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酒鬼(1 / 3)

這是一家隱藏在城市角落裏並不起眼的小酒吧,客人並不多,但大部分都是熟客。酒吧weiter幾乎不用詢問,便熟練地為客人端上他們喜歡的酒和小吃,偶爾還說笑兩句。不過在吧台上有一個滿臉胡渣的中年男人,卻與這氛圍顯得格格不入。Weiter們甚至有意無意的繞著他進出吧台,仿佛生怕被他叫住一般。

好在這個邋遢的中年男人隻顧著一杯一杯的喝酒,也不去關心周圍的事情。

酒吧雖然賣酒,但也卻最怕這種買醉的顧客。一來怕他醉倒在店裏,二來怕他喝醉鬧事。

正在他們擔心的時候,中年男人的手機卻響了起來。

中年男人拿著手機“咕嚕”了兩句,哼了幾聲,掛了電話後,就極不情願的放下了酒杯。

他招招手,也不管weiter有沒有看到,然後掏出兩百塊錢壓在酒杯下,就轉身去了洗手間。

中年男人在洗手間裏用冷水隨便的衝了衝臉,讓自己顯得略微清醒一些。他這個時候才看清楚鏡子中的自己,暗淡的眼神,浮腫的眼眶,鼻子上的淤青,猶如雜草一般的胡須,還有那淩亂不堪的發型。他甚至第一眼都沒認出這個人會是自己。

已經三年了,他還是沒辦法從那個惡夢中醒過來,就算想逃避也仿佛無處可逃。他唯一能做的是拚命喝酒,讓酒精麻醉自己的身體和大腦,猶如死亡。他想過自殺,但是他始終沒有這麼做,並不是因為他害怕,而是因為他不甘心。可是即使活著,就這麼活著,自己又能找出那個人嗎?他不是沒有努力過,但所有努力換來的卻是失望和更沉重的哀傷。

他拚命搖了搖頭,嘴角露出一絲苦笑,他或許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怎麼樣。他用手捋了捋頭發,暫時不去想那些令他頭痛的事情,稍微整理了一下,讓自己顯得精神了一點。他決定回去,回到那個他不想回去的地方。

昌陽市公安局大樓座落於市行政中心的一側,因為是剛新建不久的大樓,所以顯得格外的清爽氣派。

不過大樓會議室裏的氣氛卻有著另外一番景象,市局的黨組成員們圍桌而坐,眉頭緊鎖,討論著一件極其棘手的案件。

“韋局,這案子你真打算交給一個酒鬼麼?”說話的是局裏的政委趙德祥,他算是局裏的二把手,他對於一把手做出這個決定有些不理解。

韋錦鋒是昌陽市公安局的局長,他之所以能坐到這個位子,除了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以外,更重要的是他懂得為官之道。

他點點頭,對於同僚的疑問,他早就預料到了,所以不緊不慢的解釋道:“這件案子的死者是我們局的一位女警員和政治部主任,雖然以目前的證據來說,那兩個小孩是最大的嫌疑人,但是案件的疑點還是很多。”

說到這裏,韋錦鋒稍稍停頓了一下。

幾個在官場裏滾了半輩子的同僚,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這件案子可說是市局裏的醜聞,局裏必須遮掩著辦,所以辦案的人辦好了不會有功,但是辦砸了卻是一定要負責任。

“葉一凡的情況大家是都知道的,繼續把他留在警隊,恐怕不是很合適,但要開除他卻也有些不近人情,畢竟他也是立過功的人,所以希望他能借著這次辦案,重新振作起來,也算是組織對他的關心和幫助。”韋錦鋒委婉的說道。

這個時候,其他同僚才算完全明白了韋錦鋒的意思。在座每個人心裏都不由得暗暗佩服韋局的高明。葉一凡現在已經成了昌陽市公安局領導們的眼中刺,肉中釘,這個人可說是無組織無紀律,嚴重敗壞警隊形象。但是葉一凡三年前卻是警隊精英,連續五年當選全國優秀公安幹警,他之所以變成這樣,是三年前他的妻子和七歲不到的兒子發生車禍,雙雙遇難。而當年,葉一凡在外地辦案,但是他已經得到情報,自己的妻兒會有危險,所以他立刻向局裏申請安排警員對他的家屬采取保護措施。但是因為情報並不確定,局裏領導隻是敷衍了他幾句,並沒有安排警員去保護他的家屬。可就在這之後沒多久,一場離奇的車禍,讓他的妻兒死於非命。因為這些原因,局裏大部分人對葉一凡的遭遇都非常同情,對他失常的種種行為也是抱著容忍的態度,但是時間一長,局裏的領導們卻坐不住了,特別是葉一凡的某些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領導們的權威和他們的工作成績,影響到單位評優評先。必須把這個“害群之馬”提出警隊,成了昌陽市公安局黨組的心聲,而現在就是最好的機會。更難得的是韋局這一出手,就把兩個麻煩一起處理了。

簡單來說,葉一凡就是來背黑鍋的。

想到這些,局裏黨組其他領導也紛紛附和,用各種言辭來支持和肯定韋錦鋒的決定。最後黨組成員一致決定,“麗山別墅謀殺案”交由刑警葉一凡偵辦。

葉一凡回到市局就接到了偵辦“麗水別墅謀殺案”的命令,他粗略看了看案宗,就明白局裏領導為什麼要他來辦這件案子了。雖然他現在很頹廢,但這並不影響他的智力。這幫“鳥人”的心思就是如果他拒絕接受命令辦這件案子,那麼他們可以名正言順的踢走他,可是如果他接手這個案件,他們就打算犧牲他來背黑鍋。不過他雖然明白局裏領導的心思,但他卻並沒有想太多,因為對他而言,他根本不在乎。反倒是案件本身,引起了他極大地興趣。

這絕對不是一件普通的謀殺案,死者都是警察,年齡和級別相差懸殊,從現場來看,兩個人應該是情人關係。案發不久,警方接到隔壁鄰居的報警,出警警員在別墅內現場抓到兩個嫌犯,而這兩個嫌犯的年紀卻不滿十四歲。根據警方的記錄,別墅內除了受害者外,就隻有兩個嫌犯的的指紋和腳印,再找不到其他人在案發現場的證據。而且疑犯之一手持凶器,凶器上有死者的血跡,而且和死者的傷口吻合。房間內除了大門可以進出外,所有的窗戶都有防盜網,而防盜網也沒有被損壞的跡象。兩個嫌犯的口供也很奇怪,他們堅決否認自己殺了人,但又沒看見有其他人進入別墅。

如果真是這兩個屁大一點的小孩殺人,那麼他們的動機是什麼?唯一的合理解釋是偷盜被發現,於是凶殘的殺人滅口。但是就算這個牽強的殺人動機成立,可他們為什麼要把自己鎖在別墅裏麵。從死者的死亡時間到疑犯被警方抓住,中間足足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給他們離開,但是他們卻留在屋子裏等警察來抓,這實在是太不合情理。

可是如果凶手不是這兩個小屁孩,而是另有其人,那麼他行凶之後又是怎麼離開這幢別墅的呢?

除了案件本身的這些難題之外,案件中的受害人還涉及到警局內的醜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和派出所警員偷情,為了某些原因,恐怕自己在調查過程中也會遭遇市局或有意或無意設置的某些障礙。

想到這裏,葉一凡又對“上麵”的想法有了更深一層的了解。他們是希望自己把這兩個小屁孩作為犯罪嫌疑人釘死,送上法庭,哪怕是疑點重重。兩個小孩就算被判有罪,但因為年紀小的原因卻不會承擔刑事責任,這也就難保以後他們不翻案。而日後萬一被翻案,證實是冤假錯案,也由負責辦案的他來背這個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