡他的那些徒子徒孫們,不能讓天子閑著,得讓他不停地玩,這樣他就顧不上別的事了。千萬別讓他讀書,別讓他跟讀書人接近。他知道前代興亡,就會感到害怕,疏遠我們。皇上不管事,凡事就全得靠太監,這樣,寵信和權柄就牢牢地抓在了手中。
有人將仇士良這一套經驗稱之為“迷龍術”。有人說玩是人的天性,不會玩是人泯滅了天性。的確,人從嬰兒時代到耄耋之年,都離不開玩。曆史上愛玩的皇帝一抓一大把,有玩打獵的,有玩山水的,有玩字畫的,有玩女色的,不少皇帝玩過了火,玩的目的就是享樂,結果樂是享盡了,國家也玩兒完了。唐代不光繼承了前代遊戲,還引進了大量的域外遊戲,並且有所創新,完善並發展了多種多樣的娛樂方式。宮廷之地更是超級遊戲玩家的聚集地,遊戲內容豐富多彩,既有室內的,又有室外的,有激烈的,有悠閑的,有博弈性的,有競技性的,有純粹娛樂性的。在以玩為時尚的時代背景下成長起來的唐朝皇帝,應該說是一個比一個會玩,一個比一個玩得癲狂。他們把玩當成了大事正事,玩出了花樣來,玩得兢兢業業、奮不顧身、轟轟烈烈。
就是這麼一個職業玩家,玩到最後連史書都懶得去做過多的評價。比如說,唐朝還有一個皇帝,唐敬宗李湛,也是一個大頑主。玩到最後,連《舊唐書·唐敬宗本紀》中也隻留下寥寥數語:“寶曆不君,國統幾絕,天未降喪,幸賴裴度,複任弼諧。彼狡童兮,夫何足議!”
君王好玩,才讓仇士良的“迷龍術”有了用武之地,這也是他們的生存之道。隨著年代推移,宦官們的心機越來越深。而仇士良那一套免費教材——“迷龍術”曆經千年而不衰,並成為職場創業的必修科目。有人好,就會有人厭。否則,仇士良也就不會在新皇帝登基三年後被趕出朝廷的核心。說到底,所謂“迷龍術”不過是善於揣度帝王心的宦官們,玩的一場投機遊戲。
79 守井哲學
朱元璋一直保持著一個習慣,就是在地方官上任之前,找他們談一次話。談話的內容無非兩點:一是要正確對待自己的事業,恪盡職守;二是如何抵抗貪汙受賄的誘惑,做個清官。他會給自己的部下算一筆很實在的利害關係賬。
朱元璋告訴官員,老老實實地守著自己的薪俸過日子,就像是守著井底之泉。井雖然不滿,卻可以每天汲水,泉不會幹。搜刮民財,鬧得民怨沸騰,再高明的密謀也隱瞞不住。一旦事發,首先關在監獄裏受刑,判決之後再送到勞改工場服苦役。這時候贓款在數千裏之外,可能被妻子兒女收存了,也可能根本就沒有。家破人亡,贓物也成了別人的東西。所以說,不幹淨的錢是毫無益處的。這樣的說法被記錄在朱元璋親自編寫的《大誥》裏,後來被人稱之為“守井哲學”。
“守井哲學”本身並沒有任何錯誤。問題在於這口井的流量必須要足夠大,以保證守在井邊的人不至於渴死。
朱元璋的“守井哲學”,其實是不符合現實運行規則的。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八月,朱元璋曾經頒布過一份官員接受反腐教育的小冊子,叫作《醒貪簡要錄》。在這份小冊子裏詳細記載了朱元璋製定官吏工資標準的理論依據。作為一把手,朱元璋不可能盲目蠻幹。明代正一品官員的俸祿是每月支米八十七石,一年一千零四十四石。
就是這樣一個工資標準,《醒貪簡要錄》給出的算法卻讓我們感覺到這份工資其實並沒有低到傳說中的那個份兒上:米來自稻穀,加工一千零四十四石米需要兩千六百二十石稻穀。而要生產兩千六百二十石的稻穀,則需要用田八百七十三畝。種田需要耕牛,按一頭牛耕地五十畝計算,需用牛十七頭。田間勞作方麵的人力花費,如果按照一個人種十五畝田計算,需要五十七個人耕種。收割之後,農夫挑一擔未脫粒的稻禾隻能出四鬥稻穀,所以一千零四十四石米需要六千五百五十挑。如果從田裏把稻禾挑到打穀場是一裏路,再回去挑也要走一裏路,來回就是兩裏,這樣算下來為了挑擔就得走上一萬三千一百裏。因此,正一品官員俸祿每月八十七石米看起來似乎不多。但為了這份俸祿,老百姓不知要花費多少勞力和辛苦。光是挑擔就需要走萬裏的路程。你能說這樣一份工資算低嗎?
在這本小冊子裏,還以七品縣令的工資標準進行了一番計算。七品縣令的月薪在當時是七石半大米,年薪隻有九十石,與一品官員的月薪差不多。但按照《醒貪簡要錄》的算法,也需要七十多畝地、五個農民專門為之生產,光是挑那些稻禾也需要走上一千多裏地。也就是說,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來看,官員的工資與其勞動付出是成正比的。
朱元璋當然不承認自己出台的低薪製會餓死官員,他覺得按照這個工資標準,保證縣太爺一家吃喝,應該是不成什麼問題的。但是縣太爺到地方上去做事,那年頭不比現在,縣太爺不光是縣長那麼簡單,同時他還是縣法院院長、縣財政局局長、縣稅務局局長,縣工商局局長……這麼多事情總要找人做,少不了要打點下麵的小吏們。不打點,誰會賣力給你做事呢?縣太爺還得聘請跟班、聘請師爺等,這些開支國家都不報銷,都得從縣太爺的工資裏扣;此外,上級路過,逢年過節什麼的,招待、送禮都是少不了的,少了就沒法兒在官場混,這些也都得從縣太爺的工資裏扣。
這樣一路算下來,兩三千塊錢的月工資,等於讓縣太爺去喝西北風。
朱元璋總是不斷地在抱怨,官員們早上剛上任,晚上就有可能將手伸向不該伸的地方。雖然殺了一批又一批貪官,朱元璋還是無法阻止官吏們心頭的貪念。表麵上看朱元璋是站在官員的立場上來算這筆賬的,但實際上朱元璋是用臣子們的算計來倒推自己的算計。一句話,就是通過這種算計把臣子們裝進口袋裏的贓款掏出來,進行重新分肥。但是臣子們一個個精明得像猴似的,又豈能輕易被說動,更何況真金白銀的誘惑要遠遠大於單調乏味的說教。
80 良賤不婚
對於個人而言,婚姻往往是改變個人及其家庭命運的一條重要途徑。我們常說,婚姻是一個人的二次生命。既然是二次生命,那麼它就存在著一種社會資源的重新組合。這種組合等於將個人、家庭與家族的人脈資源、財富資源以及智力資源進行重新配置,從而使個人和家族的社會影響力和榮譽指數都達到最大化和最優化。也正因為如此,才有了“婚姻改變命運”之說。
俗話說,一生清貧人下屈,偶爾聯姻人上人,這曾經是古代士大夫的一種心結。但是這句話並不符合伶人的生存狀態。也就是說權力係統和社會力量剝奪了伶人的這種權利,使伶人無法與其他階層同命運。如果說,普通民眾由於社會的身份和等級關係,不太容易與身份高貴者攀上姻親,那麼伶人連這種基本的資格都不具備。
伶人因為職業關係,在婚姻資源的配置上走進了一條死胡同。就像社會學家潘光旦先生所說:伶人在社會上,在一切職業之中,便幾乎成為一個特殊的階級,一個小天地。他們一天不停止唱戲,一天不教子弟改行,一個伶人便一天要受一種特別的身份的拘束。這種身份一天不能擺脫,他要結交朋友,選擇配偶,便一天不能跳出同業的範圍。除了極少數的例外,大多數的伶人不能和所謂上流的社會有對等的關係。婚姻的締結,當然是絕無僅有。
官家社會將人分作良民和賤民兩大等級,因此婚姻也同樣存在著等級。而當時的中國民間社會則奉行“良賤不婚”的原則,“良賤不婚”不光體現在國家的正式法令中,也有社會輿論幫腔作勢。但是這種等級內婚姻與伶人的“圈內婚姻”還是存在著很大的區別。無論是良民還是賤民,其等級的可選擇麵就算有所禁忌,可是與伶人相比還是比較寬泛的。伶人的“圈內婚姻”卻將等級內婚姻推向極端化,其他賤民可以選擇相同社會等級者,而伶人卻隻能是“樂人隻教嫁樂人”。
同治十二年(1873年)冬,在上海租界發生了一起涉及優伶與商人之女“良賤婚姻”糾紛的“楊月樓”拐賣案,一時間成為滬上的熱點事件。
楊月樓是京劇戲班裏演武生的名伶,時人譽讚其“玉立亭亭,藝兼文武”。他因擅長演猴王孫悟空,故有綽號“楊猴子”。同治十二年(1873年),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戲園金桂園演出,英俊瀟灑的扮相、優美悠揚的唱腔博得滬上眾多女子的愛慕。
也就在這一年的春節,廣東香山籍韋姓大商人的女兒韋阿寶陪伴其母連著三天觀看了楊月樓的演出。該女子年方十七,正是情竇初開的大好年華,不知不覺中就迷戀上了楊月樓。回家後,韋阿寶竟私下修書,“細述思慕意,欲訂嫁婚約”,送上自己的生辰八字要求與其締結婚約。在這份庚帖中,韋阿寶約楊月樓見麵商談婚姻大事。
在這裏我們不得不感佩商人千金韋阿寶的勇氣。十七歲少女隻識愛情,不識世道險惡。她的這種行為帶有極大的風險性,本來女子擅自出入娛樂場所就不符合傳統社會的規範,又加上約會陌生男子,而且約的還是處於社會底層的伶人。良賤身份有別既是朝廷律法中的明文規定,又是人們世代沿襲的生活禮俗,在社會輿論中也是一致公認的行為準則。
麵對韋阿寶的勇氣,楊月樓的表現是又疑又怕,不敢前去赴約。這時候的楊月樓已是將滿三十歲的成年男子,他在麵對這種事情的時候,不會像一個少年人那樣莽撞。他很清楚,自己是吃哪碗飯的,也清楚對方是吃哪碗飯的。
向自己吐露心意的韋阿寶是商人之女,在十九世紀下半葉的上海,商人在當時的社會階層中所處的位置並不算低。而他這個優伶靠著舞台形象俘獲了眾多女粉絲的心。他知道,他根本就沒有資格去接近她們,更別說談婚論嫁了。
其實韋楊事件並不是首例,浙江有一已故鹽商的女兒因為愛上了一位伶人,結果受到來自家庭和社會重重阻撓,無法結合在一起,最後因相思之苦一病不起。母親不忍見女兒痛苦至死,就去請求族長能夠同意他們結合在一起。族長凜然回答“家素清白,安能作此醜事”,就是說,我們這個家族向來是清清白白的,丟不起那人。在女孩母親的百般請求之下,族長要求把該女逐出家門。為了能夠保全家族的名聲,令其改名易姓,永遠不得認祖歸宗。
良賤相戀之所以水火不容,是因為在權力等級分明的時代裏,人也跟著分三六九等。倡優被劃入賤民行列,有特別的戶籍“樂戶”固定身份;而工商業者為良人。賤民不許與良人通婚。誰要是違反這一規定,娶了良家婦女,是要領受一百大板的。雍正年間,伶人雖然已經入了民籍,但良賤不婚仍然是當時社會的一項傳統習俗。
81 妖 術
在中國曆史進程發生轉折時期,往往會有一種無法言明道破的神秘力量存在。從底層農夫的茅舍到帝王的宮殿都會傳播一種透著邪性的儀式,人們在子虛烏有的神靈麵前祈禱,為生活而祈禱,為權力而祈禱。底層民眾手中沒有體製賦予的權威,背後更沒有可供依靠的組織資源。他們的生存安全感來自他們的子女和自己辛苦的勞作,當他們僅有的生存資源和生存安全感受到威脅或者侵占的時候,他們所能做的就是一忍再忍。
他們會為自己找到一個釋放的出口,那就是通過迷信活動來得到神權的庇護。神權的低門檻兒,讓他們不用付出巨大的物質代價就可以實現。而“妖術”就是他們交通神靈世界的一種儀式。
在這裏有必要了解一下,何為“妖術”。先給“術”下個定義:據稱能夠擁有超越時間和空間,能夠預言未來,遙控事物的強化力量(能夠操縱人的生死,或將靈魂從活著的生靈身上取走,或將靈魂賦予沒有生命的事物)。這種術其實是一種“妖術”,而並非“巫術”。
通常情況下,官府不允許這些巫術、妖術跳出固有的社會秩序。在他們的眼中,這些妖術、巫術同樣能夠作為一種權力類型控製和統治民眾,就像是一種隱性權力。而這種隱形權力對正式權力會造成一定的威脅,分肥利益。
古代官家集團對民間的“妖術言論”從來就沒有放心過。曆朝曆代的法律條款中都有明確禁止民間“妖術”活動這一條。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官家集團擔心民眾若是受惑於異端邪說,便可能會在思想上受製於“妖術”,從而引發社會動蕩。這種狀況的出現,將會使官家的正式權力受到來自神靈世界“隱權力”的衝擊。
在官家集團的眼裏,凡是沒有經過授權私自與神靈發生交往便是對公權力的一種挑釁。民眾借著“妖術”與官府對抗,涉案人往往會被拿出來作為反麵典型警示老百姓。迷信活動所帶來的是精神層麵的綁架,誰也沒有見到過被詛咒的人受到神靈的傷害,它帶來的隻是心理上的恐慌,由擾亂人們的心智升級為擾亂民間的秩序。古代官家判定妖術或邪術的標準主要有兩點:一是是否擾亂民間秩序;二是是否威脅到國家的正式權力。隻要有一點成立即可定性為妖術。
古代巫師是否有神性,不是自己說的,也不是底層民眾說的,而是由權力集團說了算。因為皇帝的屁股雖然坐在龍椅上,但他對自己手中權力的合法性一直是自信不足,恐慌有餘。在他的潛意識裏,老百姓很容易就會受到妖言的蠱惑,以致造成一種社會性的恐慌。
導致皇帝患有“妖術恐慌症”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對於社會底層的民眾來說,術師的“妖術”威脅到的是靈魂與肉體的脆弱聯結;而對於官家集團來說,“妖術”危害到的則是皇權同上天神權的脆弱聯係。這後一種脆弱,使得君權神授的完整性與持久性受到了來自民間和官僚集團的質疑。正是這種質疑,使得皇權代言人對自己手中的權力患得患失,以致陷入了更大的恐慌。
“妖術”在很多時候代表著一種自由飄浮的社會權力。在天人關係與權力秩序處理和諧的層麵上,這種自由飄浮的社會權力與帝國秩序能夠共同分享。而這種分享對於封建專製的皇權來說,是萬萬不能接受的。
82 吃喝風
中國古代官場是一個熟人社會,很多事轉來轉去最終都要落在“人情”二字上麵。熟人社會的最大特點就是讓人與人之間形成一種私人利益的對接管道,並通過這種管道把人與人聯係起來,將各個點連成一條線,最後構成一張張無所不在的關係網。而灰色收入正是這一張張關係網捕進去的魚和蝦,網越大捕進去大魚大蝦的可能就越大。關係網越織越密,灰色收入也就愈演愈烈,並進而成為深度扭曲的人際關係的一種潤滑劑。在熟人社會裏,人情大過天,官員無論是想升遷還是想自保,都必須通過付出大量交際成本來維係人情。吃喝作為交際的必要手段,成為通用的官場規則。
官員們在迎來送往之間將吃喝宴請演變為一套固有流程。一個官員從升遷到任再到離職,還有壽辰、婚嫁等,大小宴席會貫穿他的整個官場生涯,日常應酬成為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一個官員赴宴的頻率往往與他在官場的起伏有著直接關係。四世紀初,時任郡主簿的虞預曾經發出尖銳的批評之音:“自頃長吏輕多去來,送故迎新,交錯道路。受迎者唯恐船馬之不多,見送者惟恨吏卒之常少。窮奢竭費謂之忠義,省煩從簡呼為薄俗。”(《晉書·虞預傳》)勾畫出古代官場迎送應酬的積習和常態。
《後漢書》又有“自是選代交互,令長月易,迎新送舊,勞擾無已,或官寺空曠,無人案事”的記載。上上下下都忙於交際應酬請客送禮,竟能使機關裏空空蕩蕩,沒人辦事。可見官員的迎來送往、吃喝應酬,已導致行政效率嚴重低下。
翻閱史書,我們不難發現這樣一個規律:在新王朝初期,那些開國君王有著強烈的憂患意識,他們往往會懷揣著清明的政治理想登上權力之巔,在這種高壓態勢之下,吃喝風一時難以形成氣候;待到王朝中期,天下承平日久,社會財富日積月累,甚至出現了所謂的“盛世景象”,但吃喝風愈刮愈烈;到了王朝末期,吃喝風已成為帝國病患軀體上難以治愈的絕症,誰也無法做到起死回生。官員熱衷於應酬送禮,哪裏還有心思辦公?所以,曆朝也有不少限製公費吃喝的規定。如漢代官員外出執行公務時,通常由沿途的驛站負責接待,而接待的標準都有詳細規定。縣令派手下到地方上辦事時,辦事員需要持介紹信才能得到接待,而介紹信還必須由縣政府的三位副職聯合署名才能生效。如果一旦發現驛站接待了因私人員,縣令就會派人查處。接待時,官員的級別不同,吃飯的標準也不同,級別高的可有肉有酒;而級別低的則隻有少許肉,不能喝酒。官員到任、離任及外出巡視時若接受宴請,必須自己掏錢埋單,否則將免官。北魏獻文帝時期,若官員在地方巡視時吃掉一隻羊、喝掉一斛酒,就會被判處死刑,同席吃喝者也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