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將鳳卿選為鳳儀令,果然是眼光獨具。”在這即將擦槍走火的時刻,淑妃終於還是跳出來打圓場了。她說道:“今日胡婕妤動用私刑,確實她的不對。然而陛下日理萬機,後宮些微瑣事不該勞他分心。後宮嬪妃以本宮忝為牛耳,女官以鳳卿馬首是瞻。如今你我二人均在,將此事完結豈不省事?”
我們兩個商議解決,省事卻是省事,但是公不公正,就是另外的問題了。我倒要看看,這位以“仁慈”享譽後宮的淑妃娘娘,到底是怎麼處理問題的。
“胡婕妤與那宮女小綠,畢竟尊卑有別。胡婕妤也是一時氣憤,方才做下此事,現在她也知道錯了。不如便罰她將這宮女小綠養傷之用,一律承擔。另取紋銀百兩予小綠添妝,以示補償。從今日起,胡婕妤入宮內小佛堂,避靜十日修習女則,再扣一年俸祿予養老所,小懲大誡。椒房之內,自是家和萬事興,鳳卿以為如何?”
秦淑妃這一番安排滴水不漏。宮女小綠雖然被打,但是養傷的費用和嫁妝錢,胡婕妤都幫忙出了,美事一樁;而對胡婕妤而言,沒有降她的“級別”,還算留了體麵。禁足加上一年俸祿,對於父親已然被剝奪公職並下獄,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的她而言,也算得上懲罰。
如果我是明智的,就應該接受這樣的安排吧。可是——
我並不是一個會審時度勢的人,不願意將“原則”建立在弱勢者的“委曲求全”和強勢者的“金錢攻勢”上。不過是因為托生在了好的人家而已,就以為自己可以踐踏別人的身體和尊嚴,這樣的女人,絕不能讓她這麼輕易地逃脫!
我不理會一直“以眼殺我”的胡婕妤,依舊一臉義正詞嚴:“淑妃娘娘說的是,娘娘以‘家和萬事興’為要,真心實意將後宮諸位嬪妃夫人,姐妹一般看待,鳳君深感欽佩。然鳳君身為女官,所思所慮,皆以碧落法度為先。宮殿之內,致敬之所,是以我碧落律鬥訟中,特有‘宮內爭忿’條。平素裏毆傷見血,杖六十可以;宮闈之中,毆傷見血,則處徒一年半之刑。好在妾毆傷夫家部曲,減凡人兩等;奴婢則減三等,如此加減下來,餘杖六十。鳳君所言,可有謬誤之處,請娘娘指教!”
她是被告的“姐妹”,我卻是苦主的“主管”,大家畢竟立場不同。她如果真的想做個“好姐妹”,我也不管不到,不過前提她按照碧落會典的要求,自行“回避”了,否則我倒不介意把這件事鬧到皇帝那邊去,事實上,對於胡婕妤這樣的後宮嬪妃,最重的懲罰還是來自皇帝難測的“天威”。
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多麼的煊赫堂皇,其實說到底,不過是維係在一個男人的“西裝褲”下,仰著一個男人鼻息的一群女人。
淑妃沒有說話,我看向宮正,說道:“宮正大人,本官說的可有差錯?”
那宮正流蘇向我一禮,恭謹地說道:“大人說的是,隻是婕妤位在三品,依名例——”
說到這裏,她方才一頓,抬頭看著我,顯然是意識到了,下麵的話才是重點。依碧落律疏名例律,三品以上官員犯罪,主官亦無判決之權,隻能將案情查明之後,上呈皇帝,由皇帝親自定罪量刑。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現在做了決定,而這事情又傳到皇帝耳中,就可能出現不同的結局。也許皇帝會接受我們“好意”的出發點,認為我們是“為他分憂”;當然也可能皇帝認為我們逾越了應有的本分,輕了是“漠視法度”,重了就是“欺君之罪”。
我看向淑妃,她的目光則是看著胡婕妤,似有些傷感,歎道:“罷了,你我同住宮中十年,隻將你當親妹看待。我知你素來要強,是以雖有過失之處,我也不曾說過一句重話。如今你這樣,我原也有錯。後宮畢竟是個有規矩的地方,這次,我真的是幫不得你了!”
“都是你,都是你這妖女!不過是個下賤的婢女,我罰了她又如何?”那胡婕妤的一腔怒火都衝著我來了,氣吞山河的巴掌高高舉起,在落下的途中,就被鶯簧一把截住,那胡婕妤還要拳打腳踢,早被淑妃指揮著宮女,一把抱住,扯向了旁邊。
我懶得搭理她,對那位禦女道:“小綠負傷,純為無辜受累。一應醫藥進補都由宮內府負擔。我會再支應一位宮女去禦女處所,暫代小綠之責,禦女不必擔心。”
我再轉過身,對淑妃道:“娘娘,此事最後當如何,還請娘娘示下。”
“罷了,先將胡婕妤禁足。宮正流蘇出具奏本,你我二人聯署,上呈陛下禦覽聖裁。鳳卿不愧法曹出身,於律法竟有如此精深造詣。今日本宮見識了。”她看著我的眼神,依舊是滿滿的慈愛,讓人心涼。
“哪裏,鳳君不如宮正大人,險些便誤了宮中法度”我也借著流蘇謙虛兩句,被淑妃拉著手,走出了胡婕妤的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