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是十月,各地官府夏收的銀子還未上繳,秋收的銀子還未收上來。不過占據了縣城之後,下麵的地保、甲長自然會很識趣的把稅銀交上來。
那些地保、甲長屬於地方自治勢力,他們才不管上麵是誰,換了誰都是照樣過日子,對他們毫無影響,他們可不會為了滿清賣命。
地方鄉紳的自治風氣,從明代時開始出現,一直延續了下來,中央政權對地方控製力實際上非常低下。
複興軍占了各縣城,對鄉鎮並無什麼影響。
通過一係列的清算、查封,沈凝雲攫取到了大量財富,各地的金銀珠寶陸續送到了秦州倉庫,很快財富就積累到了三百萬兩。
行政方麵,沈凝雲迅速招募了上百名知識分子,全是學校出來的進步學生,對他們進行了初步的考試之後,便把他們放到各地當官去了。同時讓他們收編、接管各地吏員,現在一切草創,對地方的管理還是要依仗那些原先的吏員。
不過貪汙的問題,沈凝雲還是重申了很多遍的,並且在他們上任前,頒布了一個臨時刑法,一個臨時治安條例。
這一動作很快起到了成效,隴南臨時軍政府迅速恢複了各地的行政秩序。
當官嘛!就是那麼回事,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對於那些進步學生來說根本沒什麼困難。
就算地方上依舊行政疲軟,起碼也不會原先的差,畢竟那些進步學生都很年輕,年輕人總是充滿理想和抱負的,雖然思想不是那麼成熟,但棱角卻還沒有被磨平。
對於行政方麵,沈凝雲很明智的沒有讓軍中人員參與其中,要是他和民國的軍閥那樣,隨隨便便就封個縣長啥的,那地方上肯定得烏煙瘴氣、亂七八糟。
那些行政人員上任前,沈凝雲算是約法三章過了,對貪汙受賄的處罰極重。就算他們想貪,也得想想後果。
當然主要還得看監管力度,除非是膽大包天的,一上任就算是想貪也得觀望一陣風向才會動手。
隻要沈凝雲抓緊監管力度,再搞一搞什麼釣魚執法、加強輿論監督,基本上可以杜絕官僚貪汙問題。
官場上會形成貪汙的風氣,必然是上麵爛了,形成了一個貪腐集團,從而官官相護,才導致整個體係的潰爛。
對反腐什麼的,沈凝雲毫無壓力。
隴南臨時軍政府很快就下達了很多政策,例如下令剪辮子,廢除裹小腳,整頓厘稅,廢除一切高利貸、賣身契約,查抄高利貸主、煙館、賭場、錢莊。
司法部門則以臨時治安條例,臨時刑法為依據,讓各縣老百姓有冤喊冤,有屈叫屈。但凡涉及大戶人家為富不仁,便以此借口查抄大戶家產。
這是縮小貧富差距的偉大事業。
沈凝雲製定的法律屬於普通法範疇,而非是大陸法體係。普通法便是古代那種模式,以理為先,法為後。
什麼都要講道理,有什麼比道理更大呢?如果法律不講道理,是不是這個國家也就不講道理?
普通法體係的好處在於,可以極大程度的維持社會風氣。
因為普通法的判決取決於普通民眾組成的陪審團,隻要說服陪審團,就可以減輕刑罰,如果普通老百姓組成的陪審團不滿意,就算是一些敗壞傳統美德的行為,都有可能被判刑。
日不落帝國就是典型的普通法體係,而中國古代也是普通法體係。大陸法體係則太過死板,而且不能根據實際情況斟酌變動,被沈凝雲棄之不用。
普通法的施行能否成功,取決於陪審團的組成方式。根據西方人的經驗,精英份子首先不能參與陪審團,例如學曆念到碩士的那種人,西方人認為是偏執狂,不適合當陪審團成員。
還有那些經常看報紙的也不能拉進陪審團,容易受輿論影響。
陪審團要那種整天打打麻將,很普通的老百姓才能擔任,並且得具備正常的道德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