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慈禧簡介(2 / 2)

1894年底,清廷在戰事上愈不可為,慈禧求和之心更加急切。1895年1月,派張蔭桓、邵友濂為全權大臣,赴日求和。日本政府借口中國使臣全權不足,拒絕開議。議和未成,使臣被拒,慈禧萬分驚恐,曾命順天府準備車騾,擬逃往山西。

日本政府於廣島拒和後,立即向北洋水師另一基地威海衛進攻,27日攻陷威海衛,北洋水師覆滅。3月初又發動遼河下遊作戰,六天之內,連陷牛莊、營口、田莊台。至此,以慈禧為首的投降派下定決心向日本投降,3月,派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再次赴日乞和,4月17日簽訂了中國曆史上空前屈辱的條約《馬關條約》。消息傳出後,舉國大嘩,憤怒聲討慈禧、李鴻章等人的賣國行為。人們在北京城門貼出“萬壽無疆,普天同慶;三軍敗績,割地求和”的對聯表示抗議。根據《馬關條約》規定,日軍於6月間開始派兵侵入台灣,遭到台灣人民的奮勇抵抗,慈禧一麵下令台灣大小官員內渡,並嚴厲禁止接濟台灣抗日軍民,同時又在頤和園搭起天棚,準備避暑。人們又題了“台灣省已歸日本,頤和園又搭天棚”的對聯,痛斥慈禧的賣國罪行。

甲午戰爭失敗後,光緒帝憤於戰敗割台,欲思振作,決心變法,改革政治。1898年6月發布“明定國事上諭”,實行變法。9月,慈禧發動政變,扼殺新政,囚禁光緒帝於瀛台,開始複出訓政。

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慈禧挾光緒出逃西安。第二年2月14日批準《議和大綱》,並頒布了“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的無恥政策。9月7日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醜條約》。1902年回到北京。自此之後,慈禧“惕於外人之威,凡所要求,曲意徇之”。

1906年又宣布預備立憲。1908年11月 14日,光緒帝死。她命立醇親王載灃子、年僅3歲的溥儀為帝,年號宣統。次日,慈禧病死,年七十四,葬於河北遵化定東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