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福建有個海盜叫鄭廣,後投降,做了官。
也許是同僚苦其所難,要他一定做首詩。鄭廣是個大老粗,隻好說:“不問文官與武官,總一般,眾官是做官了做賊,鄭廣是做賊了做官。”
——南宋·嶽珂:《程史》卷四
海盜鄭廣降後做官,無足稱奇。因為在宋朝,強盜降後做官,屢見不鮮,包括因《水滸》風行天下而婦孺皆知的宋江。故當時有順口溜曰:“欲得官,殺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需胡做,跟著行在賣酒醋。”令人稱奇的是,鄭廣雖戴上了烏紗帽,但倒沒有立刻打官腔,在打油詩中實話實說,一語道破了南宋貪官們的本質:“眾官是做官了做賊!”他們與普通盜賊的區別,用明朝人的話說,不過是“不持戈矛之盜”,或“頭戴烏紗之賊”而已。應當說,他們憑借手中的大權,巧取豪奪的民脂民膏,又是區區盜賊所能望其項背!此輩乃名副其實“官賊”也。“官賊”難絕種,自有後來人。陳希同、王寶森之流,實乃“今古何殊貉一丘”。當然,“蕭條異代不同時”,他們多了個“公仆”頭銜、“社會主義”旗號、“馬克思主義”外衣,不過,純屬冠冕堂皇,賣狗懸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