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1 / 2)

何躍林明白自己所麵臨的尷尬絕非是哪一個部門就能解決的法律問題,雖然坎坷不斷,但是他還是相信總會有一天自己能拿到駕照,堂堂正正地靠真本事養活自己和家人。20年來,他創造了無手開車的奇跡,並憑借駕車這項謀生技能,不僅供養著70多歲的癱瘓老母和妻女的生活,供著侄兒在昆明讀大學,而且還有了相當的積蓄。可他仍在開著“黑車”。

縱使如此,許多來麗江、巨甸的國內外友人、遊客都坐過他的車,親身體會了他的高超車技。1998年到2004年,央視《新聞30分》、《實話實說》、《中國青年報》、《中國殘疾人報》等十多位記者都是坐著何躍林駕駛的車子走進大山深處的。

2003年11月,香港文彙報雲南站記者和向紅與幾家媒體的記者到麗江采訪“天保工程”,在林區,何躍林接待了他們。何躍林駕駛的是他的第四部車——“三菱”吉普。他熟練地打火、進擋,“手”握方向盤,幾乎是轉了個360度的圈後在原地停下,他告訴記者,與他開的大車相比,吉普車簡直就是“玩具”。在崎嶇險峻的林區山路,開始還有幾分擔心的記者們最後不約而同地為何躍林的車技拍起巴掌,大家紛紛鼓勵何躍林再向有關部門反映,爭取“特殊待遇”,成為一個合法的駕駛員。激動之餘,和向紅問何躍林是否看過日本電影《典子》?

何躍林當然知道典子,又何嚐不想像典子那樣獲得成功!2003年3月的全國人大十屆一次會議上,黑龍江省30餘名代表聯名遞交了764號提案,公安部隨後頌布了17項交通管理便民措施,其中一條便是同意左下肢殘疾但其他方麵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考領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為此,國內的不少法律專家撰文闡述了法律越來越人性化的觀點,有的專家認為公安交警部門不予頒發何躍林駕照的理由站不住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若幹條款的解釋》中的“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是指足以影響觀察,判斷事物能力和控製行為能力的疾病,如心腦血管疾病、癲癇、眩暈、嚴重的足疾、眼疾、肢體嚴重傷殘等。而《辦法》把本屬疾病範疇的“生理缺陷”從疾病裏剝離出來,與疾病並列,其結果導致凡是有“生理缺陷”的人都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這不僅在醫學上說不過去,在法律上也說不過去,因為醫學上的“生理缺陷”的範圍十分廣泛,但缺失部分指節、缺失耳廓等生理缺陷的人肯定可以駕駛機動車輛……

但是,即使是新頌布這些新製度的範圍仍然有限,像何躍林這種上肢殘疾的人員仍沒有獲得考證的機會。

2003年7月,在朋友的資助下,已經無法再搞客貨運輸的何躍林開了一家出租車行,專門為到麗江旅遊觀光的遊客提供自駕車輛,生意不溫不火,卻也悠閑自在。

2004年1月,何躍林聽說昆明市政府和東川區政府等多家單位要主辦的汽車拉力(越野)賽,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再給自己的多年努力造些聲勢、加上一個砝碼,他向大賽組委會提出了要求參加比賽的申請。

何躍林的申請在組委會和參賽隊中引起了爭議,按規定,參賽車手必須擁有交管部門頒發的駕照和中國汽車運動聯合會頒發的比賽執照,而兩者何躍林都沒有。何躍林又一次急了,他找到組委會駐地,不斷給工作人員“表演”自己的各種絕活,直到賽事正式開始的前兩天他的申請才有了著落。那天,趕巧大賽的主要負責人、昆明市副市長雷曉明在現場辦公,聞訊後饒有興致地提出要看看他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