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趣味太極點的驗證\/一個時辰的婚姻\/心跳時刻(2 / 2)

癸醜 戊午 丙子 壬辰

壬丁年十月初九未時交脫

大運: 傷 才 財

己未 庚申 辛酉

82 92 02

丙火午月,水火相戰,官殺混雜,戊食可製殺,戊癸合,乃是去官留殺,子午衝,三十二歲之前必有一次災難。這個命造丙火日幹因天幹一片克泄而弱,地支又子午衝、子辰合、醜午穿而難以穩定,對女命來說,幹支不穩定心理上的不平衡(變化)會很明顯,並且有鑽牛角尖認死理的特征。

丙火身弱,取用木火,忌金土,大忌土。

幼時己未天透地藏的土運,己土濁壬、克癸,使丙火無法用壬癸水以輝映,土多火晦,並且醜未衝、午未合,傷官見官,這就是這步大運的征象。

我當時認為此造大局已定,所以很快地就進行論斷。

十歲壬戌,戌為火墓,醜未戌三刑俱全,應有長上之喪。

十一歲癸亥,亥子醜三會水局,子午衝,水火難分仲伯(因有土製水),這年因食傷與官殺的對峙而命主在學業與家運上會相當窘困。

十二歲甲子、十三歲乙醜,喜用透幹,應該是有轉機的較好流年

十四歲丙寅,寅午邀戌墓,衝時支辰殺墓,是生病的命理。

十六戊辰,依我看這是己未運最壞的流年,但是怎麼個壞法呢?土多火晦,辰辰自刑土旺,當時認為病災的論斷應該會不出其左右。

實際這一年命主自殺身亡。(自殺原因不詳)

上麵是那一次論斷的流水賬,而在來人反饋戊辰年實情後筆者才恍然大悟,自己因過份的自信,而把這樣一個凶險的流年忽略了。其實,己未運戊辰年,丙火之輝盡晦於土,喜用全部失陷而有此劫。

我自學易以來,在命理上對喜用神的作用經曆了多年的論證,其實關於喜用神的作用,我故然讚同宋先生在《風集》中“喜用神是屬於個人自由心證的一種,真正的作用隻是使命局的五行流暢而已”的觀點,但筆者亦以為喜用神在論斷的事業之成敗,以及重大吉凶上還是極其重要判依據!

我不是一完美主義者,但對於一個五術玄學研習者來說,努力追求完美的過程,又何嚐不是人生最為瑰麗的景致。

附:關於癸醜、戊午、丙子、壬辰坤造,我亦曾用揣磨多年並已雛形的“先天身命卦”將之加以驗證(注:此身命卦並非邵氏以年幹取數之身命卦,目前我取證不多,僅有不足百號的例證,但仍可補四柱論斷之不足)。

以本造得先天身命卦:《未既》之《解》

兄弟己巳火 應 子孫庚戌土

子孫己未土 妻財庚申金 應

妻財己酉金 兄弟庚午火

兄弟戊午火 世 兄弟戊午火

子孫戊辰土 子孫戊辰土 世

父母戊寅木 父母戊寅木

戊辰年行妻財酉金限,死於日建,沐浴於月建。

流年戊辰,辰酉合本不為凶,但玄機就在於辰年、酉限、午世爻、及本宮伏神亥水構成辰午酉亥自刑俱全,確實可以論斷為自我傷害(自殺),而亥字伏藏,應於亥月應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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