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尊嶽的來信略)
答:拙著《梅博士的貢獻》一文,其要旨不過說明“侈張之詞”之決不能使人“因此以致名”而已。(當然是指名實相符的名。)今蒙趙先生賜長函指教,不勝感謝,惟讀後亦覺“殊不能從同”。本刊非欲加入捧梅或攻梅的任何方麵,不過本刊評論向以時事為中心,梅氏之得文學博士乃近來轟動社會之一件時事,故特對此一件時事加以評論,並非對於梅氏個人有何嫌怨而“必欲周納其詞”。本刊的立場既明,請就來信所提各點作分析的答複。
一)作者一麵承認“不獲解”,一麵卻說“明明為增其知識”,既然使人“不獲解”,何以又能“增其知識”?例如我們讀一本書,既然不懂,還能說這本書明明增加了我們的知識嗎?至舉鄉下土老兒到上海看“電炬”“輪軌”為喻,若說能引起他們大驚小怪的好奇心固無不可,若說這樣就增加了他們對於電學或機械學的知識,因此把科學博士的學位送給電氣公司或汽車公司的老板,便不倫不類。
二)《申報》每於梅氏來滬後即善為梅氏作無微不至的起居注,頌揚惟恐不力,實為各報所無,此乃公開的事實,非記者所能捏造,日美各報是否亦如《申報》之鞠躬盡瘁,固無損於《申報》之素以捧梅氏為己任的資格,因記者並未說普天之下,隻有《申報》素以捧梅為己任。且記者在那篇文裏所以提起《申報》,亦不過說素以捧梅為己任的《申報》中所載的梅氏給與美國民眾的知識不過爾爾,對於《申報》捧梅並未加以優劣的評論,現在聽了作者的話,才知道《申報》認詳載梅氏吃飯睡覺的消息是有關於“陶寫民性研究藝事”!
三)作者對於放棄夜宮生活而崇拜東方藝術一語作為善意的解釋,先把“夜宮”上麵的“黑人”兩字省去,大概覺得這是美人的“必欲周納其詞”!至引周處士及曾文正為喻,一若美國在梅氏未去之前隻有黑人夜宮生活也者。但無論何人,不能妄斷美國除黑人夜宮生活外,便沒有他們的高尚藝術——如高尚戲劇音樂等等——苟其有之,他們不把自己的高尚藝術和東方藝術“相提並論”,卻把黑炭所經營的夜宮生活拉出來尋開心,如作者認此為尊崇東方藝術,夫複何言?
四)“其獲解者如楊斯篤等疊有二十餘文”,即認此“二十餘文”為二十餘人所作,似也很難加上“不少”的“考語”,美聯社更變本加厲推到什麼“美國民眾”,那更“不少”了!記者的那篇文字是對該社電中所謂“民眾”雲雲批評,初未想到“獲解者”僅有楊斯篤等的二十餘位“不少”的“解人”!
五)“雄婦人”之引起美人奇異,乃因西洋戲劇進步到了今日,除極少數滑稽無聊的戲外,正當的戲都是男扮男,女扮女的(這是專研戲劇的洪深先生告訴記者的話),中國戲劇仍在“雄婦人”時代,我們對“雄婦人”仍是司空見慣,美人卻不免少見多怪了。記者在那篇文裏提起“中國的雄婦人”雲雲,不過謂“美國民眾”“親炙”梅氏後所“明明為增其知識”者僅此,與什麼“重男輕女藐視伶官”更可謂風馬牛不相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