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2 / 3)

再其次,就訓練寫作文章的技能那個目標來說。所謂寫作,也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從外麵得來的見聞知識,從裏麵發出的意思情感,都是寫作的材料;哪些材料值得寫,哪些材料值不得寫,得下一番選剔的工夫。材料既選定,用什麼形式表現它才合式,用什麼形式表現它就不合式,得下一番斟酌的工夫。斟酌妥當了,便連布局、造句、遣辭都解決了。寫作不過是這麼一個過程,粗略地說,隻要能識字能寫字的人就該會寫作。寫作的技能所以要從精讀方麵訓練,無非要學生寫作得比較精一點。精讀教材是挑選出來的,它的寫作技能當然有可取之處;閱讀時候看出那些可取之處,對於選剔與斟酌就漸漸增進了較深的識力;寫作時候憑著那種識力來選剔與斟酌,就漸漸訓練成較精的技能。而要看出精讀教材的寫作技能的可取之處,與欣賞同樣(欣賞本來含有賞識技能的意思),第一步在對於整篇文章有透切的了解;第二步在體會作者意念發展的途徑及其辛苦經營的功力。真誠的作者寫一篇文章,決不是使花巧,玩公式,他的功力全在使情意與文字達到個完美的境界;換句話說,就是使情意圓融周至,毫無遺憾,而所用文字又恰正傳達出那個情意。如範仲淹作《嚴先生祠堂記》,末句原作“先生之德,山高水長,”李泰伯看了,叫他把“德”字改為“風”字;又如歐陽修作《醉翁亭記》,開頭曆敘滁州的許多山,後來完全不要,隻作“環滁皆山也”五字:曆來傳為寫作技能方麵的美談。這些技能都不是徒然的修飾。根據《論語》“君子之德風”那句話,用個“風”字不但可以代表“德”字,並且增多了“君子之”的意思;還有,“德”字是呆板的,“風”字卻是生動的,足以傳達德被世人的意思,要指稱高風亮節的嚴先生,自然用“風”字更好。再說《醉翁亭記》,醉翁亭既在滁州西南琅琊山那方麵,何必曆敘滁州的許多山?可是不說滁州的許多山,又無從顯出琅琊山,唯有用個說而不詳說的辦法作“環滁皆山也”,最為得當。可見範仲淹的原稿與歐陽修的初稿都沒有達到完美的境界,經李泰伯的代為改易與歐陽修的自己重作,才算達到了完美的境界。要從閱讀方麵增進寫作的識力,就該在這等地方深切地注意。要從實習方麵訓練寫作的技能,就該效法那些作者的求誠與不苟。無論寫一個便條,記一則日記,作一篇《我的家庭》或《秋天的早晨》,都像李泰伯與歐陽修一樣的用心。但是,國文教學僅僅等於逐句講解的時候,便什麼都談不到了。逐句講解既不足以培植欣賞文學的能力,也不足以訓練寫作文章的技能。縱使在講過某一句的時候,加上去說:“這是點題”或“這是題目的反麵”,“這是側擊法”或“這是抑賓揚主法”,算是關顧到寫作方麵:其實於學生的寫作技能並沒有什麼益處。因為這麼一說,給與學生的暗示將是:寫作隻是使花巧、玩公式的事。什麼“使情意圓融周至”,什麼“所用文字恰正傳達那個情意”,他們心中卻沒有一點影子。他們的寫作技能又怎麼訓練得成功?

因為逐句講解的辦法僅僅包含(一)解釋字詞的意義,(二)說明成語典故的來曆,(三)把書麵的文句譯作口頭的語言三項工作,於是產生了兩個不合理的現象:(一)認為語體沒有什麼可講,便撇開語體,專講文言;(二)對於語體,也像文言一樣讀一句講一句。語體必須精讀,在中學國文課程標準裏素有規定;現在撇開語體,一方麵是違背規定,另一方麵是對不起學生——使他們受不到現代最切要的語體方麵的種種訓練。至於講語體像講文言一樣,實在是個可笑的辦法。除了各地方言偶有差異而外,紙麵的語體與口頭的語言幾乎全同;現在還要把它口譯,那無非逐句複讀一遍而已。語體必須教學生預習,必須在上課時候討論;逐句複讀一遍決不能算精讀了語體。關於這一點,擬另外作一篇文章細談。

逐句講解是最省事的辦法;如要指導學生預習,主持課間討論,教師就麻煩得多。但是專用逐句講解的辦法達不到國文教學的目標,如前麵所說;教師為忠於職責忠於學生,自該不怕麻煩,讓學生在聽講之外,多做些事,多得些實益。教師自己,在可省的時候正不妨省一點講解的辛勞,騰出工夫來給學生指導,與學生討論,也就綽有餘裕了。

1941年1月7日作。

刊《文史教育》創刊號,署名葉紹鈞。

《孔乙己》中的一句話

魯迅先生那篇《孔乙己》,國文教本選用的很多,中學同學都熟悉。全篇用酒店小夥計的口氣,描寫一個叫孔乙己的人物:他讀書不成,潦倒非常,終至於做小偷,被人家打斷了腿,默默而死。其中表現出舊式教育的不易發展人的才能,潦倒的讀書人的意識和姿態,以及社會對於不幸的人的冷淡——除了隨便的當作取笑的資料以外,再沒有其他的關心。

全篇分為兩部分。前一部分,那酒店小夥計說他在店裏專管溫酒,單調而無聊。“掌櫃是一副凶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叫人活潑不得;隻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就從孔乙己引人發笑,使人快活這一點上,把孔乙己這個人物刻畫出來,讓讀者認識。刻畫雖不限於一方麵(計有孔乙己所受的教育,生活越來越壞的過程,心緒上的頹唐而自負等方麵),可是著墨不多,而且都以小夥計在酒店裏所見所聞為範圍,而且都不脫離“引人發笑,使人快活”這一條線索。一則說“引得眾人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再則說“在這時候,眾人也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第三回又說“於是這一群孩子都在笑聲裏走散了”:把範圍和線索點得很清楚。後一部分,用孔乙己所欠的酒賬作線索。從這一條線索,敘出孔乙己“仍舊是偷”,以致被打折了腿;又敘出他最後一回到店喝酒;末了用掌櫃在年關和第二年的端午節都看著粉板上的掛賬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表示他永不再來,表示他已經默默而死。

寫了前一部分,接著就是後一部分,似乎也未嚐不可。可是作者在前後兩部分中間插了一句話:

孔乙已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就小說寫作的理想說,一句話該有一句話的必要和效果。若是可有可無的話,就不必寫。要判定某一句話是否可有可無,不妨就著眼在必要和效果上。不必要的,不增加什麼效果的,就是可有可無的話;非有不可的,能夠增加效果的,就是決不該漏掉的話。現在試看這一句話屬於哪一類。

《孔乙己》前一部分是平敘;就是小夥計敘說有關孔乙己的所見所聞,是綜合了平時的經驗來敘說的,並非敘說某時某天的所見所聞,其間沒有時間的關係。後一部分是直敘;就是小夥計敘說中秋節前兩三天掌櫃結賬,引起掌櫃和酒店關於孔乙己的談論;將近初冬,孔乙己忽然來喝酒了,受了旁人的一陣訕笑;年關和第二年端午節掌櫃看賬,都提到了孔乙己:這些都是敘說某時某天的所見所聞,其間有時間的關係。從平敘轉到直敘,插入前麵所提出的那句話,一方麵把以前的平敘總結一下(那句話本身也還是平敘),一方麵又給前後兩部分劃一道明顯的界限。

那句話的上半句“孔乙已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和前麵“隻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的話相照應,而且補充了前麵的話的意思。孔乙己所以引起小夥計的興趣,把他敘說出來,無非因為他“這樣的使人快活”,讓小夥計自己“可以笑幾聲”而已;否則再也不會記得他了。作者寫孔乙己,當然不是為了“使人快活”,引人“笑幾聲”;他在篇幅的背後蘊藏著深刻的批判和無限的同情。可是從作為敘說者的小夥計看來,孔乙己隻是一件可以取笑的引入發笑的資料。就是在這一層上,也暗示出作者的批判和同情。

那句話的下半句“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見得別人從孔乙己得到快活,不過是偶爾的興趣,並非必不可少的事。既非必不可缺少的事,豈不是孔乙己這個人物在“使人快活”這一點上,也隻是無關緊要的嗎?豈不是他的存在與不存在,對別人都毫無關係嗎?於是後一部分用孔乙己欠下的酒賬來作線索,有了確切的根據,成了自然的聯係。掌櫃幾次的記起孔乙己,提到孔乙己,都隻為他有欠賬,並不為他能夠“使人快活”(雖然他來喝酒的時候又不免取笑他一番)。若不在粉板上掛了賬,孔乙己不在麵前的時候,掌櫃是決不會想到孔乙己的。不幸的人在一般人心裏這樣的沒有地位,這個意思從插在前後兩部分中間的那句話傳達出來。讀者若能細心體味,自然可以理會。

再說那句話裏的“別人”,當然包括小夥計自己在內;而且自指的成分比兼指他人的成分多。小夥計因孔乙己“這樣的使人快活”,對他感到興趣;雖然感到興趣,可是不一定需要他。“別人也便這麼過”,意即“我也便這麼過”,無異自敘的口氣。假如認作自敘的口氣,就與前麵所說“專管溫酒”是“一種無聊職務”,在店裏任事“雖然沒有什麼失職,但總覺有些單調,有些無聊”等話相應。“也便這麼過”,換句話說,就是耐著單調和無聊,還是每天站在櫃台裏溫酒而已。這話裏透露著深沉的寂寞之感。這句話與末後掌櫃取下粉板來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的寂寞情景相配合,與篇中凡孔乙己引入哄笑的情節骨子裏都蘊蓄著人生的寂寞相配合,構成了全篇寂寞的氣氛。

有些人說語體文沒有什麼講頭。像這裏提出的《孔乙己》中那句話,單調明白,當然更沒有什麼講頭。殊不知如果把那句話輕易滑過,就會毫無所得。細心研讀,卻有以上幾層意思可說(而且未必就此說盡)。從這幾層意思看,就會明白那句插進去的話並不是可有可無的,它在結構上是必要的,在作用上是能夠增加效果的。

1942年6月11日作。

刊桂林《國文雜誌》創刊號,署名聖陶。

介紹聞一多先生的《楚辭校補》

校勘《楚辭》的著作,整部的和零星的,古今已有了不少,這是最近的一種。做這種工作,跟文學創作不一樣,但凡作者材料豐富,方法精善,思考周密,總是後來居上。這本書正是如此。

作者在《引言》裏說:“我的目的本是想替愛好文藝而關心我們自己文藝的遺產的朋友們,在讀這部書時,解決些困難。為讀者便利計,本應根據這裏校勘的結果,將全部《楚辭》的白文重印一次,附在書後。但因種種關係我沒有能這樣做。這是應該向讀者道歉的。”《凡例》裏又說:“諸家說已精確,而論證亦略備,本書作者無可附益者,本書概弗征引。”作者實做“校補”,如此原已足夠。但是我們站在讀者的立場,有了這個最新的“校補”,還得參覽“諸家”之說,才能比較順利地讀一部《楚辭》,的確不很便利。作者若能編一部《楚辭彙校》啊什麼的,重印白文,逐處列入“校補”,並收入“精確”的“諸家”之說——按照作者的才能,選擇精當,自不必說——那對於讀者太有益了。希望作者能這樣做,再花幾年光陰也並非不值得(作者《引言》裏說在這個工作上“已經花了十年左右的光陰”了)。

這本書的好處在所據的材料豐富,所用的方法精善,推闡的思考又極周密。

《凡例》之後列《校引書目版本表》,除“注釋《楚辭》諸書”“載錄《楚辭》全篇諸書”外,所以據“雜引《楚辭》零句諸書”計有五十七種,多數是以前的校勘家未經采用的。材料既多,可以參互比較,不憑孤證,所得結論當然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