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欺軟怕硬的李佩華(1 / 2)

李佩華沒好氣地把本子拿回來:“你愛要不要,不要拉倒!”

李佩華連這八分都不想給林見月,今天輪到挑糞的那個人跟她關係好,所以李佩華故意把挑糞的事情扔給了林見月。

本來以為林見月這個沒腦子的必然忍不了這口氣,當場就會發作,這樣李佩華就有理由,克扣賀家的糧食,給林見月一個教訓。

可這林見月不知怎麼了,竟然老老實實地把活給幹了。

她上午罵人的時候不是凶得很嗎?李佩華並不情願把這十分給她,欺負林見月可能並不知道具體的工分製度,故意那麼說。

畢竟從前的林見月好吃懶做,根本不知道在集體裏需要幹哪些活,幹這些活又能得多少工分。

而旁邊就算是知道的人,也不會主動提醒林見月。

但林見月可不是原主,這村裏一起幹活,處處有學問,她早在來之前就打探清楚了,這生產隊裏基本的活有哪些,各自又是多少分,才不會叫李佩華糊弄過去。

在這村裏,攢了多少工分,可以換多少糧食,可以說,工分就是人的命根子。

林見月一點也不虛,說:“什麼叫我愛要不要?我幹了活,這分本來就是該給我的,你今天給我少兩分,明天給她少兩分,難不成這些工分都給你私吞了?”

這分若隻是李佩華私扣林見月,其實大家都在看熱鬧,但要是李佩華不是第一次幹這事,或者說記工分這事之前就不公平,那大家就急了。

還有人早就對李佩華一個人記工分這件事有意見,趁機說:“李同誌,這不成啊,家家戶戶就指望著這些工分過活呢,大家都信任你,把這件事情交給你,你要是這樣幹,難免不叫人疑心,以前是不是還有什麼糊塗賬!”

李佩華下意識地反駁:“胡說,我才沒有幹那樣的事!”

李佩華不情願地在本子上改了一筆:“行了行了,原是我記錯了,現在給你改回來,行了吧?”

李佩華心裏也有些發怵,她把挑糞的任務分給林見月,覺得她那樣怕累怕髒的性格一定不願意,一定會當眾吵起來,到時候自己就說她不服管理,給她來一個狠狠的下馬威。

誰知道這女人竟把活幹了!不僅如此,去教訓她的孫鵬程也沒占到便宜,還差點被林見月給按到糞桶裏!

李佩華這時候才隱隱覺得,這林見月沒有從前好拿捏了!真是奇怪!以前的林見月看著凶,實際上是紙老虎,一說些什麼就生氣,可你如果比她更凶的話,很快就能把她嚇住。

久而久之,原來的林見月並不敢惹村裏這些人,就變本加厲地把怨氣撒在四個孩子身上。

但現在的林見月,看著比從前脾氣好了,見人也會打招呼,也會笑了,可瞧著比從前難對付多了。

李佩華見林見月完成了任務,卻並不想把工分給她,可比旁人足足多了兩工分呀!憑什麼給她?

尤其看著林見月十分輕鬆的樣子,李佩華更不舒服,她從前也幹過澆糞的活,弄得滿頭大汗,一身髒臭,還弄到了衣服上,怎麼林見月就能輕輕鬆鬆地把這工分拿到手?

想象中林見月應該叫苦連天,一副臭臉,瞧她那副笨拙的身軀,說不定還會摔到糞坑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