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辦法,在羅馬,在巴黎,行了四十年,大有成績。回國以後每年花上兩千法郎的結果,邦斯誰也不讓看見的,藏著各種各樣的精品,目錄的編號到了驚人的一千九百零七號。一八一一至一八一六年間,他在巴黎城中到處奔跑的時候,如今值一千二的東西,他花十法郎就弄到了。其中有的是畫,在巴黎市場上每年流通的四萬五千幅中挑出來的;有的是賽佛窯軟坯的瓷器,從奧凡涅人手中買來的;這些人是囤貨商的爪牙,把篷巴杜式的法國美術品用小車從各地載到巴黎來。總之,他搜集十七十八世紀的遺物,發掘一般有才氣有性靈的法國藝術家,例如不出名的大師勒包脫勒,拉華萊一波尚之類,他們創造了路易十五式,路易十六式的風格,給現代藝術家整天呆在博物院圖版室中改頭換麵、自命為新創的式樣,做藍本。邦斯還有好多藏品是跟人交換來的,這是收藏家無可形容的喜悅!買骨董的快樂隻能放在第二位;交換骨董,在手裏進進出出,才是第一樂事。邦斯是最早收鼻煙壺跟小型畫像的人。但他在玩骨董的人中並不知名,因為他不上拍賣行,也不在有名的鋪子裏露臉,這樣他也就不知道他的寶物的時值估價了。
收藏家中的巨擘杜索末拉,曾經想接近這位音樂家,但杜氏沒有能進入邦斯美術館就故世了;而邦斯美術館,是唯一能和有名的索華育的收藏媲美的。他們倆頗有相象的地方:兩人都是音樂家,都沒有什麼財產,用同樣的方法收藏,愛好藝術,痛恨有名的富翁與商人們抬價。對一切手工藝,一切神妙的製作,索華育是邦斯的對頭,敵手,競爭者。跟他一樣,邦斯的心永遠不知饜足,對美術品的愛好正如情人愛一個美麗的情婦;守齋街上的拍賣行內,作品在估價員的錘子聲中賣來賣去,他覺得簡直是罪大惡極,侮辱骨董的行為。他的美術館是給自己時時刻刻享受的。生來崇拜大作品的心靈,真有大情人那樣奇妙的天賦;他們今天的快樂不會比昨日的減少一點,從來不會厭倦,而可喜的是傑作也永遠不會老。所以那天他象父親抱著孩子般拿著的東西,一定是偶然碰上的什麼寶物,那種歡天喜地拿著就走的心情,你們鑒賞家自然能領會到!
看了這段小傳的第一道輪廓,大家一定會叫起來:“哦!別瞧他生得醜,倒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呢!”不錯,一個人染上了一種嗜好,什麼煩惱,什麼無名的愁悶,都再也傷害不到他的心。你們之中凡是沒法再喝到歡樂的美酒的人,不妨想法去攪上一個收藏的癮,不管收什麼(連招貼都有人在收集呢!);那時你即使沒有整個兒的幸福,至少能得些零星的喜悅。所謂好癖,就是快感的升華。話雖如此,你們可不必豔羨邦斯;要是你們存下這種心,那就跟其他類似的情操一樣,必然是由於誤會的緣故了。
這個人,感覺那麼靈敏,一顆心老在欣賞人類美妙的製作,欣賞人與造化爭奇的奮鬥,他可是犯了七大罪惡中上帝懲罰最輕的一樁,換句話說,邦斯是好吃的。既沒有多少錢,再加上玩骨董的癮,飲食就不能不清苦,使他那張挑精揀肥的嘴巴受不了。先是單身漢天天在外邊吃人家的,把飲食問題給解決了。帝政時代,仰慕名流的風氣遠過於現在,大概因為那時名流不多,又沒有什麼政治野心。一個人不用費多大氣力,就能成為詩人,作家,或音樂家。邦斯當時被認為可能和尼古羅,巴哀,裴爾登等等抗衡的,所以收到的請帖之多,甚至要在日記簿上登記下來,象律師登記案子一樣。他以藝術家的身分出去周旋,拿自己作的歌譜送給飯局的主人們,在他們家彈彈鋼琴,把他服務的法杜戲院的包廂票請客,替人家湊幾個音樂會,有時還在親戚家的臨時舞會中拉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