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個性差異之研究(1 / 3)

br \/>職業心理學所研究之重要對象 職業心理學所研究之重要對象為個性差異。往昔心理學家僅知注意各人相同之精神生活,偏於探討此種精神生活之各方麵情形與內容。今則心理學家之大部分時間,皆用於研究個性差異矣。推此變遷所由來,蓋因發現徒據年齡編定學級之流弊甚多,學校兒童宜以智力為分級之根據,庶合教育原理而獲得較大之效率。此外亦因前半世紀中社會在經濟與工業方麵皆有迅速劇烈之變化,業貴專攻;職業界既注重專門人材,則對於特別智力特別注重,務使各得其宜,殆為自然之趨勢。有此趨勢乃發生所謂職業指導與專為機關主持物色人材之雇用經理員。此歐美學界與職業界之最近趨勢,而在中國則已見其端倪也。

研究個性差異所待解決之種種問題 吾人研究個性差異,有數問題亟待解決。第一問題為各人之個性何以有差異?本章所討論之內容,即欲回答此問題。第二問題為吾人對於個性差異之程度如何量度?第三問題為各種特性彼此有何連帶之關係,量度此種關係有何方法?此兩問題之答案將於次章述之。回答此三問題後,乃進而詳究個性差異之種種途徑,及吾人藉以區分個性之已有方法。此本書之大旨也。

個性差異之原因 今請研究第一問題,即個性差異之原因。個性差異之原因可分兩種:一為遺傳作用;二為環境勢力。茲分別研究之。

遺傳作用 胚胎學中有兩種事實,在研究個性差異者觀之,甚屬重要。一為個性之差異,在胚胎中已開其端;其他則為此種先天之差異,往往有遺傳後嗣之趨勢。所謂個性之差異在胚胎中已開其端者,蓋謂各人所以有差異之特性,亦由其所從出之胚胎細胞彼此互異故也。

先天之差異發源於已成形之身體乎?抑發源於胚胎之原形質乎?此誠為生物學中發生甚早之爭點。此一爭點經許久之辨明,乃縮其範圍,成一下述之問題:即個人學得之特性有否遺傳後嗣之可能?此一問題雖至今尚未完全解決,大多數生物學家則否認其可能。例如有人截短一腿,不因此而影響於胚胎原形質,致其子女亦短其腿也;又如有人因學習而腦中養成特別之思想力,亦不能因此而影響於胚胎原形質,能使其子女將來可不學而能也。由此言之,則遺傳殆與個性無涉乎?則又不然。

據遺傳學者所研究,凡有影響於父母血液中化學作用者,皆有影響於胚胎細胞。此種血液中之化合物,直接有影響於胚胎細胞,即間接有決定後嗣個性之勢力也。在胚胎學者,則名此種具有決定後嗣個性能力之物為“決定物”(determiner),據雲不同之特性,各有其不同之所謂決定物。某種決定物之或有或無,或隱或顯,即為某種特性或存或滅之原因。此種種特性相合,即成個性。故以為一人之某種個性達何程度,即視種種決定物在已受精之精卵中之數目。至於所有決定物之或勝或敗,或隱或顯,則又視其他新增之決定物與之決鬥之能力。故種種不同之父母,固易產生不同之子女;即同一父母,亦因決定物之隱顯作用,其所生子女,有未能一致者。此研究胚胎學者,根據種種事實所歸納之理論也。

簡言之,則個性差異亦是性交之一種結果。如以短毛之黑豬與長毛之白豬交,則其所生小豬有種種之不同:有長毛之白豬,有長毛之黑豬,有短毛之白豬,亦有短毛之黑豬。此類實驗,可示性交時種種決定物有無數之結合途徑,而特性之根源,決非簡單;故雖同一父母,而子女往往不一致者,亦無怪其然也。就所實驗之巴西豬言之,再傳之後,其間有一小豬生毛之長度可傳自第一次之一豬,而其毛色可傳自第一次之別一豬,而同生之別一小豬,其情形可與此相反:其間錯雜互易,可有無數之結果。據研究遺傳學者考察一人家世所得之結果,其蛛絲馬跡亦有可尋者。故職業指導員或用人經理員,誠須研究所指異或所錄用者之遺傳,至少須考察其祖父母之曆史。

選用人材,與職業指導,常須研究個人之遺傳者,蓋吾人深知在某限度內,個人較群眾中之普通分子,其個性差異之程度與方向,常與其父母或兄弟相似。換言之,一群中個性之差異,常因祖宗之相似而減少。許多身長之父母,其子常較普通者為高;許多低能父母,其子女亦較普通者為低能。然吾人果如何而能對於此種遺傳之差異作明確之比較乎?此亦宜研究之困難問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