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恢複了恭王的軍機大臣職,但“議政王”名目卻永遠地削除了。吳相湘評說:“是恭王仍被命樞廷矣。然已無‘議政王’之尊稱。名位固已較前大為減削,此雖王年少不學,關於大體,積嫌蒙釁,自取之嚴譴,然亦太後集權之手段也。”而黃浚亦評道:“揆其實際,殆西後小弄玄虛,意在褫其議政王一職,以恣所欲為,非真有仇隙也。”這兩段話是有一定道理的。
作為這場鬥爭的尾聲,還有兩個插曲。
其一,同治四年九月,鹹豐帝奉安定陵,恭王襄辦奉安事宜有功,兩宮太後欲加優獎。此時的恭親王牢記“功高蓋主”的古訓,“以盈滿為懼,再四固辭”,再也不敢領受什麼獎賞了。所以慈禧將恭親王交宗人府議敘,宗人府評價甚好:“惟恭親王誼屬宗藩,首參機務,近來事無巨細,愈加夤畏小心,深自斂抑。”慈禧很滿意,特頒一諭旨:“所有三月初七日諭旨,著無庸納入起居注,以示眷念勳勞,保全令名至意。”所以《清穆宗實錄》同治四年三月初七日僅書:“命恭親王毋庸在軍機處議政,並撤一切差使。”而無慈禧起草的朱諭全文。這是慈禧為緩和同奕的矛盾而采取的一個步驟。
其二,恭親王奕為了表明自己的心跡,麵奏兩宮太後收回對其長女封為固倫公主的成命。兩宮經考慮,便以同治帝名義發一上諭,同意了他的請求,但封其為榮壽公主,所有一切儀製服色,仍照公主例。奕怕功高賈禍,所以約束自己,謹慎行事。
總之,這場由兩宮太後,主要是慈禧發起的對恭親王奕的鬥爭,前後經一個多月便基本結束了。
來的突然,去的迅速。
這場鬥爭的起因是什麼呢?
曆來有三種說法。第一是安得海進讒說,第二是恭親王傲慢說,第三是皇太後集權說。
第一安得海進讒說。安得海是慈禧太後的禦前太監,一名安德海,直隸南皮人。“狡黠多智,西太後甚嬖寵之。”安得海進讒言的說法,最早見於王運的《祺祥故事》:“而孝欽禦前監小安方有寵,多所宣索,王戒以國方艱難,宮中不宜求取。小安不服,曰:‘所取為何?’王一時不能答,即曰:‘如瓷器杯盤,照例每月供一分,計存者已不少,何以更索?’小安曰:‘往後不取矣。’明日進膳,則悉屏禦磁,盡用村店粗惡者。孝欽訝問,以六爺責言對。孝欽慍曰:‘乃約束及我日食耶。’於時蔡禦史聞之,疏劾王貪恣。”就是說,安得海恃寵而驕,借慈禧名義,在物質要求上貪得無厭,遭到了正直的奕的理所當然的反對。但是,狡猾的安得海設計圈套,惡進讒言,挑撥慈禧和奕的關係,製造矛盾,妄圖用慈禧打擊奕,而慈禧偏偏又中了計。而這種矛盾恰被任署日講官的蔡壽祺得知,他認為有機可乘,便上疏劾奕。
這一說法被廣為接受。《清鑒》說:“得海既用事,朝士日奔其門,聲勢煊赫,恭王為所中,撤去議政權。”《清帝外紀·清後外傳》說:“孝欽禦前太監小安,方有寵,多所宣索,王戒之。明日進膳,則悉用粗惡者。孝欽訝問,以六爺責言對,慍曰:‘乃約束及我日用耶!’”《清朝野史大觀》說:“安得海漸幹國柄,先譖奕短,以去其議政權。”《清代外史》說:安得海“先譖奕短,以去其議政權。”綜上可知,這一說法廣為流傳。
第二恭親王傲慢說。奕自恃有功,每日奏對,時間既久,便放鬆了戒備,漸漸地把與兩宮太後的等級森嚴的君臣關係自覺不自覺地視如尋常百姓的叔嫂關係了。這是為兩宮太後所絕對不允許的。
這裏有四件典型事例。
第一是用人專斷事。《慈禧外紀》說:“恭王則於用人之權,黜陟之事,不商之於太後,或升或調,皆由己意。凡關於各省之事亦獨斷而行。而宮廷之間,亦漸生嫌隙,常相抵觸矣。”又說:“恭王在宮廷之外,與中外官吏自由來往,不取太後意願,輒自專擅。而太後則使太監伺察之,種種行為,皆歸報於太後,乃愈啟猜疑之心。”
第二是徑入內廷事。兩宮太後召見之地任何人不得擅入。“無論若何大員,非總管太監傳旨,不能徑入。而恭王往往不俟內監傳旨,徑直入內,以為此製非為彼而設也。”
第三是誤拿茶杯事。《祺祥故事》說:“王既被親用,每日朝,輒立談移晷,宮監進茗飲,兩宮必曰:‘給六爺茶。’一日召對頗久,王立禦案前,舉甌將飲,忽悟此禦茶也,仍還置處。兩宮哂焉。蓋是日偶忘命茶。”慈禧對這種越禮的行為十分反感。她們認為,這是奕對至高無上的君權的一種蓄意的挑戰,是不能容忍的。
第四是奏對失儀事。《慈禧外紀》說:“一日召見時,恭王竟對兩宮雲:‘兩太後之地位,皆由我而得之。’此言慈禧決不能忘而恕之也。”又說:“凡奏對時,每由慈禧問答。一日太後言畢,恭王佯作未聞,請太後重述一次。太後有言,每抗聲答之,恭王驕傲之態,每使太後不能容忍。”
奕的傲慢情形,於上述四端可見一斑。對於奕的表現,“當時之人,皆以為恭王對於兩宮之態度舉動,似覺太過,以己大權在握,遂擅攬一切,未免近於驕愎”。奕既然有此表現,便迫使慈禧不得不采取措施。“太後既知恭王之權漸大,常侵越己之權勢,遂立意告誡恭王須明白國體,不可僭越。用人之權,視太後為轉移。稍有不合,即告罷黜。”奕傲慢驕愎的說法,是替慈禧張本的。當然,奕在作風與性格上的這個嚴重不足也是確實存在著的。
第三是皇太後集權說。兩宮太後,尤其是慈禧,對最高統治權一刻也沒有放鬆過。《慈禧外紀》說:“久之,慈禧於國故朝政,漸皆了然。本性專斷,遂不欲他人之參預。蓋其聰明才力,加以讀書增其識見,於用人行政諸大端,頗得人之信服。昔之所賴,今則棄厭而疏遠矣。莫日衝抑之機,今則專斷而把持之矣。”這是說,慈禧在掌握和動用國家權力上已趨成熟,她要高度集中皇權。這就必須削弱恭王的權力。因此,她抓住戰機,主動進攻,以便達到皇權獨攬的目的。
這三種說法,孰是孰非?應該都有一定道理。內因是慈禧企圖皇權獨攬,外因是奕的用事專擅,行為不檢,而誘因則是安得海的讒言。黃浚說:“政變雖是旋畢,自是權皆歸六爺矣,於是有叔嫂之爭。四年三月之事,除議政王之銜,以示裁抑。此中機括,不問而知為那拉氏之以孝貞為傀儡,共削恭王之權,以儆之也。”
那末,導火線是什麼呢?
這裏有兩說,一為蔡壽祺彈劾說,二為恭親王起立說。前一說如上述。後一說源於《慈禧外紀》:“一日恭王奏對時,忽不自檢而起立,此則大背朝廷製度。凡臣工召見,不許起立,特立此製,以免臣工或有異常之舉,危及皇帝。太監稟知太後,慈禧大聲呼助,說‘恭王起立,恐有異誌,以危兩宮’。侍衛聞之入內,引恭王而下,乃下一諭旨,言恭王侵朝廷大權,濫舉妄動,罷議政王之位,開去軍機大臣及其他宮廷要職,總理衙門之差亦撤去。”
前一說較為客觀、後一說與事實不符。因為恭王奏對時,一般都是起立的。這條子虛烏有的記載,也許是來自於奏對失儀傳聞的誇大。
總之,慈禧同慈安合作,削掉了恭王奕的議政王頭銜。並使奕明白,他是兩宮太後的臣下。生殺予奪之權,均操縱在兩位年齡比他小的年輕女子手中。搞得好,可以合作;搞不好,下場可悲。肅順等八大臣及勝保等二大臣就是前車之鑒。這是慈禧對奕的一次政治試探和政治較量。試探的結果,全部剝奪奕權力顯然時機不夠成熟。較量的結果,說明慈禧確實握有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力。奕再也不敢小覷慈禧,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其他王公大臣則更是俯首貼耳、心甘情願地拜倒在慈禧的麵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