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揚揚的打黑風暴取得了輝煌“戰績”。作為此次被打擊的標誌性人物,據稱是黑幫最大“保護傘”的公安局原副局長和司法局原局長文強,被執行死刑。
對於這樣的結果,據報道不少市民額手稱慶,個別人甚至為此鳴放鞭炮以示慶賀。然而,這顯然並不意味著華夏政府的打黑行動行將告一段落,因為就在文強案一審判決前不久,公安部副部長張表示,將重點圍繞五項工作來深化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幾乎與此同時,公檢法也聯合發布了《關於····通告》,將重點打擊涉黑犯罪組織。
自從建國初大陸的舊幫會被消滅後,“黑社會”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談到黑社會,許多人腦海中不是聯想到建國前上海灘的青幫老大黃金榮、杜月笙,便是浮現出香港電影中黑幫火並的打殺場麵。然而曾幾何時,這個似乎在大陸絕跡的現象又“死灰複燃”,在一些地方生根發芽,並大有不斷蔓延之勢。1982年,SZ市政府的正式文件中首現“黑社會”一詞,昭示著改革開放之後再次出現的黑社會現象已經引起了官方的關注。
此後,據法學界人士的看法,華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大體上每10年為一個發展階段,2000年後已經進入第三個階段,其主要特征是組織數量不斷增多、組織化程度和規模不斷擴大,且對社會的侵害不斷加重。近年來,涉黑案件曝光數量日益增多,發案地區越來越廣,社會危害性日趨嚴重,而且,開始出現涉案人員頭頂社會“光環”的現象,他們有的為當地知名企業家,有的還是當地政府官員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顯然,黑社會(性質)組織正在成為危害華夏社會肌體健康的可怕毒瘤。
“黑社會”是一種什麼存在?
黑社會組織一個最為顯著的特征是其暴力性,即它通過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脅手段來達到其目的。
從現代社會的視角來看,這種私人暴力的使用是根本性違反國家法律,違背現代文明標準的。
按照一些曆史學家的說法,大約一萬年以前,人類處在“劫掠社會”階段,社會中的個人、被組織起來的單個村落或部族往往習慣於通過暴力方式來相互掠奪人口、土地或其他財富。
這正是霍布斯在《利維坦》一書中所描繪的“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狀態”的自然狀態。在這樣的社會中,暴力的運用作為每個人的“天賦權利”,不存在任何法律來約束這種“權利”,唯一的約束是可能招致的其他人對自己的暴力複仇。
了解博弈論的人都知道,在這種自然狀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便成為納什均衡,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然而這卻是一種讓人們普遍陷入悲慘境地的結果。
國家的出現打破了這一僵局,人們通過簽訂“社會契約”,把私人使用暴力的“天賦權利”轉讓給國家,國家成為唯一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社會主體。對暴力使用的限製大大加速了人類文明的進程,在此後的一萬年時間裏,人類創造出了更多的財富和更加文明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