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術數】零、自然數以及正分數(可化為正分數的小數)統稱算術數。
【有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整數、正整數、零、負整數;分數、正分數、負分數。
【有理數集合】由全體有理數組成的集合,叫做有理數集合。
【數軸】規定了原點、正方向和單位長度的直線,叫做數軸。原點、正方向和單位長度是構成數軸的三要素。數軸也稱直線坐標係。
【原點】見“數軸”。
【相反數】在有理數集中,數2有負2與它相對應。一般地,任一正數總有一個確定的負數與它相對應,像這樣隻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叫做相反數。
例如:-3與3是相反數,3與-3也是相反數。零的相反數是零。
相反數a與-a在數軸上的對應點分別在原點的兩側,並且與原點的距離相等,但方向相反。
因此,負數的相反數是正數,正數的相反數是負數,零的相反數還是零。
【絕對值】正數的絕對值是這個數的本身,負數的絕對值是這個數的相反數,零的絕對值就是零。
一個數的絕對值的幾何意義,是表示這個數在數軸上的對應點到原點的距離。特別地,兩個相反數的絕對值相等,它們在數軸上的對應點到原點的距離相等。
【有理數的加法】任一個有理數與零相加,其結果均為正數。有理數的加法是在算術數加法基礎上的擴展。
【有理數的加法法則】兩個有理數相加,同號的取原來的符號,並且把絕對值相加,異號的取絕對值較大的加數的符號,並且用絕對值較大的數減去絕對值較小的數。兩個相反數相加,和為零。一個數和零相加,和仍是這個數。
【有理數的減法】在有理數中,已知兩個數的和與其中的一個加數,求另一個加數的運算,叫做有理數的減法。
【有理數的減法法則】減去一個數,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即:從有理數的減法法則看出,有理數的減法運算可以轉化為有理數的加法運算,換句話說,有理數的減法可以由相應的有理數加法來代替。
【代數和】表示幾個有理數相加的式子,叫做這幾個數的代數和。由於有理數減法可以轉化為有理數的加法,因此,有理數的加、減運算的式子都可以改寫成代數和形式。
也正是由於有理數的加、減運算的式子可以改寫成代數和的形式,而代數和形式是由若幹個有理數相加的形式出現的,因此,通常把代數和的各個加號省略不寫(即省略加號)。
【有理數的乘法】兩個有理數相乘,一個數和零相乘其中,都是正有理數有理數的乘法是在算術數乘法基礎上的擴展。兩數中間的圓黑點,表示乘號,有時,有理數乘法運算的符號可以省略不寫。
【有理數乘法法則】幾個不等於零的有理數相乘,積的符號由負因數的個數決定,當負因數有奇數個時,積為負;當負因數有偶數個時,積為正。並且把各因數的絕對值相乘,如果有一個因數為零,積為零。
【有理數的除法】已知兩個數的積與其中的一個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的運算,叫做除法。
【有理數的除法法則】兩個有理數相除,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且把絕對值相除;零除以一個不等於零的有理數,商是零。
倒數概念可以從算術數中擴展到有理數,若a為有理數,則a的倒數為a分之一。由此,有理數除法可以轉化為有理數乘法,
【有理數運算定律】算術數的運算定律可以擴展到有理數中,即有理數運算中滿足:加法交換律、結合律;乘法交換律、結合律;乘法對加法或減法的分配律。
【添括號或去括號規律】括號前是“負”號,把括號前的“負”號去掉時,括號內的各數變號;括號前是“正”號,把括號和括號前的“正”去掉時,括號內的各數不變號。
【有理數的乘方】若幹個相同因數相乘,求個相同因數的積的運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結果叫做冪。二次方也叫做平方;三次方也叫做立方。
【冪】見“有理數的乘方”。
【底數】見“有理數的乘方”。
【指數】見“有理數的乘方”。
【平方】見“有理數的乘方”。
【立方】見“有理數的乘方”。
【冪的運算】冪的運算主要有以下幾種:
(1)同底數的冪的乘法:兩個同底數的冪相乘,底數不變,指數相加。
(2)冪的乘方:一個冪的乘方,底數不變,而把冪的指數乘以乘方的次數。
(3)積的乘方:積的乘方,先把各個因數分別乘方,然後再把所得的冪相乘。
(4)商的乘方:商的乘方,先把分子、分母分別乘方,然後再求這兩個冪的商。
(5)同底數的冪相除:兩個同底數的冪相除,如果被除數指數大於或等於除數指數,則底數不變,指數相減。
【開方】如果一個數x的n(n是大於1的自然數)次方等於a,則稱x是a的n次方根。求一個數的n次方根的運算,叫做開方。
一個數的平方等於a那麼這個數叫做a的一個平方根。求一個正數的平方根的運算,叫做開平方。
一個數的立方等於a那麼這個數叫做a的立方根。求一個數立方根的運算,叫做開立方。
表示a的n次方根,其中,a是被開方數,n是開方次數。
【n次方根】見“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