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在不想給也得給了!
林見月當場說她私扣工分,大有跟她掰扯到底的勁頭,李佩華也慌了,再加上人群裏有人懷疑她,堅持鬧下去就說不清楚了。
這個年代最忌諱以權謀私,欺壓人民,再說了,李佩華手上也不是那麼幹淨的。
現在大家基本上都是在村裏的生產隊幹活,一般來說男的幹一天是十個工分,女的幹一天是八個工分,一些比較困難或者大家都不願意幹的活工分會高那麼一兩個。
而李佩華主要就負責管村裏女的工分,他丈夫梁老二也是村裏一個生產隊的隊長。
可別小瞧這個事兒,其中的門道可多了。大家都在田裏幹活,隻要幹一天就是八十公分,可總有人來得早,有人來得晚,像有些女人家裏有需要喂奶的孩子,本來就來得遲;還有人幹活幹到一半不是去上廁所就是喝水……真論下來,有人可能連半天的活都沒幹到。
難道這些人全都給八工分嗎?那也不是,要是這樣的話,願意幹活的人就越來越少。
所以就有了像李佩華這樣的紀律員,紀律員負責分工和監督,由她來評判一個人每天到底多少工分。
工分關係著家裏的糧食,所以來巴結討好李佩華的人特別多,逢年過節的東西也少不了。
你跟李佩華關係好,下次躲懶或者遲到的時候,要是沒什麼人注意到,李佩華就直接輕輕放過了。
像那些得罪李佩華的人,李佩華就專門盯著她們,再故意給他們分難活幹,然後找理由扣工分,或者故意不給多的工分,因為困難的活一般工分會多一到兩分,那李佩華就還按照基礎的八分給,甚至有時候還會找理由再扣掉一到兩分。
村裏不知多少人眼紅李佩華了,但又不得不為了家裏的工分巴結她。
大家都這麼幹,就沒有人想過要反抗。
因為在這個年代的觀念裏,李佩華是紀律員,是管他們的,他們就該聽著。
誰知道林見月反其道而行,非要扳扯個明白。
那李佩華也怕了。
都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林見月把事情鬧大了,頂多被說一頓,而自己呢,身為紀律員,手上也有不清不楚的事情,萬一其他村民也說些什麼,說不定還要吃牢飯。
李佩華嚇得臉都白了。說起來她也是仗著丈夫作威作福太久,沒碰過像林見月這樣非要鬧的硬釘子,最主要的林見月和村裏其他人不同,林見月是個寡婦,家裏的四個孩子又不是她親生的,大不了還能拍拍屁股走人。
但村長是希望林見月留下來的,如果林見月走了,四個孩子就會成為村裏的負擔。
李佩華深知這一點,知道不能鬧了,憋著氣,把林見月的工分又加了回去。
李佩華生硬地說:“剛才看錯了,給你加回去了,現在行了吧?”
林見月皮笑肉不笑:“沒關係,李同誌下次看清楚就好,工分是頭等大事,如果總是弄錯了,難免會叫人對李同誌有些不好的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