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普普說要找到殺人犯,我問她幹什麼,她居然說要把相機賣給他,跟他勒索一筆錢,他們倆沒錢了,需要一筆錢過生活,她看到殺人犯開寶馬,肯定有錢,她還說拿到錢後會平分給我。

我覺得她太瘋狂了,要去勒索一個殺人犯。我要這錢幹嗎?我連校規都沒有違反過,卻要被她拖去犯罪?這不可能,我堅決不同意。可耗子覺得她的主意挺好,也讚成這麼做。

我勸了很久他們就是不聽。

晚上在書店時,我又遇到了爸爸帶著小婊子,爸爸故意裝作沒看見我,我氣死了。普普在旁邊看著,她說隻要我同意把相機賣給殺人犯,她和耗子一定會幫我報複小婊子,想怎麼揍都可以。我還是不同意。

我現在很無力,他們正睡在隔壁,我越想越覺得恐怖,我很後悔昨天把他們倆留下來。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報警我怕耗子過幾年會回來報複我,不報警難道留著一個有犯罪證據的相機一輩子?更不可能去勒索殺人犯。

嚴良凝視著這一篇,過了好一陣,才歎息一聲。

盡管日記文字粗糙幼稚,可他依然能感受到,日記的主人,這個朱朝陽,那個時候的矛盾。一個好學生麵對這種突發事件,一定會選擇報警。而兩個從孤兒院逃出來的“問題少年”,因擔心被送回去,拒絕報警,這還能夠理解。可是他們卻想到了勒索殺人犯,這樣的主意已經遠遠超出這兩個孩子的年齡認知了。他愈發為朱朝陽後麵的命運擔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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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4日星期四

我該怎麼辦?再沒有比這更糟糕的一天了。

我怕他們又要說服我去勒索殺人犯,就帶他們去少年宮玩以拖延時間。

到了少年宮,普普看到小婊子也來少年宮了,要替我報仇。我覺得不現實,少年宮人太多了,如果被人看到我,告訴我爸,我就慘了。

耗子卻說沒問題,一切包在他們身上,我偷偷跟在後麵看著就行。

他們兩個先進去,我怕被小婊子撞見,遠遠跟在後麵。普普在六樓找到在學書法的小婊子,讓我到樓梯口等著,她和耗子在廁所外守著,隻要小婊子一個人去上廁所,就把她拉進去揍一頓。我擔心他們把人打傷了,丁浩保證過不會出事。

可還是出事了,小婊子被他們拉進廁所沒幾分鍾,他們就跑了出來,把我拉到二樓,說小婊子不小心掉一樓去了。

後來他們才告訴我真話,耗子把小婊子拖進男廁所,小婊子罵他們又吐口水,把耗子惹火了,他拔了陰毛要塞小婊子嘴裏讓她惡心,結果小婊子把他的手咬破了,他一怒之下把小婊子抱到窗邊推了下去。

我罵他幹嗎要把人推下去,他也後悔了,普普說現在怪耗子也沒用,如果小婊子死了,就沒人知道是他們幹的,她叫我先下去看看小婊子是死是活,他們躲在二樓窗戶邊看我信號。

我在樓下擠不進人群中,反而是他們在樓上看清小婊子死了,示意我先走,他們下來去後門跟我會合。

後來回了家,誰也不再提這件事,我很害怕,雖然人是他們殺的,那這算不算是我指使的?可我根本不想讓她死啊,最多讓她哭一場出口氣就行了。可我如果這麼說,會有人信嗎?爸如果知道我和他們是一夥的,我就死定了。

普普又說起了勒索殺人犯的事,她說出了這麼大的事,他們不能留在寧市了,要勒索到一大筆錢,然後跑到其他城市去。我現在想來想去,也隻有這個法子了。如果他們被抓到,我說什麼都洗脫不清。可是怎麼找到殺人犯呢?能順利拿到錢嗎?

我心裏很亂。

看到這篇,嚴良的一顆心沉了下去,原本僅是一次出於家庭仇恨的報複行為,本意隻是打朱晶晶幾下,把她弄哭,結果卻演變成了一起命案。

最後變成命案大概也不是丁浩和普普的本意,不過看到一個初中生竟想到拔下陰毛塞到對方嘴裏這麼讓人惡心的招式,他產生了一種強烈的難受感。

僅僅因對方不服輸,不低頭,咬傷了自己的手,就一怒之下把人推下樓,這丁浩的心理該是多麼暴躁?難怪是孤兒院裏的打架王,這種性格大概是長期習慣用暴力解決爭端而形成的吧。

他也理解朱朝陽在事發後的擔憂,畢竟他們是一起來的,如果他們被抓,他說他本意隻是弄哭朱晶晶,恐怕沒幾個人信,他爸也不會信。

從他日記的字裏行間可以看出,他骨子裏是個缺乏父愛卻又異常渴望得到父愛的孩子,每每總是失望多過期許,他害怕朱晶晶案子被查出,過去那扇雖出現得少但畢竟還是有的父愛之門也將永久對他關閉,這才是他害怕的根源。

嚴良甚至有點害怕繼續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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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5日星期五

隻知道那個殺人犯的車是寧市的,可寧市這麼大,怎麼才能找到他呢?

想來想去都想不出辦法,我媽過幾天就回來了,丁浩和普普到時該上哪兒去?煩透了。真怕他們被抓。

2013年7月6日星期六

真找到殺人犯了,也不知是好是壞。

早上陪普普上街,在東麵的小超市意外遇到殺人犯。我早不記得他長什麼樣了,是普普認出來的。見他要上車,普普跑上去拉住他,說看到他殺人了。殺人犯馬上瞪起眼睛,嚇了我一跳,丁浩說打架是家常便飯,叫我不用怕,有什麼他頂著。殺人犯倒沒真動手打我們,罵了一句就要走,普普警告他,我們有一段他殺人的視頻,如果他走了,我們馬上把視頻交給警察。他停下來,盯著我們看,我很害怕,他們兩個都很鎮定,叫我回去拿相機。

我把相機拿回來,在路上打開相機給他看了,他臉都綠了,說要帶我們找個地方,談一談。上車前,普普讓我把相機先拿回去藏好,說他拿不到相機就不敢把我們怎麼樣,否則我們會有危險。

後來殺人犯把我們帶到一個咖啡廳,問我們想幹什麼。普普說把相機賣給他。殺人犯問多少錢,我們走到一邊商量,丁浩說要三萬元,普普問我我一年要花多少錢,我說一萬多元,她覺得他們要拿到足夠生活到成年的錢,包括以後租房的錢,一人要十萬元,共三十萬元。我說太多了,他不會給的,我不要錢,全給他們。她說謝謝我,但還是堅持要三十萬元,說他的寶馬車就值幾十萬元了,現在要的是他的命。

普普跟殺人犯說三十萬元,殺人犯一下子怒了,我很害怕,不過普普和丁浩一點都不怕他。殺人犯最後答應了,他需要一些時間籌錢,給了我們他的手機號,讓我們後天打他電話。

出來後,普普讓我們快跑,跑了好多條街才停下,她怕殺人犯跟蹤我們。丁浩說跟蹤就跟蹤,還怕他?普普罵他是笨蛋,殺人犯如果想殺我們滅口,肯定帶刀,丁浩不是他的對手。我很擔心以後和他做交易會不會有危險。普普說肯定有危險,但隻要相機不落在他手裏,他就不敢把我們怎麼樣。下次去,我們就過去兩個人,還有個人留在外麵,這樣他就不敢對兩個人怎麼樣,因為還有個人會報警。

我覺得普普的主意聽起來可靠,不知道最後能否順利。

2013年7月7日星期日

普普說明天她和我一起過去,丁浩留在家裏,因為他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特別容易衝動。

是啊,如果他不衝動,那時打小婊子一頓就好了,根本不會死人。我很怕他們被抓到,如果爸爸知道我和他們是一夥的,一定恨死我了。希望明天一切順利,他們拿到三十萬元,到外地好好生活下去吧。

普普很聰明,她比我小兩歲,但感覺她什麼都知道,怎麼提防殺人犯使壞,怎麼成功拿到錢,她都想好了。而且她對我很好,我想大概因為我和她經曆相似吧,我爸爸寵小婊子,她媽媽也寵她弟弟。

以前沒有朋友,現在有這兩個朋友,一個能幫我出頭,一個和我有那麼多共同語言。

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今天去了殺人犯家,他肯定在耍詐,電話裏讓我們把相機帶過去,我們沒有照做,普普說先拿到錢再給他相機,才能保證安全。去了他家,他又說錢沒準備好。明明沒錢,卻讓我們帶上相機,肯定有鬼。

他家一看就很有錢,他卻自稱上門女婿,錢不歸他管,暫時拿不出這麼多錢,過陣子就有了。

普普問他沒錢為什麼要我們帶相機。他說他怕我們保管不好,讓他保管,他先給一部分錢。他肯定是個騙子。

後來普普讓他先給一部分錢,他又推托了,說怕我們亂花被人發現。普普說要租房子,他問普普為什麼租房,普普什麼都不告訴他。他也沒辦法,後來他先給了普普一些生活費,說他家空著一套小房子,給他們住。

普普答應了他,讓我保管好相機,不要被人跟蹤,不要讓殺人犯知道我的信息,隻要我和相機都安全,那麼她和丁浩也就安全了。普普做事很周全,而且她特別細心,她想到在他們的櫃門上塞一根毛線,如果以後毛線位置變了,就說明殺人犯趁他們不在家,進來搜過東西。

可是從現在開始,普普和丁浩都住在殺人犯的房子裏,我一個人很害怕,他們可千萬不要出事啊。

2013年7月9日星期二

今天警察找了我,問了小婊子的事,還知道我那天去了少年宮,就走在小婊子的後麵。

我當時真不知該怎麼回答,普普跟我說過,如果警察來問,一定要咬定不知道小婊子是怎麼死的,也不能承認是在跟蹤她,如果我說漏嘴了,她和丁浩就會被抓。其實我更擔心的是我爸知道我參與了這事,間接害死了小婊子,那就慘了。

我隻能騙警察說我是去少年宮看書的,和小婊子隻見過一兩次,走在外麵根本不認識她。

不知道警察相信了沒有,還抽了我的血,讓我把手按在一個東西上,那時媽媽剛好回來,知道警察查我,和警察吵了一架,回到家又是哭,我看了好難受。

如果沒有這些事該多好,我好後悔那天去了少年宮。

下午普普來找我,聽我說了這事,她叫我不用怕,隻要我沒說漏嘴,警察就查不出。為防警察注意到她和丁浩,她以後不來我家找我了,我們約定每天下午去新華書店見麵。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