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雙方不得隨意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經仲裁部門裁定,變更、終止和解除合同;乙方違法亂紀,造成企業重大損失,損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權提出終止解除合同。
乙方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內實現利潤達不到目標利潤的80%,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
甲方超越合同規定,幹擾乙方的自主權,使其無法履行合同條款,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
3.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確需變更或終止合同時,雙方可協商修訂和補充條款。
附則
1.乙方因特殊原因暫不能履行職責時,向甲方通報後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經營責任不因委托而轉移。
2.資產經營企業的最高決策機構是由資產所有者代表、經營者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的企業理事會。
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滿,自行終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爭執由政府或法院裁決。
5.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和公證處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幹份,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________(蓋章)代表: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蓋章)代表:________(簽字)
××公證處:(蓋章)
公證員:________(簽字)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
第十八節技術合同
一、技術合同的含義
技術合同是指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等技術商品交易活動諸方麵而達成的,明確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係的協議。
技術合同可以分為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谘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四類。
二、技術合同的結構
1.合同類型;
2.技術標的的名稱,用簡明的詞語反映合同的特性、類型、內容;
3.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4.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5.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和支付方式;
6.技術情況和資料的保密;
7.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8.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9.風險責任的承擔;
10.違約責任、違約金和賠償金;
11.爭議的解決方法;
12.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R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係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據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欄劃“/”表示。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開發目的、使用範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交方式及數量。
提交開發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
2.磁盤、磁帶、計算機軟件;
3.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4.樣品、樣機;
5.成套技術設備。
五、研究開發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秘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項目的技術開發(該項目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