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了池蕭的話,更是一頭霧水,既然東西都已經找到了,怎麼能不結案呢?
不過在聽過她的解釋以後,我就大致明白了。
情況是這樣的,實際上他們並沒有查出小偷是誰,隻是找到了保險箱,而且還是在警察局門口的垃圾箱裏找到的。而那個垃圾箱旁邊,就有個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值班的崗哨。
把這麼笨重的東西塞進本就沒比保險箱大多少的垃圾箱,這已經是個謎,更何況是當著值班人員的麵,神不知鬼不覺地完成這個不可能的任務,這就更是匪夷所思了。
為什麼小偷不選擇別的地方,偏偏選擇在警察局門口拋棄贓物?而且還使用這樣怪異的手法?他的目的何在?不用想也知道,那簡直是在挑釁警察的辦案能力。
對這樣膽大妄為而又直白露骨的挑釁行為,別說警察同誌們忍不下這口氣,就連我這樣的守法公民,也忍不住對做出這種事的小偷唾棄一番。實在是太過分了,這可是挑戰執法權威啊!
你說你好好的一小偷,默默無聞地做你的賊也就算了,幹嗎非要鋒芒畢露地和警察對著幹呢?這樣做對你自己會有什麼好處?真是活膩味了!
更可氣的是,這樣做非但沒什麼好處,而且還有極大的壞處,特別是一旦警察對這件案子引起足夠的重視,將給我帶來多少不便可想而知。
光就這一點來說,我也絕不希望警察再對這件普通的盜竊案件深入追究。因此我很大度地對池大美女說:“反正也沒什麼值錢的東西,現在保險箱也找到了,沒必要再追根究底,我看就這麼算了吧。”
我這樣說,當然是有我的私心,我不希望警察過多地介入到我的生活裏來。雖然我本人並不介意和池蕭交個朋友,能和美女交朋友總是件叫人高興的事情。但是那也僅限於個人私交,而大規模的調查取證則最好能免則免。
特別是在經曆了那些特殊遭遇之後,又發現自己已經被某些人注意到,遇到這種情況,換了任何一個人,都不免會產生一些自我保護的想法,而且警方這樣的國家暴力機構魚龍混雜,跟他們接觸得多了,很難再有什麼秘密可言。
我現在雖然還是個守法良民,卻有著太多的秘密需要保守,以後該怎麼應付警察,對我來說實在是件頭痛的事。
但是,這個小偷倒好像很了解我現在的心思,我越是想保持低調,他就越是不讓我如意,偏巧還在這個時候特意把我那個垃圾保險箱扔到了警察眼皮子底下。
我不相信會有這麼湊巧的事,先是一個技術全麵、經驗老到的小偷發生了判斷失誤,跑到我們這種根本不值得一偷的家庭來偷東西;然後是那個小偷又一個判斷失誤,費了大把力氣,卻隻抱走了一個不值錢的保險箱;最後是那小偷連遭打擊之下產生人格偏差,公然站出來和警察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