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鉤案(2 / 2)

大隊:他說叫你帶你就帶?你認識他嗎?

答:不認識,他說胃疼啊,我開始說是私家車不帶,後來心一軟就讓他上車了。

大隊:他胃疼關你什麼事?

答:……(沉默一會兒)不是說要開世博嗎?不是說要展現上海市民風采麼?不是說要熱心對外國友人施以幫助麼?

大隊:……(沉默兩秒)你認識他嗎?說這些幹什麼?

答:我是說政府號召我們做這些,這些不是公民提倡做的嗎?

大隊:你讓他上來就是想做非法營運?

答:你怎麼可以這樣說,那地震災區捐款捐物,那些人全國人民認識嗎?我也捐了,但我估計你和閔行區城市交通執法大隊沒捐。

大隊:你別扯這些,不認識你讓他上車幹嗎?

答:我確實是他說胃疼要上車心軟才讓他上來的。

大隊:你不認識他讓他上來就是開黑車。

答:雷鋒幫助的那些人他都不認識。

大隊:(一下子爆發)哎喲,你還自比雷鋒了,你還能了。你看這事就這樣吧,就和解了,鬧了也不好。

答:你說的我不明白,怎麼和解?

大隊:就是即使你不是專業開黑車的,但昨天你載客的行為是開黑車。

答:我說過了,我沒收過一分錢,本不讓他上車,他說胃很疼家在前麵才讓他上來的。

大隊:好了好了,就這樣吧,鬧下去對你也沒好處,你也是受過教育的人。

答:受不受教育公民在沒違法的情況下都有捍衛自己名譽的權利。

大隊:你怎麼這麼不開竅呢,懂我意思麼?

答:不懂,你的意思是交了罰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大隊:是啊是啊,就這樣大家都好。

答:那我還是要交一萬背負開黑車的罪名?

大隊:你要這樣我就沒什麼好跟你講的了。

答:我還要質疑你們那些什麼所謂的“執法人員”,和土匪強盜有什麼區別,為什麼上來就扭我雙手卡住脖子?叫出示拘捕證也沒有,將我推搡到麵包車上,叫出示證件也把名字擋住老遠晃一下。我沒有違法,他們有什麼權利這樣做?

大隊:那是你不配合執法。

答:我犯了什麼法了?

大隊:你不配合隻有強製執行。

答:我犯了什麼法了?

大隊:你有開黑車的嫌疑。

答:如果隻是嫌疑的話就不能定性為違法,為什麼他們七八個人要扣我雙手卡我脖子?

大隊:我說了你不配合。

答:要是執法人員,應該先出示證件,我會配合,而且我一個人又怎麼能對付七八個人?這七八個人一下就上來壓住我卡脖子,而後又將我推到麵包車裏,這是限製我人身自由。

大隊:這是為了保護你。

答:保護我什麼?太荒唐了,暴力脅迫反扣手卡脖子這算保護我?

大隊:那當然是保護你。

答:有這種保護麼?這是侵犯我,限製我人身自由。

大隊:那執法過程中,你看對犯人打的還很多呢。

答:打犯人也是不對的,何況我不是犯人。

大隊:你不配合啊,沒說你是犯人。

答:你既然承認我不是犯人,也說隻是嫌疑。為什麼還認為這種暴力手段是正確的?

大隊:有些人被抓到會找磚頭自己拍腦袋,撞牆,所以這樣是保護你。

答:我沒有撞牆,沒有也不會拿磚頭往自己腦袋上砸,現在是這群人在暴力脅迫綁架我,我不需要這種“保護”。

大隊:這是為你好。

答:我實在是覺得你們一點道理都不講,更別說道德了。

大隊:你是說不通,反正我和你說了你還是這樣拎不清。我再不多說了,你好自為之……(掛電話)……

2009年9月16日

編者按:2009年9月,上海一白領發帖稱開車時幫助了一位自稱胃疼的路人,結果被定非法營運。偶動惻隱之心居然招致“飛來橫禍”,難怪引發網友爭相頂帖。2008年3月,也是上海,一位俗稱“倒鉤”的非法營運協查人員陳素軍在冒充乘客設套取證時,被黑車司機發現並刺死。這起悲劇當時也引發了社會輿論對“釣魚式執法”的大討論。多數人認為這種執法方式有違程序正義,應該叫停。即便在行政執法者內部,公開支持“釣魚式執法”的也不多見。在最近發生的這起事件中,上海閔行區一相關負責人也極力否認執法人員“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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