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默村立刻摸出一迭鈔票,向玻璃櫃台上一摜,說:“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說完就急轉身向外跑。鄭蘋如見丁默村突然向外奔跑,隻是一愣,一團黑色的大衣已經卷起了丁瘦削的身軀衝出了門外。
此時,徘徊在店外人行道上的中統特務,沒料到丁會不等東西挑好,突然出來,一個愣神,丁竟已衝過馬路。丁的司機見他狂奔而出,早已發動引擎,開好車門。
槍聲響起時,他已鑽進車內,拉上了車門,子彈如同他身後卷起的沙塵,打在防彈車門上,他毫發無傷,揚長而去。而李士群派出的狙擊手,因隻是“協助”,根本也沒出力,暗殺行動功敗垂成。
鄭蘋如楞在街頭,她後悔自己沒有一把拉住丁默村。眼看著準備了許久的行動計劃又告失敗,不由得心如刀絞,她咬緊牙,決心鋌而走險,一定要殺死丁默村!
回到家裏,她鼓足勇氣,裝出很無辜的樣子撥通了76號的電話:“你那天受驚了吧?我嚇煞哉,我深悔不該要你陪我同去選大衣,萬一出點岔兒叫我怎麼能對得起你?你會怪我嗎?”
丁畢竟是個老特務,暗殺,鄭蘋如有份,至此他已心知肚明,但卻故裝糊塗,表示這事根本與鄭無關,也或許是他對鄭蘋如的美色貪戀不舍,才不願說破:“這些在我是意料中事,我怎會怪你?我還因為是我使你擔驚受怕,感到不安哩!”
不愧是個老特務,這些迷湯,肚裏有的是,他隨手就掏出來了。明知丁疑神疑鬼的特性,鄭蘋如還是不願放棄,忍不住又進一步試探他說:“你現在不能出來,我也不願你出來,這種樣子也叫我為你提心吊膽得吃不消,可是我的錢用完了怎麼辦?”
丁說:“我雖不能出來看你,錢我會叫人送來給你的。”
鄭蘋如收到了錢,以為丁似乎確實沒有懷疑到她,同時她又自恃自己過去的這一套,已經迷惑了這個惡魔。或者,鄭蘋如已經知道丁發覺了她的陰謀,但卻準備著要拚個魚死網破。事發第三天,鄭蘋如暗中身藏一支勃朗寧手槍,單槍匹馬要闖76號。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出事之後,丁去和李士群商量,李當然早已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後果,包括後來鄭給丁的這個電話,接線間的人,已經秘密地把它錄下來送給了李士群。
丁默村派人給鄭送錢後,李士群卻在76號裏早已作了布置:凡是有女人打電話或是來看丁默村的,要先通知他,但不要告訴丁。鄭蘋如決心孤身入虎穴,雖然是偽裝成對丁的“一往情深”,但也深知此去是敵為刀俎我為魚肉。因此,除了那支貼身的勃朗寧手槍,她還約好了在76號附近開納路口的日本滬西憲兵分隊隊長,陪她同去。
整個“76號”的建築規劃主要是由丁默村所設計,大門是牌樓式的,兩側的牆上開了兩個洞,用來安裝機關槍。在大門的東側,有二十多間相對應的平房,做為警衛總隊的辦公室和審訊室。在大門的西側,有一棟樓房是電訊室。
電訊室旁的是看守所。“76號”的主建築位於正中央,是棟三樓洋房。這棟主建築的二樓是丁默村和李士群的辦公室兼寢室。
在這樣一個殺氣凜然的地方,看到鄭蘋如果真到了,李士群陰森的臉上露出了不可思議的笑容,他發覺鄭蘋如果然不簡單,竟然想到讓日本憲兵分隊長為她護駕。
他一麵叫人把鄭蘋如與日本滬西憲兵分隊長引進會客室,一麵立刻與日本上海憲兵隊本部派住在76號的日本憲兵準尉澀穀聯係,要他打電話給憲兵隊本部請示意見。
聯絡妥當後,由澀穀到會客室,把那憲兵分隊長叫出來,告之以鄭、丁之間的事件經過,並說明要把她扣留。
解決了鄭蘋如的“保鏢”之後,李士群令林之江扣留鄭蘋如,林之江是汪偽“和平救國軍第四陸司令部”司令員,林把鄭蘋如秘密關押在憶定盤路37號第一行動大隊的隊本部,由他本人控製。這事完全繞過了丁默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