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福王】(2 / 3)

子龍孫外,還有各級公務員、大小地主。土地占有集中,這也不是問題,無地的農民可以租地耕種呀,問題就出在這裏,土地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他們就有了壟斷的可能,事實上,這些“萬惡”的地主階級們統一把土地的租金提高到了占土地糧食總產量的50%以上。比方說,你租種地主老財的一畝地,春播夏耘秋收辛辛苦苦下來,得到糧食100公斤,50公斤是要交給地主老財的。有地的家夥們收了地租,按理說應該給國家依法納稅了吧!但納不納稅,這要看看身份再說!老朱家的皇子龍孫是不納稅的(已被邊緣化的“庶民”除外),各級公務員是少納稅或不納稅的。隻有那些無權無勢的中小地主和老實巴交的自耕農才是納稅的主力軍。現在,明朝政府麵臨的問題是:大土地所有者越來越占有土地,且越來越少向政府交稅,於是政府隻能越來越多地向中小地主和自耕農征稅。結果是中小地主和自耕農越來越走向破產,政府的稅收也就越征越少。解開這團亂麻,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土地再次平均分配。但史首輔不能這樣做,因為他本身說白了就是一個有知識有文化的地主,作為地主階級的一員,不能幹挖自己階級牆角的事情。土地問題暫時解決不了,那就減減稅吧,好歹讓南明廣大的中小地主和自耕農有些盼頭。史首輔推出了減稅方案,內容如下:1、崇禎十二年(即1639年)後,一切正稅雜稅附加稅末向政府交齊的部分,統統不再上交;2、現征稅標準按崇禎三年(即1630年)標準執行;3、以後除正稅外,附加稅(如“三餉”),一律取消。減稅政策一公布,戶部給事中李清上書,就減稅後帶來的嚴重問題向史首輔作了詳盡的彙報。他說:一、南明政府按舊有的征稅標準預計財政收入為450萬兩(白銀,以下同)。二、南明軍費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每鎮60萬兩,左良玉108萬兩,鄭鴻奎、鄭彩、黃斌卿等八總兵也需240萬兩,行政支出及皇室經費100萬兩,合計支出688萬兩。三、這樣,南明本年度預計的財政赤字為238萬兩。(還沒包括必要的社會救濟所需費用)李給事中補充道,他不反對減稅,但減稅後,南明政府將無法維持正常的運作。減稅是要進行的,但政府也要正常運作的,史首輔陷入了冥思苦想之中。兩天後,他提出了解決這個問題的思路。一、既然軍費總支出已遠遠超出財政總出,那就從減少軍費支出上著手吧。二、減少軍費的成功案例,無疑是本朝太祖朱元璋的“軍屯”,他老人家讓軍人們一手拿槍,一手拿鋤,戰時打仗,平時種地,不但不花國家財政一分錢,還能給國家上交餘糧。這一點,朱元璋老人家也曾驕傲地說過:“吾養百萬軍隊,不費國家一錢。”三、但搞“軍屯”需要兩個條件,一是軍隊,二是荒地,這兩條件南方都沒有,而江北卻有,高傑、黃得功等有軍隊,河南、山東有大量“荒地”,不但適合開展“軍屯”工作,而且還能北伐中原,光複大明!史首輔決定了,絕地突圍,到江北去。那裏,廣闊天地,大有所為;那裏,金戈鐵馬,氣吞萬裏。正在這時,又發生了兩件事,更加堅定了史首輔督師江北的決心。第一件事是勳貴團骨幹徐弘基(徐達之後),曾上本彈劾,說史可法勤王無功,沒有及時救援崇禎帝,屬於典型行政不作為,建議判處死刑,並立刻執行。第二件事是江北駐紮的高傑、劉澤清兩總兵上書中央政府,請派重臣督師江北,以保衛大明神聖領土不受侵犯。眺望長江,史可法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他認為自己必須離開朝堂,立功域外。這對其個人而言,是想在江北,為新的國家拚殺出一條血路來;對其形勢而言,也是人心所向,大事所趨。再說了,首輔出任督師也是有先例的,比如地主階級的先進分子、大明官員的學習諧楷模---楊嗣昌同誌就曾以首輔身份出任督師,並在督師的工作崗位上光榮地以身殉職。世界上總有那麼一些人,心靈純潔、心底純粹,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人皆樂其逸,我獨服其勞,史可法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五月十二日,在福王監國的十天後,史可法自請督師江北。在督師江北出發前,史可法加班加點,為朱監國、為自己做一些掃尾工作。十五日,在史可法、馬士英領銜下,百官齊上表勸進。福監國在“謙讓再三”後,登基即位,成為南明第一任皇帝,大明第十七任皇帝。年號弘光,弘光,取繼承光大祖宗偉大的事業的之意。十六日,史可法辭去兵部尚書一職,並推薦次輔馬士英兼任,弘光帝許之,但保留其首輔的名義及待遇,並請史可法兼任禮部尚書,。十七日,史可法陛辭出京,開始了他艱辛、坎坷的督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