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自然不用多說,“契爾丹”號首當其衝遭到了飽和打擊。
當然,另外一艘護衛艦也沒逃脫,也早就被無人機發現,並且在第一導彈艇編隊開火之後遭到了飽和打擊。
按照第一導彈艇編隊發回的戰場信息,兩艘護衛艦都被直接擊沉,幸存者寥寥無幾。
這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畢竟隻是兩艘三千噸左右的反潛護衛艦,而CM-302是為摧毀大型戰艦設計的超音速反艦導彈,理論上一枚就能夠擊沉一艘五千噸級驅逐艦,或者重創一艘萬噸級戰艦。對付小型護衛艦,顯然是遊刃有餘。更何況,三艘導彈快艇把搭載的反艦導彈全都發射了出去。連續被多枚,甚至十幾枚CM-302擊中,別說小型護衛艦,哪怕是超級航母也未必扛得住。
當然,第一導彈艇編隊的反擊時機也把握得非常好。
在拿到無人機拍攝的視頻後,戈武就給陳伊萬打了電話,讓他按照計劃把相關的信息發到網上去。
簡單的說,要讓全世界知道,印度海軍戰艦率先使用超音速反艦導彈發起打擊,摧毀了部署在索科特拉島上的防衛部隊,而“共同使命”軍團是在遭到打擊之後,才不得不對敵人進行反擊。
關鍵還有,印軍是不宣而戰。
雖然新德裏當局發布了消息,向外界公布了發起特別軍事行動的時間,但是新德裏當局並沒有正式向也門宣戰,甚至沒向索科特拉省自治政府遞交戰書,也沒有在發起打擊之前向外界發布消息。
不管用什麼標準來衡量,這都是不宣而戰。
正是如此,按照“共同使命”軍團發布的消息,印軍發起了突然襲擊,已經對索科特拉島構成了實質上的軍事入侵。“共同使命”軍團是索科特拉省的官方防衛部隊,而索科特拉省自治政府擁有包括地方防衛權在內的自治權,已經授予了“共同使命”軍團,也就有權對入侵之敵展開反擊。
當然,發布消息也是為隨後的反擊行動做鋪墊。
關鍵其實是第二導彈艇編隊。
為了讓第二導彈艇編隊的三艘導彈快艇隱蔽的趕到戰場,戈武還親自出麵,給薩勒曼打電話,請沙特王室提供幫助。也就是在薩勒曼答應之後,沙特方麵才積極配合,安排油船為三艘導彈快艇提供燃油,還掩護導彈快艇通過霍爾木茲海峽。要不然,第二導彈艇編隊根本就不可能及時趕到。
隻是,在第二導彈艇編隊向印度戰艦開火之前,就連戈武都不知道其準確行蹤。
在擬定計劃的時候,陸勇添提出,第二導彈艇編隊實時彙報,後方才能夠調動其他作戰力量進行協同作戰。隻不過,在時韌的堅持下,戈武否決了陸勇添的提議。這就是,彙報行蹤就有暴露的可能。
在如此遠的距離上,隻能使用無線電設備進行通信聯絡。哪怕使用具有很高指向能力的衛星數據電台,散射的電磁波都有可能被敵人的電子偵察機截獲。雖然印軍不具備這種級別的電子戰能力,但是美軍有,而且在迪戈加西亞就有美軍的“眼鏡蛇球”,也就是大名鼎鼎的RC-135S電子偵察機。這種戰略電子偵察機,能夠在幾百公裏之外,截獲一部手機發出的電磁信號,並且進行準確的定位。很明顯,第二導彈艇編隊根本就不可能發現幾百公裏之外的電子偵察機。
好不容易趕到戰場,要是因為通信聯絡暴露了行蹤,讓敵人搶先開火,而且被擊沉,那就太不劃算了。
正是如此,時韌才提出,第二導彈艇編隊要全程保持無線電靜默,後方通過廣播的方式提供戰場信息,在發起攻擊之後,準確說是在脫離戰鬥之後,第二導彈艇編隊才向後方提供戰報。
至於第二導彈艇編隊能不能及時殺到,時韌沒有做保證。
用他的話來說,如果第一導彈艇編隊順利完成任務,那麼第二導彈艇編隊就會繼續保持隱蔽狀態。如果是另外一種情況,第二導彈艇編隊就會尋找機會發起攻擊,隻是沒人能保證一定就能得手。
關鍵就是,不管第二導彈艇編隊及時投入戰鬥,還是說始終處於隱蔽狀態,其存在本身就是一個巨大威脅。
對於“專業”意見,戈武自然沒理由反對。
當然,戈武也相信,第二導彈艇編隊已經殺到戰場,而且會及時發起攻擊。
道理也很簡單,時韌沒有實時向後方彙報情況,不等於無法通過其他渠道掌握第二導彈艇編隊的行蹤。
按照最後一次補充燃油的時間與海域,就能大致推測出第二導彈艇編隊的行蹤。
雖然時間不太充足,但是隻要沒有在途中浪費時間,第二導彈艇編隊就能夠在幾個小時之後到達印度驅逐艦所在的海域。到時候,已經是夜間,如果印軍驅逐艦還沒撤走,雙方或許會突然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