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將貸款劃出,轉入借款方賬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依法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貨款利息的________%計算,並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貨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延期,應在到期前________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他:
除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在____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麵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自動失效。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有關單位各留一份。
借款方(蓋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保證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十節財產保險合同
一、財產保險合同的含義
財產保險合同是指投保方與保險方對特定財產和利益實行保險,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對特定財產和利益申請保險的一方,稱為投保方;在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承擔賠償保險責任的一方稱為保險方。
二、財產保險合同的基本特征
1.財產保險合同的保險方一般是指國家特定的保險機構。
2.財產保險合同的各條款是由保險公司事先擬定的,投保方隻能就是否接受這些條款表示意見,卻不得要求對合同的基本條款進行修改。也就是說,投保人不能就合同內容討價還價,合同自由在這時受到了相當的限製。
3.合同訂立時,以一個將來可能發生的事情作為合同標的。標的所承保的危險是不確定的,隻要投保人同意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同意承擔特定的危險,合同即告成立。
4.保險合同是一種雙方有償法律行為。雙方當事人均負有義務。投保方的主要義務是根據合同規定向保險方交付保險費;保險方的主要義務是在合同中所規定的保險事故一旦發生時,向投保方支付賠償金或保險金。
例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碼:
本公司依照企業財產保險條款及在本保險單上注明的其他條件承保被保險人下列財產的保險。
保險費:每千元元
保險費:人民幣
自年月日零時起
保險期限個月
至年月日24時止
保險公司(簽章)
注意:收到保險單後請核對,如有錯誤通知更正。
年月日
第十一節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是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訂立的確立勞動關係,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用工單位可以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也可以是個體勞動者或個體經營戶。
二、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
1.在生產上應達到的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或應當完成的任務。
2.試用期限,合同期限。
3.生產、工作條件。
4.勞動報酬、保險及福利待遇。
5.勞動紀律。
6.違反勞動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
7.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例文:
合同製工人招聘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受聘方:________(合同製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製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或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個月(或月),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五天半,星期________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____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和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勞動保護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________(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製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