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邂逅-First(2 / 3)

我有些惶恐地擦幹眼淚,站起來,轉身要走,卻被門邊的一個人影嚇了一跳。那個人慢慢地從黑暗中走出來,他穿著白色的西裝,係著領結,直到一縷陽光灑在他的肩上,我才看清了他的臉。他不是十幾歲的小男孩兒,也並非金發碧眼,而是二十幾歲的大男生,臉龐依然純真,眼神依然清澈。那一刻,我突然很希望自己真的是一隻迷路的兔子,在城堡裏遇到了天使,然後天使指引我找到了回家的路。

“SomedayIwishuponastar

andwakeupwherethecloudsarefarbehindme.

Wheretroublessmelledlikelemondrops

wayabovethechimneytops

that‘swhereyou‘llfindme.”

天使繼續唱著歌。我知道我應該離開這裏,可是卻邁不開腳步,我知道我不應該一直看著他,可是卻控製不了自己的眼神。於是,我就這樣呆呆地站在那裏,任由他歌聲的魔法擺布著。

終於,他唱完了,看著我,沉默不語。我被突如其來的寂靜驚醒,趕緊低下了頭,為自己哭得稀裏嘩啦的一張臉感到無比羞愧,像逃跑一樣地朝大門快步走去,雖然不知道為什麼要逃跑。我邊走邊回想著剛剛發生的一切,回想著自己的哭泣,回想著那首歌裏的每一句話,我想我明白了他為什麼要對我唱那首歌。於是,停下腳步,轉過身,對他說:“謝謝。”竟然不自覺地笑了。

他也笑了,左臉上有一個淺淺的酒窩。我害怕自己無法承受那個笑容所傳遞的溫暖,趕緊轉身離開,身後卻傳來了他的聲音。

“對不起,我不會說中文。我是楚門,可以告訴我你的名字嗎?”

我愣了一下,他竟然說英文!難道他不是中國人?是海歸?是日本人、韓國人還是新加坡人?

幸好我的英語六級不至於讓我手足無措。“我叫苔絲。”我答道。

他的臉色忽然變得很凝重,眼神也飄忽不定,口中一直念著:“苔絲,苔絲,苔絲……”。

我見他的反應很奇怪,連他是哪國人都沒敢問就趕緊說了句再見,奪門而出。

出了門,清醒了許多,我看了看廣場上晨練的人們,在馬路上急匆匆趕著去上班的人們,形形色色,車水馬龍。沒錯,一切都沒有改變,這裏仍然是北京,我仍然是一名大學生,我的考研成績仍然是不及格,但一切又仿佛已經改變了,當我從教堂裏出來的那一刻,我知道,我的人生還有許許多多的可能,比如在今天,我遇到一個天使,他給我指引方向。

回到學校已經臨近中午,我以為菲菲一定會狠狠地罵我,罵我一聲不吭地走掉,害她擔心。可是她不僅沒有,反而關切地問:“你回來啦!吃過飯了嗎?我看你臉色很不好,要不要休息會兒?”我被感動得一塌糊塗。大學裏有一個像菲菲這麼要好的朋友可能就是我最大的收獲吧。她雖是富家千金,但是完全沒有大小姐脾氣,而且天生麗質,是出了名的係花,交友廣人緣好,是學校風雲榜上數一數二的人物。更不可思議的是她的絕頂聰明,雖然花在玩樂上的時間一點不少,但每次考試都是年級前十,而且還發表過學術論文。一開始我也不明白她為什麼會把我當作最知心的好朋友,我們雖然是同班同學,但我既不是社交達人也不是學習尖子,又矮又瘦,毫不起眼,整天梳兩個小辮兒,戴著副眼鏡。後來有一次,我和菲菲聊天時無意間問起她,她神秘地笑了笑,說:“因為一碗粥。”我恍然大悟,原來是那次她生病了起不來床又沒人照顧,我曠課去給她買了粥,沒想到這個滴水之恩被她湧泉相報了。

被菲菲這麼一問,我還真覺得有點困了,畢竟整晚在外遊蕩,消耗了不少體力。再回想一下教堂裏發生的事情,關於那首歌,關於楚門,關於天使,我都懷疑自己當時是不是在做夢。帶著這種懷疑,我進入了夢鄉,期盼著那個夢會再一次發生。

“快起床啦!大懶貓!”菲菲開始拍打我。

我看了看表,才下午五點,隻睡了六個小時,困得要命,於是,我極度不滿地把腦袋藏進被子裏。

“我特地給你準備了驚喜,是工體的演唱會!你都兩年沒陪我看過演唱會啦!再不起就趕不上啦!”菲菲繼續努力著。

如果是一般人有免費的演唱會可以聽肯定高興得上竄下跳手舞足蹈,可是一般人有所不知,菲菲的老爸是娛樂公司老總,演唱會是隔三差五就能聽一回,工體我已經去了四五遍,早已不覺得稀奇了。

我被吵得睡不著,坐起來很不耐煩地問:“是誰的呀?”

菲菲一本正經地展開一張大海報,鄭重其事地介紹道:“韓國新生代超級人氣偶像情歌王子——楚門!”

聽到“楚門”這個名字,我差點從床上摔下來。我急忙抓起眼鏡戴上,一看那張海報——依然純真的臉龐和清澈的眼神,略帶憂鬱的神情,海報右下角的簽名“Truman”——真的是他,楚門。

原來教堂裏發生的一切都是真的,我開始欣喜,但很快又失落。欣喜的是,他曾經離我很近,而失落的是,從今以後,他都會一直離我很遠。無論如何,我決定把它當作一份寶貴的禮物,永久珍藏。

“這個人很有名嗎?”我邊換衣服邊問菲菲,想打探些關於他的事情。

果然,被我這麼一問菲菲就開始花癡狀地滔滔不絕了起來。楚門是韓裔美國人,從小就有音樂天賦,精通五種樂器,學生時代做過模特,演過舞台劇,成年以後就回到韓國作為少有的創作型歌手出道,一路大紅大紫。

“其實我最喜歡他的一點不是他長得帥,也不是他唱歌好聽,是因為他對自己的信仰特別虔誠而且特別善良!我跟你說,有一次,他為了去看望非洲難民,居然有兩個多月沒有任何的演藝活動!現在的藝人能做到他這樣的根本就沒有幾個。”菲菲激動得麵紅耳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