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中的業主責任(1 / 2)

一提到裝修糾紛,業主往往就責怪裝潢公司不規範操作。可是他們恰恰忘了俗話所說的“一個巴掌拍不響”。平心而論,無論產生怎樣的裝修糾紛,都是與業主有關的,甚至有許多是業主一手造成的。

有鑒於此,了解一下家庭裝修糾紛中業主存在哪些責任,對避免糾紛的產生以及順利解決糾紛都有好處。

不知行業正常利潤,拚命殺價

許多業主並不知道現在的裝潢公司究竟能賺多少錢,於是在價格洽談時拚命殺價,恨不得要裝潢公司為他們免費服務。殊不知,真正當裝潢公司接近“免費”服務了,這時候的裝修質量也就不可能得到保障了。

某機構的一項調查表明,在麵對“您是否知道目前裝潢公司的利潤率有多高”的調查時,60%的業主認為“至少在50%以上”!這些業主的普遍觀念是,現在到市場上去買東西,買什麼不是打個七折八折甚至對折的?於是他們就把自己的心理價位也大致放在這個水平上。很顯然,業主要麼得不到這個價格,要麼就自己為自己釀造了必然發生裝修糾紛的苦果。

有的業主在這方麵的算法簡直令人哭笑不得。例如,根據家庭裝飾協會製定的收費指導價,一個櫥櫃的費用是400元。有些業主說:“你這個小櫃子不就是一張大芯板,用釘子敲敲嗎,為什麼要這麼貴?”如果按照這種邏輯,飯店裏的一盆標價為6元的炒蔬菜,如果自己到菜場上去買,成本也許用不了1元錢。如果他們去飯店吃飯,估計最多也就隻肯付2元錢!如果按照他們這種算法,裝潢公司通通都得關門。

目前的一般行情是,由於市場競爭十分激烈,裝潢公司的毛利率通常都在20%~25%之間。去了提成、房租、交通、售後服務費用等,純利潤一般也就在10%~15%之間,這其中還包括可能發生的賠償、返工損失。

如果利潤率再低,就意味著他們真的要“喝西北風”了。

不懂施工工藝,無端指責裝潢公司

許多業主自己不懂裝修,可是又不虛心學習,隻憑自己的想象,對正在施工中的裝修項目和做法無端指責,動不動就要求停工,提出各種各樣的無理要求,甚至還有威嚇行為。

可想而知,裝潢公司“攤”到這樣一個業主,既不能置之不理,又不能盲目服從,真是有口難言。

例如,裝修合同中約定,做櫥櫃時要用櫸木飾麵板。一般來說,無論是包工包料還是隻包工不包料,櫸木飾麵板隻需貼在櫥櫃表麵,裏麵則不必這樣做。可是一些業主非要裝潢公司在櫥櫃裏麵也必須貼櫸木板。如果你不滿足他的要求,他就說你偷工減料。類似於這樣的例子非常多,由此而造成的糾紛就在所難免。

裝修項目變動,沒有書麵協議

裝修過程中發生項目變動,是很自然的,隻要與裝潢公司簽訂補充協議,談妥價格,這本是很正常的事。可是有些業主卻不是這樣。他們往往直接找施工人員要求增加裝修項目,而施工人員或者不知道你有沒有和公司談妥,或者為了息事寧人,一般總會口頭答應,因為你做的東西越多,他的工價就越高。

作為裝潢公司來說,施工項目都是按照項目清單來進行的。事後竣工決算時,發現已經增加了項目,需要向業主計算費用時,業主不是不願意增加費用,認為這些都是“舉手之勞”;就是拚命壓價,從而造成糾紛。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有的裝潢公司幹脆要求業主在增加項目時,必須單獨付款才能裝修,這又會導致原來還不錯的雙方關係蒙上陰影。

另外還有,由於項目增加很容易導致工期延誤。如果這種變動發生時隻有口頭約定而沒有書麵協議,將來的工期延誤就很難分清責任。

有鑒於此,業主在簽訂裝修合同時應當注明,“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在工程量、設計方案等需要進行變更時,雙方要簽署書麵協議,以避免矛盾的發生。

自購主材質量低劣,卻怪罪於施工質量

有的裝修材料是業主自己購買的,尤其是地板、牆地磚等。業主為了貪便宜,再加上不具備這方麵的知識和經驗,所以經常買到質次價高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