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八)(1 / 3)

至民革總部,此小組開會九次,討論五種條例,至今日十一點半,功德圓滿矣。回家午飯。小休醒來,寫一說明,自敘《古代英雄的石像》之作意。此篇收入語文課本,來問者甚多,社中及餘個人寫複信不勝其煩。今北京市中學教學參考資料編委會囑餘自寫一通,交彼編入參考資料,自為餘所樂從。寫成約一千字,即寄去。

七點至中山公園中山堂,彭真市長設酒會,歡送英工黨代表團離京。遇陳家康。陳力言宜整頓文風,開國已五年,總須有若幹可誦可傳之文。渠主張辦一散文雜誌以為提倡,餘深表讚同。如此意見,似尚少人提出也。

廿六日(星期四)八點,總署係統之青年團開第二屆代表大會,邀餘講話。餘言今日之青年宜求全麵發展,智育方麵須設法補修,達於高中畢業之程度。又言體力勞動宜養成習慣,須於極瑣細之事隨時關心別人。繼之戈茅講話。俟其講畢,餘即退出會場。

與愈之、彬然、燦然、歐建新坐談。愈之將向蘇聯專家談我國出版事業之曆史及現狀,寫一簡要提綱,請大家討論,談一小時而畢。又邀祝誌澄來,商談新鑄銅模之事。整理過之若幹漢字有尚無銅模者,須即補鑄,備決定通過後使用。全部銅模亦須重鑄,以求字體之劃一與美觀。手工刻模甚遲緩,聞國外有刻銅模之機器,請祝誌澄打聽之。

午後三點至語言研究所,文改會之七人小組開會,葉遐庵、丁西林、魏建功三位報告一個月來之工作,然後就他們整理之字表再加斟酌,於字體之取舍頗有改動。至六點三刻乃畢事。

廿七日(星期五)整日在署中雜看書籍報誌。連日開會,頗感煩膩,今日獨坐蕭然,殊有佳趣。

廿八日(星期六)仍在署中雜看書報。《新觀察》社來征文,囑就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書其所感。此題較易作,即執筆屬草,就認真討論憲草、全力支持解放台灣聯合宣言兩點立言。迄於夜間完稿,不過一千一百餘字耳。

明日墨將回家。身患重病,幸得康複,自屬大可欣慰。此三月間,餘獨居室中,輒覺不自在,有逆旅寄居之感。綜計六十年間,與墨共處之歲月乃占大半,短期暫別,便覺悵悵,固宜有此不習慣之感覺也。

廿九日(星期日)晨驅車出城,迎墨回家。蠖生、至美、寧寧同載而來。墨視移居之房間,頗感滿意。

《新觀察》社夏宗禹來,談彼誌經毛主席指示,將力謀改進。

三十日(星期一)九點至紫光閣。小組討論召集人、少數憲法起草委員、起草會辦公室同人共二十餘人,商量修訂全國人大之組織條例。所據為修改稿,又按各組提出之意見酌加改動。至十二點三刻而畢,留飯。

飯罷回家,小睡一時許,起來作文,寫開國以來之感想,係《文藝報》所囑托,限下月八日交卷。日後將屢日開會,苟不抓緊時間,勢必誤期。至於九點,僅得一千餘言耳。

卅一日(星期二)九點至紫光閣,討論國務院組織條例,十二點過始完畢。

下午續作昨稿,而意思不屬,半日僅成數百字,猶以為不合,擬全部作廢。勉強作文,實為苦事。

九月

一日(星期三)九點仍至紫光閣,討論法院組織條例。十二點回署。

三點後至北京飯店,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報到手續。手續甚簡單,付與江蘇省寄來之當選通知書,領取代表當選證書,又攝影一幀而已。勝任愉快之代表亦至不易當,唯有勉為之耳。

四點再至紫光閣,討論法院組織條例畢,又討論檢察機關組織條例。至七點而止,晚餐。

聞鄧小平言,於此五六日內必當將憲草與五個組織條例修訂完畢,經起草委員會通過,乃可交全體代表討論。此項討論不宜於大會中為之,唯有於大會前分組討論耳。

二日(星期四)九點至紫光閣,討論地方人代會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十二點半畢。至此,五個條例又經一回討論修改,餘等之整理工作於是須開始,就五個條例為之調整,使無矛盾,語句說法略趨一致。緣為時迫促,約定下午即動手。

三點再至紫光閣,開始整理工作。參加者為餘與叔湘、周鯁生、田家英、屈武、陶希晉、張蘇,尚有法院方麵之三位同誌。自三點至十一點過,整理完畢全國人代會、國務院、地方人代會人民委員會三個組織條例,中間僅晚餐約半小時耳。餘大憊,夜眠遂不佳。

三日(星期五)自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一時半,除飯後兩小時外,俱在文化俱樂部作討論修改工作。法院與檢察機關之組織條例俱畢,五個條例之不統一處亦略予調整,工夫之細致不如憲草。餘大疲。明日可休息一日,後日起又須根據全國討論之意見修改憲草矣。

四日(星期六)晨間安亭來訪,談社事。曉先在社中與同事之關係搞不好,曆史室新來者漸多,史學知識較強,渠亦無從領導,安亭與白韜商量,擬將曉先調出,由教育部介紹至河北師範任教。餘表同意。

到署中,看來文發文。至愈之室,愈之方與葉籟士談文字改革,因共談。

午睡醒來,續作前數日所為文,勾去數節,僅得八百字。

昨日中央選舉委員會開會,以全國選舉已完成,報告經過,即此結束。今日各報載全國人民代表全部名單,凡一千二百二十六人,其中婦女一百四十七人,占百分之十一點九九;少數民族一百七十七人,占百分之十四點四四。

五日(星期日)九點至文化部,重行修訂憲草。參加者周鯁生、錢端升、樓邦彥、王鐵崖、梅汝璈,費孝通、田家英與餘,尚有青年同誌五六人。午後休息二小時,晚飯後休息一小時,餘時皆坐而談論,直至夜十二點半,通體討論一過。各地提出之意見可采者不多,以憲草公布已久,先入人心,能不改處即不改。然尚有欠周密之處,前後不合拍處,大家有此感覺,亦頗難於倉促之間修補也。今日又大憊。

六日(星期一)晨間曉先來,言安亭已以調職事與渠商談,渠不願任高等學校之教師,願任中學教師,或仍在出版界工作。

九點至北京飯店,與江蘇代表組諸人討論憲草。江蘇代表六十七人,討論時又分成兩組。餘相識與不相識者參半。憲草已討論多次,今又溫習一遍。曆三小時,討論《序言》與《總綱》。下午仍為會。餘以疲甚請假。

回家午飯。睡起後續作前日之文,迄傍晚得千餘言,完篇。全篇不過三千餘字耳,意殊空洞,不自愜意。

七日(星期二)九點仍至北京飯店,精神恍惚,有舉步不自由之感,所以若是,蓋身體困倦之故。討論三小時,計談及憲草第二章四、五、六三節。

回家午飯,晝寢未穩,起來乃覺暈眩,似將站立不穩。記昨日傍晚自桌下取酒瓶,忽覺一陣暈眩,急按椅背瞑目少頃,乃見複原。今日之感覺與昨似有關連。究屬何因,亦難自解。

兩點後至署中靜坐。與彬然談有頃,與戈茅、牛平青談語文補習班事。此補習班舉辦已三月,學員尚覺滿意,唯嫌餘輩選材講授均無計劃。餘謂此一點極當承認,今後宜商訂計劃,並與學習之小組長共定之。又寫複信數通,餘時則雜看書誌,唯頭腦總覺昏沉,意興闌珊。回家即就睡,未進晚餐,食蛋糕兩小塊而已。夜眠沉酣。

八日(星期三)晨起仍覺昏沉,必須扶牆摸壁而行,獨立似將倒仆。今日憲法起草會有會,邀餘列席,隻得托愈之代為請假。至善謂餘之情形或係腦部有微血管破裂,因電胡序介,托渠與北京醫院聯係,掛急診號前往檢查。既而序介來,陪餘往醫院。醫生檢查全身,謂並非腦溢血之現象,殆由疲勞所致。囑餘在家休息三天,勿往開會;給藥水一瓶,分三日服用。回家仍休眠。

彬然、燦然下午來探視,閑談片時。情意可感。

九日(星期四)昨夜眠甚酣,今晨起來似稍好,早餐後仍休臥。

叔湘夫婦來探視。叔湘昨日往紫光閣,謂竟日工夫,將五個條例與憲草之修改稿全部作原則通過。係鄧小平任主席,掌握甚緊,作斷明快,故能若是。至於若幹文字上之修飾調整,於明日再由餘輩研磨一過。叔湘已告家英,不複招餘矣。

下午忽悟餘此次之不舒,與前次中煤氣之感覺相類。頭腦昏沉而影響及於運動神經,致肆應不靈。入夜早睡,甚酣。

十日(星期五)仍不外出,臥床休息。

入夜,元善夫婦來訪。既而愈之來,談及全國人代會進行之程序,又言我出版總署不列於國務院各部之林,如為國務院之直屬機構,無從對各地方發號施令,緣據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之組織,其所屬機構並無新聞出版一項也。愈之謂日內將好好商量,提出如何處理之意見雲。

十一日(星期六)九點至北京飯店,登高遠眺,不若星期二之恍惚。小組中先討論大會主席團之擬議名單。主席團凡九十七人,以各方麵衡之,均照顧甚周,眾無異議。

繼之討論法院與檢察院之組織法。原名“組織條例”,八日起草委員會中始一律改為“組織法”。總檢察長原由人代大會任命,此是蘇聯之辦法,而各地討論中提出意見者甚多,八日乃改為由人代大會選舉,與最高法院院長同,名稱則改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至於法院上檢察院上原不用“人民”二字,各地意見主張用“人民”者多,遂皆加上。大家於法律方麵知見不多,討論遂少,至十二點,兩份組織法循誦完畢。回家午飯。

兩點至署中,愈之約喬峰、克寒、空了、洛峰、戈茅數人談我署之歸屬問題。大家意見,似以並入文化部為宜,謂日內且與文委負責人一談,不知文委有何打算。

人民出版社趙曉恩來,以憲法即將通過,商量各種印本與排版格式。至六點始談畢。

今日照常外出,回家微覺吃力。

十二日(星期日)文叔、伯祥、雪村、調孚、曉先、芷芬六位來訪,皆因聞餘不適之故。雪村、調孚、曉先三位均由燦然、彬然調至古籍編輯室,曉先之問題遂得解決。六位坐有頃即去。

十三日(星期一)九點至北京飯店,將憲法起草會重行修改之憲草複閱一過,僅就改動之處略加討論,一小時即了。

餘與克寒問錢俊瑞(三人皆江蘇代表),政務院與文委方麵於出版總署作何考慮。錢答習仲勳與周總理皆有並入文化部之打算,但未作決定。

下午三點再至北京飯店,組長報告上午會商會議之日程,及提案審查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之名單。半小時即了。於是回家。

十四日(星期二)昨夕屈武來電話,囑以今日往中南海修潤劉少奇關於憲法起草之報告。十點,迎叔湘偕往。至則鯁生、端升、喬木、陳伯達、胡繩、尚有兩位不相識者已先在,劉少奇後至。此報告叔湘、鯁生諸君者商討過一回,恐餘困疲,未邀餘參加,故餘為初睹。稿凡三萬餘言,餘先通讀一遍,然後加入討論。改動處頗不少,要皆增刪數字或改換句讀符號。此稿內容充實,大見分量。既已通過於憲法起草會,又複屢次研磨斟酌,足見領導同誌深明內容與形式之不可分,必須語言明確乃足以暢達思想。此在我輩固當深表讚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