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我愛的那個人是你,我知道這個就行了(3 / 3)

之前的過程我說得明白了嗎?再總結一下:

在所有的材料中,最費事的是JP大哥的單身證明。

我們須得向他戶口所在的市政廳申請,經過十天的公示,無人反對,市政廳出具單身證明。但是這個文件在中國是沒有效力的。

於是我們要把這個文件呈遞給法國駐華大使館,大使館經過對我們雙方的盤問,確定我們是自願的無不良目的的結合,才會開出被中國政府承認的單身證明。

這樣,我們才能拿著這個文件和其它的一些必要材料去涉外婚姻辦事處登記。

如果再有疑問,請登錄我的博客,具體問題,具體谘詢。

經過繁瑣的手續和漫長的等待,終於我們可以去辦理結婚登記了。

之前那天晚上,我們在一家很小的雲南米線店吃飯。電視上麵正在演《奮鬥》,向南和楊曉芸結婚典禮那一段。

我跟他解釋,在中國辦婚禮,有一些很重要的步驟。比如要請夫婦雙方的領導講話;還有婚禮之後就要改口了,稱呼對方的父母為爸爸媽媽;還有出席婚禮的親朋好友要準備紅包給一對新人。

他一邊吃米線,一邊聽得饒有興味。

我見他那個樣子就故意跟他說:“唉,我說。”

“什麼?”

“明天咱倆就去辦手續了,我再問問你,咱倆去年六月份認識,今年四月份就登記結婚了,你會不會覺得太快了?你要是現在後悔,反正也來得及… …”

他看看我:“怎麼,你現在後悔了?”

“我沒有。”

“我也沒有。”他夾了一片雞肉放在我的小碗裏,“想到從此以後每天都能跟你一起吃飯睡覺,我都興奮極了。”

我嘻嘻一笑:“我也是。想到以後無論在法國還是中國,我都能名正言順,理直氣壯的刷你的卡,我都興奮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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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之前準備材料的過程太繁瑣了,在去紅霞賓館辦理結婚手續的過程中,我一直都怕中間會又出什麼紕漏,讓我們再補些什麼文件。可是手續辦得十分順利,交材料照相簽字沒有任何問題。最後證婚人把我們兩個引到一張小台子的前,後麵是紅彤彤的喜慶的結婚布景,她將一張紙交給我說:“把這個翻譯給他聽。”

上麵是中國法律規定的婚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什麼贍養雙方老師,贍養對方,不離不棄等細節。我一一翻譯過去,JP跟著點頭。見他態度誠懇,我於是加了幾句:“夫妻雙方還應盡量做到對方要求的事情,也盡量不要強求對方做她不願意做的事情。比如她讓你燒水給她泡腳的時候,你二話不說就得去;她不想做飯的時候,你要麼自己做,要麼叫外賣;特別是不能要求她打掃房間;還有除了她之外,不能再看別的女人,斯嘉麗約翰遜放麵前都不行。”

證婚人見我在那裏用法語嘟嘟囔囔的,有點納悶:“… …有這麼長嗎?”

JP點點頭:“可以的,我全接受… …”然後他把我的手牽起來,看著我的眼睛問道,“所以,Claire,你願意嫁給我嗎?”

“是的。”我說,“Jean-Paul Chantier,我願意嫁給你,要記得咱倆結婚的事兒可是我先提出來的啊。”

閃光燈“啪”的一閃,證婚人宣布:“我代表中國政府宣布你們為合法夫妻。”

幾天後,我們把中方出具的結婚證做了認證,然後郵寄給了法國使館登記。

從此中法兩國各少了一個單身禍害,整個人間多了一對妖豔夫妻!

正所謂:雄關漫道真如鐵,索女麵前隻等閑;

搞定法國小精英,慷慨以謝圓明園!

2008這一年,我剛好二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