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向我們提供安全和保護;
5.相信我們和信任我們;
6.處事利落和不做工作狂;
7.接受我們為獨立的個體;
8.尊重我們的權利和我們的意見;
9.向我們展示你有幽默感;
10.確信擁有希望;
11.與我們一致;
12.記住做什麼事都童心未泯;
13.承認你的錯誤且不要做個十全十美的人;
14.允許我們犯自己的錯誤;
15.要輕鬆愉快;
16.在我們麵前不要議論媽媽。
90多歲高齡的日本“育兒之神”內滕壽七郎博士幾年前來上海參加“兒童心理健康展望研討會”,他說:“孩子是反映父母心靈的鏡子,如果母親心神安定,孩子也會從容不迫。”在《育兒原理》一書中,他建議父母們,0~3歲孩子的教育,母親要用溫暖的眼神去傳達母愛,以豁達、自然的心情去養育嬰兒,並注意孩子1.5~2.5歲期間萌生的自我意識,這是極為重要的。他提醒父母,3歲前不要體罰孩子,這是大腦與心理發展的關鍵期;4歲前不需“言教”,3歲前後用“不行”這個詞進行教育還行不通;小學1~3年級不要再去幫他做任何事情;小學4~6年級,孩子智力開始發達,同時開始確立自我意識,並產生自尊心;初中生隨著激素的激變,情緒變化會很激烈,教育的主角應從母親轉移到父親;高中生開始進入成人準備階段,父親的生活態度最能在孩子身上反映出來。
如果父親不積極參與教育,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就很難培養起來。很多父母總是憂心忡忡,抱怨孩子自護能力差,經常責怪學校、責怪社會。可是隻要認真地檢查一下自己的行為,原因就出來了。
事實上很多父母不明白,孩子比成年人動作更靈敏、反應更快。1976年,唐山大地震時,不少大人被砸死了,而孩子躲在安全的角落裏幸存下來。再如納粹分子在剿殺猶太人時,很多大人被逐出了家園,而機敏的孩子像小動物一樣四處躲藏,避過災難。
心理學上有“防禦反射”之說,靈敏地避開危險是孩子的天性和本能,可是父母卻抓住孩子不肯放手,這恰恰扼殺了孩子這種與生俱來的本能,造成可悲的天然能力退化現象。
很多孩子身上常常出現“不敢”的現象。其實,很多時候,不是孩子“不敢”,而是父母首先“不敢”。
比如說,許多父母出於對孩子的疼愛和遷就,不讓孩子單獨睡覺,理由就是“孩子膽小,不敢自己睡覺”。其實孩子的這種“不敢”首先是父母“不敢”。一般來說,10歲左右的孩子不應該再與父母睡同一個臥室了,可是在“不敢”的理由的支配下,孩子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與父母同床而眠,直至長到十五六歲。
這是不好的。父母應該明白,孩子越大,其“不敢”的影響就越大。心理學上,這種情況被稱作“分離焦慮”。這種情況如果很嚴重,孩子就會產生戀母或者戀父情結,生活不能獨立,以致可能婚後對妻子或丈夫過分依賴,有時甚至出現人格缺陷,表現出過分的占有欲。
了解了這些,身為父母,就應調整一下自己的“不敢”情緒。因此,父母應該要求孩子到他自己的房間去睡。
孩子要在爸爸身上得到的並非我們所想象的那麼神秘,大部分品質通過我們謙虛謹慎地努力是可以獲得的。但另一方麵,很多孩子仍渴望他們的爸爸更多參與他們的生活,正如現在的爸爸渴望他們的父親更多參與他們的生活一樣。這種不幸的渴望循環到今天,看來應該被打破了。
盡管沒有一個父母能夠“十全十美”,可是我們可以盡量做與孩子們相關的事情。父親節是一個機會,父母可以直接問孩子,他們要發展什麼樣的品質,並且認真傾聽他們的意見。如果父親接納孩子的建議,就能夠成為孩子們真正想要的爸爸了。
總之,父母要做好孩子的榜樣,孩子會不自覺地效仿父母的言行,因此要求孩子不要做的事,父母首先就不能做。另外,父母對孩子要講信用,答應了的事一定要兌現,不答應的事就一定不去做。這樣父母在孩子的心目中就會有威信,在以後培養孩子的過程中,才能對孩子進行有效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