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3 / 3)

隻有學會放棄,才能給自己創造時間和空間去體驗生活,以追求自己心中的“大事業”。有一段智語是這樣說的,“要評價一個人的成功,隻需看看他為得到成功所放棄的東西。”如果用自己的人格和尊嚴或對他人的背叛和傷害等等去買取成功,那麼,你隻會敗得一塌糊塗。因為人活得不隻是外在的物質,還有內在的安寧,通過出賣自己或他人獲得的成功會讓你一生都將自己的心囚禁,時時刻刻承受內心的折磨。即使我們獲得了稱讚和誇耀,試問,這樣的成功究竟意義何在呢?要知道,成功不隻是給別人看的,更是給自己看,我們騙得了別人卻騙不過自己。

出了名,有了錢,做了官,住了豪宅,買了名車,養了情人,或者過上了富麗奢華、揮金如土的日子,那就是成功嗎?時間給我們的功課不隻是滿足物質,更重要的是修煉內心,要使自己的心明亮而勇敢。

很多人習慣將事情全部攬在自己的身上,不放心交給別人;或擔心流露出自己的脆弱、怕他人拒絕而不敢適時求助,因此常會覺得自己活得很累。其實當我們試著放手時,會發現生活並不會因此失序或大亂,生活仍會繼續,隻不過方式不同罷了。不能立即完成的事情,或是讓別人代為完成,或是拋到一邊不管,或是推遲一段時間再做。學會平衡肩上的擔子是一項很重要的管理技巧,能夠保證高效率的完成和通過。

無需事事精益求精。當你被大量工作壓得喘不過氣時,那些次要的工作就沒必要高標準嚴要求了——隻需做到讓人滿意即可。我們的精力應該放在手頭那些最為重要的工作之上,以保證能夠將其高質量地完成。

少做事,多回味。在快節奏的今天,人們在巨大的壓力之下,總想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最多的事情。到頭來,幾乎沒有時間回味自己做過的一切,也沒有時間感受生活的快樂。有一種方法多少可以改變這種情況,那就是專門安排出一些時間來進行回味。你可能要因此少攬些活兒,但隻要做的事情少了,自然就有更多時間來進行回想和品味。放棄的是一點金錢,收獲的確實輕鬆和快樂的生活,是值得的。

退而求其次。若是手頭寬裕,自行支配的時間卻不多,不妨采取更極端的行為:少拿些薪水,以此為代價換取更多的時間。但鑒於可能需要將全職工作換成兼職,或是要將工作降一個級別,甚至需要進行事業上的大變動,所以最好還是先認真考慮再做決定。不過,不少人都十分認可這一建議。當然,就看我們認為這種放棄是否值得了!

我們可以盡情地欣賞那些美好的事物,但卻不必擁有它;有美好的生活我們可以享受,卻無須擁有。放棄物質的攀比,放棄心靈的包袱,隻靜靜地欣賞周圍的美好,隻為美好的存在。

我發現,這樣可以獲得一身輕鬆,可以無比幸福地生活!

5最苦與最樂

人生什麼事最苦呢?貧嗎?不是。失意嗎?不是。老嗎?死嗎?都不是。我說人生最苦的事,莫若於身上背著一種未來的責任。人若能知足,雖貧不苦;若能安分(不多做分外希望),雖失意不苦;老、病、死,乃人生難免的事,達觀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麼苦。獨是人在世間一天,便有一天應該做的事,該做的事沒有做完,更像是幾十斤重擔壓在肩頭,沒有再苦的了。為什麼呢?因為受不過良心的責備,要逃避也沒處可逃。

答應人辦一件事沒辦,欠了人的錢沒有還,受了人的恩惠沒有報答,得罪了人沒有賠禮,這就連這個人的麵也幾乎不敢見。縱然不見他的麵,睡裏夢裏都像有他的影子來纏著我。為什麼呢?因為覺得對不住他,因為自己對於他的責任還沒有解除。不獨是對於一個人如此,就是對於家庭,對於社會,對於國家,乃至對於自己,都是如此。凡屬我受過他好處的人,對他便有了責任。凡屬我應該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夠做得到的,我對於這樣的事便有了責任。凡我自己打主意做一件事,便是現在對於自己加一層責任。有了這責任,那良心便時時刻刻地監督在後頭。一日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夜裏頭便是過的苦痛日子。一生應盡的責任沒有盡,便死也是帶著苦痛往墳墓裏去。這種苦痛卻比不得普通的貧、病、老、死,可以達觀排解得開。所以我說,人生沒有苦痛便罷,若有苦痛,當然沒有比這個更重了。

翻過來看,什麼事最快樂呢?自然責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快事。古語說得好,“如釋重負”!俗語亦說的是,“心上的一塊石頭落了地”。人到這個時候,那種輕鬆愉快,這是不可以言語形容。責任越重大,責任的日子越長,到責任完了時,海闊天空、心安理得,那快樂還要加幾倍呢!大抵天下事,從苦中得來的樂,才算是真樂。人生須知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這種苦樂循環,便是這充滿活力的人間趣味。卻是不盡責任,受良心責備,這些苦都是自己找來的。一翻過來,處處盡責任,便處處快樂;時時盡責任,便時時快樂。快樂之權,操之在己。孔子所以雲:“無入而不自得。”正是這種作用。

有人說:“既然這苦是從負責任而生的,我若是將責任卸卻,豈不是永遠沒有苦了嗎?”這卻不然,責任是要接觸了才沒有,並不是卸了就沒了的。人生若能永遠像兩三歲小孩,本來來沒有責任,那就本來沒有苦。到了長成,那責任自然壓在你頭上,如何能躲?不過有大小的分別罷了。盡得大的責任,就得大快樂;盡得小的責任,就得小快樂。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遠不能解除了。

這是梁啟超的一篇小文,為了便於理解,改動了幾個字。我並不能確定是否這就是全文,初三時,語文老師將這些內容放在了考試卷上,我便得了這些。讀後釋然,過去的就還給過去,將來的就留給將來!當下,說了該說的,做了該做的就會很快樂了,不是嗎?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