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2 / 2)

隨後的幾年,何躍林的滾滾車輪印跡遍布祖國各地,北至北京、天津,南至廣州、廈門等十餘省市,但心存顧忌的他幹起活來不得不躲躲藏藏遮遮掩掩,不敢光明磊落地應付各種檢查。在他的車經常行駛的路線上,大多交警都是他的“朋友”,但每次相遇,交警們不得不將他攔下,對他進行處罰,隨即再真誠地叮囑他一路小心加小心。有時,熟悉的交警朋友是含著眼淚向他出開罰單的……為了躲避檢查,不給交警同誌添麻煩,何躍林總是白天睡覺,夜裏開車,因為無論怎樣,為了生計,他不可能不出車……

1996年“2·3麗江大地震”奪走了剛滿9周歲的兒子的生命,即使是冥冥中的恐怖天算也沒能讓這個飽嚐惡運卻笑對人生的真漢子掉下一顆眼淚,他平靜地接受了這個事實,投入到重建家園的人流中。然而,一次次的尷尬遭遇使這個錚骨鐵漢感受到巨大的委屈,一次,悲哀的淚水決堤而下:我身殘誌不殘,練就的硬功夫為何得不到認可?人類創造自然、改造自然、適應自然的過程是平等的,每個人的方式也不盡相同,為什麼我就不能堂堂正正地開車呢?不讓我開車就等於剝奪了我的“勞動權”,我的“生存權”又何從談起!?

“殘酷的現實”並沒有因何躍林個人的憤怨和主觀願望發生什麼改變,僅2000年中某一個月的罰款數額就達到了1000元,他不得不被迫放棄遠途運輸的業務。一位律師朋友看不過去計劃幫他打一場官司,討要回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活動的權利,可是,想時輕鬆做時難,做成這件事要遠比他學會無手駕車難得多得多!

2001年間的幾件大事擱淺了這場官司。年初,女兒出生。9月,何躍林參加了上海吉尼斯世界第一擂台無手駕駛比賽,成為擂主,然而由於缺少“對手”,最終使比賽無果而終。10月,他以安全行車、從未肇事的實踐證明了一個殘疾人超越生理極限的、令人驚歎的能力,被記錄進了《中國電視吉尼斯》,這期節目的錄像帶還收錄了他現場表演穿針引線、打手機、撥計算器、切洋芋片等絕活……隨著名氣進一步提升,何躍林又一次充滿了信心……

就在何躍林重新燃起希望,準備到省殘聯和省公安廳反映自己的情況時,一張交管部門開出的拘留10天的處罰決定書好似一盆冷水迎麵潑在了頭頂。交管部門考慮到他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者,僅扣壓了他一個小時就把他放了。當場,何躍林據理力辯自己並非“生活不能自理”,他用短短的手臂持筷自如地挾著一粒粒葵花籽,並夾住鋼筆熟練地寫下了“我想要一本駕照”幾個大字,以證明自己的生活能力,表達自己夢寐以求的夙願。可是,一切都是枉然,希望再次化為泡影。

至今仍令何躍林心裏隱隱作痛的是讓他出示駕駛證的那個昆明交警——他吃驚地看到何躍林的“雙手”後,一陣驚呼:“你不僅沒有駕照,還連手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