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倉儲保管合同
一、倉儲保管合同的含義
倉儲保管合同,是指存貨方與保管方就儲存、保管貨物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交付貨物的一方為存貨方,代為保管貨物一方為保管方。
二、倉儲保管合同的特征
1.從合同的主體上看,保管方必須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法人及工商戶。存貨方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單位。
2.倉儲保管合同的客體是保管方提供的勞務活動,即保管方使用自己的設備和人力為存儲方提供儲存、保管貨物的勞務活動。
例文:
倉儲保管合同
存貨方:
保管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否則,所造成的驗收差錯以及延誤索賠期等,由存貨方負責承擔。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在________天內通知存貨方。保管方驗收後,如果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貨物的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檢驗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國內貨物不超過十天,國外到貨不超過三十天(或由雙方另行議定)。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貨物在儲存運輸過程中的計費項目,應按倉儲保管部門製定的標準執行,也可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保管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燃易和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保管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保管費_________‰(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提貨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和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注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交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有關費用。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蓋章):保管方(蓋章):鑒(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鑒(公)證機關(章)
Y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第九節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含義
借款合同也稱貸款合同或信貸合同,是借款方和貸款方為借用一定數額的貨幣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出借貨幣的單位,稱為貸款方;用款單位或個人,稱為借款方。
二、借款合同的主要特征
1.借款合同的標的隻限於貨幣。
2.借款合同的主體是特定的,出借人必須是各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借款方包括實行獨立核算的企事業單位、農村專業戶以及個體經營戶和公民。
3.借款合同是有償合同,借款方必須按期還本,並支付利息,借款的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
三、借款合同的種類
借款合同根據借款方所屬經濟部門和用途劃分,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工業借款合同,商業借款合同,農業借款合同,基本建設借款合同,專項借款合同。
四、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7.保證條件。
8.違約責任。
9.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五、擬定借款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借款合同中的每一條款都應很具體,不能含糊其辭。
2.合同中所涉及的款項應用漢字大寫。
3.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承辦人簽字、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方能生效。
例文: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借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按季征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______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能力,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