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社會問題之商榷(3 / 3)

■都市社會中的典型人物之女教員和女戲子 胡考作

關於商業問題,我以為日常生活必需之品,如果一律由國家經營,那就不勝其繁了,因此我主張大商業歸公,小商業歸私,但是大小界限,如何劃分,這是很費研究的。我主張施行之初,可定為國際貿易歸公,國內貿易歸私,國家向外國購買大批貨物,分售與人民,人民有貨欲銷售外國者,由國家承買,轉售與外國。我國閉關數千年,並未產生何種大資本家,可知國內貿易,並非造成資本製度之主因,故國內貿易,可以聽人民自由經營。我們把國際貿易歸公辦到了,再看國內情形如何,並可進而規定國內某種商業,亦應由國家經營,私人不得經營。關於機器方麵,亦可規定某種機器,私人不得使用。此種辦法,必須到了實施之時,斟酌現情而為之,此時不能一一預定。我們不許私人購買土地,不許私人使用機器,不許私人設立銀行,不許私人經營國際貿易,孫中山所謂節製私人資本,就算達到了。

依上述辦法,國家把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收歸公有過後,國家每年收入,當然非常之多,自當盡量擴充實業教育與增加民眾利益之事。但是國家發達到了極點,每年餘款,究竟作何用途呢?我也想有一個辦法,孫中山屢屢向人演說,他要把中國變成一個大公司,四萬萬人都是股東,並且說:“這個公司內的人,都可以分紅利,子子孫孫,便不怕窮。”我們把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公有,那麼四萬萬人都成為地主廠主,成為銀行和國際貿易的股東,孫中山理想中的大公司就出現了。這個大公司,是以每一個身體為一股,國中生了一人,即是增加一股,死了一人,即是取消一股,股權是非常明晰的。我們就可仿照公司分紅的辦法,政府每年除各項開支而外,其所有餘款,即按照全國人口數目,平均分攤,作為生活費,其分攤數目之多少,以國家每年餘款多少為斷,最大限度,以能維持生活為止。

有了這個辦法,社會上可以免去許多糾紛:(1)中國所謂育嬰恤嫠濟貧諸局,可以裁撤,外國所謂失業者救濟法,教員工人養老金等,俱可廢去了;(2)現在許多富有哲學文學科學等天才的人,每因饑寒所迫,兼營他業,或改營他業,國家受無形之損失,倘能發給生活費,使無凍餓之憂,則各人能就其性之所近,專心深造,於社會之文明,增進不少;(3)語雲:衣食足而禮義興。又雲:饑寒起盜心。有了發給生活費的辦法,則國民的道德可以增進。

有人問我道:人人都有飯吃,還有何人肯作工?還有何人肯努力?社會怎麼能夠進化?我道:人人有了飯吃,努力心或許減少一點,如謂人類就不努力,社會就不會進化,我卻不以為然。請問牛頓和達爾文諸人,其目的豈是因為要吃飯,才去研究學問嗎?難道他們有了飯吃,就不會研究學問嗎?我恐怕正是因為他們有了飯吃,才能專心研究,才能有此空前絕後的大發明。

孫中山把生活程度分作三級:第一級是需要,有衣穿才不會冷死,有飯吃才不會餓死。第二級是安適,穿的求其舒服,吃的求其甘美。第三級是奢侈,穿的要輕綃細絹,海虎貂鼠,吃的要山珍海味,魚翅燕窩。我所說的發給生活費,隻算達到第一級,其第二級,第三級,則讓那些勤勉做工的人享受。

努力向上之心,人人都有,凡是稍知奮勉的人,斷莫有因為免去凍餒,就可滿足他的欲望,就不前進,其例甚多,無待詳舉。平心論之,人之天性不一,有因為生活問題解決了,就不去作工的,卻也有豐衣足食,還是孳孳不已的,若謂國家發了生活費,就無人作工,這層可以不慮。假使實施之時,果然有此現象,我們少發給點款,使他們所得者,不足維持生活,就不患無人作工了。作工與否,本是聽人自由,但作工者優予報酬,使人見而生羨,又不得不作工,於是作工者,不作工者,各遂所願,社會上就相安無事了。

■農民歌謠之一 特偉作

鄉下農人,田內存身,

一雙泥腿,滿身汗淋,

終朝勞苦,忘卻時辰,

直至日落,始得暫停,

三季巴巴,惟望冬臨,

太平時代,餓肚耕耘。

有人問我道:全國人民,具何種資格,有坐領生活費之權利?政府為甚麼有發給生活費之義務?我說道:這有兩個理由:(1)地球是人類公有物,使用土地者,對於公家繳納租金,此項租金,即該人類平均分受;(2)發明家發明機器,是替人類發明的,由機器生出來的利益,應該人類平均分受。基於這兩種理由,故人民有領受生活費的權利,政府是掌管全國土地和工廠的機關,故有發給生活費的義務。孫中山講衣食住行四者曾說:“一定要國家來擔負這種責任,如果國家這四種需要,供給不足,無論何人,都可以來向國家要求。”可見國家有保證人民生存的義務,人民有向國家要求生存的權利。我主張發給生活費,即是國家擔負人民衣食等項的責任,保證人民的生存。此種辦法,與民生主義是很合的。

我提出解決社會問題的辦法,是采用公司式的組織,這是業經說明了的。我分配資財的方法,是從自然界中兩個地方取法得來:

一是取法身體分配血液的方法。身體中某部分越勞動,血液之灌注越多,除了彌補消耗之外,還有剩餘,因此人身越勞動的部分,就越發達,這就是人身獎勵勞動的方法。所以我們對於勞動者,應該從優報酬。我們身體中,還有些無用的部分,例如男子之乳,他是無用的東西,但是既已生在我們的身上,也不能不給以血液,不過男子之乳不勞動,灌注的血液很少,所以男子之乳,就漸漸縮小。我們發給生活費,不可過多,使不作工的人,如男子的乳一般,漸漸消縮,才合天然公理。

二是取法天空分配雨露的方法。自然界用日光照曬江海池沼,土地草木,把它的水蒸氣取出來,變為雨露,又向地上平均灑下,不惟幹枯之地,蒙其澤潤,就是江海池沼,本不需水,也一律散給;最妙的,是把草木中所含水分蒸發出來,又還給它,一轉移間,就蓬蓬勃勃的生長了;並且枯枝朽木,也一樣散給,不因為它莫得生機,就剝奪它享受雨露之權。灑在地上之水,聽憑草木之根吸取,無所限製,吸多吸少,純是草木自身的關係,自然界固無容心於其間。公家收入的租息,與夫銀行和工商業的純利,原是從人民身上取出來的,除公共開支而外,不問貧富,一律平均分給,致富的機會,人人均等,這就是取法雨露之無私。

孫中山把生活程度分作三級:(1)需要,即生存;(2)安適;(3)奢侈。現在的經濟組織,是以死字為立足點,進而求生存,再進而求安適,求奢侈,因為立足點是死字,一遇不幸的事,就有冷死的餓死的。著者主張發給生活費,是以生存為立足點,進而求安適,求奢侈,照孫中山民生主義說來,生存是社會問題的重心,國家倘能每年發給生活費,使人人能夠生存,這就算重心穩定了,重心既穩定,社會自然安靜。著者諄諄以發給生活費為言,意蓋在此。

本章所擬辦法,把土地、機器、銀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有,則擁有金錢之人,任他如何努力,決不會造到鋼鐵大王、煤油大王、銀行大王、汽車大王、商業大王諸人的地位,每年由政府發給生活費,則勞動家任如何不幸,絕不會有凍餓之虞,像這樣的辦法,把富者的地位削低一級,把貧者的地位升高一級,貧富之間,就不會相差過遠了。現在痛恨資本製度的人,對於有資財者,設種種法子去抑製他,我們施行此種經濟製度之後,從上麵削低一級,從下麵升高一級,在兩級中間的地方,就可任人發展,不加限製;不惟不當限製,並且還要盡力提倡,社會才能進步。我主張把國際貿易收歸國有,把國內貿易留為人民活動之餘地,又主張人民存款在銀行者,應當付以利息,都是為提倡人民努力起見。有人說:這種辦法,仍不免貧富不平。我說:惟其不平,人民才肯努力,世界才能進化,猶如水之趨入大海一般,惟其地勢高下不平,才能奔趨不已,如果平而不流,就成為死水了。水不流則腐,人類不努力,世界便會退化,其理是相同的。世間至平者,莫過於水,故量物平否,以水為準,然而水之前進不已者,實在是由於不平,名為不平,實為至平。我們取水之原理,以改造社會,就與天然之理符合了。

政府每年發給生活費,其手續很麻煩,當由各都市,各鄉村,分頭辦理,每一都市和每一鄉村,應設立戶籍調查所,把人口調查清楚,確定某人的籍貫,隸屬某處,生活費由原籍的戶籍調查所轉發,即無錯誤了。某處死了一人,即由該處的戶籍調查所查明死者籍隸何處,即通知原籍的調查所,停止他的生活費,旅行在外,生下子女,就地報告該處調查所注冊,將來的生活費,即向該調查所承領,但經申請後,得由所生地的調查所,備文移歸原籍。人是活動之物,轉徙不常,調查之時,和發給生活費之時,從生死兩點注意,就可杜絕流弊了。

我們既規定人民有款者,當存入銀行,需款者當向銀行借,則各都市各鄉村,都要遍設銀行,人民取款存款,方才便利。政治方麵之組織,是合各鄉村而成為一縣,合各縣而成為一省,合各省而成為一國。經濟方麵,當與之相應,首都設中央銀行,各省設省銀行,各縣設縣銀行,各鄉村設鄉村銀行;各鄉村之銀行,隸屬於縣銀行,各縣之銀行,隸屬於省銀行,各省之銀行,隸屬於中央銀行。金錢是人民膏血,故銀行之分布,當如脈絡一般,使之成為網狀,才能流通無阻。私人向銀行借款者,須有擔保人,擔保人須銀行中有存款,足供擔保者,否則以借款者或擔保者應得之生活費作抵押品。銀行與戶籍調查所,關係密切,二者宜並設一處。

施行本章所說辦法,有當慮及者,土地、機器、銀行、國際貿易四者集中於國家之手,全國人民的金錢,俱歸於銀行,政府每又要發給生活費,國家的權責太大,當局的人,舞起弊來,人民就受害不淺了。如果防弊的方法尚未想好,就冒冒昧昧地著手改革,把土地工廠等項收歸公有,倒不如不改革,不收歸公有還好點。所以我們要改革經濟製度,當先從改革政治入手,先把政治改革了,把防弊之方法想完善,然後才能說改革經濟製度。隻要在政治方麵,能把孫中山所說的選舉、罷免、創製、複決四權完全辦到了,則經濟方麵,無論甚麼弊,都可防止了。本章所說解決社會問題的辦法,都是預定計劃,不能立即就辦,我們現在第一要著,就是努力去實行這四權,等到人民對於這四權能充分地行使了,再來改革經濟製度,那就無有流弊了。

銀行及戶籍調查所之職員,與夫銀行之監察員,及其他重要職員,由人民投票選舉或罷免。屬於一鄉村者,由全鄉村人民總投票,屬於全縣者,由全縣人民總投票,屬於全省全國者亦然,遇有大事,亦用總投票法公決。例如原定銀行存款月息六厘,有人提議,應改為四厘,又有人提議,應改為八厘,即將三者的理由,作具說明書,公布全國,定期總投票。各人向本地戶籍調查所投票,其旅居異地者,可從郵局投遞,由戶籍調查所開票,總計主張四厘者若幹票,主張六厘者若幹票,主張八厘者若幹票,彙報於縣,由縣彙報於省,由省彙報中央。假定主張四厘者占多數,即改為存入銀行者,月息四厘,向銀行借款者,月息八厘。又如有人主張各人的資財,不可過多,存入銀行之款,應該加以限製,又有主張不應加以限製。究竟應限製?或不應限製?如應限製,則每人存款,究應至多以若幹為限,可由全國人民總投票決定之。全國是一個大公司,四萬萬人是公司中之股東,人人有切己利害,有分紅息之希望,故投票時,不會受人運動,即使有舞弊者,亦必互相舉發,在公家服務之人,如有侵蝕虧吞等弊,亦必互相稽查。假無發給生活費之規定,人民與國家,不生關係,即使他人營私舞弊,亦不願因為公家之事,去開罪於私人。中國官吏,侵蝕公款,無人過問,其弊正在於此。今有發給生活費之規定,則人民與國家,居於利害共同的地位,侵蝕國家之款,即無異侵蝕私人之款,全國有四萬萬人,即是有四萬萬個監察員,侵蝕者無所藏其奸,孫中山主張的全民政治,即可出現。

關於遺產製一層,許多人都主張廢除,如照本章所說的辦法做去,土地工廠,一律歸公,私人也就無所謂產業了,所有者不過銀行中所存之金錢,我們隻研究此項金錢,應否傳給子孫就是了。此事於各個人都有關係,將來可用全民投票法解決之。在我個人之主張,是可以聽其傳給的,因為我們既經承認各人的身體是各人私有物,由腦力體力換來的資財,就應該各人私有。各人所生子女,是他的身體化分出來的,當然有承受他的資財之權,如果歸為公有,也就犯了“奪私有物以歸公”之弊。普通人所以努力者,大都想積下資財,傳之後人。如果積下的金錢,不許傳之子孫,必會減少人類努力心,即是減少社會進化之速度。

富者過富,貧者過貧,欲廢除遺產製,以化除貧富階級,殊不知資本家之產生,與遺產製無甚關係。茲可舉例為證:美國鋼鐵大王卡內基,為貧人子,三歲時,為絲廠工徒,一周得工資一弗二十仙。煤油大王洛克依蘭,為農家兒,六七歲時,隨其母往山下拾柴,或隨其父在田間拔草。鐵道大王介姆舍爾,十五歲,父死,無以為生,乃入商店為學徒。韋爾德以架設太平洋海底電線,名聞天下,十六歲時,也在紐約商店為學徒。法國大銀行家勞惠脫,少時家貧,走至某銀行,向主人陳述,願執賤役,主人不許。他走出來之時,皮鞋上落下一釘,俯而拾之,主人因為他不忽細事,乃呼入,令在銀行服役。美國大富豪休窪布,係小村中織毛工人之子,少時助其父工作,或傭於農家,或為郵局馬夫。銅山王章洛克,為農人子,少時隨其父驅牛十餘頭,走數百裏,夕與牛同寢,晨與牛同行。砂糖王斯布累克,德國人,十八歲時,航海至美國,抵岸後,檢視衣囊,左方餘砂糖數塊,右方剩金三弗,一身之外,別無長物。商業大王瓦納邁爾,為造磚工人之子,幼時家貧,無力就學,無冬無夏,皆跣行於街市。汽車大王福爾特,二十餘年前,他尚為鍾表職工。以上諸人,都是貧人之子,並未承受遺產。惟銀行大王摩爾根之父,是美國著名富翁,但他之致富,全不依賴其父。他常說:“餘雖為斯派沙摩爾根之子,並不借此以立於世界,餘必為一個獨立之奇男子。”可見他之擁有巨資,也不是遺產的關係。我們細考諸人致富之源,都是掠奪地球和機器的生產力,否則經營國際貿易,抑或開設銀行,惟休窪布一人,未獨立營業,但他終身輔佐鋼鐵大王,他之資財,仍是從掠奪地球和機器生產力而來。如果把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有,那些在實業界稱王的人,斷不會產生,這才是根本治療之法。

■農民歌謠之二 特偉作

鄉下農人,田內去做,

終朝樂少,滿身汗多,

忘卻時辰,不知辛苦,

直至日落,始得歸窩,

春耕夏耘,秋收其果,

倘得豐年,一曲山歌,

若逢災荒,餓死農夫。

至於改革社會之程序,我主張從鄉村辦起,以每一鄉村為一單位,各辦各的,因為改革之初,情形複雜,應該各就本地情形,斟酌辦理,才能適合,如有窒礙處,隨時改良。等到各鄉村辦好了,才把全縣聯合起來,各縣辦好了,才把全省聯合起來,各省辦好了,才把全國聯合起來,將來世界各國辦好了,把全球聯合起來,就是大同世界了。

改革社會,應該注意者有兩點:(1)所定法令規程,要多留各地方伸縮之餘地,越苛細,就窒礙越多,越是不能實行;(2)當從勸導入手,使各地人民,喜喜歡歡的去辦理,不能用嚴刑峻罰,強迫人民辦理。其實施方法,當如下述:

政府把土地收歸公有後,即統計此一鄉村,共有土地若幹,命全鄉村之人組織一個團體,公共管理,由這個團體把土地分佃與農民,全鄉村每年共收租息若幹,政府責成這個團體繳交銀行,如租息是穀物等項,由這個團體公共變賣,以銀繳入銀行,政府立於監督地位,也就不繁難了。

全國土地,由國家出資財改善者,其利益歸國家所得,由各鄉村出資財改善者,其利益歸各鄉村所得,各鄉村改善土地後,增加之收入,由本鄉村人民平均分受。凡購置機器,改良肥料等,所需之款,向銀行息借,其息可緩至獲利後償付。若建築馬路,疏鑿溝渠等項,其工程施之土地上而含有永久性者,所用之款,政府與該鄉村各擔負一半。例如某鄉村因建路鑿渠,向銀行借款兩千元,工畢之日,政府派員勘驗認可後,政府擔負一半,銀行隻列該鄉村借銀一千元就是了,政府名為負擔一半,實則仍無所損。因為銀行貸出之息與存入之息,為二與之一比。假定存入是月息六厘,貸出是一分二厘,人民向銀行存款兩千元,銀行應付月息十二元,某鄉村因築路鑿渠,借去兩千元,銀行隻列該鄉村去銀一千元,其收入之月息十二元,恰與人民存款二千元之息相抵,不過政府多負擔一千元無息之債務罷了,隻要政府不付利息,此項債務,就多擔負點也無妨。

孫中山所說農業上增加生產的方法,共計七種:第一是機器問題,第二是肥料問題,第三是換種問題,第四是除害問題,第五是製造問題,第六是運送問題,第七是防滅問題。應由政府派人到鄉村去,把改良辦法詳加講演,或用文字說明,務使農民心中了然,其采用與否,聽人民自由,不必用強力幹涉。語雲:“利之所在,人必趨之。”他們知道大利所在,自然會踴躍從事。孫中山曾說:“對中國人說要他去爭自由,他們便不明白,不情願附和,但是對他說請他去發財,便有很多人跟上來。”我們叫各鄉村組織團體,叫他改良土地,就是請他去發財,人民哪有不歡迎之理?即有懷疑之人,充其量不過不遵照改良就是了,斷不會出來阻撓,因為公家叫他們組織個團體,擔負繳納全鄉村租息,這個團體,盡可照公家原定租額轉佃出去,團體中人,不過費點力,代公家收租息就是了,並不至於賠累,他們何至出頭反對?隻要這層辦到,鄉村中的事權,漸歸統一,將來一切事都好辦理,也就算收了效果了。

■小民何堪 選自1911年《神州日報》

關於增加生產的事項,他們不願意改良,隻好聽之,如其加以幹涉,反轉多事,反會生出反響。我們總是盡力提倡,盡力勸導,聽其自由采用,隻要某鄉村獲了大利,他們自然會爭先恐後地仿辦起來。這類事,如果督促嚴厲了,反轉會弊病叢生,王安石的青苗法,就是前車之鑒。宋朝那個時候的人民,於青黃不接之時,每每出重利向富室借貸,王安石創青苗法,由公家以較輕之利,借與農民,於秋收後付還,使利歸公家,而農民也不至受重利之苦,本是公私兩利的好法子,王安石雷厲風行地督促官吏實行,據散放青苗錢之多少,以定官吏之成績,於是那些地方官,就向民間估派,其有不需款之農民,與夫家資饒裕之富民,都強迫他領取青苗錢,鬧得天怒人怨,以最良之法,收最惡之果,都是由於強迫二字生出來的。蘇東坡說宋神宗求治太急,真是洞見症結之論,我輩改革社會,當引為大誡。

天下事有當強迫者,有不當強迫者,例如把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有的時候,則當強製執行,任何人不能獨異。至於鄉村中改良事項,則當如上說的辦法,聽其自由。像這樣辦法,就與孫中山所主張“政府強製的力量,和人民自由的力量,雙方平衡”的原則相符合了。語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養人民,原是與種植樹木一樣,我們雖甚望樹木長成,亦隻能把土壤弄好,把肥料弄好,等他自家生長,我們是不能替樹木幫忙的,這個道理,柳宗元的《郭橐駝傳》,說得很明白。現在新政繁興,民間大困,當局諸公,每每以福國利民之心,做出禍國害民之事,就是違反了柳宗元的說法。斯密士全部學論,純取放任自由,他說:“人民好利之心,根於天性,政府隻消替他把障礙物除去了,利之所在,人民自然會盡力搜求,一切天然之利,就因而開發出來了。”他這個學說,在歐洲是生了大效的,我們開發鄉村利益的時候,本他這個學說做去,自然會生大效。

前麵的辦法,實行之後,一人之身,可得兩重利益:(1)鄉村中改善土地,增加生產的利益,每人可得一份;(2)每年由政府按照全國人口發給生活費,這又是一份利益。有了這個原因,全鄉村之事和全國之事,人民就不能不過問了。現在的人,大都是“事不關己不勞心”。革命的人,拚命去爭民權,爭得之後,交給人民,叫他來行使。我恐怕鄉間的老百姓,還會嫌我們的多事,妨害他吃飯睡覺的時間,隻好順著他們喜歡發財的天性,把“民權”二字附著在“發財”二字上麵,交給與人民,人民接受發財這個東西,順便就把民權那個東西攜帶去了。他們知道官吏是替他經理銀錢的管事,不得不慎選其人,遇有不好的管事,不得不更換。如此則選舉權、罷免權,他們自然曉得行使了。他們知道一切章程,如不定好,就有人舞弊,公款就要受損失,他們將來就要少分點紅利,如此則創製權否決權也就曉得行使了。所以政府每年必要發給生活費,人民與政府才生得起關係,才能行使民權,人人有切己關係,才不會為少數人所把持,全民政治,乃能實現。

改革社會,千頭萬緒,猶如鍾表一般,中間的機械,隻要有了點小小毛病,全部動作,都會停止。我國土地,有如此之大,各地情形不同,實施的詳細辦法,豈是政府中幾個人能夠坐而揣測的,隻好劃歸各地人民自去斟酌辦理,政府隻消把大政方針與各種進行計劃宣布出來,使人民知道政府的目的是怎麼樣,進行的途徑是怎麼樣,他們自然會朝著那個途徑做去,各鄉各縣,漸漸趨於一致,就可以漸漸聯合起來了。現在世界的大勢,是朝全民政治方麵趨去,故一切事權,當散而給諸人民,才不至與潮流違反。民生主義與民權主義,是一個東西,不可分而為二,一麵又須顧及世界民族的心理,順著大同的軌道做去,三民主義,就成為整個之物了。

各種學說之調和

中國人研究學問,往往能見其全體,而不能見其細微。古聖賢一開口即是天地萬物,總括全體而言之,好像遠遠望見一山,於山之全體是看見了的,隻是山上之草草木木的真相,就說得依稀恍惚了。西人分科研究,把山上之一草一木看得非常清楚,至於山之全體,卻不十分了然。將來中西學說,終必有融合之一日,學說彙歸於一,即是思想一致,思想既趨一致,即是世界大同的動機。

現在世界上紛紛擾擾,衝突不已,我窮原竟委的考察,實在是由於互相反對的學說生出來的。孟子之性善說,荀子之性惡說,是互相反對的;宗教之利人主義,進化論派之利己主義,是互相反對的;個人主義之經濟學,社會主義之經濟學,是互相反對的。凡此種種互相反對之學說,均流行於同一社會之中,從未折衷一是,思想上既不一致,行為上當然不能一致,衝突之事,就在所不免。真理隻有一個,猶如大山一般,東西南北看去,形狀不同,遊山者各見山之一部分,所說山之形狀,就各不相同。我們研究事理,如果尋出了本源,任是互相反對之說,都可調和為一。性善與性惡,可以調和為一,利人與利己,可以調和為一,個人主義與社會主義,可以調和為一,這是前麵業已說了的。著者對所有互相反對的學說加以研究,覺得無不可以調和。茲再舉兩例於下:

甲)馬克思說:“人的意誌為物質所支配。”又有人說:“物質為人的意誌所支配。”這兩說可以調和為一的。茲用比喻來說明:假如我們租佃了一座房子,遷移進去,某處作臥房,某處作廚房,某處作會客室,器具如何陳設,字畫如何懸掛,一一要審度屋宇之形勢而為之。我們的思想,受了屋宇之支配,即是意誌受了物質之支配,但是我們如果嫌屋宇不好,也可把他另行改造,屋宇就受我們之支配,即是物質受意誌之支配。歐洲機器發明而後,工業大興,人民的生活情形,隨之而變,固然是物質支配了人的意誌,但機器是人類發明的,發明家費盡腦力,機器才能出現,工業才能發達,這又是人的意誌支配了物質。這類說法,與“英雄造時勢,時勢造英雄”是一樣的,單看一麵,未嚐說不過去,但必須兩麵合攏來,理論方才圓滿。有了物理數學等科,才能產出牛頓,有了牛頓,物理數學等科,又生大變化。有了鹹同的時局,才造出曾左諸人,有了曾左諸人,又造出一個時局。猶如雞生蛋,蛋生雞一般,表麵看去,是輾轉相生,其實是前進不已的,後生蛋非前一蛋,後之雞非前之雞。物質支配人的意誌,人的意誌又支配物質,英雄造時勢,時勢又造英雄,而世界就日益進化了。倘若在進化曆程中,割取半截以立論,任他引出若幹證據,終是一偏之見。我們細加考究,即知雞與蛋原是一個東西,心與物也是一個東西,雞之外無蛋,蛋之外無雞,心之外無物,物之外無心,唯心論,唯物論,原可合而為一的。

乙)古人說:“非知之艱,行之維艱。”孫中山說:“知難行易。”這兩說也可合而為一的。古人因為世人隻知坐而研究,不去實行,就對他說道:知是很容易的,行是很艱難的,你們總是趨重實行就是了。孫中山研究出來的學理,黨人不肯實行,孫中山就對他們說道:知是很艱難的,行是很容易的,我已經把艱難的工作做了,你們趕快實行就是了。古人和孫中山,都是注重在實行,有何衝突?“非知之艱,行之維艱”二語,出在偽古文《尚書》上,是傅說對武丁所說的,傅說原是勉勵武丁實行,並沒有說事情難了,叫武丁莫行,原書俱在,可以複按。發明輪船火車的人,費了無限心力,方才成功,發明之後,技師照樣製造,是很容易的,這是“知難行易”。初入工廠的學生,技師把製造輪船火車的方法傳授他,學生聽了,心中很了然,做起來卻很艱難,這是“知易行難”。孫中山的說法,和傅說的說法,其差異之點,即在知字的解釋不同。孫中山是指發明家發現真理而言,傅說是指學生聽講時心中了解而言,我們試取“孫文學說”讀之,他舉出的證據,是飲食、作文、用錢等十事和修理水管一事,都是屬乎發明方麵的事。孫中山是革命界的先知先覺,他訓誡黨員,是發明家對技師說話,故說“知難行易”。傅說身居師保之位,他訓誡武丁,是技師對學生說話,故說“知易行難”。就實際言之,發明家把輪船火車發明了,交與技師製造,技師又傳授學生,原是一貫的事,孫中山和傅說,各說半截,故二者可合而為一。由此知知易行難,和知難行易兩說,可以調和為一,世間的事,有知難行易者,有知易行難者,合二者而言之,理論就圓滿了。

著者把性善和性惡,利人和利己,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唯心和唯物,知難行易和知易行難種種互相反對之學說加以研究之後,乃下一結論曰:“無論古今中外,凡有互相反對之二說,雙方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經過長時間之爭辯,仍對峙不下者,此二說一定可以並存,一定是各得真理之一半,我們把兩說合而為一,理論就圓滿了。”

著者從前對於孫中山的學說,也不甚滿意,故去歲著《解決社會問題之我見》,係自辟蹊徑,獨立研究,不與民生主義相涉,自以為超出孫中山的範圍了。今歲著此文時,複取孫中山學說研究之,意欲尋出縫隙,加以攻擊,無如任從何方麵攻擊,他俱躲閃得開,始知他的學說理論圓滿,他倡此種學說時,四麵八方,俱是兼顧到了的,我去歲所擬解決社會問題各種辦法,已盡包括於民生主義之中。我當初討論這個問題,自有我的根據地,並未依傍孫中山,乃所得結果,孫中山早已先我而言之,因自愧學識之陋,而益服孫中山用力之深。真理所在,我也不敢強自立異,於是把我研究所得者,作為闡發孫中山學說之材料,閱者試取拙著《宗吾臆談》,與此文對照觀之,當知著者之信仰孫中山,絕非出於盲從。

著者幼年,極崇拜孔子,見《禮記》上有“儒有今人與居,古人與稽,今世行之,後世以為楷”等語,因改名世楷,字宗儒,後來覺得孔子學說,有許多地方不滿我意,乃改字宗吾,表示信仰自己之意,對於孔子宣布獨立,而今下細研究,始知孔子的學問,原自精深,確能把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調和為一,遠非西洋哲學家所能企及。孔子學說,最貽人口實者,不過忠君一層,其實這是時代的關係,於他的學說,並無甚損。古時主權在君,故孔子說忠君,這不是尊君,乃是尊主權,現在主權在民,我們把他改為忠於民就是了。例如孔子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我們改為“人民對政府要有禮,政府對人民要盡忠”,施行起來,就無流弊了。孫中山曾說:歐美人民,對於政府,常有反抗的態度。瑞士學者新發明一種說法,說“人民對政府要改變態度”。我們說:“人民對於政府要有禮”,也可算是新學說。像這樣的替孔子修正一下,他的學說,就成為現在最新的學說了。《大學》有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一段話,把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融合為一,孫中山稱讚他是中國獨有的寶貝,外國大政治家沒有見到。孔子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孫中山常喜歡寫“天下為公”四字,因為孔子理想的社會,是大同世界,孫中山理想的社會,也是大同世界,所以孫中山對於孔子,極為心折。

宇宙事物,原是孳生不已的,由最初之一個,孳生出無數個,越孳生,越紛繁,自其相同之點觀之,無在其不同,自其相異之點觀之,無在其不異。古今講學的人,盡管分門別戶,互相排斥,其實越講越相合,即如宋儒排斥佛學,他們的學說中,參得有禪理,任何人都不能否認。孟子排斥告子,王陽明(王守仁)是崇拜孟子之人,他說“無善無惡心之體”,其語又絕類告子。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因為宇宙真理,同出一源,隻要能夠深求,就會同歸於一。猶如山中生出草草木木一般,從他相異之點看去,草與木不同,此木與彼木不同,同是一木,發生出來的千花萬葉,用顯微鏡看之,無一朵相同之花,無一片相同之葉,可說是不同之極了,我們倘能會觀其通,從他相同之點看去,則花花相同,葉葉相同,花與葉相同,此木與彼木相同,木與草相同,再進之,草木和禽獸相同,精而察之,草木禽獸,泥土沙石,由分子,而原子,而電子,也就無所謂不同了。我們明白此理,即知世間種種爭端無不可以調和的。有人問我道:你說“心理變化,循力學公例而行”。請問各種學說,由同而異,又由異而同,是屬乎力學公例之哪一種?我說:水之變化,即是力之變化,同出一源之水,可分為數支,來源不同之水,可彙為一流,千派萬別,無不同歸於海,任他如何變化,卻無一不是循力學公例而行,宇宙事物,凡是可以用水來作比喻的,都可說是與力學公例符合。

■選自《飛影閣畫冊》

中國人研究學問,往往能見其全體,而不能見其細微。古聖賢一開口即是天地萬物,總括全體而言之,好像遠遠望見一山,於山之全體是看見了的,隻是山上之草草木木的真相,就說得依稀恍惚了。西人分科研究,把山上之一草一木看得非常清楚,至於山之全體,卻不十分了然。將來中西學說,終必有融合之一日,學說彙歸於一,即是思想一致,思想既趨一致,即是世界大同的動機。現在世界紛爭不已,純是學說分歧釀出來的,我們要想免除這種紛爭,其下手之方法,就在力求學說之一致。所謂一致者,不在勉強拉合,而在探索本源,隻要把他本源尋出來,就自然歸於一致了。所以我們批評各家學說,務於不同之中,尋出相同之點,應事接物,務於不調和之中,尋覓調和的方法,才不至違反進化之趨勢,不是我們強為調和,因為他根本上,原自調和的。我看現在國中之人,往往把相同之議論,故意要尋他不同之點,本來可以調和的事,偏要從不調和方麵做去,互相攻擊,互相排擠,無一事不從衝突著手,大亂紛紛,未知何日方止。

現在各黨各派,紛爭不已,除挾有成見,意氣用事者外,其他一切紛爭,實由於學說衝突醞釀出來的。要調和這種紛爭,依我想,最好是各人把各人所崇奉的學說,徹底研究,又把自己所反對的學說,平心觀察,尋覓二者異同之點,果能反複推求,一定能把真正的道理搜尋出來,彼此之紛爭,立歸消滅。因為宇宙間的真理,隻有一個,隻要研究得徹底,所得的結果,必定相同。假使有兩人所得結果不同,其中必有一人研究不徹底,或是二人俱不徹底,如果徹底了,斷無結果不同之理,大家的思想,既趨於一致,自然就沒得紛爭了。

現在各種主義,紛然並立,仿佛世界各國紛然並立一樣,有了國界,此國與彼國,即起爭端,有了主義,此黨與彼黨,即起爭端,將來世界各國,終必混合為一而後止,各種主義,也必融合為一而後止。無所謂國,無所謂主義,國界與主義同歸消滅,這就是大同世界了。著者主張聯合世界弱小民族,攻打列強,可說是順著大同軌道走的,主張各種主義,公開研究,也可說是順著大同軌道走的。

耶教以博愛為主,後來宗教戰爭,同奉耶穌之人,互相焚燒屠殺,殘酷到了極點,與博愛之宗旨,完全背道而馳,倡民約論的人,何嚐不源於悲憫之一念,而其結果,則法國大屠殺,無複絲毫悲憫之念,並非咄咄怪事!著者求其故而不得,隻好返求之於力學公例。人之思想感情,俱是以直線進行,耶穌、盧梭諸人的信徒,隻知朝著他的目的物奔走,猶如火車汽車,開足了馬力,向前奔馳,途中人畜,無不被其碾斃一樣。現在身操殺人之柄者,與夫執有手槍炸彈者,如果明白這個道理,社會上也就受賜不少了。

歐洲新舊教之爭,施行大屠殺,是學說衝突之關係,法國革命,施行大屠殺,也是學說衝突之關係,學說殺人,至於如此,真令人四顧蒼茫,無從說起。宗教之說,根本上令人懷疑,歐洲殉教諸人,前仆後繼,視死如歸,自我們的目光看去,仿佛吃了迷藥一般,而他們則自以為無上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