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90年代,還應再加上一個第四條:評論有償?使不得!蕭乾由於在閱讀中喜歡上一套書,就寫了篇評論寄給一家報社。文章發表後,出版那套書的出版社兩次來函,務請將報社寄來的彙款單複印寄去,以便他們“照章再寄一份稿酬”。他頗感驚訝,文章是自己主動寫的,並非那出版社所約,何以要再領一份稿酬。他便給出版社回了一信,說:“我寫過一些書刊評論,但從未領過——也不打算領雙份稿酬。‘新聞有償’已夠為文化人丟人的了,‘評論有償’可千萬使不得!我是真心喜歡這套書才動筆的。我書架上有不少贈送或自購的新書。我是真心喜歡你們這套書並希望更多的人也喜歡才動筆的。倘若我接受了你們那份帶有‘賄賂’意味的雙份,那就該用我那篇小文去擦屁股……我學的新聞學告訴我任何言論——其中包括書評,如果不具獨立性,就不會客觀,也就沒有一讀的價值。而且一本書倘若靠紅包兒來推廣,那本書的價值必然會大大降低。貴社出了好書,理應得到承認,何必這樣采取人為的——也是不那麼體麵(對出版社及評者個人)的辦法去推廣呢?”蕭乾最後歎到:嗚呼,代讀者挑選、監督的書評本來在我國就不發達,而今到了90年代,竟然喪失了監督的職能,淪為書賈推銷的一種工具了!難道社會主義國家的讀者就該像災民那樣給啥吃啥,就不需要獨立的鑒定與品賞了嗎?
30年代的蕭乾可是每隔一段時間就組織一期書評特輯,以加強作家、書評家和讀者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在當時形成了一股很強勁的書評氣候。抗戰爆發前,他一共組織過四次書評特輯。第一次是由常給欄目撰稿的書評作者談“我怎樣寫書評”,刊於1936年8月2日《大公報》副刊。第二次是書評家討論“書評是心靈的探險嗎?”探討書評與文藝批評之間的關係,參加者有朱光潛、劉西渭、張振亞等,刊於1936年9月12日《大公報》副刊。第三次是作家論書評,參加者有葉聖陶、巴金、張天翼等,披露出一些作家與書評家之間存在的矛盾,刊於1937年4月25日《大公報》副刊。第四次是“讀者論書評”,參加者來自不同的省份、行業,內容涉及要對小說、詩歌、散文、劇作和翻譯寫出怎樣的書評,指出書評界一些不正常現象的同時,對書評和書評家提出了期許。該期特輯刊在1937年5月9日的《大公報》副刊。
另外,蕭乾還創意出一種“立體書評”,即“集體評論”和“評者與作者對話”。在這方麵,獲得較大成功和影響的是關於《日出》的“集評”。他用了三個整版做了一次“立體化”書評的實驗,這在中國書評史上稱得上是絕無僅有。1936年12月27日和1937年1月1日《大公報》副刊的兩個整版刊發了由十多位作家、學者參加的對《日出》的“集評”,他們是茅盾、巴金、沈從文、葉聖陶、朱光潛、靳以、李廣田、荒煤、黎烈文、孟實以及教過蕭乾英國戲劇的洋老師謝迪克等。大家各抒己見,推誠相與,討論十分熱烈,有褒有貶,開誠布公。蕭乾就是要用這種方式提倡一種超捧場,超攻訐,不阿諛,不中傷,心平氣和,與人為善的書評。“集評”之後,再請曹禺就《日出》的寫作動機、構思經過和藝術意圖,作出自己的剖析,並同時對“集評”中的批評給予誠懇的答複。曹禺為此寫成長文《我怎樣寫〈日出〉》,他在1985新版《日出》的跋中,還對此事念念不忘。可見,這種評者與作者間真誠的切磋和交流,除加強書評本身的文化功用外,更使整個《大公報》副刊成為當時文化界溝通、理解的橋梁和精神上的“圓桌”:這是一張圓桌,不是課堂,也不可讓它成為沙場。這圓桌上沒有主席,所以大家說出的都隻是意見而已。
蕭乾在中國現代報刊史上的又一個第一,是首倡文學評獎活動。1936年,蕭乾以《大公報·文藝》副刊的名義發起並主持了“大公報文藝獎金”的評獎活動,評出盧焚的小說《穀》、曹禺的戲劇《日出》、何其芳的散文《畫夢錄》為獲獎作品。三千元獎金三人平分。這實際上是蕭乾書評活動的延伸,以至在當時和後來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