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旅,不洗。敬禮殺也。

[疏]“凡旅不洗”。注“敬禮殺也”。釋曰:案上二人舉觶皆為旅始,不可不自絜,故洗。自此以後,旅酬皆不洗,故雲“凡旅不洗”也。

不洗者不祭。不甚絜也。

既旅,士不入。後正禮也,既旅則將燕矣。

[疏]“既旅士不入”。注“後正”至“燕矣”。釋曰:旅謂旅酬,所酬獻皆拜受,故雲“正禮”。既旅之後無筭爵,行燕飲之法,非正禮,故士不入,後正禮故也。

徹俎,賓、介、遵者之俎,受者以降,遂出授從者。以送之。

[疏]“徹俎”至“從者”。釋曰:以上文正經賓、介、遵者之俎直雲降自西階,無出之文,故記之。上之必授從者,以其己所當得也。

主人之俎,以東。藏於東方。

[疏]“主人之俎以東”。注“藏於東方”。釋曰:已上文三雲主人授弟子俎,弟子以降自西階,不言以東,故記人辨之。

雲“藏於東方”者,以其主人,故雲藏之。

樂正命奏《陔》,賓出,至於階,《陔》作。

[疏]“樂正”至“陔作”。釋曰:《陔》謂《陔夏》,《詩》篇名。命擊鼓者,賓降自西階,恐賓醉失禮,故至階奏之。

若有諸公,則大夫於主人之北,西麵。其西麵者,北上,統於公。

[疏]“若有”至“北麵”。注“其西”至“於公”。釋曰:若無諸公,則大夫南麵西上,統於遵也。

主人之讚者西麵,北上,不與。讚,佐也。謂主人之屬,佐助主人禮事,徹鼏,沃盥,設薦俎者。西麵北上,統於堂也。與,及也。不及謂不獻酒。

[疏]“主人”至“不與”。注“讚佐”至“獻酒”。釋曰:雲“西麵北上,統於堂也”者,以其主人之屬故也。

無筭爵,然後與。燕乃及之。

[疏]注“燕乃及之”。釋曰:以其主人之屬,非主人所敬,故無筭爵乃得酒也。

明日,賓服鄉服以拜賜。拜賜,謝恩惠。鄉服,昨日與鄉大夫飲酒之朝服也。不言朝服,未服以朝也。今文曰賓服鄉服。

[疏]“明日”至“拜賜”。注“拜賜”至“鄉服”。釋曰:鄭知鄉服是朝服者,下記雲“朝服而謀賓介”是也。此賓言鄉服,其《鄉射》賓言朝服,不同者,案《鄉射》記雲:“大夫與,則以公士為賓。”謂在朝著朝服是其常,此賓是鄉人子弟,未仕,雖著朝服,仍以鄉服言之,故鄭雲“不言朝服未服以朝也”。

主人如賓服以拜辱。拜賓複自屈辱也。

《鄉射禮》曰:“賓朝服以拜賜於門外,主人不見。如賓服,遂從之,拜辱於門外,乃退。”

[疏]“主人”至“拜辱”。注“拜賓”至“乃退”。釋曰:引《鄉射》者,於此文不具,故引以為證,明彼此賓主皆不相見,造門外拜謝而已。

主人釋服。釋朝服,更服玄端也。古文釋作舍。

[疏]“主人釋服”。釋曰:自此已下至“鄉樂唯所欲”,論後日息司正,征唯所欲,更行飲酒之禮。注“釋朝”至“作舍”。釋曰:言“釋朝服,更服玄端也”者,以其昨日正行賓舉飲酒之禮相尊敬,故朝服。此乃燕私輕,故玄端勞也。

乃息司正。息,勞也。勞賜昨日讚執事者,獨雲司正。司正,庭長也。

[疏]注“息勞”至“長也”。釋曰:鄭雲“勞賜昨日讚執事者”者,案下記雲:“主人之讚者西麵北上,不與。”鄭注雲:“主人之屬,佐助主人禮事,徹冪,沃盥,設薦元缺起比俎者。與,及也。不及謂不獻酒。”明此時勞,可知今獨言司正,司正是庭長,故獨言之也。

無介,勞禮略也,司正為賓。

[疏]注“勞禮”至“為賓”。釋曰:此勞時司正為賓,當立介以輔賓。無介者,勞禮略故也。

不殺,市買,若因所有可也,不殺則無俎。

[疏]注“市買”至“無俎”。釋曰:市買無正文,鄭以意言之。

雲“不殺則無俎”者,其殺則俎以盛骨體,既言不殺,故知無俎也。

薦脯醢,羞同也。

[疏]注“羞同也”。釋曰:以其脯醢與正行飲酒同有此薦,故雲“羞同”也。

羞唯所有。在有何物。

[疏]注“在有何物”。釋曰:羞謂上文正行飲酒之時用狗胾,今不殺,故言羞唯所有也。

雲“在有何物”者,雜物皆是也。

征唯所欲,征,召也。

[疏]注“征召也”。釋曰:昨日正行飲酒,不得喚親友,故今禮食之餘,別召知友,故言“征唯所欲”也。

以告於先生、君子可也。告,請也。先生不以筋力為禮,於是可以來。君子,國中有盛德者。可者,召不召唯所欲。

[疏]注“告請”至“所欲”。釋曰:案《曲禮》雲:“老者不以筋力為禮。”此先生,老人教學者,故雲先生不以筋力為禮,於是可以來也。

雲“君子,國中有盛德者”者,此君子則《曲禮》“博聞強識,敦善行而不殆,謂之君子”也。又《玉藻》雲“居士錦帶”,鄭雲“居士,道藝處士”,亦一也。

雲“可者,召不召唯所欲”者,上文雲“征唯所欲”,上下相成解也。

賓、介不與。禮瀆則褻。古文與為預。

[疏]注“禮瀆”至“為預”。釋曰:賓介昨日正行禮,今又召之,則是數,數則瀆,瀆則不敬,故雲“禮瀆則褻”,是以不與。

鄉樂唯欲。鄉樂,《周南》、《召南》六篇之中,唯所欲作,不從次也。不歌《鹿鳴》、《魚麗》者,辟國君也。

[疏]注“鄉樂”至“君也”。釋曰:雲“鄉樂,《周南》、《召南》”者,上注以《二南》為鄉大夫之樂,《小雅》為諸侯之樂,故知《二南》也。但鄉燕同樂,上正行飲酒,歌《小雅》,今燕不歌《鹿鳴》、《魚麗》,是避國君也。

記。鄉,朝服而謀賓、介,皆使能,不宿戒。鄉,鄉人,謂鄉大夫也。朝服,冠玄端,緇帶,素韠,白屨。今郡國行鄉飲酒之禮,玄端而衣皮弁服,與禮異。再戒為宿戒。禮,將有事,先戒而又宿戒。

[疏]“記鄉”至“宿戒”。釋曰:上經直雲主人與先生謀賓介,不雲服衣,不雲使能及不宿戒之事,故記之也。注“鄉鄉”至“宿戒”。釋曰:“鄉,鄉人,謂鄉大夫”者,以鄉大夫為主人,故知鄉大夫。知“朝服,冠玄端,緇帶,素韠,白屨”者,玄端即朝服之衣,裳又與韠同色,屨亦同裳色,故知義然也。

雲“再戒為宿戒。禮,將有事,先戒而又宿戒”者,此即《士冠》先戒賓及宿是也。此直戒而不宿,與冠禮異。

蒲筵,緇布純。筵,席也。純,緣也。

[疏]釋曰:《公食》記雲“蒲筵常緇布純”,此不言常,文不具也。倍尋曰常,丈六尺也。

尊綌冪,賓至徹之。綌,葛也。冪,覆尊巾。其牲,狗也。狗取擇人。

亨於堂東北。祖陽氣之所始也。陽氣主養。

《易》曰:“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疏]注“祖陽”至“萬民”。釋曰:此據《鄉飲酒義》而言,以正月三陽生之月,萬物出地盛於東南,故雲“祖陽氣之所始也”。引《易-頤》“彖辭”者,義取養賢能而賓舉之事也。

獻用爵,其他用觶。爵尊,不褻用之。

[疏]注“爵尊不褻用之”。釋曰:案上獻賓、獻眾賓等皆用一升之爵,至酬及旅酬之等皆用三升之觶。以獻為初相敬,故用爵,以酬之等皆用為相勸,故用觶,是以鄭雲“爵尊,不褻用之”也。

薦脯,五挺,橫祭於其上,出自左房。挺猶胑也。

《鄉射禮》曰:“祭半胑,胑長尺有二寸。”左在東,陽也,陽主養。房,饌陳處也。

《冠禮》之饌,脯醢南上。

《曲禮》曰:“以脯脩置者,左朐右末。”

[疏]注“挺猶”至“右末”。釋曰:此橫祭於元缺止此其上者,於脯為橫,於人為縮,其挺有五,通祭者六,故《鄉射》記雲:“薦脯用籩,五胑,祭半胑,橫於上。胑長尺二寸。”則祭半胑者,長六寸。此脯不言長短者,記文不具也。

雲“《冠禮》之饌,脯醢南上”者,欲見此房中之饌亦南上也。引《曲禮》者,欲見此脯與《曲禮》脯羞雖朐挺有異,其設之皆橫於人前。鄭彼注雲:“屈中曰朐。”以左手案之,右手擘之便。

俎由東壁,自西階升。亨狗既孰,載之俎,饌於東方。

[疏]“俎由”至“階升”。注“亨狗”至“東方”。釋曰:亨狗於東方,孰乃載之於俎,饌陳於東壁,既饌於東方,恐由東階升,故記辯之,雲“自西階升”也。

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介俎,脊、脅、肫、胳、肺。肺皆離。皆右體,進腠。凡牲,前脛骨三:肩、臂、臑也。後脛骨二:膊、胳也。尊者俎尊骨,卑者俎卑骨。