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仆人進來,他全身濕透,吞吞吐吐地說道:“大人、大人。”
斯考特抬起頭來:“什麼事?”
“有兩件事要向您稟報,但我想也許應該這麼說,這兩件事可以當作一件事來講,不知您有空聽一下嗎?”進來的是一個老仆人本尼,有些囉嗦,在這家裏幹了五十年了,是個好人,由於腿腳不太靈便,斯考特讓他當個守夜看門的人。
“我們的羊圈塌了個邊,一隻羊羔走丟了。”
“哦,該死,今年隻有兩隻!”斯考特說道。
“是的,先生,”老仆人緊張地說,“所以我們趕緊去找,希望在它沒有走失之前將它找回來。”
“那麼現在?”斯考特看見老仆人全身濕透的樣子,語調略緩地說道。
“現在,那羊找到了,但是……”
“是什麼?快說。”
“不是我們找到的,是一個年輕人,他,他還說要見您。”本尼說道,他衣服上的雨水在地上滴成一灘,像融化的雪山流下來的溪水一樣。
“哦?”斯考特眉毛一揚,有了一點興趣。“請他進來,這樣的天氣裏,有一個年輕人要來拜訪我?我們絕不能失了禮數。本尼,去換身衣服,讓喬治來這裏伺候客人。”
客人進來的時候我們已經收拾停當,喬治站在我身後,用好奇的眼睛打量著來客,而我也停下手中的樂器——不知為什麼,我有一種感覺,這個來客帶著一種非凡的意味——門一開,漫山遍野的風雨裹挾著他,神秘而粗野,就像他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有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凝聚在他身上,讓人覺得顫栗,而門一關,一切幻覺都消失了,那隻是一個臉色蒼白的穿著黑色衣服的年輕人,他的風衣緊緊裹在身上,胸前有一顆銀胸針,除此之外,沒有任何修飾。
他走到燈光下,像那些在風雨夜裏出行的人一樣,他的腿腳上不可避免地沾染了泥巴,而從那蒼白的臉色,濕漉漉地貼在臉頰上的栗色頭發來看,他也像那些長途步行的旅人一樣疲憊,隻有他的眼睛還是非常明亮,燈光下,有一種琥珀一樣的透明棕紅色。他站在搖曳的燈光裏,壁爐的火將他的影子貼在牆上,輕輕搖擺,猶如陰鬱的矮丘上那棵孤獨的杉樹。但就算是我,也必須承認,縱然模樣狼狽而疲乏,他依然是一個很好看的年輕人,尤其是當他笑起來的時候,就像阿斯奎斯那些特意為了討好女人故意進行裝扮的家夥一樣,不,比那還要漂亮,我要說,若不是我知道今晚沒有喝酒,我會把他當成一個穿著黑衣的紮加裏童子,從史詩《基布爾之歌》裏走了出來。
“我叫特倫斯,尊敬的爵士和夫人,請允許我為你們效勞。”他的牙齒潔白而細碎,像那些小型食肉的野獸,但這一點卻給他平添了一種野性和危險的神秘魅力,他用無可挑剔的貴族的禮節鞠躬,向每一個人致意,並不著痕跡地介紹了他自己。
“我徒步走了很長的路,也許是五天,也許是七天,直到我來到這裏,我才算找到了自己的目標。”
“您是一位朋友?還是一位過客?”斯考特問道,看得出來他很疑惑,他並不記得有這樣一個朋友,如果有的話,他一定會記住,因為特倫斯的外貌和氣質實在是很難讓人忘卻的。
“都是,也不是,我是特來拜會的,因為我走了這麼久,才找到您這樣一位尊貴而又富有才能的卓絕人物。”
這個風雨來客說道,他的語氣裏有一種我不明白的味道,他的瞳孔中映照出爐火的光芒,像一汪蕩漾的血池,不知為什麼,我覺得在他的俊秀背後,是絕大的森然恐怖——這不是什麼迷信,就像兔子聞到猛獸的味道,不需要知道它在哪裏,就會害怕得顫抖,這種本能人類難道沒有嗎?但我的新雇主毫無所覺,而他的夫人更是露出了花朵一樣的笑容。
“那麼,歡迎,您是我們的客人了,在此屋簷之下,無人能夠傷害你。”斯考特站起來,握住這個青年人的手,隻有我感到莫名的不安,屋外的風雨更大了,有雷聲在遙遠的地方沉悶地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