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對付教訓(2 / 3)

自古至今,為父母的既叫兒子讀書,沒有不希望兒子能上進,能努力用功的。韓愈有一首教子的詩題目叫作《符讀書城南》的,中有一段雲:

……兩家各生子,提孩巧相如。少長聚嬉戲,不殊同隊魚。年至十二三,頭角稍相疏。二十漸乖張,清溝映汙渠。三十骨胳成,乃一龍一豬。飛黃騰達去,不能顧蟾蜍。一為馬前卒,鞭背生蟲蛆。一為公與相,潭潭府中君。問之何因爾,學與不學歟。……

這段文字,如果依照今日的情形改說起來,大意是說:“有兩份人家各生了一個孩子,幼時知識相同,常在一塊兒遊耍,後來一個努力讀書,一個不努力讀書,結果一個成了車夫,受人鞭撻,一個做了大官,住在高大的房子裏,何等寫意。”諸君的父母叮囑諸君“努力用功”究出何種動機,原不敢斷言,但普通的父母對於兒子都無不希望兒子能“飛黃騰達”,以為要“飛黃騰達”就非教兒子“努力用功”不可。韓愈是個有見解的名人,尚且如此教子,普通的父母當然不消再說了。

如果諸君的父母確由此見解對諸君發“努力用功”的教訓,那麼我敢奉告諸君,這教訓是虛偽的。“飛黃騰達”是否應該,且不去管它,要想用了“努力用功”去求“飛黃騰達”,殊不可靠。實際社會的現象不但並不如此,有時竟成相反。試看!現今住高大洋房的,坐汽車的,做大官的,是否都是曾“努力用功”的人?拉黃包車的是否都是當時國民小學中的劣等生?“努力用功”原是應該的,原是應有的好教訓,但如果這教訓的動機由於想“飛黃騰達”,那結果就成了一句騙人的虛偽之談。在韓愈的時代,這種教訓也許尚有幾分可靠,原說不定,但觀於韓愈自己讀了許多書還要“送窮”(他有一篇《送窮文》),韓愈以前的杜甫有“紈袴不餓死,儒冠多誤身”(《奉酬韋左丞丈二十二韻》)的話,足見當時多讀書的未必就享幸福,韓愈對於兒子已無心地陷入虛偽的地步了。至於今日,情形自更不同,住洋房,坐汽車,過闊生活的,多數是些別字連篇或竟一字不識的投機商人,次之是不廉潔的官吏(因為他們如果僅靠官俸決不能過如此的闊生活),他們的所以能為官吏也別有原因,並非因為他們學問比別人都好。大學畢了業不一定就有出路,中學畢業生更無路可走,沒錢的甚至要想在小學讀書而不能。今日的實際情形如此,如果做父母的還要用了韓愈的老調,以“飛黃騰達”的動機,向兒子發“努力用功”的教訓,直是作夢。做兒子的如果毫不思辨,閉了眼睛奉行,便是呆伯,結果父母與兒子都難免失望。

那麼“努力用功”是不對的嗎?諸君的父母不該教諸君“努力用功”,諸君不該“努力用功”了嗎?決不,決不!我不但不反對“努力用功”的教訓,而且進一步地主張諸君應“努力用功”。我所想糾正的是“努力用功”的教訓的動機,想把“努力用功”的教訓擺在合理的基礎之上。諸君幼年狼藉米飯時,父母常以雷殛的話相戒的吧。諸君那時年幼無知,因怕雷殛,也就不敢任意把米飯狼藉。後來諸君有了關於電氣的常識,知道雷殛與狼藉飯粒的事毫不發生因果的關係了,那麼,就可任意把米飯拋棄了嗎?我想諸君決不至如此。幼時的不敢狼藉米飯理由是怕雷殛,後來的不敢狼藉米飯,理由另是一種:米飯是農人勞動的產物,可以活人,不應無故暴殄。後者的理由比前者合理,“不該狼藉米飯”的教訓要擺在這合理的理由上,基礎才穩固。為想“飛黃騰達”而“努力用功”,這教訓按之社會實況,等於“怕雷殛”而“不狼藉米飯”,禁不得一駁就倒的。“努力用功”的教訓,須於“飛黃騰達”以外,別求可靠的合理的理由才牢固,才不虛偽。所謂可靠的合理的理由,諸君的父母如果能發見,再好沒有,萬一不能發見,那麼非諸君自己去發見不可,決不該把虛偽的教訓隻管愚守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