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麗江巨甸,何躍林是很有名氣的個體運輸戶,信譽相當好,很多大公司都首選他拉貨,沒人當他是殘疾人。林區艱險的山路練就了他的膽量和技術,別人不敢開的路段他敢開,別人爬不上的山坡他能輕巧地爬過去,危險的路他帶頭,誰的車壞了他幫誰修……
1987年7月,何躍林從德慶木材公司裝了14方的木料送往昆明,由於正處雨季,出德慶不遠,便遇上了泥石流。如果不搶時間衝出去,在山裏被堵個十天半個月也有可能。就在他加足馬力的過程中,突然從山崖上掉下一塊石頭,砸在車的尾部,車身一下子就偏了。一麵是高山,一麵是滔滔的金沙江水,同行的幾位老司機都為他捏了一把汗。但何躍林憑著自己熟練的車技,穩住車頭,安全地開過了那段險路。事後,同行們不由對他肅然起敬,並送給他一個名副其實的雅號——“無掌車王”。
在林區與各省之間往返,何躍林深知駕車的風險,又關係到第三者的安全和經濟效益,因此他開車尤其小心翼翼,20多年來,他沒有出過一次交通事故。
何躍林最初搞運輸的時候,很少有交警上路查車,所以對他的無證行車根本就無人過問。1989年的一天,他拉木材到下關時被上路的交警攔住,由於無證駕車而被罰款50元,這時,他才意識到自己一直在“違法”。他翻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規定:“殘疾人不能駕駛機動車輛”。
這之後,何躍林被罰的次數不斷增多,正因為罰款,沿路的交警都與他成了熟人,甚至朋友。1990年,何躍林覺得老這樣被罰也不個事,便找到省殘聯群工處,群工處的領導對他的情況非常重視,馬上寫了一封信讓他交給交管部門請求協調解決。可交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看了他的介紹信後隻說了一句話:“這根本不可能”。何躍林急了:“你們讓我來考一考,哪怕比其他人更苛刻一些也行。我深知無證駕駛是違法的,但駕車是我謀生的惟一技能,開不了車我沒有辦法生存下去,我能怎麼辦?”然而,由於《辦法》中有明確規定,誰也不敢開這個先例。
而對這種現狀,何躍林激動地對筆者說:“多年來,我數十次向交管部門申請,對我進行嚴格的駕駛技能考試後頒發駕駛執照,但交管部門始終以殘疾人不能駕駛機動車輛為由不予頒發,結果導致我無證駕駛機動車輛長達近20年。我認為交管部門剝奪了《憲法》賦予我的‘公民享有勞動權’的權利。”
1992年,屢遭拒絕和難堪的何躍林從電視中得知上海有個吉尼斯總部,便決定將自己的無手駕車絕技申報吉尼斯項目,他這樣做的目的是想引起人們的關注,隻要上海吉尼斯接受了這個申報項目,他的絕活就有可能被更多的世人認同,那麼,有關部門就有可能為他破一次例,特事特辦。不久,上海方麵回信,稱他雖已具備“第一、惟一、超乎尋常的技藝”三項要求,但由於沒有專職人員對殘疾人員駕駛汽車做技能考核,目前條件尚不成熟,暫時無法核準,待條件成熟,我們會立即接受你的申報。這封回信給了何躍林一個沉重的打擊,但他沒有徹底失望,他寄希望於“條件成熟”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