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信息透明最重要(2 / 2)

道理很簡單,因為即使在遊資炒家中,除了極少數不法商人外,大多數還是依法經營的,至少是沒有違法經營,至多屬於鑽政策空子的一類。他們在流通環節中同樣付出了相應勞動,承擔了相應風險,理應得到合理的回報,隻要他們的勞動是合法付出的就無可厚非。

更不用說,單純道德上的譴責並不能解決農民種植戶實際問題。政府真正能夠幫助種植戶的,是協助農民降低市場風險,提高農民分享價格上漲的能力、有效增加收入的能力。

例如在江蘇省大豐市裕華鎮,就有這樣一家大蒜生產專業合作社,它集貯藏、加工、科研、營銷、基地於一體,信息共享,農民種植戶沒有技術和市場後顧之憂,隻要專注於標準化栽種就行了。

蒜民們都知道,收蒜是最辛苦的活,但這個合作社有專門的“收割班”,30多名收割熟練工隨叫隨到。除了收割大蒜外,其他每一道工序都有專業服務隊提供價廉物美的服務,隻要“一個電話,合作社就可以叫過來幾十個人,從收割到裝車,服務一條龍。”與此同時,他們的大蒜價格平均還會比別的產地高出10%左右 3。

在這裏,最重要的是信息公開和信息共享。稍微具有經濟學常識的人就知道,市場隻有在信息完全公開透明、市場參與者能夠進行充分競爭的前提下才是有效的。如果市場上形成了壟斷,囤積居奇者就會釋放出錯誤的價格信息來進行誤導,這樣的市場就是“失靈”的。

接下來的問題是,由誰來發布這樣的公開、透明信息呢?當然應該是政府。如果政府在這方麵做得好,信息麵前人人平等,遊資炒作也就失去了最大優勢;如果政府在這方麵缺位或不作為,那麼遊資就會歡欣鼓舞地從中挖掘“機會”,肆意嘲弄政府和人民,並從中漁利。

所以,政府在嚴厲打擊股市莊家炒作、樓市炒房團、農產品市場炒作的同時,更應當亡羊補牢,建立起一套有效、公開、公正的市場信息發布體係,並進行前瞻性研究和發布,這才是既有利於投資者,更有利於股民、購房者和農產品種植戶的舉措。

農產品炒作出現在市場流通環節,而市場流通的主體是中間商和零售商,他們依靠自己掌握的信息,前瞻性地預測未來價格走勢,從而據此作出相應決策。

農民種植戶和中間商、零售商相比,最大的區別在於信息不對稱,在獲得信息的質量和數量方麵處於弱勢地位。克服這一點的一條重要途徑,就是提高農民合作組織的組織化程度,以便在更大範圍內分享個體農民種植戶零散的價格信息,從整體上提高農民種植戶的議價能力。

在這方麵,本章前麵介紹的江蘇省大豐市裕華鎮的“三方會談”定價模式是比較科學和理想的。

山東省社會科學院省情綜合研究中心主任秦慶武提醒說:

多年來,農戶小規模經營,分散決策,導致大蒜種植麵積不穩定,市場需求也不斷變化,從而造成供需脫節,導致價格大幅度起伏。而作為生產者的蒜農,承擔了巨大的風險。價格低時,可能血本無歸;價格高時,又被精明的中間商提前收購,因此獲益不多。這一問題值得深思 4。

怎麼辦?政府雖然有引導農民種植的職能,可是卻不能強迫農民種什麼。解決這個矛盾,最理想的辦法是政府盡量為農民提供準確的市場供求信息,對市場發展趨勢進行前瞻性分析,讓這些信息進村入戶,然後讓農民自己作出判斷。做到了這一點,人民政府就真的是“為人民(農民種植戶)服務”了。

毫無疑問,在信息公開、傳播方麵媒體應當負起相應的責任來。這包括兩層含義:一是要及時、準確地報道相關信息,二是不能延緩、歪曲信息,誤導農民種植戶和農產品市場。

因為從過去的經驗看,遊資在選擇農產品炒作時機時,一般總是在前一輪價格暴跌、產量也隨之減少的情況下開始大量囤積,然後再利用市場上的一些信息、社會心理,比如吃大蒜預防甲流、綠豆養生等傳言進行炒作,之後隨著市場價格的上漲會有更多媒體跟進報道、誇大其詞,進一步放大社會預期和影響,再度抬高農產品價格,如此循環。

媒體炒作對遊資炒作農產品的進程、策略、效果都會產生很大影響,所以相關媒體在報道農產品價格問題時一定要力求慎重、客觀。

1 王宏宇:《山東金鄉打大蒜信息戰,央視稱蒜價暴漲蒜商不滿》,2009年12月4日南都周刊。下同。

2 胡彥殊、李毅:《遊資“煩惱”何以疏解》,2010年6月2日四川日報。

3 王世停:《抱團協作:大豐裕華鎮蒜農拒絕“蒜你狠”》,2010年7月28日新華報業網。

4 劉成友:《農民如何跳出大蒜“大漲大跌、時賺時賠”怪圈》,2009年12月13日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