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中纂序》五卷,《周易發揮》五卷,《次論語》十卷,《漢書指瑕》十卷,《大唐千歲曆》若幹卷,《黃帝八十一難經注》若幹卷,《合論》十卷,《續文中子書序詩序》若幹篇,《玄經傳》若幹卷,《文集》三十卷。
能夠浮躁到哪裏去呢?同王勃一樣,楊炯也是文人而兼有學者傾向的,這滿可以從他的《天文大象賦》和《駁孫茂道蘇知幾冕服議》中看出。由此看來,王、楊的性格確乎相近。相應的,盧、駱也同屬於另一類型,一種在某項觀點下真可目為“浮躁”的類型。久曆邊塞而屢次下獄的博徒革命家,駱賓王,不用講了。看《窮魚賦》和《獄中學騷體》,盧照鄰也不像是一個安分的分子。駱賓王在《豔情代郭氏答盧照鄰》裏,便控告過他的薄幸。然而按駱賓王自己的口供,
但使封侯龍額貴,詎隨中婦鳳樓寒?
他原也是在英雄氣概的煙幕下實行薄幸而已。看《憶蜀地佳人》一類詩,他並沒有少給自己製造薄幸的機會。在這類事上,盧、駱恐怕還是一丘之貉。最後,盧照鄰那悲劇型的自殺,和駱賓王的慷慨就義,不也還是一樣?同是用不平凡的方式自動的結束了不平凡的一生,隻是一悱惻,一悲壯,各有各的姿態罷了。
這幾乎是不可避免的發展:由年齡的兩輩,和性格的兩類型,到友誼的兩個集團。果然,盧、駱二人交情,可憑駱的《豔情代郭氏答盧照鄰》詩來坐實,而王、楊的契合,則有王的《秋日餞別序》和楊的《王勃集序》可證。反之,盧或駱與王或楊之間,就看不出這樣緊湊的關係來。就現存各家集中所可考見的說,盧、王有兩首同題分韻的詩,盧、楊有一首同題同韻的詩,可見他們兩輩人確乎在文酒之會中常常見麵。可是太深的交情,恐怕談不到。他們絕少在作品裏互相提到彼此的名字,有之,隻楊在《王勃集序》中說到一次“薛令公朝右文宗,托末契而推一變;盧照鄰人間才傑,覽清規而輟九攻”,這反足以證明盧、駱與王、楊屬於兩個壁壘,雖則是兩個對立而仍不失為友軍的壁壘。
於是,我們便可談到他們——盧、駱與王、楊——另一方麵的不同了。年齡的不同輩,性格的不同類型,友誼的不同集團,和作風的不同派,這些不也正是一貫的現象嗎?其實,不待知道“人”方麵的不同,我們早就應該發覺“詩”方麵的不同了。假如不受傳統名詞的蒙蔽,我們早就該驚訝,為什麼還非維持這“四”字不可,而不仿“前七子”“後七子”的例,稱盧、駱為“前二傑”,王、楊為“後二傑”?難道那許多跡象,還不足以證明他們兩派的不同嗎?
首先,盧、駱擅長七言歌行,王、楊專工五律,這是兩派選擇形式的不同。當然盧、駱也作五律,甚至大部分篇什還是五律,而王、楊一派中至少王勃也有些歌行流傳下來,但他們的長處絕不在這些方麵。像盧集中的:
風搖十洲影,日亂九江文。(《贈李榮道士》)
川光搖水箭,山氣上雲梯。(《山莊休沐》)
和駱集中這樣的發端:
故人無與晤,安步陟山椒……(《冬日野望》)
在那貧乏的時代,何嚐不是些奪目的珍寶?無奈這些有句無章的篇什,除聲調的成功外,還是沒有超過齊梁的水準。駱比較有些“完璧”,如《在獄詠蟬》之類,可是又略無警策。同樣,王的歌行,除《滕王閣歌》外,也毫不足觀。便說《滕王閣歌》,和他那典麗凝重與淒情流動的五律比起來,又算得了什麼呢!
杜甫《戲為六絕句》第三首說:“縱使盧王操翰墨,劣於漢魏近《風》《騷》。”這裏是以盧代表盧、駱,王代表王、楊,大概不成問題。至於“劣於漢魏近《風》《騷》”,假如可以解作王、楊“劣於漢魏”,盧、駱“近《風》《騷》”,倒也有它的妙處,因為盧、駱那用賦的手法寫成的粗線條的宮體詩,確乎是《風》《騷》的餘響,而王、楊的五言,雖不及漢魏,卻越過齊梁,直接上晉宋了。這未必是杜詩的原意,但我們不妨借它的啟示來闡明一個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