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歙,字正思,新莽時為長社宰,更始朝任武原令。劉秀平定河北至武原,見歐陽歙政績卓著,遷河南都尉行太守事。東漢建立後,他就被封為列侯,曆官河南尹、揚州牧、汝南太守。歐陽歙在任上,一邊做官,一邊教書,常有學生數百人,是一個亦官亦學的人物。後征拜大司徒。然而屁股還沒有坐熱,便東窗事發,銀鐺入獄。他的那些學生們自然為老師鳴不平,守闕求哀者竟多達千餘人。甚至有人自己剃去頭發,意謂自受髡刑,以表示救助老師的決心。

有一個叫禮震的十七歲青年人,聽說歐陽的案子就要開始判決了,立刻從家鄉平原(今山東平原南)趕赴京師,當行至河內郡獲嘉縣(今河南新鄉西)時,就把自己捆綁起來,向皇帝上書道:“臣師大司徒歐陽歙,學為儒宗,八世博士,而以臧咎當伏重辜。歙門單子幼,未能傳學,身死之後,永為廢絕,上令陛下獲殺賢之譏,下使學者喪師資之益。乞殺臣身以代歙命。”其中心意思就是要求替代歐陽歙去死,以拯救《歐陽尚書》這門學問,使它不致廢絕。不巧的是,當這份上疏奏至皇帝那裏時,歐陽歙已經死在獄中。

然而,緊接著歐陽歙的掾屬陳元又“上書追頌之,言甚切至”。劉秀見引發了這麼多的事情,頗感棘手,同時也擔心落一個殺賢的不好名聲,於是給已死的歐陽歙“賜棺木,贈印綬,賻縑三千匹”,這樣做就等於替他恢複了名譽,而所犯臧罪也就不了了之。表麵上看,劉秀與歐陽歙,是皇帝處理度田不實的大臣,而實際上劉秀所要麵對的,乃是以歐陽歙為首的以其弟子為骨幹的儒宗豪族集團。雙方在較量的初始階段,劉秀還相當主動,占有優勢,但最後的結果,卻是以皇權的某種退卻而告終。

建武十六年,劉秀又開始對度田不實的郡太守大開殺戒。“河南尹張印及諸郡守十餘人,坐度田不實,皆下獄死”。這次的嚴懲還涉及功臣劉隆。

劉隆,字元伯,為南陽劉氏宗室。

王莽居攝時,劉隆,父劉禮與安眾侯劉崇就起兵反莽,事敗,罪滅滿門;劉隆當時不滿七歲,因為這個原因才幸免於難。當劉隆長大後,學於長安,並投身農民軍,被更始帝拜為騎都尉。他得知劉秀在河北發展勢力,便又投奔到那裏,仍被任為騎都尉,與馮異共拒朱鮪、李軼等。在這段時間裏,李軼殺害了留在洛陽的劉隆的妻子。劉秀稱帝後,他受封為列侯,拜誅虜將軍,在這以後參加過討伐李憲的戰爭,並屯田武當。建武十一年(公元35),他受任南郡太守,在其後的度田中,因為有嚴重的舞弊行為,被征下獄。劉秀因為覺得劉隆是宗室,又是功臣,“特免為庶人”。劉秀這次之所以殺郡國守、相比較多,他就是希望通過此舉起到某種震懾作用。有一次,他從容地向虎賁中郎將馬援說道:“吾甚恨前殺守、相多也!”意思是講,我十分後悔前些時候殺的郡守、國相太多了。馬援的回答十分巧妙,他說:“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複生也!”意謂這些人的死是罪有應得,談不上多不多的問題;不過已經死了的人,卻是永遠不可能再活過來了!話語之間,隱含著一種批評。劉秀聽罷,哈哈大笑起來。

然而,劉秀萬萬沒有料到,他的高壓政策不僅沒能使度田令順利得到實施,相反所帶來的竟是以民變形式出現的武裝對立與抗爭,“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殺害長吏”。這就是所謂的“度田事件”。在“並起”的反抗者隊伍中,“大姓”“兵長”屬於一類,而“群盜”則屬於另一類。前者就是豪強地主,他們反抗是為了保護自身的既得利益。後者就是農民大眾,他們反抗一則是反對政府的控製;再則也是反對官員借度田之名轉嫁負擔胡作非為。

如此兩類反抗交織在一起,雖然讓反抗的聲勢異常強大,但也令整個事件的性質也變得複雜化。劉秀命令“郡縣追討”,可是“到則解散,去複屯結”,軍事鎮壓幾乎無能為力。在這些反抗的地區,以“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後來,劉秀采取鎮壓與分化相結合的好辦法,鼓勵反抗者自相揭發,規定“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

另又對官吏實行了特殊政策:“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討奸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軟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惟蔽匿者,乃罪之。”這就是說,官吏們以往種種過失或錯誤,可以一概不論,而今隻看“討奸”“獲賊”的情況,以這個作為考核的標準;唯有蔽匿反叛的,才算犯罪。有了這種特殊的政策,官吏們也就全都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對於那些捕獲的大姓兵長,則把他們遷徙到其他郡縣,不但不予處罰,反而倒“賦田受稟,使安生業”。很明顯,劉秀對豪強地主和他的官吏,一概給予了妥協讓步,而對農民大眾,卻分化瓦解,予以鎮壓。如此,反度田的鬥爭總算被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