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林曉麗愧疚地低下頭,她早就想到了這一點,隻是不敢確定。
“對不起有個屁用!”媽媽心底的火山,終於噴發了,她的手重重地拍著桌子:“你知不知道,我們當父母的養大你是責任,你對我們也是有贍養義務的。萬一我跟你爸都過不下去了,你還得照顧我們的生活,你有這個義務!什麼是義務,義務就是法律規定的,每個人都必須做到的!你沒權利不跟我們聯係!”
“媽,我錯了,是我不好。”林曉麗從沒見媽媽發過這麼大的火,嚇得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頭深深地低下去,怎麼也不敢看媽媽的眼睛。
親母女哪有隔夜仇,天大的氣說出來,也就算了。媽媽抬起手,在女兒身上打了兩下, 林曉麗撲進媽媽懷裏,母女倆抱在一起哭了一場,氣就算是消了。
“媽,你是不是過得不好。”林曉麗幫媽媽遞上茶,試探著問。
“我有大房子住,有好車開,怎麼會不好。”媽媽喝了口茶,臉色緩和許多。
“這幾天,吳叔都沒打過電話給你,你們是不是吵架了。”林曉麗早就看出來了,一直沒說。
“放心,我們沒吵架,我們也不會離婚。他正在辦移民,很忙。”媽媽顯然不想討論現任丈夫,她更關心女兒:“咱們別再賭氣了,你聽我說,趁著現在還年輕,也沒生孩子,重新開始,跟我們去美國,嫁個好男人。”
“什麼才是好男人?”林曉麗當然不想去美國,但她也不能立刻就表態。
“你知道我的意思,我的標準一直沒有變過。”媽媽看了女兒一眼。
“您是說,那種事業有成,不是有錢就得有權的男人?”林曉麗回避媽媽的目光,盯著窗外。
“你可以這麼認為,當年陳曦把你騙走時就是個窮鬼,現在還是個窮鬼。當年我就說過,你要辦個熱熱鬧鬧像模像樣的婚禮,你不聽我的。我說要跟公婆商量彩禮和酒席,你不聽我的。我還說過,你不讓他們按老規矩來,隨隨便便就把你娶過門,他們不會珍惜你,你還是沒有聽。你自己說,我說的都對不對?我問你,你們買房了嗎?有車嗎?一個星期出去吃幾頓大餐?這些年你又去過哪裏旅行?你自己,吃的穿的用的,都好嗎?”媽媽拉著女兒的手,憐惜地看著她消瘦的臉。
“難道這些就是您的標準,媽,你真俗。”林曉麗實在不願把媽媽跟沈裴和簡潔是歸為同類。
“俗?什麼叫俗,就是大多數人的看法。為什麼大多數人會持有同一個觀點,就是因為它的存在有道理。追求有質量的生活,就算是俗,也是天底下最有道理的俗。你不要以為老規矩都是腐朽的,老規矩才是經得起考驗的。鐵放久了會生鏽,金子放一百年一千年還會閃閃發光,你認為俗的這些東西就是金子,它是不會改變的!你當真以為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裏?就算是,也不掌握在窮人手裏。”媽媽到底老辣,道理比簡潔和沈裴都更明白透徹。
“雖然我們現在並不寬裕,但至少我們有希望。”林曉麗不願放棄自己的立場。
“在你這個年紀,可以把沒把握的事說成有希望。等你到我這個年紀,知道根本沒希望的時候,隻會落得竹籃打水一場空。”媽媽諄諄教導著。
“這隻是您的看法。您敢不敢跟我說句實話,吳叔在外頭有沒有其他女人。”林曉麗忽然回過頭來,目光逼視著媽媽。
“你還是太年輕,根本就不了解男人。我們女人,打從原始社會開始,就注定要比男人為家庭付出雙倍的努力,同樣,男人也要在事業上付出比女人雙倍的努力,這是社會分工, 沒有什麼公不公平的。男人都一樣,他們更重視身體的享受,而不是精神的占有。男人的基因決定他們追求更多理想的配偶,越是優秀的男人,這種衝動就越強烈,這不能怪他們,是他們優良的基因需要更多後代,把 DNA 延續下去。”媽媽沒有從正麵回答女兒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